阿登稍微闭目养神后睁开眼睛,抬头,月台上的荧幕板上显示地下铁将在2分钟内到达。
1分钟内,他开始听到地下铁穿过地下道滑入地铁站的那沉重轰隆隆声,伴随着一阵仿佛月台地板在轻微裂开的震动。
这时,有几个穿着某外语补习中心的T恤的年轻男女往正在等待地下铁的人群走来,其中一个戴着鸭舌帽看不清样子的男孩子走过他的旁边,要把手中的传单塞给阿登。
阿登不耐烦地摆了摆手,示意不想拿传单。鸭舌帽男孩却臭着脸用力撞了阿登的肩膀一下走开,一张传单从男孩手中飘落,阿登刚好看到传单上面的右上角写着一串数字:“d134”。
“喂,看路啊小子!”阿登很不爽地骂了一句。哼!传单,多么不环保啊,他才不会拿。
突然,有人轻轻触动了一下阿登的背后。他气呼呼地转身,只见身后一个身材又高又瘦,脸色白得像纸一样,猜不出年纪的女人伸手指了指地上:“你的笔掉了。”
女人说话的语调平得像机器一样。两圈深得有点吓人的黑眼圈挂在她的眼下,配上那毫无血色瘦削的脸,就好像吸血鬼一样。在女人穿着无袖黑色背心露出的苍白手臂上,却有一幅栩栩如生的猫头鹰刺青。
猫头鹰刺青的两只眼睛被刻画得如此逼真,好像在直勾勾地盯着阿登,让他突然窜起了寒意。
阿登瞄了一眼地上,果然地上躺着一支圆珠笔。他摸了摸口袋,口袋空空如也。
他弯下腰正要捡起圆珠笔,地下铁就在这时候到站了。
地下铁的门哗地一声往两旁打开,一阵冷风倏地从他脚下窜过。
站在阿登后面和旁边的人群马上往地下铁涌进去,阿登还没来得及把圆珠笔拿稳,就被迫推挤着进入了地下铁内;圆珠笔,还是躺在地下站的白色砖块上。
地下铁的门又在一阵叮咚声响中关上了。
阿登回头环顾了四周,自己正在站在地下铁车厢的正中间,自己的两旁前后都挤满了上班的人群,刚刚那个脸色苍白的高瘦女人却被埋在沙丁鱼人群里,他看不见她。阿登呼了一口气,无奈地在地下铁开动的晃动中伸手抓住了手环。
地下铁从地铁站开动了没多久,突然他身后的一个老男人往后栽在地上,老人四周的人群一下子散出一个小圆圈,围着倒在地上抽搐的老人。
“怎么回事?”大家都在一旁议论纷纷,但没有人上前去帮助老翁。
躺在地上的老翁抓住自己的颈项,眼珠凸出地望着众人,似乎无法呼吸。
阿登很想上前帮忙,但是想到不正确的急救姿势将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失误,于是也不敢贸贸然上前去。
就在大家都还惊魂未定的时候,一个戴着金边眼镜的男人一边伸手推开旁边的人群挤上前来,一边对大家说:“我是医生,借过!”
自称是医生的男人上前略为检查了老翁几秒钟,抬头对众人说:“谁有圆珠笔?这位老者哽到了不能呼吸!”
众人还呆呆地看着医生无法反应过来,直到医生厉声言辞地又再问了一次:“谁有圆珠笔?请借来救命!”
旁边的几个人开始在翻找手提包,阿登这时才伸手往口袋摸去,然而却摸了一个空。
啊,圆珠笔掉在月台了!阿登不禁紧张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也不知道是谁这时候慌张得失去了理智,竟然提议说把地下铁的窗口打破好让老翁能呼吸顺畅。
阿登还来不及出声制止如此荒谬的提议,就听到“当啷”的一声,有人用灭火器打破了地下铁的窗口。
“喂,你们疯了吗?!”人群里有人如此大叫道,但是开始呼啸飘进车厢的风声却刺耳得几乎掩盖了所有人群的声音。地下铁因为窗口受到破坏而启动了警急措施。
就在这时候,阿登听到车厢后面传来一阵尖叫声,他回头一看,在退开的人群里他看到刚才那个手臂上有猫头鹰刺青的女人拉起了背心,她的腹部上竟然缠着一个计时炸弹。
时间倒数:1分钟。
女人身旁的几个男人企图推倒她强制拆除炸弹,但是女人一点也不害怕:“任何一条线断掉都会立刻爆炸,你们试试看啊!”
说完,她放肆地大笑起来。
就在这时候,地下铁在下一个地铁站紧急停了下来,所有的人往前踉跄倒去。在车厢里的人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可怕的死亡车厢,然而阿登他们这个车厢的门却因为警急措施的缘故被强制关紧。
阿登回头望了眼猫头鹰刺青的女人,计时炸弹只剩下30秒。月台上的巡查员却没有意识到车厢里的危险,还在大摇大摆地慢慢走向他们的车厢查询情况。
阿登匆忙拿起慌乱中掉在地上的传单,朝身旁一个懦弱的文质上班族喝了一声:“拿笔来!”
上班族被吓呆了,匆忙从口袋取出一支原子笔给阿登。
阿登以最快的速度在传单上写上help四个英文字母,从刚刚被击破的地下铁窗口用力地朝站在月台上的人群甩去。
然而那张传单,却掉在离人群还有点距离的地方。
阿登又回头检查了女人身上的计时炸弹;还剩下15秒。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孩正走向掉在地上的那张传单。
10秒。
男孩把传单捡了起来。
5秒。
男孩把传单放在手里已经有一叠一样的传单上,走向人群。
3秒。
阿登望着男孩离去的身影,突然意识到一些什么。
2秒。
那张传单上的数字,d134,是help倒反过来的样子。
1秒。
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阿登只看得到熊熊的火焰往自己袭来,还没来得及思考,已经在一阵灼热中感觉到自己已经粉身碎骨。他最后,只来得及闭上双眼。
***
阿登稍微闭目养神后睁开眼睛,抬头,月台上的荧幕板上显示地下铁将在2分钟内到达。
1分钟内,他开始听到地下铁穿过地下道滑入地铁站的那沉重轰隆隆声,伴随着一阵仿佛月台地板在轻微裂开的震动。
这时,有几个穿着某外语补习中心的T恤的年轻男女往正在等待地下铁的人群走来,其中一个戴着鸭舌帽看不清样子的男孩子走过他的旁边,要把手中的传单塞给阿登。
在某种莫名的驱使下,阿登转身看了一眼身后的人。是一个身材又高又瘦,脸色白得像纸一样,猜不出年纪的女人。在女人穿着无袖黑色背心露出的苍白手臂上,却有一幅栩栩如生的猫头鹰刺青。
猫头鹰刺青的两只眼睛被刻画得如此逼真,好像在直勾勾地盯着阿登,让他突然窜起了寒意。
Dec 13, 2010
所以,不打扰了。
说真的,我很讨厌失眠。
尤其是第二早要6点起床上班的时候。
虽然我很久没有任性地在半夜找谁乱简讯一番,但是并不代表我这段时间里都没有失眠的问题。
只是,我即使失眠还是一样很倔强。
还是一样因为焦虑所以失眠啊。
但是不同的是,逐渐失去找谁去倾吐那些焦虑的动力。
反正,我就只是焦虑而已。会好起来的。
失眠的这天,为什么又写起部落格来了呢?
有很多事情闪过脑海,但我现在并不是要来抒发我所焦虑的事情的。至少,不会是在这个所有人我认识的我不认识的阿谁阿猫阿狗阿什么的都可以看到我在写什么的地方抒发出来。
越长越大,天蝎座需要隐私的特性越发增长。
那我为什么在写呢?
是为了说出我一开始并没有在焦虑的事情,只是刚好在失眠的这时候无聊中看到的某些事情,然后我必须为此悼念的事情。
你,应该有一个你很喜欢的人了吧。
所以,不打扰了。
晚安。
尤其是第二早要6点起床上班的时候。
虽然我很久没有任性地在半夜找谁乱简讯一番,但是并不代表我这段时间里都没有失眠的问题。
只是,我即使失眠还是一样很倔强。
还是一样因为焦虑所以失眠啊。
但是不同的是,逐渐失去找谁去倾吐那些焦虑的动力。
反正,我就只是焦虑而已。会好起来的。
失眠的这天,为什么又写起部落格来了呢?
有很多事情闪过脑海,但我现在并不是要来抒发我所焦虑的事情的。至少,不会是在这个所有人我认识的我不认识的阿谁阿猫阿狗阿什么的都可以看到我在写什么的地方抒发出来。
越长越大,天蝎座需要隐私的特性越发增长。
那我为什么在写呢?
是为了说出我一开始并没有在焦虑的事情,只是刚好在失眠的这时候无聊中看到的某些事情,然后我必须为此悼念的事情。
你,应该有一个你很喜欢的人了吧。
所以,不打扰了。
晚安。
Nov 21, 2010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前往新山的巴士开动了,她坐在靠窗的位子上,拉开窗帘,套上了耳机。披头四的 Across The Universe在她耳边轻轻响起。
窗外的天气很晴朗,白色的积云只占了远方的左半部的天空,露出一大片蔚蓝的天空;眼睛如果眯起来,天空似乎还清澈得可以看得见远处山峦上茂密的绿色的树木。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简讯。她掏出手机一看,原来是男朋友大毛:“茶包,一路顺风哦!”
她只瞄了一眼,便按下了关机键。
巴士仍在缓慢行驶,她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象着现在她所处的这个位置,和家乡的那座山还相差多远的距离。
家乡,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她在那个小镇度过了十八年的光阴,然而从她离开家乡到城里去念书开始,她就几乎不曾再回去家乡;尤其是毕业后父母也跟着搬来了城里,现在家乡对她而言,只是一片承载着她十九岁以前的回忆的地方。大部分的事情,现在也只剩下一圈模糊的记忆。
然而十八岁那一年的回忆,在她的脑海里却一直鲜明如昨日;那些追随“海滩男孩”、“悠长假期”等青春日剧的日子,那些踩着单车和另一个人比赛谁先到家的时刻,那些每个月都给《少年》杂志投稿希望看到自己的散文或诗歌被刊登的时光。
当然,还有那些,听着阿庆用他那把木吉他边弹边唱披头四的下午。当她现在回想起来,回忆仍栩栩如生,闭上眼睛她还能记得当时窗外麻雀的唧唧叫声,偶尔有学生单车经过的铃铃声,桌边的风扇转动的细微飒飒声,然后阿庆拿出了他的宝贝吉他。
“茶包,你听披头四吗?”阿庆抬头对她勾起一抹灿烂的微笑,露出两颗特别深的酒窝;学校里的女同学们都说阿庆笑起来很阳光。
“没有。”她继续给手上的卡片写上流程表。阿庆和她那一年被编排到同一组筹备学会的活动。
“那我弹给你听听吧!”阿庆笑着,兴致勃勃地弹奏起吉他来。
那是她第一次听披头四;阿庆唱的是Across The Universe。
当时大部分的歌词她已无法想起,但是那不断重复的副歌部分,却像魔咒一样烙印在她的脑海里。阿庆弹着木吉他,重复地唱着:“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他脸上的笑容,他望着她的专注眼神;那是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一个下午。
窗外的白色积云越来越靠近了,天色也逐渐地暗了下来。巴士又陷入一条缓慢的车龙里;她看见细细的雨丝划过窗外。雨势渐渐地变大,雨水开始滴答滴答打在车顶上。
“出去走走好不好?”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阿庆走到她家门前,把她叫出来。
她抬头望了眼蔚蓝的天空,点点头:“嗯。”
两个人似乎毫无目的地地从这条路走到那条路,一言不发。但是她当时却感觉如此地轻盈,如此地快乐,仿佛内心,若当时曾有如何空洞的话,已被一种莫名的温馨感给填塞充满了。
一直到天色突然大变,轰隆隆地一声,大雨开始倾盆而下,阿庆才开口说了一句:“啊下雨了。”
阿庆匆忙脱下他那件运动外套,拉过他们俩的头顶,轻轻在她耳边说:“快去那边躲雨吧!”
在渐大的雨势下,她紧紧地靠着阿庆,小碎步地踏在红色的小石头道路上跑到不远处的油棕货仓去躲雨。冰凉的雨水,脚下扬起的红色尘土,阿庆近在咫尺的温热体温,那一瞬间她曾经幻想这就是爱上的感觉了吧;一切似乎靠近得让人措手不及。
当两人都到达货仓门外的时候,她已经有半边的衣服都淋湿了,而阿庆则淋湿得像落汤鸡一样。
停下脚步的他们都止不住地大口喘气,他却一边喘气一边对着她笑。
“有……有什么那么好笑的?”她忍不住问他。
“不知道为什么,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特别快乐。”阿庆仍在喘着气,大大的眼睛仿佛在带笑望着她,湿嗒嗒的头发垂在他的额头上,从发际滑落的水珠滑过他深陷的酒窝,然后自他的下巴滴下。
“就像听着披头四一样地轻盈快活。”他笑着,伸手把她额上的刘海推到耳后。
轰隆隆的一声,她透过巴士窗外看见一道劈开天际的闪电,耳边的 Across The Universe 还在重复播放。
在这么多年以后,她总是忍不住在想,如果当年她不是那么倔强的话,是不是今天的结局会不一样?有没有可能,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当年中学毕业以后,她考上了大学,而阿庆则接手了父亲的油棕园生意。
她本来不大想离开的,然而却是阿庆那可有可无的态度让她坚决地离开了家乡。
“我考上了城里的大学。”她对低头玩着吉他的阿庆说。
“是吗?恭喜呢!”阿庆抬头,对她笑了笑,又自顾自地弹起了吉他。
“所以我要走了,我要离开这里了。”
“嗯。”阿庆没有再抬头。
她还记得,当时她起身离开的时候,阿庆在弹着那首披头四的 Across The Universe。他那把轻盈的声音,在唱着:“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如果当时候他曾经挽留她,如果当时后她不是倔强到连说出心里的感觉也做不到的话,或许现在的一切都会很不一样。
然而,当年的阿庆,的确不曾挽留她;当年的她,也不曾拉下脸说出自己喜欢他。
她当时,只是不甘心;以为他们之间的喜欢,是一种默认。
不知不觉中,巴士到站了,天空也开始放晴了。
她走下巴士,关掉随身听,在她耳边重复了许多遍的披头四的 Across The Universe嘎然停止。
她深吸一口气,拿出放在手提包里的红色烫金喜帖,确认即将参加的喜酒的地点。
“恭喜你,阿庆。”她轻轻地对空气练习待会儿的语气,把喜帖放回手提包里。
她抬头望着金色的黄昏天空,缓步离开车站,仿佛还能听见 阿庆唱着 Across the universe: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窗外的天气很晴朗,白色的积云只占了远方的左半部的天空,露出一大片蔚蓝的天空;眼睛如果眯起来,天空似乎还清澈得可以看得见远处山峦上茂密的绿色的树木。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简讯。她掏出手机一看,原来是男朋友大毛:“茶包,一路顺风哦!”
她只瞄了一眼,便按下了关机键。
巴士仍在缓慢行驶,她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象着现在她所处的这个位置,和家乡的那座山还相差多远的距离。
家乡,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她在那个小镇度过了十八年的光阴,然而从她离开家乡到城里去念书开始,她就几乎不曾再回去家乡;尤其是毕业后父母也跟着搬来了城里,现在家乡对她而言,只是一片承载着她十九岁以前的回忆的地方。大部分的事情,现在也只剩下一圈模糊的记忆。
然而十八岁那一年的回忆,在她的脑海里却一直鲜明如昨日;那些追随“海滩男孩”、“悠长假期”等青春日剧的日子,那些踩着单车和另一个人比赛谁先到家的时刻,那些每个月都给《少年》杂志投稿希望看到自己的散文或诗歌被刊登的时光。
当然,还有那些,听着阿庆用他那把木吉他边弹边唱披头四的下午。当她现在回想起来,回忆仍栩栩如生,闭上眼睛她还能记得当时窗外麻雀的唧唧叫声,偶尔有学生单车经过的铃铃声,桌边的风扇转动的细微飒飒声,然后阿庆拿出了他的宝贝吉他。
“茶包,你听披头四吗?”阿庆抬头对她勾起一抹灿烂的微笑,露出两颗特别深的酒窝;学校里的女同学们都说阿庆笑起来很阳光。
“没有。”她继续给手上的卡片写上流程表。阿庆和她那一年被编排到同一组筹备学会的活动。
“那我弹给你听听吧!”阿庆笑着,兴致勃勃地弹奏起吉他来。
那是她第一次听披头四;阿庆唱的是Across The Universe。
当时大部分的歌词她已无法想起,但是那不断重复的副歌部分,却像魔咒一样烙印在她的脑海里。阿庆弹着木吉他,重复地唱着:“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他脸上的笑容,他望着她的专注眼神;那是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一个下午。
窗外的白色积云越来越靠近了,天色也逐渐地暗了下来。巴士又陷入一条缓慢的车龙里;她看见细细的雨丝划过窗外。雨势渐渐地变大,雨水开始滴答滴答打在车顶上。
“出去走走好不好?”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阿庆走到她家门前,把她叫出来。
她抬头望了眼蔚蓝的天空,点点头:“嗯。”
两个人似乎毫无目的地地从这条路走到那条路,一言不发。但是她当时却感觉如此地轻盈,如此地快乐,仿佛内心,若当时曾有如何空洞的话,已被一种莫名的温馨感给填塞充满了。
一直到天色突然大变,轰隆隆地一声,大雨开始倾盆而下,阿庆才开口说了一句:“啊下雨了。”
阿庆匆忙脱下他那件运动外套,拉过他们俩的头顶,轻轻在她耳边说:“快去那边躲雨吧!”
在渐大的雨势下,她紧紧地靠着阿庆,小碎步地踏在红色的小石头道路上跑到不远处的油棕货仓去躲雨。冰凉的雨水,脚下扬起的红色尘土,阿庆近在咫尺的温热体温,那一瞬间她曾经幻想这就是爱上的感觉了吧;一切似乎靠近得让人措手不及。
当两人都到达货仓门外的时候,她已经有半边的衣服都淋湿了,而阿庆则淋湿得像落汤鸡一样。
停下脚步的他们都止不住地大口喘气,他却一边喘气一边对着她笑。
“有……有什么那么好笑的?”她忍不住问他。
“不知道为什么,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特别快乐。”阿庆仍在喘着气,大大的眼睛仿佛在带笑望着她,湿嗒嗒的头发垂在他的额头上,从发际滑落的水珠滑过他深陷的酒窝,然后自他的下巴滴下。
“就像听着披头四一样地轻盈快活。”他笑着,伸手把她额上的刘海推到耳后。
轰隆隆的一声,她透过巴士窗外看见一道劈开天际的闪电,耳边的 Across The Universe 还在重复播放。
在这么多年以后,她总是忍不住在想,如果当年她不是那么倔强的话,是不是今天的结局会不一样?有没有可能,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当年中学毕业以后,她考上了大学,而阿庆则接手了父亲的油棕园生意。
她本来不大想离开的,然而却是阿庆那可有可无的态度让她坚决地离开了家乡。
“我考上了城里的大学。”她对低头玩着吉他的阿庆说。
“是吗?恭喜呢!”阿庆抬头,对她笑了笑,又自顾自地弹起了吉他。
“所以我要走了,我要离开这里了。”
“嗯。”阿庆没有再抬头。
她还记得,当时她起身离开的时候,阿庆在弹着那首披头四的 Across The Universe。他那把轻盈的声音,在唱着:“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如果当时候他曾经挽留她,如果当时后她不是倔强到连说出心里的感觉也做不到的话,或许现在的一切都会很不一样。
然而,当年的阿庆,的确不曾挽留她;当年的她,也不曾拉下脸说出自己喜欢他。
她当时,只是不甘心;以为他们之间的喜欢,是一种默认。
不知不觉中,巴士到站了,天空也开始放晴了。
她走下巴士,关掉随身听,在她耳边重复了许多遍的披头四的 Across The Universe嘎然停止。
她深吸一口气,拿出放在手提包里的红色烫金喜帖,确认即将参加的喜酒的地点。
“恭喜你,阿庆。”她轻轻地对空气练习待会儿的语气,把喜帖放回手提包里。
她抬头望着金色的黄昏天空,缓步离开车站,仿佛还能听见 阿庆唱着 Across the universe: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Oct 15, 2010
原来还是你最好
关于叉烧烧肉、云吞面、炒馃条、炒福建面、肉骨茶、梅菜扣肉的三层肥猪肉这些食物,我和它们的关系,仿如嫌弃穷酸男人然后到处寻找有金帅哥却落得伤痕累累,最后终于了解了穷酸男人的好:“原来还是你最好”的老套剧情一样。
小时候每次父母打包鸡饭给我,我都会郁郁寡欢,还会找机会丢掉烧鸡/白斩鸡(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可以选择烧肉);肉骨茶我只吃豆腐卜喝汤,要我吃那猪肉好像要了我的命(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糯米鸡这道食物上,我小时候只吃光糯米,然后剩下一堆鸡/猪肉);同样的,我觉得三层肥猪肉软软的很恶心,如果不是被逼着吃我是不会自己夹来吃的。
而且幸运的是我妈对挑食这回事很开通,我们家小孩子不喜欢吃她也懒得煮。不过倒是我这个做小女儿身份对我最有用——什么不喜欢吃的,就丢给姐姐哥哥吃。
一直到了中学快毕业的时候我的口味还是很“美式快餐”的,喜欢吃汉堡包鱼柳包炸薯条猪扒汽水什么的(其实现在还对麦当劳汉堡王有好感),寿司也挺喜欢。
但是也不知道中学毕业,大学开始后我的舌头发生了什么变化,我对小时候敬而远之的“老式”市井中华料理渐生好感,很快地这种好感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跃升为迷恋。
前些天在报纸上看过梁文道先生的品位/味论,里面提到说品味有两种,一种是奢华品味,一种是必需品味。所谓奢华品味便是人有钱后,能选择的食物种类多了,尝试过的口味也多了,因此就对食物品质产生了挑剔的品味。而所谓必需品味便是比较中下阶层的人们,因为生活所需也因为生活所逼,所以只能选择吃一定的食物,但是他们并不觉得这些食物难吃,反而因为从小吃到大,是他们习惯的味道,依赖的味道,乃至变成一种市井品味。文中也提到说,很多上海的有钱人都是一夜间发迹的暴发户,他们的品味还不能立刻脱离必需品味,还喜欢吃油腻的市井食物,因此变成市井油腻食品如猪油捞饭出现在高级餐馆的现象。
我想,像叉烧烧肉、云吞面、炒馃条、炒福建面、肉骨茶、梅菜扣肉的三层肥猪肉这样的品味,就是梁先生说的必需品味吧。
因为这些,都是我从小时候便认识、闻过、尝过,身边的人们都在每天吃着的食物。
如果说为什么我会发觉原来还是它们最好,应该就是因为我逐渐有了怀念过去的时光的情愁吧。每次吃到这些老味道,就仿佛能重温一些很久以前吃过的时候的时光。那些日子比较单纯,人心比较纯朴,时间比较缓慢的时光。很多食物,都是因为吃的时候和一些温暖得很久以后还会怀念的朋友们一起,以至那些被分享的食物也变得更加地津津有味,而开始了往后追寻那个味道的旅程。
我的品味,或者是被吃的当儿身边的人的温暖所决定的吧。于是尔后,当时和大伙儿吃那种食物时的味道和感觉,就变成了我的思念。每一次吃到对味的美食,就好像当时的温暖回忆又涌上心头。
于是,现在的我觉得,叉烧烧肉、云吞面、炒馃条、炒福建面、肉骨茶、梅菜扣肉的三层肥猪肉这些食物,原来还是你最好。
小时候每次父母打包鸡饭给我,我都会郁郁寡欢,还会找机会丢掉烧鸡/白斩鸡(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可以选择烧肉);肉骨茶我只吃豆腐卜喝汤,要我吃那猪肉好像要了我的命(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糯米鸡这道食物上,我小时候只吃光糯米,然后剩下一堆鸡/猪肉);同样的,我觉得三层肥猪肉软软的很恶心,如果不是被逼着吃我是不会自己夹来吃的。
而且幸运的是我妈对挑食这回事很开通,我们家小孩子不喜欢吃她也懒得煮。不过倒是我这个做小女儿身份对我最有用——什么不喜欢吃的,就丢给姐姐哥哥吃。
一直到了中学快毕业的时候我的口味还是很“美式快餐”的,喜欢吃汉堡包鱼柳包炸薯条猪扒汽水什么的(其实现在还对麦当劳汉堡王有好感),寿司也挺喜欢。
但是也不知道中学毕业,大学开始后我的舌头发生了什么变化,我对小时候敬而远之的“老式”市井中华料理渐生好感,很快地这种好感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跃升为迷恋。
前些天在报纸上看过梁文道先生的品位/味论,里面提到说品味有两种,一种是奢华品味,一种是必需品味。所谓奢华品味便是人有钱后,能选择的食物种类多了,尝试过的口味也多了,因此就对食物品质产生了挑剔的品味。而所谓必需品味便是比较中下阶层的人们,因为生活所需也因为生活所逼,所以只能选择吃一定的食物,但是他们并不觉得这些食物难吃,反而因为从小吃到大,是他们习惯的味道,依赖的味道,乃至变成一种市井品味。文中也提到说,很多上海的有钱人都是一夜间发迹的暴发户,他们的品味还不能立刻脱离必需品味,还喜欢吃油腻的市井食物,因此变成市井油腻食品如猪油捞饭出现在高级餐馆的现象。
我想,像叉烧烧肉、云吞面、炒馃条、炒福建面、肉骨茶、梅菜扣肉的三层肥猪肉这样的品味,就是梁先生说的必需品味吧。
因为这些,都是我从小时候便认识、闻过、尝过,身边的人们都在每天吃着的食物。
如果说为什么我会发觉原来还是它们最好,应该就是因为我逐渐有了怀念过去的时光的情愁吧。每次吃到这些老味道,就仿佛能重温一些很久以前吃过的时候的时光。那些日子比较单纯,人心比较纯朴,时间比较缓慢的时光。很多食物,都是因为吃的时候和一些温暖得很久以后还会怀念的朋友们一起,以至那些被分享的食物也变得更加地津津有味,而开始了往后追寻那个味道的旅程。
我的品味,或者是被吃的当儿身边的人的温暖所决定的吧。于是尔后,当时和大伙儿吃那种食物时的味道和感觉,就变成了我的思念。每一次吃到对味的美食,就好像当时的温暖回忆又涌上心头。
于是,现在的我觉得,叉烧烧肉、云吞面、炒馃条、炒福建面、肉骨茶、梅菜扣肉的三层肥猪肉这些食物,原来还是你最好。
Oct 9, 2010
一去不复返
青春的事啊,一去不复返。
最近和朋友玩起数一数喜欢过的男孩的游戏,在东翻西找寻找回忆的同时,许多多年前的事情也慢慢地浮到了脑海表面。
我们的青春,就仅此一次,过了就不会再重来。
那些炎热天气里的蓝天,嬉笑怒骂互相追逐的笑声,倔强不肯低头的叛逆……现在只剩下一圈一圈发光的回忆,像一扇透着刺眼夏日阳光的窗,朦胧又美好的温热。
今天在电台听到这首歌,似乎很切应当年的那些心情。
龚芝怡 明知我爱你
明知我爱你
告诉你 瞒着你 只不过是个决定
放弃你 忘记你 只怕我无法前进
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莫名紧张你
我越了解你 越靠近你 越犹豫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告诉你
我害怕失去你 宁愿沉默不语
该如何整理 幸福在手里
我恨自己 无能为力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靠近你
我假装不在意 反而痛了自己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我也没关系
告诉你 瞒着你 只不过是个决定
但为何 到如今 我依然无法前进
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莫名紧张你
我越了解你 越靠近你 越犹豫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告诉你
我害怕失去你 宁愿沉默不语
该如何整理 幸福在手里
我恨自己 无能为力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靠近你
我假装不在意 反而痛了自己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我也没关系
明知道我爱你 假装不在意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真的没关系
青春,是一只飞走不复返的鸟。
最近和朋友玩起数一数喜欢过的男孩的游戏,在东翻西找寻找回忆的同时,许多多年前的事情也慢慢地浮到了脑海表面。
我们的青春,就仅此一次,过了就不会再重来。
那些炎热天气里的蓝天,嬉笑怒骂互相追逐的笑声,倔强不肯低头的叛逆……现在只剩下一圈一圈发光的回忆,像一扇透着刺眼夏日阳光的窗,朦胧又美好的温热。
今天在电台听到这首歌,似乎很切应当年的那些心情。
龚芝怡 明知我爱你
明知我爱你
告诉你 瞒着你 只不过是个决定
放弃你 忘记你 只怕我无法前进
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莫名紧张你
我越了解你 越靠近你 越犹豫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告诉你
我害怕失去你 宁愿沉默不语
该如何整理 幸福在手里
我恨自己 无能为力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靠近你
我假装不在意 反而痛了自己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我也没关系
告诉你 瞒着你 只不过是个决定
但为何 到如今 我依然无法前进
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莫名紧张你
我越了解你 越靠近你 越犹豫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告诉你
我害怕失去你 宁愿沉默不语
该如何整理 幸福在手里
我恨自己 无能为力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靠近你
我假装不在意 反而痛了自己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我也没关系
明知道我爱你 假装不在意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真的没关系
青春,是一只飞走不复返的鸟。
Oct 3, 2010
只是有时,只是。
我每次出去玩回来,都会疲累到一种境界。
然后每当我身体疲倦的程度达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我的心情也跟着直线下坠。
就像喝酒一样,喝的时候HIGH到很开心,过了一阵子酒精退下后就开始DOWN得不得了。
狂欢后的寂寞,如经过扩音效果一样喧嚣刺耳。
我想,我开始了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尝试避开的忧郁。
太快乐的后遗症。
好………………想得到一点拥抱的温暖。啊。
然后每当我身体疲倦的程度达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我的心情也跟着直线下坠。
就像喝酒一样,喝的时候HIGH到很开心,过了一阵子酒精退下后就开始DOWN得不得了。
狂欢后的寂寞,如经过扩音效果一样喧嚣刺耳。
我想,我开始了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尝试避开的忧郁。
太快乐的后遗症。
好………………想得到一点拥抱的温暖。啊。
Oct 1, 2010
只能摆在心里的事情
隔了好一阵子我都没有写什么关于自己的。
其实并不是没有什么好写,而是每每想到很多事情,都只能摆在心里就好,就不知道还能写些什么。
最近,开始了工作。但是我是那种觉得工作不是我,我不是工作的人;因此我承认,工作还真的没什么好写的。
而且,日志之于我,是一种抒发浪漫的琐碎的东西。
而工作,不在浪漫的范畴里。
今天偶然听到小林香织吹萨士风的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真的好棒啊。
所谓音乐是无国界语言,好的音乐,总能牵动人心,想起很多摆在内心深处的人事物。
其实,所谓很多只能摆在心里的事情,不过是一个人罢了。
那根本没有资格称得上算是爱,更加不会为了对方死去活来。
如果要我给这份单方面的感情一个标签,那么我会小心翼翼地说它是一种像心跳一样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跳动,都在进行的思念。平时你可以工作,你可以逛街,你可以很快乐地过日子,你不会特别去注意。只是有时候当四周静下来的时候,你就会清楚地听到那扑扑的心跳声,听到思念的声音。
那个标签,应该就是一种很平凡的想念吧。
不会因为想念而扰乱彼此的生活步调,不会因为想念而停止活得更好,不会因为想念而需要谁。只是,想你了,这样罢了。
我不敢说这种思念是很喜欢的一种表现。因为总觉得,有一天我会忘记;如果我现在就说我会一直喜欢的话,我怕才过两三天,我就会自食其言,突然再也不想了。
因此也不会把自己包装成什么长情的人,反正我不是,也不想要那种莫须有的压力。
只是,很简单地,我现在还会想而已。
就例如在听着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萨士风的现在。
想你的声音又变得清晰了。
而,这就是我一直只能摆在心里的事情。
希望你,不要介意。
其实并不是没有什么好写,而是每每想到很多事情,都只能摆在心里就好,就不知道还能写些什么。
最近,开始了工作。但是我是那种觉得工作不是我,我不是工作的人;因此我承认,工作还真的没什么好写的。
而且,日志之于我,是一种抒发浪漫的琐碎的东西。
而工作,不在浪漫的范畴里。
今天偶然听到小林香织吹萨士风的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真的好棒啊。
所谓音乐是无国界语言,好的音乐,总能牵动人心,想起很多摆在内心深处的人事物。
其实,所谓很多只能摆在心里的事情,不过是一个人罢了。
那根本没有资格称得上算是爱,更加不会为了对方死去活来。
如果要我给这份单方面的感情一个标签,那么我会小心翼翼地说它是一种像心跳一样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跳动,都在进行的思念。平时你可以工作,你可以逛街,你可以很快乐地过日子,你不会特别去注意。只是有时候当四周静下来的时候,你就会清楚地听到那扑扑的心跳声,听到思念的声音。
那个标签,应该就是一种很平凡的想念吧。
不会因为想念而扰乱彼此的生活步调,不会因为想念而停止活得更好,不会因为想念而需要谁。只是,想你了,这样罢了。
我不敢说这种思念是很喜欢的一种表现。因为总觉得,有一天我会忘记;如果我现在就说我会一直喜欢的话,我怕才过两三天,我就会自食其言,突然再也不想了。
因此也不会把自己包装成什么长情的人,反正我不是,也不想要那种莫须有的压力。
只是,很简单地,我现在还会想而已。
就例如在听着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萨士风的现在。
想你的声音又变得清晰了。
而,这就是我一直只能摆在心里的事情。
希望你,不要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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