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酒店房间,他径直往浴室走去,一边走一边动手松开衬衫纽扣、脱掉腰带、褪下牛仔裤、拉下袜子。
推开浴室的门,再把门关上,他扭开浴缸的水龙头,脱下一身的疲倦,躺进浴缸里。冒着水蒸气的氤氲浴室里,他被水蒸气包围着,一时间仿佛只剩下他一个人的世界。
他把双手放在浴缸边上,闭上眼睛,把头往后仰躺在浴缸壁上。双脚的脚尖还能感觉到自水龙头徐徐流出的水的温暖。
刚刚经理人给他递过来他的首张EP,他看也没看,随手放进背包里。
EP的名字,取自里面收录的三首歌的第三首歌的歌名:“有一些人,和关于他们的故事”。
歌词再怎么写,还是不及当年一起打拼的写手吧,他想。
还记得,多年前,他和写手两个人分租一间小得只能塞下两张床褥、一张书桌、一个衣橱的房间。当雨季来到的时候,两个人冷得不想出门,就窝在房间里吃杯面。
“以后我们终于出专辑了,名字要叫什么好呢?” 他捧着热腾腾的杯面取暖,簌簌地吃了几口。窗外的雨,滴滴答答地打在屋檐上。
“嗯……” 写手很认真地伏在桌子上,转了转原子笔,思考了一下然后说:“狼眼?”
“狼眼?” 他挑了挑眉毛。写手总是有很多文字上的想法;他,就只管写曲就好了。
一直以来的模式都是那样,他写曲,写手配词。从认识的那天开始,就一直是那样子,总是也只有写手的词最能贴切表达他的曲。
“狼感觉是很孤僻的动物啊。”写手也吃了一口他的杯面,水蒸气把他的眼镜泡模糊了。
“所以?”
写手把眼镜摘下来抹了一下:“它们虽然平时很孤僻,喜欢自己到处游走,但是当自己的同伴呼唤它们的时候,却是多远多久它们都会回去寻找同伴。”
“狼的记忆力是很可怕地强大啊。” 写手又把眼镜戴上。
“那么狼眼?” 他还是搞不清楚。
“你知道英文有句话叫 I will be looking out for you?大概的意思是说,对方会一直默默地照看着你。像狼对同伴那样忠诚的情感吧,以狼的眼睛,照看着同伴。”
他和写手,就像两匹狼一样,是彼此的同伴。一直用狼眼照看着对方,不论多远、多久。
写手很喜欢文字,就像他很喜欢音乐那样。2008年奥运会的时候,写手还兴致勃勃地跟他说:“你知道有一种新的杂体诗,叫圣法诗?”
“什么圣法诗,魔兽世界里的新族群吗?” 他放下吉他,呆呆地望着写手。
“反正,你下一首歌,我要用圣法诗给你填词。”
只是,或许那时候的写手也不知道,那一首用圣法诗填词的歌,一直都没有出现,或者也永远不会出现了不一定。
星探公司找上他的时候,问他:“你会给自己作的曲填词吗?”
“不会。” 他说。可是写手会。
“那么给你上填词班吧。” 后来成为他的经理人的一个女人说。
半年,终于还是出了一张EP。三首歌。词曲包办的创作才子。
他也不知道当自己开始填词的时候,对写手的思念会被放大几十倍,像撕裂心肝一样。
他睁开眼睛,从浴缸里起来,给湿嗒嗒的自己围上一条毛巾,推开浴室门走出去。
也不管还在滴水的湿头发,他把背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在床上。
他抓起EP,坐在床沿,打开。
第三首歌,是给写手的。虽然已经不知道写手会不会听得到。
“有一些人”。
有一些人,不管他们离开了多久、多远,他们的影子还是会一直像空气那样,无所不在。
他的狼眼,也不知道可以望穿多远的距离,也不知道是不是还有一个同伴让他永远 looking out for。
但是他会一直相信着。
“我们还有一个专辑,叫狼眼的,还没出呢。” 他轻轻地关上EP。
Dec 30, 2010
Dec 24, 2010
电梯
那栋大楼的二号电梯内部,是一个诡异的空间。
电梯里似乎无时无刻充斥着很细微的,犹如电视机空白画面时的沙沙声,又或者像雨势开始变大的那一瞬间的斯沙声、一阵风吹过杂草长得高过人腰的草地时发出的霎霎声;一开始大家都不以为意,每天上下班的人群很多,电梯里人们各自互相交谈的声浪盖过了那微不足道的沙沙声。
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发现到那一阵诡异的沙沙声,反正后来所有的人都知道关于电梯内部那诡异的声音。如果一个人搭那部电梯,安静下来仔细地听的话,那沙沙声其实是人在说话的声音,正确来说是很多人同时此起彼落各自互相交谈得来声音。因为它们是如此细微的声量,因此如果没有仔细去听,就只听得见一阵机械式的沙沙声。
到底这些细微的人声都在说些什么呢?关于这点却一直没有答案,就是两个人同时搭电梯侧耳倾听,也会说出不一样的答案。
起初充斥着不知名人声的电梯,感觉让人毛骨悚然,一段时间根本没有人敢搭那部电梯。无端的猜测四起,有人说那是一群鬼魂流连在电梯里,有人说那是魔鬼的声音,有人说那是一种残留的意念的回声。
虽然是这样,但是过了几个星期,因为大楼的电梯数量有限,大家又开始大着胆子使用二号电梯上下楼。虽然还可以听到那细微的诡异交谈人声,但是也没有什么怪事发生,或者有谁遭遇不测。于是,过不了多久,二号电梯又如往常般被常常使用,大家对于那诡异的声音都不再去在意了;偶尔有新人到那栋大楼工作,二号电梯的故事才又会被炒热起来。其余时间,根本没有什么人会去理会。
阿登在那栋大楼工作了一年,每天都会搭二号电梯上下班。他就像其他人一样,刚刚初来报到的时候,被前辈绘声绘影的故事吓到,一个星期不敢搭二号电梯。但是后来他也逐渐地不再害怕电梯里的怪声,甚至后来公司来了新人,他也照着前辈欢迎新人的“仪式”用二号电梯的故事吓后辈。
就像前天那样,阿登故意把二号电梯的故事夸张化地转述给新来的那个菜鸟小明听:“你今天来上班,使用的是二号电梯吗?"
"啊,是的。”刚大学毕业的小明明显菜鸟味未脱,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发型也是呆呆的傻瓜头,跟同事们说话总是战战兢兢的样子;尤其是对着不怎么笑的阿登,小明更是紧张。
“你有听到电梯里有什么声音吗?” 阿登把公司旧资料放在小明的桌上。
“啊?” 小明赶紧站起来拿过资料夹:“说起来,好……好像有一种沙沙的声音,应该是电梯运作发出的声响之类吧?“
“是吗?” 阿登冷笑起来:“那可是人说话的声音哦。“
“人说话的声音?”
“对呀,很多人在说话的声音。“
“你……你的意思是?” 小明看起来就像那一刻就见到鬼一样,脸色铁青。
阿登不禁得意起来:“是你看不到的一群人在各自说话的声音。“
“看不到……“ 小明的脸色越来越差了。
“到底什么东西,你自己去猜吧。总之,以后出入小心点。”说完,阿登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忍不住得意地笑了。
这下子,那个菜鸟一定吓得要死了吧!哈哈。
下班的时候,阿登经过菜鸟的位子,看到小明仍然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又忍不住想要作弄他。
“嘿,小明!”
“啊?是的?” 小明慌张地站起来。
“那些公司旧资料请你一定要今天看完,然后写一份30页的报告,放在老板的桌上。一定要做完才离开公司,知道吗?“阿登装出很认真的口吻交待了小明。
“今……今天吗?可是明天是圣诞节假期了……“ 小明紧张得不敢抬头看阿登。
“这是我们公司的条规,你一定要今天做完才可以回去。“
“好……好的。“ 小明有气无力地答应了。
“加油了,新人!” 说完,阿登满意地离开。其实,那些公司旧资料根本都是些废纸了,只是循例给新人打发时间而已;报告?根本就没这回事。
但是那一大叠旧资料,看完少说也要3个小时,写那报告最少也要2个小时。照这样算下来,这菜鸟非要10点晚上才能回家。而大楼的两部电梯,晚上8点过后,为了节省能源,就只剩下二号电梯在运作,连楼梯间也会在9点钟上锁,那么菜鸟就非得搭二号电梯下班。
带着贼笑,阿登踏入了一号电梯,回家去了。
今天一早,阿登带着看好戏的心情回到公司,经过小明的位子时却没有看到小明的踪影,让他很没瘾。
该不会是惊吓过度直接辞职了吧?
阿登摇了摇头,回到自己的座位。
午餐时间,阿登和几个同事一起去吃杂饭,同事阿婉却突然提到那个菜鸟小明:“嘿,你们知道吗,那个新来的小明失踪了。“
“失踪?”阿登惊讶地望着同事。
“对呀,今天人事部的大卫说的,小明他家人打给公司说他没法来上班;一番细问之下,原来他在24号当晚失踪了,没有回家。“阿婉说。
阿登目瞪口呆地看着阿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据说最后看到他的是平时8点离开的人事部经理,那时他都还没回家;也不知道那菜鸟摸什么摸到那么迟。”
阿登沉默地吃完饭,回到公司埋头工作,直到要离开公司的时候,已经傍晚6点了。
他从公司窗口望出去,夕阳正西下,天色一片逐渐消沉而去的金色。
那个菜鸟小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小明到底搭了二号电梯吗?
难道小明在二号电梯里遭遇了什么不测?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排山倒海地窜入阿登的脑海。
晚上10点后的二号电梯,到底藏着什么样的怪事?
阿登望着从窗外洒进来的金色阳光照在公司的啡色地毯上,又陷入了深思。
这个乱子,是他捅出来的吧?如果不是他为了作弄小明让小明一个人10点后搭二号电梯,小明或许就不会失踪。
从大学毕业后就不再活跃的“汉子”气概这时候又在阿登的心里蠢蠢欲动。
一人做事,一人当啊!他发觉无论如何他也要把那个菜鸟小明找回来——至少这是他欠小明家人的。
深呼吸了一下,阿登先离开了公司,到公司附近的嘛嘛档吃了一碟炒面,抽了一包烟。接着,他才又回到公司大楼。
这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阿登越过马路到公司大楼的时候,马路上的车子都亮起了刺眼的大头灯。
经过大楼正门口的时候,阿登把最后一支烟抽完,捻息,丢进垃圾桶里。
他走入大楼,应当在那里守着岗位的保安却不见人影。
阿登望了眼手表,时间显示晚上10点05分。
就在他望着手表的那一瞬间,阿登听到电梯运作的声响,“轰隆隆”一声;他抬头,二号电梯正好在这时候抵达底楼,“叮”地一声打开了。
望着二号电梯阴森森没有人的内部,即使灯是亮着的,阿登还是打从心底感觉到了一股寒意。
仿佛是地狱的门敞开着在欢迎他一样。
“阿登,给点力来!” 阿登用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胸口给自己打气,一鼓作气地大步走进了二号电梯内部。
阿登才走进电梯里转过身,二号电梯的门就关上了。
紧闭的二号电梯内部,只剩下阿登一个人。然后那阵诡异的沙沙声又开始像从每个隙缝涌进来的潮水一样灌入了他的耳朵里,充斥了整个电梯内部。
“沙沙……”
阿登望着电梯楼层按钮,也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去哪一层。
如果小明是在这里失踪的话,又到底会是在哪一层呢?
但也总不能就这样一直待在底楼吧?
还正在犹豫的时候,电梯突然开始往上动了起来。阿登惊讶地死盯着楼层按钮,明明他一个楼层都还没有选择啊!
“沙沙……”那阵诡异的沙沙声随着电梯的加速往上移动,似乎声量也越变越大了,就像是一场大雨开始倾盆而下。
“到底要去哪里,干!” 阿登忍受不住内心承受的恐惧,大声地对着没有其他人的电梯咒骂。
“沙沙……” 然而沙沙声还是没有停下来。
电梯也不知道要去到哪一层才要停下:12、13、14、15、16、17、18、19、20……
然后电梯的楼层显示灯熄了。
电梯还在往上移动。那栋大楼,只有20楼。
“到底要去哪里……去哪里……” 阿登绝望地蹲了下来,不再看电梯楼层显示。他想用双手捂住耳朵,但是沙沙声似乎变得如此地大声,他无法不去听见。
逐渐地,阿登甚至能听得清清楚楚那沙沙声里的此起彼落的人声们在交谈的内容,有些声音很陌生,有些声音他却仿佛听过。
“据说最后看到他的是平时8点离开的人事部经理,那时他都还没回家;也不知道那菜鸟摸什么摸到那么迟。”
“对呀,今天人事部的大卫说的,小明他家人打给公司说他没法来上班;一番细问之下,原来他在24号当晚失踪了,没有回家。”
“失踪?”
那不是阿登自己的声音吗?那不是阿婉吗?
就在这时候,电梯门忽然“叮”地一声打开了。
阿登抬头一看,竟然是公司所在的17楼。
怎么会?阿登虽然心里觉得很奇怪,但是还是鼓起勇气走出了二号电梯。几乎就在他的后脚跟离开二号电梯的那一瞬间,电梯门就立刻关上了。
“叮!” 阿登转身,二号电梯又“轰隆隆”地往下移动了。
阿登回过头来,发觉公司的灯还亮着。
还有谁在公司呢,这时候……
他拿出打卡打开了公司的门。
“圣诞节快乐!”
就在阿登打开公司门进入的那一瞬间,一堆花纸随着“朴”、“朴”的几声拉环被拉开的声音,像漫天雪花一般从他头顶落下,一时间他的视线里只有红色、紫色、银色、金色的纸碎,其他什么都看不清。
阿登本能地伸手护住自己,直到纸碎落得七七八八了,他才看的清,原来是公司的同事们正围在他身边,手里拿着洒纸屑筒子。
“圣诞节快乐哟,阿登!” 阿婉笑着向阿登伸出手板:“啤酒呢?”
“啤酒?” 阿登仍然不在状况中。圣诞节快乐?可是今天明明已经是26号了呀!
而且,公司从来没有办圣诞节派对的习惯啊!
“老板不是吩咐你去买半打啤酒回来吗?你出去那么久是做了什么啊?” 阿婉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怎么会看上你这个呆瓜啊?”
什么?老板?啤酒?看上?!!
阿登望着阿婉还有旁边窃笑的同事们,从来没有觉得如此像白痴过。
“算啦,我们现在赶快打去叫正在买零食的小明顺便买啤酒吧!” 阿婉说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下了几个号码。
“小明?” 阿登忍不住惊讶地开口。小明不是已经失踪了吗?!
就在这时候,公司门被推开了,阿登转身一看,是小明拎着一大袋零食回来了。小明才踏进公司,又像阿登刚刚那样被纸碎洗礼欢迎。
“圣诞节快乐!” 同事们欢呼着。
小……小明? 望着活生生的小明就站在他面前,阿登内心顿时涌起了又想崩溃大哭又想兴奋跳脚的复杂情感。
“小明!!” 不顾其他人疑惑的眼光,阿登冲向小明,激动地抓住小明的手臂:“你还活着!!”
“小明当然还活着啊,难道他昨天死了吗?” 阿婉一脸阿登是白痴的样子瞟了阿登一眼。
“他明明昨天才失——” 阿登才正要说出他所知道的“真相”,小明却开口打住了他:“阿婉,丽婷,阿Ken,买了你们最喜欢的零食哦!”
“是吗?”同事们赶快把小明手里的零食袋拿去,一时间作鸟兽散。
小明把阿登拉到一旁,小声地问阿登:“你……你也在10点晚上后搭了二号电梯吗?”
“小明!真的是你!” 阿登禁不住在异地遇到同乡的欣喜的心情,抓住了小明的手。
“果然是那样吗……” 小明叹了一口气。
“我是为了把你找回来才这样犯险的!” 阿登急匆匆地说。
“我……在那里失踪了吗?”
“在‘那里’? 哪里?” 阿登不明所以地往着小明。
小明又低头叹了一口气。“阿登……这里现在是圣诞节25号的半夜12点呢。”
“你在胡说什么?” 阿登望了眼手表,上面却显示着12月25号,12点05分。
“怎么……怎么回事?我明明在26号的晚上搭电梯上来的……” 阿登几乎就要精神错乱。
“阿登,你知道电脑磁盘可以分成几个分区,对吧?” 小明突然问阿登。
“当然,怎么?”
“每个磁盘分区又装着不一样的文件,但是其实它们都是在同一个磁盘上,对吧?”
”嗯!“ 阿登开始不耐烦起来。这菜鸟在说什么电脑的东西啊!
”假设有两个磁盘分区,装着非常类似的文件,连文件的命名都是一模一样的;那么当你把磁盘分区A的一个文件,移动到磁盘分区B的时候,文件便会自动取代磁盘分区B里同一个命名的文件。”
"所以呢?“
”所以,“ 小明深呼吸了一下:“假设,我们的宇宙也是一个磁盘,磁盘上有至少两个磁盘分区,至少两个世界。”
“你在说什么磁盘和世界的?” 阿登虽然好像开始抓到了一点什么,但是他的理智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
“我是在说,或许,我们来自的那个世界,和现在我们身在的这个世界,其实是同一个磁盘上的两个磁盘分区;两个装着非常类似的人事物,连命名也是一模一样的……”
“所以,你是在说,我们两个人就像被从世界A移动到世界B那样,自动取代了世界B里的‘我们’?”
“那是我在这里两天后作出的推论。” 小明点了点头:“在这里,一切都和我们本来的世界几乎一模一样;我还是在这栋大楼工作,公司的老板同事都没有改变,连巴士路线也是一样的——但是在这些表面看起来一模一样的底下,却又潜藏着很多细节上的差异。譬如说,我们本来世界的那个公司,老板从来没有想过要庆祝圣诞节;然而在这里,老板却早在公司办起的那一年就有庆祝圣诞节的习惯,每年都会在公司里搞派对。”
“还有,在我们本来的世界里,你和阿婉只是同事关系,但是在这里,你们却已经在半年前发展成情侣关系……” 小明叨叨絮絮地数了起来。
“可是为什么会回到了25号?”阿登不想听小明的碎碎念,打断了他。
“这个我也不清楚。或许是在‘移动’的那个过程中,我们都会被移动到比我们本来世界早一天的那时候吧。我来到这里的时候,是23号。” 小明说。
阿登思考了一下,抓住小明的手臂说:“我们一定要回去我们的世界。走吧,我们回去吧!”
小明却摇了摇头:“我也还没想到办法回去……”
“什么办法?我们再搭一次二号电梯吧!别理这见鬼的圣诞节派对!”
“你忘了,世界A和世界B虽然一切人事物和命名都一样,但是其中的特质却可能改变……“
”所以?“
”所以,在我们世界里,那个作为‘移动’工具的二号电梯,在这个世界里,却只是一部平凡不过的电梯。“说着,小明黯然地低下头。
”沙沙声也没有?“
"沙沙声也没有,非常平凡的电梯。这两天的思考,也让我推断出,那些我们之前听到的沙沙声,或许就是这个世界里的声音吧;那部二号电梯作为一个两个世界之间的‘通道’,我们在那里可以听得见另一个世界的人们的声音。而这个‘电梯通道’,或许只有在晚上10点后才会操作其作为‘通道’的功能吧。”
“那怎么办,我们要去哪里找这个世界里的那个‘电梯’?” 阿登颓然地倚在墙上。
“我也不知道……我们要找的‘电梯’不知道是哪一部,也不知道会在哪里……”
阿登沉默地低下了头。
”别这么沮丧嘛!” 小明拍了拍阿登的肩膀:“这个世界和我们本来的世界很相似,就当作是自己的世界那样活下去也没有问题啊!况且,在这里你有阿婉姐做女朋友呢!”
阿登没有抬头也没有开口,只是默默地在想:在这里活下去也可以,但是那三八阿婉……
他明天第一件事,就是要和那婆娘分手……
***
电脑荧幕开着,上面的一个窗口显示:“错误讯息——指定路径的文件不存在。“
接着,另一个窗口又跳了出来,显示:“HO! HO! HO! Merry infected Christmas!!!"
然后,有人按下了一串电话号吗:“Helpdesk 大人,电脑中了圣诞节病毒,文件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救命呀!!”
电梯里似乎无时无刻充斥着很细微的,犹如电视机空白画面时的沙沙声,又或者像雨势开始变大的那一瞬间的斯沙声、一阵风吹过杂草长得高过人腰的草地时发出的霎霎声;一开始大家都不以为意,每天上下班的人群很多,电梯里人们各自互相交谈的声浪盖过了那微不足道的沙沙声。
也不知道是谁先开始发现到那一阵诡异的沙沙声,反正后来所有的人都知道关于电梯内部那诡异的声音。如果一个人搭那部电梯,安静下来仔细地听的话,那沙沙声其实是人在说话的声音,正确来说是很多人同时此起彼落各自互相交谈得来声音。因为它们是如此细微的声量,因此如果没有仔细去听,就只听得见一阵机械式的沙沙声。
到底这些细微的人声都在说些什么呢?关于这点却一直没有答案,就是两个人同时搭电梯侧耳倾听,也会说出不一样的答案。
起初充斥着不知名人声的电梯,感觉让人毛骨悚然,一段时间根本没有人敢搭那部电梯。无端的猜测四起,有人说那是一群鬼魂流连在电梯里,有人说那是魔鬼的声音,有人说那是一种残留的意念的回声。
虽然是这样,但是过了几个星期,因为大楼的电梯数量有限,大家又开始大着胆子使用二号电梯上下楼。虽然还可以听到那细微的诡异交谈人声,但是也没有什么怪事发生,或者有谁遭遇不测。于是,过不了多久,二号电梯又如往常般被常常使用,大家对于那诡异的声音都不再去在意了;偶尔有新人到那栋大楼工作,二号电梯的故事才又会被炒热起来。其余时间,根本没有什么人会去理会。
阿登在那栋大楼工作了一年,每天都会搭二号电梯上下班。他就像其他人一样,刚刚初来报到的时候,被前辈绘声绘影的故事吓到,一个星期不敢搭二号电梯。但是后来他也逐渐地不再害怕电梯里的怪声,甚至后来公司来了新人,他也照着前辈欢迎新人的“仪式”用二号电梯的故事吓后辈。
就像前天那样,阿登故意把二号电梯的故事夸张化地转述给新来的那个菜鸟小明听:“你今天来上班,使用的是二号电梯吗?"
"啊,是的。”刚大学毕业的小明明显菜鸟味未脱,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发型也是呆呆的傻瓜头,跟同事们说话总是战战兢兢的样子;尤其是对着不怎么笑的阿登,小明更是紧张。
“你有听到电梯里有什么声音吗?” 阿登把公司旧资料放在小明的桌上。
“啊?” 小明赶紧站起来拿过资料夹:“说起来,好……好像有一种沙沙的声音,应该是电梯运作发出的声响之类吧?“
“是吗?” 阿登冷笑起来:“那可是人说话的声音哦。“
“人说话的声音?”
“对呀,很多人在说话的声音。“
“你……你的意思是?” 小明看起来就像那一刻就见到鬼一样,脸色铁青。
阿登不禁得意起来:“是你看不到的一群人在各自说话的声音。“
“看不到……“ 小明的脸色越来越差了。
“到底什么东西,你自己去猜吧。总之,以后出入小心点。”说完,阿登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忍不住得意地笑了。
这下子,那个菜鸟一定吓得要死了吧!哈哈。
下班的时候,阿登经过菜鸟的位子,看到小明仍然一副神不守舍的样子,又忍不住想要作弄他。
“嘿,小明!”
“啊?是的?” 小明慌张地站起来。
“那些公司旧资料请你一定要今天看完,然后写一份30页的报告,放在老板的桌上。一定要做完才离开公司,知道吗?“阿登装出很认真的口吻交待了小明。
“今……今天吗?可是明天是圣诞节假期了……“ 小明紧张得不敢抬头看阿登。
“这是我们公司的条规,你一定要今天做完才可以回去。“
“好……好的。“ 小明有气无力地答应了。
“加油了,新人!” 说完,阿登满意地离开。其实,那些公司旧资料根本都是些废纸了,只是循例给新人打发时间而已;报告?根本就没这回事。
但是那一大叠旧资料,看完少说也要3个小时,写那报告最少也要2个小时。照这样算下来,这菜鸟非要10点晚上才能回家。而大楼的两部电梯,晚上8点过后,为了节省能源,就只剩下二号电梯在运作,连楼梯间也会在9点钟上锁,那么菜鸟就非得搭二号电梯下班。
带着贼笑,阿登踏入了一号电梯,回家去了。
今天一早,阿登带着看好戏的心情回到公司,经过小明的位子时却没有看到小明的踪影,让他很没瘾。
该不会是惊吓过度直接辞职了吧?
阿登摇了摇头,回到自己的座位。
午餐时间,阿登和几个同事一起去吃杂饭,同事阿婉却突然提到那个菜鸟小明:“嘿,你们知道吗,那个新来的小明失踪了。“
“失踪?”阿登惊讶地望着同事。
“对呀,今天人事部的大卫说的,小明他家人打给公司说他没法来上班;一番细问之下,原来他在24号当晚失踪了,没有回家。“阿婉说。
阿登目瞪口呆地看着阿婉,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据说最后看到他的是平时8点离开的人事部经理,那时他都还没回家;也不知道那菜鸟摸什么摸到那么迟。”
阿登沉默地吃完饭,回到公司埋头工作,直到要离开公司的时候,已经傍晚6点了。
他从公司窗口望出去,夕阳正西下,天色一片逐渐消沉而去的金色。
那个菜鸟小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小明到底搭了二号电梯吗?
难道小明在二号电梯里遭遇了什么不测?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排山倒海地窜入阿登的脑海。
晚上10点后的二号电梯,到底藏着什么样的怪事?
阿登望着从窗外洒进来的金色阳光照在公司的啡色地毯上,又陷入了深思。
这个乱子,是他捅出来的吧?如果不是他为了作弄小明让小明一个人10点后搭二号电梯,小明或许就不会失踪。
从大学毕业后就不再活跃的“汉子”气概这时候又在阿登的心里蠢蠢欲动。
一人做事,一人当啊!他发觉无论如何他也要把那个菜鸟小明找回来——至少这是他欠小明家人的。
深呼吸了一下,阿登先离开了公司,到公司附近的嘛嘛档吃了一碟炒面,抽了一包烟。接着,他才又回到公司大楼。
这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阿登越过马路到公司大楼的时候,马路上的车子都亮起了刺眼的大头灯。
经过大楼正门口的时候,阿登把最后一支烟抽完,捻息,丢进垃圾桶里。
他走入大楼,应当在那里守着岗位的保安却不见人影。
阿登望了眼手表,时间显示晚上10点05分。
就在他望着手表的那一瞬间,阿登听到电梯运作的声响,“轰隆隆”一声;他抬头,二号电梯正好在这时候抵达底楼,“叮”地一声打开了。
望着二号电梯阴森森没有人的内部,即使灯是亮着的,阿登还是打从心底感觉到了一股寒意。
仿佛是地狱的门敞开着在欢迎他一样。
“阿登,给点力来!” 阿登用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胸口给自己打气,一鼓作气地大步走进了二号电梯内部。
阿登才走进电梯里转过身,二号电梯的门就关上了。
紧闭的二号电梯内部,只剩下阿登一个人。然后那阵诡异的沙沙声又开始像从每个隙缝涌进来的潮水一样灌入了他的耳朵里,充斥了整个电梯内部。
“沙沙……”
阿登望着电梯楼层按钮,也不知道自己该选择去哪一层。
如果小明是在这里失踪的话,又到底会是在哪一层呢?
但也总不能就这样一直待在底楼吧?
还正在犹豫的时候,电梯突然开始往上动了起来。阿登惊讶地死盯着楼层按钮,明明他一个楼层都还没有选择啊!
“沙沙……”那阵诡异的沙沙声随着电梯的加速往上移动,似乎声量也越变越大了,就像是一场大雨开始倾盆而下。
“到底要去哪里,干!” 阿登忍受不住内心承受的恐惧,大声地对着没有其他人的电梯咒骂。
“沙沙……” 然而沙沙声还是没有停下来。
电梯也不知道要去到哪一层才要停下:12、13、14、15、16、17、18、19、20……
然后电梯的楼层显示灯熄了。
电梯还在往上移动。那栋大楼,只有20楼。
“到底要去哪里……去哪里……” 阿登绝望地蹲了下来,不再看电梯楼层显示。他想用双手捂住耳朵,但是沙沙声似乎变得如此地大声,他无法不去听见。
逐渐地,阿登甚至能听得清清楚楚那沙沙声里的此起彼落的人声们在交谈的内容,有些声音很陌生,有些声音他却仿佛听过。
“据说最后看到他的是平时8点离开的人事部经理,那时他都还没回家;也不知道那菜鸟摸什么摸到那么迟。”
“对呀,今天人事部的大卫说的,小明他家人打给公司说他没法来上班;一番细问之下,原来他在24号当晚失踪了,没有回家。”
“失踪?”
那不是阿登自己的声音吗?那不是阿婉吗?
就在这时候,电梯门忽然“叮”地一声打开了。
阿登抬头一看,竟然是公司所在的17楼。
怎么会?阿登虽然心里觉得很奇怪,但是还是鼓起勇气走出了二号电梯。几乎就在他的后脚跟离开二号电梯的那一瞬间,电梯门就立刻关上了。
“叮!” 阿登转身,二号电梯又“轰隆隆”地往下移动了。
阿登回过头来,发觉公司的灯还亮着。
还有谁在公司呢,这时候……
他拿出打卡打开了公司的门。
“圣诞节快乐!”
就在阿登打开公司门进入的那一瞬间,一堆花纸随着“朴”、“朴”的几声拉环被拉开的声音,像漫天雪花一般从他头顶落下,一时间他的视线里只有红色、紫色、银色、金色的纸碎,其他什么都看不清。
阿登本能地伸手护住自己,直到纸碎落得七七八八了,他才看的清,原来是公司的同事们正围在他身边,手里拿着洒纸屑筒子。
“圣诞节快乐哟,阿登!” 阿婉笑着向阿登伸出手板:“啤酒呢?”
“啤酒?” 阿登仍然不在状况中。圣诞节快乐?可是今天明明已经是26号了呀!
而且,公司从来没有办圣诞节派对的习惯啊!
“老板不是吩咐你去买半打啤酒回来吗?你出去那么久是做了什么啊?” 阿婉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怎么会看上你这个呆瓜啊?”
什么?老板?啤酒?看上?!!
阿登望着阿婉还有旁边窃笑的同事们,从来没有觉得如此像白痴过。
“算啦,我们现在赶快打去叫正在买零食的小明顺便买啤酒吧!” 阿婉说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按下了几个号码。
“小明?” 阿登忍不住惊讶地开口。小明不是已经失踪了吗?!
就在这时候,公司门被推开了,阿登转身一看,是小明拎着一大袋零食回来了。小明才踏进公司,又像阿登刚刚那样被纸碎洗礼欢迎。
“圣诞节快乐!” 同事们欢呼着。
小……小明? 望着活生生的小明就站在他面前,阿登内心顿时涌起了又想崩溃大哭又想兴奋跳脚的复杂情感。
“小明!!” 不顾其他人疑惑的眼光,阿登冲向小明,激动地抓住小明的手臂:“你还活着!!”
“小明当然还活着啊,难道他昨天死了吗?” 阿婉一脸阿登是白痴的样子瞟了阿登一眼。
“他明明昨天才失——” 阿登才正要说出他所知道的“真相”,小明却开口打住了他:“阿婉,丽婷,阿Ken,买了你们最喜欢的零食哦!”
“是吗?”同事们赶快把小明手里的零食袋拿去,一时间作鸟兽散。
小明把阿登拉到一旁,小声地问阿登:“你……你也在10点晚上后搭了二号电梯吗?”
“小明!真的是你!” 阿登禁不住在异地遇到同乡的欣喜的心情,抓住了小明的手。
“果然是那样吗……” 小明叹了一口气。
“我是为了把你找回来才这样犯险的!” 阿登急匆匆地说。
“我……在那里失踪了吗?”
“在‘那里’? 哪里?” 阿登不明所以地往着小明。
小明又低头叹了一口气。“阿登……这里现在是圣诞节25号的半夜12点呢。”
“你在胡说什么?” 阿登望了眼手表,上面却显示着12月25号,12点05分。
“怎么……怎么回事?我明明在26号的晚上搭电梯上来的……” 阿登几乎就要精神错乱。
“阿登,你知道电脑磁盘可以分成几个分区,对吧?” 小明突然问阿登。
“当然,怎么?”
“每个磁盘分区又装着不一样的文件,但是其实它们都是在同一个磁盘上,对吧?”
”嗯!“ 阿登开始不耐烦起来。这菜鸟在说什么电脑的东西啊!
”假设有两个磁盘分区,装着非常类似的文件,连文件的命名都是一模一样的;那么当你把磁盘分区A的一个文件,移动到磁盘分区B的时候,文件便会自动取代磁盘分区B里同一个命名的文件。”
"所以呢?“
”所以,“ 小明深呼吸了一下:“假设,我们的宇宙也是一个磁盘,磁盘上有至少两个磁盘分区,至少两个世界。”
“你在说什么磁盘和世界的?” 阿登虽然好像开始抓到了一点什么,但是他的理智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
“我是在说,或许,我们来自的那个世界,和现在我们身在的这个世界,其实是同一个磁盘上的两个磁盘分区;两个装着非常类似的人事物,连命名也是一模一样的……”
“所以,你是在说,我们两个人就像被从世界A移动到世界B那样,自动取代了世界B里的‘我们’?”
“那是我在这里两天后作出的推论。” 小明点了点头:“在这里,一切都和我们本来的世界几乎一模一样;我还是在这栋大楼工作,公司的老板同事都没有改变,连巴士路线也是一样的——但是在这些表面看起来一模一样的底下,却又潜藏着很多细节上的差异。譬如说,我们本来世界的那个公司,老板从来没有想过要庆祝圣诞节;然而在这里,老板却早在公司办起的那一年就有庆祝圣诞节的习惯,每年都会在公司里搞派对。”
“还有,在我们本来的世界里,你和阿婉只是同事关系,但是在这里,你们却已经在半年前发展成情侣关系……” 小明叨叨絮絮地数了起来。
“可是为什么会回到了25号?”阿登不想听小明的碎碎念,打断了他。
“这个我也不清楚。或许是在‘移动’的那个过程中,我们都会被移动到比我们本来世界早一天的那时候吧。我来到这里的时候,是23号。” 小明说。
阿登思考了一下,抓住小明的手臂说:“我们一定要回去我们的世界。走吧,我们回去吧!”
小明却摇了摇头:“我也还没想到办法回去……”
“什么办法?我们再搭一次二号电梯吧!别理这见鬼的圣诞节派对!”
“你忘了,世界A和世界B虽然一切人事物和命名都一样,但是其中的特质却可能改变……“
”所以?“
”所以,在我们世界里,那个作为‘移动’工具的二号电梯,在这个世界里,却只是一部平凡不过的电梯。“说着,小明黯然地低下头。
”沙沙声也没有?“
"沙沙声也没有,非常平凡的电梯。这两天的思考,也让我推断出,那些我们之前听到的沙沙声,或许就是这个世界里的声音吧;那部二号电梯作为一个两个世界之间的‘通道’,我们在那里可以听得见另一个世界的人们的声音。而这个‘电梯通道’,或许只有在晚上10点后才会操作其作为‘通道’的功能吧。”
“那怎么办,我们要去哪里找这个世界里的那个‘电梯’?” 阿登颓然地倚在墙上。
“我也不知道……我们要找的‘电梯’不知道是哪一部,也不知道会在哪里……”
阿登沉默地低下了头。
”别这么沮丧嘛!” 小明拍了拍阿登的肩膀:“这个世界和我们本来的世界很相似,就当作是自己的世界那样活下去也没有问题啊!况且,在这里你有阿婉姐做女朋友呢!”
阿登没有抬头也没有开口,只是默默地在想:在这里活下去也可以,但是那三八阿婉……
他明天第一件事,就是要和那婆娘分手……
***
电脑荧幕开着,上面的一个窗口显示:“错误讯息——指定路径的文件不存在。“
接着,另一个窗口又跳了出来,显示:“HO! HO! HO! Merry infected Christmas!!!"
然后,有人按下了一串电话号吗:“Helpdesk 大人,电脑中了圣诞节病毒,文件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救命呀!!”
(完)
Dec 22, 2010
不只是书:人人都是旅游作家,你看的是谁的风景?
不只是书:人人都是旅游作家,你看的是谁的风景?
2010/12/22 3:48:48 PM
●谭舒
好的文字是有一定洞察力,不是每个喜欢旅行的人,都适合用文字去书写旅游。
市面上一些旅行书写作品是资讯丰富和多抒发个人感受。而这些恰恰就是现代旅游书写最惨不忍睹的地方。
美国思想家、文学家爱默生曾对旅行者说了这么一句刻薄的话:“旅行是傻瓜的天堂。”在他眼中,旅行是一种病,它会折磨人不断向外而不是向内追求智慧。因此旅行不但没有增加一个人头脑里的知识,相反却使人变得脑袋空空,犹如未见过世面的草包。如果爱默生是对的,现代的许多旅游作家,可轻易把整个头塞进信箱的投信口。
旅行,当然并非真的一文不值。六十多年前,爱尔兰女记者丽贝卡·韦斯特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去了南斯拉夫旅行。她在其经典之作《黑羔羊与灰猎鹰》( Black Lamb and Grey Falcon )里形容,南斯拉夫是人类悲凉历史的缩影,如能弄明白南斯拉夫的恩怨情仇,大概就能明白人类的命运。
巴尔干半岛、南斯拉夫、萨拉热窝这些名字虽不至于家喻户晓,但总有点模糊印象:不就是火药库、很乱很乱的地方吗?让我们看一看收录在《2010年美国最佳旅游写作》(The Best American Travel Writing 2010 Anthology)中一篇名为《未死之旅》的作品怎么写罗马尼亚(位于巴尔干半岛)这个国家。晤,罗马尼亚,不就是吸血鬼的诞生地吗?作者除了在文中提到她喝了猪肚汤,因为“旅游指南大力推荐”外,余下的就是大谈特谈吸血僵尸的故事。书写越来越差
一个是著名作家、一个是业余旅游作者,这是拿苹果和橙比,是有点不公平。但无可否认的是,旅游书写确实一代不如一代。在过去的60年,无论是旅游还是书写都经历了戏剧性的改变。昔日的旅游文学是从异域文化中追求历史哲学的深度写作,而现代的旅游书写是一种“时尚”,而不是“文学”。
作者们抓住一些旅途上的细节,用短小轻快的文字在报章专栏或消闲杂志上发表,像型男厨师安东尼波登(Anthony Bourdain)在杂志侃侃而谈新加坡海南鸡饭,如发现新大陆一样;英国“布克奖”(Booker Prize)得主D.B.C. 皮埃尔(D.B.C. Pierre)写塞舌尔群岛上懒洋洋酒吧的下午。正由于媒体上渴求旅游信息,以旅游写作维生的人开始走俏。
设立旅游网志
澳洲孤独星球(Lonely Planet)出版社2008年出了一本叫《Travel Writing》的工具书,由过来人说明撰写旅游文字的窍门,如何按部就班晋身旅游作家。而自从部落格普及后,喜爱旅行的人都可以设立自己的旅游网志,尝试当旅游作家。
在这波全球旅游写作热潮中,无怪乎才60年的光景,经典与平庸成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炫耀所见所闻 对旅行是种亵渎
其实,在人人都可以飞的今天,景物不是最重要的。
读者反而希望透过旅人的眼睛,看旅人看到了什么,以及怎么看。
我们都期待这样的旅行文学
好的文字是有一定洞察力,不是每个喜欢旅行的人,都适合用文字去书写旅游。
市面上旅行书写作品有两大特点:一是资讯丰富,其次是多抒发个人感受。而这些恰恰就是现代旅游书写最惨不忍睹的地方。
首先,旅游资讯不是书写的重点,读者若要吃喝玩乐资讯还不如上网来得快。
第二,个人感受有很多层次,我们不是余秋雨,不是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欧洲在发酵》作者),谁人会有兴趣知道我在圆明园或巴黎铁塔前的家国情怀?
在全球化和科技时代,旅行成为一种经验复制,于是大家都用“我看见了,你没有”这个原则来写作。在巴黎窝咖啡馆写作、赌马、忍饥受饿、逛塞纳河畔旧书摊,就把自己当成了海明威。在英国餐馆“洗大饼”、与流浪汉一起露宿街头,就会变成乔治奥维尔?
当成一种竞技
尤有甚者,把旅游当成一种竞技。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钱、最特别的交通工具(火车、游艇、风帆、摩哆、脚车等)来环游世界。
这些旅游作者一心只想达标、破纪录,心眼跟脑袋都被填得满满的,真怀疑他们能看见什么像样的风景。
就像台湾作家舒国治所说:“旅途中变化无穷的景致,未必能转移你固执的视点而达致所谓的‘目不暇给’。看东看西一阵后,你总还是看回你自己,看回你心中一直还期盼的某一世界。倘你心中想的事不能由旅途中得见,眼虽不停顾盼,竟是视而不见。”
重点不是景物
其实,在人人都可以飞的今天,景物不是最重要的。读者反而希望透过旅人的眼睛,看旅人看到了什么,以及怎么看。我们都期待这样的旅行文学:“那里头有一种沧桑世故的味道,也许他所见的世界已多,奇景妙观未必能引起他的赞叹。他的身影走在一般人不易也不愿行走之地,因而显得特别巨大或渺小。他的作品本身应当是纪实,不错,这正是旅行文学的根本,不然岂不是变成《格列弗游记》?或者成了漫天大谎的《福尔摩莎》?作品也应有经验转化成思考的层面,不然和公式的船长日记或飞行记录又何以别?”
德国诗人里尔克说:“旅行只有一种,即是走入自己的内在之旅。”
旅行最根本的意义乃在发现自我/他者的“差异”,因而产生内省和反思。尽是在炫耀自己的所见所闻,对旅行是一种亵渎。
2010/12/22 3:48:48 PM
●谭舒
好的文字是有一定洞察力,不是每个喜欢旅行的人,都适合用文字去书写旅游。
市面上一些旅行书写作品是资讯丰富和多抒发个人感受。而这些恰恰就是现代旅游书写最惨不忍睹的地方。
美国思想家、文学家爱默生曾对旅行者说了这么一句刻薄的话:“旅行是傻瓜的天堂。”在他眼中,旅行是一种病,它会折磨人不断向外而不是向内追求智慧。因此旅行不但没有增加一个人头脑里的知识,相反却使人变得脑袋空空,犹如未见过世面的草包。如果爱默生是对的,现代的许多旅游作家,可轻易把整个头塞进信箱的投信口。
旅行,当然并非真的一文不值。六十多年前,爱尔兰女记者丽贝卡·韦斯特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去了南斯拉夫旅行。她在其经典之作《黑羔羊与灰猎鹰》( Black Lamb and Grey Falcon )里形容,南斯拉夫是人类悲凉历史的缩影,如能弄明白南斯拉夫的恩怨情仇,大概就能明白人类的命运。
巴尔干半岛、南斯拉夫、萨拉热窝这些名字虽不至于家喻户晓,但总有点模糊印象:不就是火药库、很乱很乱的地方吗?让我们看一看收录在《2010年美国最佳旅游写作》(The Best American Travel Writing 2010 Anthology)中一篇名为《未死之旅》的作品怎么写罗马尼亚(位于巴尔干半岛)这个国家。晤,罗马尼亚,不就是吸血鬼的诞生地吗?作者除了在文中提到她喝了猪肚汤,因为“旅游指南大力推荐”外,余下的就是大谈特谈吸血僵尸的故事。书写越来越差
一个是著名作家、一个是业余旅游作者,这是拿苹果和橙比,是有点不公平。但无可否认的是,旅游书写确实一代不如一代。在过去的60年,无论是旅游还是书写都经历了戏剧性的改变。昔日的旅游文学是从异域文化中追求历史哲学的深度写作,而现代的旅游书写是一种“时尚”,而不是“文学”。
作者们抓住一些旅途上的细节,用短小轻快的文字在报章专栏或消闲杂志上发表,像型男厨师安东尼波登(Anthony Bourdain)在杂志侃侃而谈新加坡海南鸡饭,如发现新大陆一样;英国“布克奖”(Booker Prize)得主D.B.C. 皮埃尔(D.B.C. Pierre)写塞舌尔群岛上懒洋洋酒吧的下午。正由于媒体上渴求旅游信息,以旅游写作维生的人开始走俏。
设立旅游网志
澳洲孤独星球(Lonely Planet)出版社2008年出了一本叫《Travel Writing》的工具书,由过来人说明撰写旅游文字的窍门,如何按部就班晋身旅游作家。而自从部落格普及后,喜爱旅行的人都可以设立自己的旅游网志,尝试当旅游作家。
在这波全球旅游写作热潮中,无怪乎才60年的光景,经典与平庸成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炫耀所见所闻 对旅行是种亵渎
其实,在人人都可以飞的今天,景物不是最重要的。
读者反而希望透过旅人的眼睛,看旅人看到了什么,以及怎么看。
我们都期待这样的旅行文学
好的文字是有一定洞察力,不是每个喜欢旅行的人,都适合用文字去书写旅游。
市面上旅行书写作品有两大特点:一是资讯丰富,其次是多抒发个人感受。而这些恰恰就是现代旅游书写最惨不忍睹的地方。
首先,旅游资讯不是书写的重点,读者若要吃喝玩乐资讯还不如上网来得快。
第二,个人感受有很多层次,我们不是余秋雨,不是比尔布莱森(Bill Bryson,《欧洲在发酵》作者),谁人会有兴趣知道我在圆明园或巴黎铁塔前的家国情怀?
在全球化和科技时代,旅行成为一种经验复制,于是大家都用“我看见了,你没有”这个原则来写作。在巴黎窝咖啡馆写作、赌马、忍饥受饿、逛塞纳河畔旧书摊,就把自己当成了海明威。在英国餐馆“洗大饼”、与流浪汉一起露宿街头,就会变成乔治奥维尔?
当成一种竞技
尤有甚者,把旅游当成一种竞技。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钱、最特别的交通工具(火车、游艇、风帆、摩哆、脚车等)来环游世界。
这些旅游作者一心只想达标、破纪录,心眼跟脑袋都被填得满满的,真怀疑他们能看见什么像样的风景。
就像台湾作家舒国治所说:“旅途中变化无穷的景致,未必能转移你固执的视点而达致所谓的‘目不暇给’。看东看西一阵后,你总还是看回你自己,看回你心中一直还期盼的某一世界。倘你心中想的事不能由旅途中得见,眼虽不停顾盼,竟是视而不见。”
重点不是景物
其实,在人人都可以飞的今天,景物不是最重要的。读者反而希望透过旅人的眼睛,看旅人看到了什么,以及怎么看。我们都期待这样的旅行文学:“那里头有一种沧桑世故的味道,也许他所见的世界已多,奇景妙观未必能引起他的赞叹。他的身影走在一般人不易也不愿行走之地,因而显得特别巨大或渺小。他的作品本身应当是纪实,不错,这正是旅行文学的根本,不然岂不是变成《格列弗游记》?或者成了漫天大谎的《福尔摩莎》?作品也应有经验转化成思考的层面,不然和公式的船长日记或飞行记录又何以别?”
德国诗人里尔克说:“旅行只有一种,即是走入自己的内在之旅。”
旅行最根本的意义乃在发现自我/他者的“差异”,因而产生内省和反思。尽是在炫耀自己的所见所闻,对旅行是一种亵渎。
转载自《南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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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我非常赞成所谓“好的文字是有一定洞察力”这一点;内省和反思,都应该是所有认真的文字所应该蕴藏的。我在看到这篇文章以前,也曾经把“记录”、“日记”和真正的“文字”混淆在一起;如今才惊觉那当中的差别。
其实,不管是旅游文学也好,纪实文学也好,美食文学也好,电影文学也好,反思和洞察力都是非常重要的吧。一个人的反思,才正正是一篇文字里最宝贵的那部分。
然而我有时候也会犯下没有反思就写文字的错误吧,但是我要努力改进,多做内省。写文,应当是一种思考的体现。没有思想,何来“文字”。
P/S: 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让我忙不过来,一向都想努力坚持写部落格也要一定思考或者有所意义才落笔的我,就没办法在近期好好地静下来写一篇部落格了。
无论如何,冬至快乐呢大家!
Dec 13, 2010
数字—地下铁—猫头鹰 (Deja Vu)
阿登稍微闭目养神后睁开眼睛,抬头,月台上的荧幕板上显示地下铁将在2分钟内到达。
1分钟内,他开始听到地下铁穿过地下道滑入地铁站的那沉重轰隆隆声,伴随着一阵仿佛月台地板在轻微裂开的震动。
这时,有几个穿着某外语补习中心的T恤的年轻男女往正在等待地下铁的人群走来,其中一个戴着鸭舌帽看不清样子的男孩子走过他的旁边,要把手中的传单塞给阿登。
阿登不耐烦地摆了摆手,示意不想拿传单。鸭舌帽男孩却臭着脸用力撞了阿登的肩膀一下走开,一张传单从男孩手中飘落,阿登刚好看到传单上面的右上角写着一串数字:“d134”。
“喂,看路啊小子!”阿登很不爽地骂了一句。哼!传单,多么不环保啊,他才不会拿。
突然,有人轻轻触动了一下阿登的背后。他气呼呼地转身,只见身后一个身材又高又瘦,脸色白得像纸一样,猜不出年纪的女人伸手指了指地上:“你的笔掉了。”
女人说话的语调平得像机器一样。两圈深得有点吓人的黑眼圈挂在她的眼下,配上那毫无血色瘦削的脸,就好像吸血鬼一样。在女人穿着无袖黑色背心露出的苍白手臂上,却有一幅栩栩如生的猫头鹰刺青。
猫头鹰刺青的两只眼睛被刻画得如此逼真,好像在直勾勾地盯着阿登,让他突然窜起了寒意。
阿登瞄了一眼地上,果然地上躺着一支圆珠笔。他摸了摸口袋,口袋空空如也。
他弯下腰正要捡起圆珠笔,地下铁就在这时候到站了。
地下铁的门哗地一声往两旁打开,一阵冷风倏地从他脚下窜过。
站在阿登后面和旁边的人群马上往地下铁涌进去,阿登还没来得及把圆珠笔拿稳,就被迫推挤着进入了地下铁内;圆珠笔,还是躺在地下站的白色砖块上。
地下铁的门又在一阵叮咚声响中关上了。
阿登回头环顾了四周,自己正在站在地下铁车厢的正中间,自己的两旁前后都挤满了上班的人群,刚刚那个脸色苍白的高瘦女人却被埋在沙丁鱼人群里,他看不见她。阿登呼了一口气,无奈地在地下铁开动的晃动中伸手抓住了手环。
地下铁从地铁站开动了没多久,突然他身后的一个老男人往后栽在地上,老人四周的人群一下子散出一个小圆圈,围着倒在地上抽搐的老人。
“怎么回事?”大家都在一旁议论纷纷,但没有人上前去帮助老翁。
躺在地上的老翁抓住自己的颈项,眼珠凸出地望着众人,似乎无法呼吸。
阿登很想上前帮忙,但是想到不正确的急救姿势将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失误,于是也不敢贸贸然上前去。
就在大家都还惊魂未定的时候,一个戴着金边眼镜的男人一边伸手推开旁边的人群挤上前来,一边对大家说:“我是医生,借过!”
自称是医生的男人上前略为检查了老翁几秒钟,抬头对众人说:“谁有圆珠笔?这位老者哽到了不能呼吸!”
众人还呆呆地看着医生无法反应过来,直到医生厉声言辞地又再问了一次:“谁有圆珠笔?请借来救命!”
旁边的几个人开始在翻找手提包,阿登这时才伸手往口袋摸去,然而却摸了一个空。
啊,圆珠笔掉在月台了!阿登不禁紧张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也不知道是谁这时候慌张得失去了理智,竟然提议说把地下铁的窗口打破好让老翁能呼吸顺畅。
阿登还来不及出声制止如此荒谬的提议,就听到“当啷”的一声,有人用灭火器打破了地下铁的窗口。
“喂,你们疯了吗?!”人群里有人如此大叫道,但是开始呼啸飘进车厢的风声却刺耳得几乎掩盖了所有人群的声音。地下铁因为窗口受到破坏而启动了警急措施。
就在这时候,阿登听到车厢后面传来一阵尖叫声,他回头一看,在退开的人群里他看到刚才那个手臂上有猫头鹰刺青的女人拉起了背心,她的腹部上竟然缠着一个计时炸弹。
时间倒数:1分钟。
女人身旁的几个男人企图推倒她强制拆除炸弹,但是女人一点也不害怕:“任何一条线断掉都会立刻爆炸,你们试试看啊!”
说完,她放肆地大笑起来。
就在这时候,地下铁在下一个地铁站紧急停了下来,所有的人往前踉跄倒去。在车厢里的人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可怕的死亡车厢,然而阿登他们这个车厢的门却因为警急措施的缘故被强制关紧。
阿登回头望了眼猫头鹰刺青的女人,计时炸弹只剩下30秒。月台上的巡查员却没有意识到车厢里的危险,还在大摇大摆地慢慢走向他们的车厢查询情况。
阿登匆忙拿起慌乱中掉在地上的传单,朝身旁一个懦弱的文质上班族喝了一声:“拿笔来!”
上班族被吓呆了,匆忙从口袋取出一支原子笔给阿登。
阿登以最快的速度在传单上写上help四个英文字母,从刚刚被击破的地下铁窗口用力地朝站在月台上的人群甩去。
然而那张传单,却掉在离人群还有点距离的地方。
阿登又回头检查了女人身上的计时炸弹;还剩下15秒。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孩正走向掉在地上的那张传单。
10秒。
男孩把传单捡了起来。
5秒。
男孩把传单放在手里已经有一叠一样的传单上,走向人群。
3秒。
阿登望着男孩离去的身影,突然意识到一些什么。
2秒。
那张传单上的数字,d134,是help倒反过来的样子。
1秒。
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阿登只看得到熊熊的火焰往自己袭来,还没来得及思考,已经在一阵灼热中感觉到自己已经粉身碎骨。他最后,只来得及闭上双眼。
***
阿登稍微闭目养神后睁开眼睛,抬头,月台上的荧幕板上显示地下铁将在2分钟内到达。
1分钟内,他开始听到地下铁穿过地下道滑入地铁站的那沉重轰隆隆声,伴随着一阵仿佛月台地板在轻微裂开的震动。
这时,有几个穿着某外语补习中心的T恤的年轻男女往正在等待地下铁的人群走来,其中一个戴着鸭舌帽看不清样子的男孩子走过他的旁边,要把手中的传单塞给阿登。
在某种莫名的驱使下,阿登转身看了一眼身后的人。是一个身材又高又瘦,脸色白得像纸一样,猜不出年纪的女人。在女人穿着无袖黑色背心露出的苍白手臂上,却有一幅栩栩如生的猫头鹰刺青。
猫头鹰刺青的两只眼睛被刻画得如此逼真,好像在直勾勾地盯着阿登,让他突然窜起了寒意。
1分钟内,他开始听到地下铁穿过地下道滑入地铁站的那沉重轰隆隆声,伴随着一阵仿佛月台地板在轻微裂开的震动。
这时,有几个穿着某外语补习中心的T恤的年轻男女往正在等待地下铁的人群走来,其中一个戴着鸭舌帽看不清样子的男孩子走过他的旁边,要把手中的传单塞给阿登。
阿登不耐烦地摆了摆手,示意不想拿传单。鸭舌帽男孩却臭着脸用力撞了阿登的肩膀一下走开,一张传单从男孩手中飘落,阿登刚好看到传单上面的右上角写着一串数字:“d134”。
“喂,看路啊小子!”阿登很不爽地骂了一句。哼!传单,多么不环保啊,他才不会拿。
突然,有人轻轻触动了一下阿登的背后。他气呼呼地转身,只见身后一个身材又高又瘦,脸色白得像纸一样,猜不出年纪的女人伸手指了指地上:“你的笔掉了。”
女人说话的语调平得像机器一样。两圈深得有点吓人的黑眼圈挂在她的眼下,配上那毫无血色瘦削的脸,就好像吸血鬼一样。在女人穿着无袖黑色背心露出的苍白手臂上,却有一幅栩栩如生的猫头鹰刺青。
猫头鹰刺青的两只眼睛被刻画得如此逼真,好像在直勾勾地盯着阿登,让他突然窜起了寒意。
阿登瞄了一眼地上,果然地上躺着一支圆珠笔。他摸了摸口袋,口袋空空如也。
他弯下腰正要捡起圆珠笔,地下铁就在这时候到站了。
地下铁的门哗地一声往两旁打开,一阵冷风倏地从他脚下窜过。
站在阿登后面和旁边的人群马上往地下铁涌进去,阿登还没来得及把圆珠笔拿稳,就被迫推挤着进入了地下铁内;圆珠笔,还是躺在地下站的白色砖块上。
地下铁的门又在一阵叮咚声响中关上了。
阿登回头环顾了四周,自己正在站在地下铁车厢的正中间,自己的两旁前后都挤满了上班的人群,刚刚那个脸色苍白的高瘦女人却被埋在沙丁鱼人群里,他看不见她。阿登呼了一口气,无奈地在地下铁开动的晃动中伸手抓住了手环。
地下铁从地铁站开动了没多久,突然他身后的一个老男人往后栽在地上,老人四周的人群一下子散出一个小圆圈,围着倒在地上抽搐的老人。
“怎么回事?”大家都在一旁议论纷纷,但没有人上前去帮助老翁。
躺在地上的老翁抓住自己的颈项,眼珠凸出地望着众人,似乎无法呼吸。
阿登很想上前帮忙,但是想到不正确的急救姿势将可能导致严重的医疗失误,于是也不敢贸贸然上前去。
就在大家都还惊魂未定的时候,一个戴着金边眼镜的男人一边伸手推开旁边的人群挤上前来,一边对大家说:“我是医生,借过!”
自称是医生的男人上前略为检查了老翁几秒钟,抬头对众人说:“谁有圆珠笔?这位老者哽到了不能呼吸!”
众人还呆呆地看着医生无法反应过来,直到医生厉声言辞地又再问了一次:“谁有圆珠笔?请借来救命!”
旁边的几个人开始在翻找手提包,阿登这时才伸手往口袋摸去,然而却摸了一个空。
啊,圆珠笔掉在月台了!阿登不禁紧张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也不知道是谁这时候慌张得失去了理智,竟然提议说把地下铁的窗口打破好让老翁能呼吸顺畅。
阿登还来不及出声制止如此荒谬的提议,就听到“当啷”的一声,有人用灭火器打破了地下铁的窗口。
“喂,你们疯了吗?!”人群里有人如此大叫道,但是开始呼啸飘进车厢的风声却刺耳得几乎掩盖了所有人群的声音。地下铁因为窗口受到破坏而启动了警急措施。
就在这时候,阿登听到车厢后面传来一阵尖叫声,他回头一看,在退开的人群里他看到刚才那个手臂上有猫头鹰刺青的女人拉起了背心,她的腹部上竟然缠着一个计时炸弹。
时间倒数:1分钟。
女人身旁的几个男人企图推倒她强制拆除炸弹,但是女人一点也不害怕:“任何一条线断掉都会立刻爆炸,你们试试看啊!”
说完,她放肆地大笑起来。
就在这时候,地下铁在下一个地铁站紧急停了下来,所有的人往前踉跄倒去。在车厢里的人只想赶快逃离这个可怕的死亡车厢,然而阿登他们这个车厢的门却因为警急措施的缘故被强制关紧。
阿登回头望了眼猫头鹰刺青的女人,计时炸弹只剩下30秒。月台上的巡查员却没有意识到车厢里的危险,还在大摇大摆地慢慢走向他们的车厢查询情况。
阿登匆忙拿起慌乱中掉在地上的传单,朝身旁一个懦弱的文质上班族喝了一声:“拿笔来!”
上班族被吓呆了,匆忙从口袋取出一支原子笔给阿登。
阿登以最快的速度在传单上写上help四个英文字母,从刚刚被击破的地下铁窗口用力地朝站在月台上的人群甩去。
然而那张传单,却掉在离人群还有点距离的地方。
阿登又回头检查了女人身上的计时炸弹;还剩下15秒。
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孩正走向掉在地上的那张传单。
10秒。
男孩把传单捡了起来。
5秒。
男孩把传单放在手里已经有一叠一样的传单上,走向人群。
3秒。
阿登望着男孩离去的身影,突然意识到一些什么。
2秒。
那张传单上的数字,d134,是help倒反过来的样子。
1秒。
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爆炸声,阿登只看得到熊熊的火焰往自己袭来,还没来得及思考,已经在一阵灼热中感觉到自己已经粉身碎骨。他最后,只来得及闭上双眼。
***
阿登稍微闭目养神后睁开眼睛,抬头,月台上的荧幕板上显示地下铁将在2分钟内到达。
1分钟内,他开始听到地下铁穿过地下道滑入地铁站的那沉重轰隆隆声,伴随着一阵仿佛月台地板在轻微裂开的震动。
这时,有几个穿着某外语补习中心的T恤的年轻男女往正在等待地下铁的人群走来,其中一个戴着鸭舌帽看不清样子的男孩子走过他的旁边,要把手中的传单塞给阿登。
在某种莫名的驱使下,阿登转身看了一眼身后的人。是一个身材又高又瘦,脸色白得像纸一样,猜不出年纪的女人。在女人穿着无袖黑色背心露出的苍白手臂上,却有一幅栩栩如生的猫头鹰刺青。
猫头鹰刺青的两只眼睛被刻画得如此逼真,好像在直勾勾地盯着阿登,让他突然窜起了寒意。
所以,不打扰了。
说真的,我很讨厌失眠。
尤其是第二早要6点起床上班的时候。
虽然我很久没有任性地在半夜找谁乱简讯一番,但是并不代表我这段时间里都没有失眠的问题。
只是,我即使失眠还是一样很倔强。
还是一样因为焦虑所以失眠啊。
但是不同的是,逐渐失去找谁去倾吐那些焦虑的动力。
反正,我就只是焦虑而已。会好起来的。
失眠的这天,为什么又写起部落格来了呢?
有很多事情闪过脑海,但我现在并不是要来抒发我所焦虑的事情的。至少,不会是在这个所有人我认识的我不认识的阿谁阿猫阿狗阿什么的都可以看到我在写什么的地方抒发出来。
越长越大,天蝎座需要隐私的特性越发增长。
那我为什么在写呢?
是为了说出我一开始并没有在焦虑的事情,只是刚好在失眠的这时候无聊中看到的某些事情,然后我必须为此悼念的事情。
你,应该有一个你很喜欢的人了吧。
所以,不打扰了。
晚安。
尤其是第二早要6点起床上班的时候。
虽然我很久没有任性地在半夜找谁乱简讯一番,但是并不代表我这段时间里都没有失眠的问题。
只是,我即使失眠还是一样很倔强。
还是一样因为焦虑所以失眠啊。
但是不同的是,逐渐失去找谁去倾吐那些焦虑的动力。
反正,我就只是焦虑而已。会好起来的。
失眠的这天,为什么又写起部落格来了呢?
有很多事情闪过脑海,但我现在并不是要来抒发我所焦虑的事情的。至少,不会是在这个所有人我认识的我不认识的阿谁阿猫阿狗阿什么的都可以看到我在写什么的地方抒发出来。
越长越大,天蝎座需要隐私的特性越发增长。
那我为什么在写呢?
是为了说出我一开始并没有在焦虑的事情,只是刚好在失眠的这时候无聊中看到的某些事情,然后我必须为此悼念的事情。
你,应该有一个你很喜欢的人了吧。
所以,不打扰了。
晚安。
Nov 21, 2010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前往新山的巴士开动了,她坐在靠窗的位子上,拉开窗帘,套上了耳机。披头四的 Across The Universe在她耳边轻轻响起。
窗外的天气很晴朗,白色的积云只占了远方的左半部的天空,露出一大片蔚蓝的天空;眼睛如果眯起来,天空似乎还清澈得可以看得见远处山峦上茂密的绿色的树木。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简讯。她掏出手机一看,原来是男朋友大毛:“茶包,一路顺风哦!”
她只瞄了一眼,便按下了关机键。
巴士仍在缓慢行驶,她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象着现在她所处的这个位置,和家乡的那座山还相差多远的距离。
家乡,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她在那个小镇度过了十八年的光阴,然而从她离开家乡到城里去念书开始,她就几乎不曾再回去家乡;尤其是毕业后父母也跟着搬来了城里,现在家乡对她而言,只是一片承载着她十九岁以前的回忆的地方。大部分的事情,现在也只剩下一圈模糊的记忆。
然而十八岁那一年的回忆,在她的脑海里却一直鲜明如昨日;那些追随“海滩男孩”、“悠长假期”等青春日剧的日子,那些踩着单车和另一个人比赛谁先到家的时刻,那些每个月都给《少年》杂志投稿希望看到自己的散文或诗歌被刊登的时光。
当然,还有那些,听着阿庆用他那把木吉他边弹边唱披头四的下午。当她现在回想起来,回忆仍栩栩如生,闭上眼睛她还能记得当时窗外麻雀的唧唧叫声,偶尔有学生单车经过的铃铃声,桌边的风扇转动的细微飒飒声,然后阿庆拿出了他的宝贝吉他。
“茶包,你听披头四吗?”阿庆抬头对她勾起一抹灿烂的微笑,露出两颗特别深的酒窝;学校里的女同学们都说阿庆笑起来很阳光。
“没有。”她继续给手上的卡片写上流程表。阿庆和她那一年被编排到同一组筹备学会的活动。
“那我弹给你听听吧!”阿庆笑着,兴致勃勃地弹奏起吉他来。
那是她第一次听披头四;阿庆唱的是Across The Universe。
当时大部分的歌词她已无法想起,但是那不断重复的副歌部分,却像魔咒一样烙印在她的脑海里。阿庆弹着木吉他,重复地唱着:“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他脸上的笑容,他望着她的专注眼神;那是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一个下午。
窗外的白色积云越来越靠近了,天色也逐渐地暗了下来。巴士又陷入一条缓慢的车龙里;她看见细细的雨丝划过窗外。雨势渐渐地变大,雨水开始滴答滴答打在车顶上。
“出去走走好不好?”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阿庆走到她家门前,把她叫出来。
她抬头望了眼蔚蓝的天空,点点头:“嗯。”
两个人似乎毫无目的地地从这条路走到那条路,一言不发。但是她当时却感觉如此地轻盈,如此地快乐,仿佛内心,若当时曾有如何空洞的话,已被一种莫名的温馨感给填塞充满了。
一直到天色突然大变,轰隆隆地一声,大雨开始倾盆而下,阿庆才开口说了一句:“啊下雨了。”
阿庆匆忙脱下他那件运动外套,拉过他们俩的头顶,轻轻在她耳边说:“快去那边躲雨吧!”
在渐大的雨势下,她紧紧地靠着阿庆,小碎步地踏在红色的小石头道路上跑到不远处的油棕货仓去躲雨。冰凉的雨水,脚下扬起的红色尘土,阿庆近在咫尺的温热体温,那一瞬间她曾经幻想这就是爱上的感觉了吧;一切似乎靠近得让人措手不及。
当两人都到达货仓门外的时候,她已经有半边的衣服都淋湿了,而阿庆则淋湿得像落汤鸡一样。
停下脚步的他们都止不住地大口喘气,他却一边喘气一边对着她笑。
“有……有什么那么好笑的?”她忍不住问他。
“不知道为什么,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特别快乐。”阿庆仍在喘着气,大大的眼睛仿佛在带笑望着她,湿嗒嗒的头发垂在他的额头上,从发际滑落的水珠滑过他深陷的酒窝,然后自他的下巴滴下。
“就像听着披头四一样地轻盈快活。”他笑着,伸手把她额上的刘海推到耳后。
轰隆隆的一声,她透过巴士窗外看见一道劈开天际的闪电,耳边的 Across The Universe 还在重复播放。
在这么多年以后,她总是忍不住在想,如果当年她不是那么倔强的话,是不是今天的结局会不一样?有没有可能,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当年中学毕业以后,她考上了大学,而阿庆则接手了父亲的油棕园生意。
她本来不大想离开的,然而却是阿庆那可有可无的态度让她坚决地离开了家乡。
“我考上了城里的大学。”她对低头玩着吉他的阿庆说。
“是吗?恭喜呢!”阿庆抬头,对她笑了笑,又自顾自地弹起了吉他。
“所以我要走了,我要离开这里了。”
“嗯。”阿庆没有再抬头。
她还记得,当时她起身离开的时候,阿庆在弹着那首披头四的 Across The Universe。他那把轻盈的声音,在唱着:“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如果当时候他曾经挽留她,如果当时后她不是倔强到连说出心里的感觉也做不到的话,或许现在的一切都会很不一样。
然而,当年的阿庆,的确不曾挽留她;当年的她,也不曾拉下脸说出自己喜欢他。
她当时,只是不甘心;以为他们之间的喜欢,是一种默认。
不知不觉中,巴士到站了,天空也开始放晴了。
她走下巴士,关掉随身听,在她耳边重复了许多遍的披头四的 Across The Universe嘎然停止。
她深吸一口气,拿出放在手提包里的红色烫金喜帖,确认即将参加的喜酒的地点。
“恭喜你,阿庆。”她轻轻地对空气练习待会儿的语气,把喜帖放回手提包里。
她抬头望着金色的黄昏天空,缓步离开车站,仿佛还能听见 阿庆唱着 Across the universe: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窗外的天气很晴朗,白色的积云只占了远方的左半部的天空,露出一大片蔚蓝的天空;眼睛如果眯起来,天空似乎还清澈得可以看得见远处山峦上茂密的绿色的树木。
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简讯。她掏出手机一看,原来是男朋友大毛:“茶包,一路顺风哦!”
她只瞄了一眼,便按下了关机键。
巴士仍在缓慢行驶,她望着窗外的风景,想象着现在她所处的这个位置,和家乡的那座山还相差多远的距离。
家乡,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她在那个小镇度过了十八年的光阴,然而从她离开家乡到城里去念书开始,她就几乎不曾再回去家乡;尤其是毕业后父母也跟着搬来了城里,现在家乡对她而言,只是一片承载着她十九岁以前的回忆的地方。大部分的事情,现在也只剩下一圈模糊的记忆。
然而十八岁那一年的回忆,在她的脑海里却一直鲜明如昨日;那些追随“海滩男孩”、“悠长假期”等青春日剧的日子,那些踩着单车和另一个人比赛谁先到家的时刻,那些每个月都给《少年》杂志投稿希望看到自己的散文或诗歌被刊登的时光。
当然,还有那些,听着阿庆用他那把木吉他边弹边唱披头四的下午。当她现在回想起来,回忆仍栩栩如生,闭上眼睛她还能记得当时窗外麻雀的唧唧叫声,偶尔有学生单车经过的铃铃声,桌边的风扇转动的细微飒飒声,然后阿庆拿出了他的宝贝吉他。
“茶包,你听披头四吗?”阿庆抬头对她勾起一抹灿烂的微笑,露出两颗特别深的酒窝;学校里的女同学们都说阿庆笑起来很阳光。
“没有。”她继续给手上的卡片写上流程表。阿庆和她那一年被编排到同一组筹备学会的活动。
“那我弹给你听听吧!”阿庆笑着,兴致勃勃地弹奏起吉他来。
那是她第一次听披头四;阿庆唱的是Across The Universe。
当时大部分的歌词她已无法想起,但是那不断重复的副歌部分,却像魔咒一样烙印在她的脑海里。阿庆弹着木吉他,重复地唱着:“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他脸上的笑容,他望着她的专注眼神;那是她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一个下午。
窗外的白色积云越来越靠近了,天色也逐渐地暗了下来。巴士又陷入一条缓慢的车龙里;她看见细细的雨丝划过窗外。雨势渐渐地变大,雨水开始滴答滴答打在车顶上。
“出去走走好不好?”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阿庆走到她家门前,把她叫出来。
她抬头望了眼蔚蓝的天空,点点头:“嗯。”
两个人似乎毫无目的地地从这条路走到那条路,一言不发。但是她当时却感觉如此地轻盈,如此地快乐,仿佛内心,若当时曾有如何空洞的话,已被一种莫名的温馨感给填塞充满了。
一直到天色突然大变,轰隆隆地一声,大雨开始倾盆而下,阿庆才开口说了一句:“啊下雨了。”
阿庆匆忙脱下他那件运动外套,拉过他们俩的头顶,轻轻在她耳边说:“快去那边躲雨吧!”
在渐大的雨势下,她紧紧地靠着阿庆,小碎步地踏在红色的小石头道路上跑到不远处的油棕货仓去躲雨。冰凉的雨水,脚下扬起的红色尘土,阿庆近在咫尺的温热体温,那一瞬间她曾经幻想这就是爱上的感觉了吧;一切似乎靠近得让人措手不及。
当两人都到达货仓门外的时候,她已经有半边的衣服都淋湿了,而阿庆则淋湿得像落汤鸡一样。
停下脚步的他们都止不住地大口喘气,他却一边喘气一边对着她笑。
“有……有什么那么好笑的?”她忍不住问他。
“不知道为什么,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特别快乐。”阿庆仍在喘着气,大大的眼睛仿佛在带笑望着她,湿嗒嗒的头发垂在他的额头上,从发际滑落的水珠滑过他深陷的酒窝,然后自他的下巴滴下。
“就像听着披头四一样地轻盈快活。”他笑着,伸手把她额上的刘海推到耳后。
轰隆隆的一声,她透过巴士窗外看见一道劈开天际的闪电,耳边的 Across The Universe 还在重复播放。
在这么多年以后,她总是忍不住在想,如果当年她不是那么倔强的话,是不是今天的结局会不一样?有没有可能,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
当年中学毕业以后,她考上了大学,而阿庆则接手了父亲的油棕园生意。
她本来不大想离开的,然而却是阿庆那可有可无的态度让她坚决地离开了家乡。
“我考上了城里的大学。”她对低头玩着吉他的阿庆说。
“是吗?恭喜呢!”阿庆抬头,对她笑了笑,又自顾自地弹起了吉他。
“所以我要走了,我要离开这里了。”
“嗯。”阿庆没有再抬头。
她还记得,当时她起身离开的时候,阿庆在弹着那首披头四的 Across The Universe。他那把轻盈的声音,在唱着:“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如果当时候他曾经挽留她,如果当时后她不是倔强到连说出心里的感觉也做不到的话,或许现在的一切都会很不一样。
然而,当年的阿庆,的确不曾挽留她;当年的她,也不曾拉下脸说出自己喜欢他。
她当时,只是不甘心;以为他们之间的喜欢,是一种默认。
不知不觉中,巴士到站了,天空也开始放晴了。
她走下巴士,关掉随身听,在她耳边重复了许多遍的披头四的 Across The Universe嘎然停止。
她深吸一口气,拿出放在手提包里的红色烫金喜帖,确认即将参加的喜酒的地点。
“恭喜你,阿庆。”她轻轻地对空气练习待会儿的语气,把喜帖放回手提包里。
她抬头望着金色的黄昏天空,缓步离开车站,仿佛还能听见 阿庆唱着 Across the universe: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world……
Oct 15, 2010
原来还是你最好
关于叉烧烧肉、云吞面、炒馃条、炒福建面、肉骨茶、梅菜扣肉的三层肥猪肉这些食物,我和它们的关系,仿如嫌弃穷酸男人然后到处寻找有金帅哥却落得伤痕累累,最后终于了解了穷酸男人的好:“原来还是你最好”的老套剧情一样。
小时候每次父母打包鸡饭给我,我都会郁郁寡欢,还会找机会丢掉烧鸡/白斩鸡(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可以选择烧肉);肉骨茶我只吃豆腐卜喝汤,要我吃那猪肉好像要了我的命(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糯米鸡这道食物上,我小时候只吃光糯米,然后剩下一堆鸡/猪肉);同样的,我觉得三层肥猪肉软软的很恶心,如果不是被逼着吃我是不会自己夹来吃的。
而且幸运的是我妈对挑食这回事很开通,我们家小孩子不喜欢吃她也懒得煮。不过倒是我这个做小女儿身份对我最有用——什么不喜欢吃的,就丢给姐姐哥哥吃。
一直到了中学快毕业的时候我的口味还是很“美式快餐”的,喜欢吃汉堡包鱼柳包炸薯条猪扒汽水什么的(其实现在还对麦当劳汉堡王有好感),寿司也挺喜欢。
但是也不知道中学毕业,大学开始后我的舌头发生了什么变化,我对小时候敬而远之的“老式”市井中华料理渐生好感,很快地这种好感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跃升为迷恋。
前些天在报纸上看过梁文道先生的品位/味论,里面提到说品味有两种,一种是奢华品味,一种是必需品味。所谓奢华品味便是人有钱后,能选择的食物种类多了,尝试过的口味也多了,因此就对食物品质产生了挑剔的品味。而所谓必需品味便是比较中下阶层的人们,因为生活所需也因为生活所逼,所以只能选择吃一定的食物,但是他们并不觉得这些食物难吃,反而因为从小吃到大,是他们习惯的味道,依赖的味道,乃至变成一种市井品味。文中也提到说,很多上海的有钱人都是一夜间发迹的暴发户,他们的品味还不能立刻脱离必需品味,还喜欢吃油腻的市井食物,因此变成市井油腻食品如猪油捞饭出现在高级餐馆的现象。
我想,像叉烧烧肉、云吞面、炒馃条、炒福建面、肉骨茶、梅菜扣肉的三层肥猪肉这样的品味,就是梁先生说的必需品味吧。
因为这些,都是我从小时候便认识、闻过、尝过,身边的人们都在每天吃着的食物。
如果说为什么我会发觉原来还是它们最好,应该就是因为我逐渐有了怀念过去的时光的情愁吧。每次吃到这些老味道,就仿佛能重温一些很久以前吃过的时候的时光。那些日子比较单纯,人心比较纯朴,时间比较缓慢的时光。很多食物,都是因为吃的时候和一些温暖得很久以后还会怀念的朋友们一起,以至那些被分享的食物也变得更加地津津有味,而开始了往后追寻那个味道的旅程。
我的品味,或者是被吃的当儿身边的人的温暖所决定的吧。于是尔后,当时和大伙儿吃那种食物时的味道和感觉,就变成了我的思念。每一次吃到对味的美食,就好像当时的温暖回忆又涌上心头。
于是,现在的我觉得,叉烧烧肉、云吞面、炒馃条、炒福建面、肉骨茶、梅菜扣肉的三层肥猪肉这些食物,原来还是你最好。
小时候每次父母打包鸡饭给我,我都会郁郁寡欢,还会找机会丢掉烧鸡/白斩鸡(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可以选择烧肉);肉骨茶我只吃豆腐卜喝汤,要我吃那猪肉好像要了我的命(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糯米鸡这道食物上,我小时候只吃光糯米,然后剩下一堆鸡/猪肉);同样的,我觉得三层肥猪肉软软的很恶心,如果不是被逼着吃我是不会自己夹来吃的。
而且幸运的是我妈对挑食这回事很开通,我们家小孩子不喜欢吃她也懒得煮。不过倒是我这个做小女儿身份对我最有用——什么不喜欢吃的,就丢给姐姐哥哥吃。
一直到了中学快毕业的时候我的口味还是很“美式快餐”的,喜欢吃汉堡包鱼柳包炸薯条猪扒汽水什么的(其实现在还对麦当劳汉堡王有好感),寿司也挺喜欢。
但是也不知道中学毕业,大学开始后我的舌头发生了什么变化,我对小时候敬而远之的“老式”市井中华料理渐生好感,很快地这种好感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跃升为迷恋。
前些天在报纸上看过梁文道先生的品位/味论,里面提到说品味有两种,一种是奢华品味,一种是必需品味。所谓奢华品味便是人有钱后,能选择的食物种类多了,尝试过的口味也多了,因此就对食物品质产生了挑剔的品味。而所谓必需品味便是比较中下阶层的人们,因为生活所需也因为生活所逼,所以只能选择吃一定的食物,但是他们并不觉得这些食物难吃,反而因为从小吃到大,是他们习惯的味道,依赖的味道,乃至变成一种市井品味。文中也提到说,很多上海的有钱人都是一夜间发迹的暴发户,他们的品味还不能立刻脱离必需品味,还喜欢吃油腻的市井食物,因此变成市井油腻食品如猪油捞饭出现在高级餐馆的现象。
我想,像叉烧烧肉、云吞面、炒馃条、炒福建面、肉骨茶、梅菜扣肉的三层肥猪肉这样的品味,就是梁先生说的必需品味吧。
因为这些,都是我从小时候便认识、闻过、尝过,身边的人们都在每天吃着的食物。
如果说为什么我会发觉原来还是它们最好,应该就是因为我逐渐有了怀念过去的时光的情愁吧。每次吃到这些老味道,就仿佛能重温一些很久以前吃过的时候的时光。那些日子比较单纯,人心比较纯朴,时间比较缓慢的时光。很多食物,都是因为吃的时候和一些温暖得很久以后还会怀念的朋友们一起,以至那些被分享的食物也变得更加地津津有味,而开始了往后追寻那个味道的旅程。
我的品味,或者是被吃的当儿身边的人的温暖所决定的吧。于是尔后,当时和大伙儿吃那种食物时的味道和感觉,就变成了我的思念。每一次吃到对味的美食,就好像当时的温暖回忆又涌上心头。
于是,现在的我觉得,叉烧烧肉、云吞面、炒馃条、炒福建面、肉骨茶、梅菜扣肉的三层肥猪肉这些食物,原来还是你最好。
Oct 9, 2010
一去不复返
青春的事啊,一去不复返。
最近和朋友玩起数一数喜欢过的男孩的游戏,在东翻西找寻找回忆的同时,许多多年前的事情也慢慢地浮到了脑海表面。
我们的青春,就仅此一次,过了就不会再重来。
那些炎热天气里的蓝天,嬉笑怒骂互相追逐的笑声,倔强不肯低头的叛逆……现在只剩下一圈一圈发光的回忆,像一扇透着刺眼夏日阳光的窗,朦胧又美好的温热。
今天在电台听到这首歌,似乎很切应当年的那些心情。
龚芝怡 明知我爱你
明知我爱你
告诉你 瞒着你 只不过是个决定
放弃你 忘记你 只怕我无法前进
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莫名紧张你
我越了解你 越靠近你 越犹豫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告诉你
我害怕失去你 宁愿沉默不语
该如何整理 幸福在手里
我恨自己 无能为力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靠近你
我假装不在意 反而痛了自己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我也没关系
告诉你 瞒着你 只不过是个决定
但为何 到如今 我依然无法前进
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莫名紧张你
我越了解你 越靠近你 越犹豫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告诉你
我害怕失去你 宁愿沉默不语
该如何整理 幸福在手里
我恨自己 无能为力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靠近你
我假装不在意 反而痛了自己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我也没关系
明知道我爱你 假装不在意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真的没关系
青春,是一只飞走不复返的鸟。
最近和朋友玩起数一数喜欢过的男孩的游戏,在东翻西找寻找回忆的同时,许多多年前的事情也慢慢地浮到了脑海表面。
我们的青春,就仅此一次,过了就不会再重来。
那些炎热天气里的蓝天,嬉笑怒骂互相追逐的笑声,倔强不肯低头的叛逆……现在只剩下一圈一圈发光的回忆,像一扇透着刺眼夏日阳光的窗,朦胧又美好的温热。
今天在电台听到这首歌,似乎很切应当年的那些心情。
龚芝怡 明知我爱你
明知我爱你
告诉你 瞒着你 只不过是个决定
放弃你 忘记你 只怕我无法前进
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莫名紧张你
我越了解你 越靠近你 越犹豫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告诉你
我害怕失去你 宁愿沉默不语
该如何整理 幸福在手里
我恨自己 无能为力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靠近你
我假装不在意 反而痛了自己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我也没关系
告诉你 瞒着你 只不过是个决定
但为何 到如今 我依然无法前进
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莫名紧张你
我越了解你 越靠近你 越犹豫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告诉你
我害怕失去你 宁愿沉默不语
该如何整理 幸福在手里
我恨自己 无能为力
明知道我爱你 却不敢靠近你
我假装不在意 反而痛了自己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我也没关系
明知道我爱你 假装不在意
多痛都可以 不能没有你
只想永远永远爱你
你知不知道真的没关系
青春,是一只飞走不复返的鸟。
Oct 3, 2010
只是有时,只是。
我每次出去玩回来,都会疲累到一种境界。
然后每当我身体疲倦的程度达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我的心情也跟着直线下坠。
就像喝酒一样,喝的时候HIGH到很开心,过了一阵子酒精退下后就开始DOWN得不得了。
狂欢后的寂寞,如经过扩音效果一样喧嚣刺耳。
我想,我开始了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尝试避开的忧郁。
太快乐的后遗症。
好………………想得到一点拥抱的温暖。啊。
然后每当我身体疲倦的程度达到某个临界点的时候,我的心情也跟着直线下坠。
就像喝酒一样,喝的时候HIGH到很开心,过了一阵子酒精退下后就开始DOWN得不得了。
狂欢后的寂寞,如经过扩音效果一样喧嚣刺耳。
我想,我开始了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尝试避开的忧郁。
太快乐的后遗症。
好………………想得到一点拥抱的温暖。啊。
Oct 1, 2010
只能摆在心里的事情
隔了好一阵子我都没有写什么关于自己的。
其实并不是没有什么好写,而是每每想到很多事情,都只能摆在心里就好,就不知道还能写些什么。
最近,开始了工作。但是我是那种觉得工作不是我,我不是工作的人;因此我承认,工作还真的没什么好写的。
而且,日志之于我,是一种抒发浪漫的琐碎的东西。
而工作,不在浪漫的范畴里。
今天偶然听到小林香织吹萨士风的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真的好棒啊。
所谓音乐是无国界语言,好的音乐,总能牵动人心,想起很多摆在内心深处的人事物。
其实,所谓很多只能摆在心里的事情,不过是一个人罢了。
那根本没有资格称得上算是爱,更加不会为了对方死去活来。
如果要我给这份单方面的感情一个标签,那么我会小心翼翼地说它是一种像心跳一样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跳动,都在进行的思念。平时你可以工作,你可以逛街,你可以很快乐地过日子,你不会特别去注意。只是有时候当四周静下来的时候,你就会清楚地听到那扑扑的心跳声,听到思念的声音。
那个标签,应该就是一种很平凡的想念吧。
不会因为想念而扰乱彼此的生活步调,不会因为想念而停止活得更好,不会因为想念而需要谁。只是,想你了,这样罢了。
我不敢说这种思念是很喜欢的一种表现。因为总觉得,有一天我会忘记;如果我现在就说我会一直喜欢的话,我怕才过两三天,我就会自食其言,突然再也不想了。
因此也不会把自己包装成什么长情的人,反正我不是,也不想要那种莫须有的压力。
只是,很简单地,我现在还会想而已。
就例如在听着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萨士风的现在。
想你的声音又变得清晰了。
而,这就是我一直只能摆在心里的事情。
希望你,不要介意。
其实并不是没有什么好写,而是每每想到很多事情,都只能摆在心里就好,就不知道还能写些什么。
最近,开始了工作。但是我是那种觉得工作不是我,我不是工作的人;因此我承认,工作还真的没什么好写的。
而且,日志之于我,是一种抒发浪漫的琐碎的东西。
而工作,不在浪漫的范畴里。
今天偶然听到小林香织吹萨士风的 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For You,真的好棒啊。
所谓音乐是无国界语言,好的音乐,总能牵动人心,想起很多摆在内心深处的人事物。
其实,所谓很多只能摆在心里的事情,不过是一个人罢了。
那根本没有资格称得上算是爱,更加不会为了对方死去活来。
如果要我给这份单方面的感情一个标签,那么我会小心翼翼地说它是一种像心跳一样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跳动,都在进行的思念。平时你可以工作,你可以逛街,你可以很快乐地过日子,你不会特别去注意。只是有时候当四周静下来的时候,你就会清楚地听到那扑扑的心跳声,听到思念的声音。
那个标签,应该就是一种很平凡的想念吧。
不会因为想念而扰乱彼此的生活步调,不会因为想念而停止活得更好,不会因为想念而需要谁。只是,想你了,这样罢了。
我不敢说这种思念是很喜欢的一种表现。因为总觉得,有一天我会忘记;如果我现在就说我会一直喜欢的话,我怕才过两三天,我就会自食其言,突然再也不想了。
因此也不会把自己包装成什么长情的人,反正我不是,也不想要那种莫须有的压力。
只是,很简单地,我现在还会想而已。
就例如在听着Nothing's Gonna Change My Love 萨士风的现在。
想你的声音又变得清晰了。
而,这就是我一直只能摆在心里的事情。
希望你,不要介意。
Sep 26, 2010
Sep 17, 2010
背影
他爱上一个女孩的背影。她在公司的二十楼工作,总是比他先离开电梯。
每次他走进电梯,她总是碰巧在这时候低着头走进来,站在他稍前方,背对着他。他静静地端详她的背影;一头乌黑的长发,纤瘦的身材,总是穿着黑色系的服装,踩着一对黑色的高跟鞋。
好几次他想跟她说话,但是总是鼓不起勇气。于是他一直静静地端详她的背影,不敢去正面看她。
除了黑色系的铅笔裙和上衣,偶尔她会穿黑色的连身裙。有时候她也会穿烫得笔直的西装裤;她的上衣总是烫得整整齐齐的,一丝皱褶也没有。大概是个很细心的女孩子吧,他想。但是或许有点压抑的性格,看她那每天黑色的装扮,就好像严肃得像要去出席丧礼一样,一点别的颜色也没有。
她挽的手袋也一直是一只四四方方黑色的办公包;有时候她穿高跟鞋,有时候她穿平底芭蕾鞋,偶尔她会穿矮跟的露趾鞋,通常都是配搭西装裤穿的。
乌黑的长发是自然的波浪卷,总是看起来湿润亮丽。从她总是看起来很工整干净的样子看来,他猜想她应该是个很认真的一个人,或许有一点工作狂倾向。
她总是一个人进出电梯,不和其他人交谈,行色匆匆。他想,或许她是个不多话的人吧。安静的人总也是很好的聆听者,因此他想象她是个很温和的人,总是静静地听别人说话。
他静静地观察她的背影过了一个月,终于他觉得鼓足了勇气。一天在电梯里站在她后方,他终于开了口跟她说话:“嗨,早安。”
她缓缓地转了头来。他的心跳似乎停止了。
那是一张清秀漂亮的脸蛋,细细的眉毛,中等大小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她轻轻地勾起了一抹腼腆的微笑,向他点了点头:“早安。”
“叮!”这时电梯门打开了,电梯楼层显示二十楼。
他对着女孩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谢谢你。”
她微微地笑了一下,走出了电梯。
当电梯门关上,女孩还站在电梯面前,静静地望着紧闭的电梯门。
许久,她缓缓地对空气说:“不用客气,在二十一楼工作的男人。”
接着,她转身离开了电梯门前,步入公司。
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他望着电梯按钮,这栋建筑物只有二十楼。
“谢谢你给了我一个美好的结局。”
每次他走进电梯,她总是碰巧在这时候低着头走进来,站在他稍前方,背对着他。他静静地端详她的背影;一头乌黑的长发,纤瘦的身材,总是穿着黑色系的服装,踩着一对黑色的高跟鞋。
好几次他想跟她说话,但是总是鼓不起勇气。于是他一直静静地端详她的背影,不敢去正面看她。
除了黑色系的铅笔裙和上衣,偶尔她会穿黑色的连身裙。有时候她也会穿烫得笔直的西装裤;她的上衣总是烫得整整齐齐的,一丝皱褶也没有。大概是个很细心的女孩子吧,他想。但是或许有点压抑的性格,看她那每天黑色的装扮,就好像严肃得像要去出席丧礼一样,一点别的颜色也没有。
她挽的手袋也一直是一只四四方方黑色的办公包;有时候她穿高跟鞋,有时候她穿平底芭蕾鞋,偶尔她会穿矮跟的露趾鞋,通常都是配搭西装裤穿的。
乌黑的长发是自然的波浪卷,总是看起来湿润亮丽。从她总是看起来很工整干净的样子看来,他猜想她应该是个很认真的一个人,或许有一点工作狂倾向。
她总是一个人进出电梯,不和其他人交谈,行色匆匆。他想,或许她是个不多话的人吧。安静的人总也是很好的聆听者,因此他想象她是个很温和的人,总是静静地听别人说话。
他静静地观察她的背影过了一个月,终于他觉得鼓足了勇气。一天在电梯里站在她后方,他终于开了口跟她说话:“嗨,早安。”
她缓缓地转了头来。他的心跳似乎停止了。
那是一张清秀漂亮的脸蛋,细细的眉毛,中等大小的眼睛,小小的嘴巴。她轻轻地勾起了一抹腼腆的微笑,向他点了点头:“早安。”
“叮!”这时电梯门打开了,电梯楼层显示二十楼。
他对着女孩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谢谢你。”
她微微地笑了一下,走出了电梯。
当电梯门关上,女孩还站在电梯面前,静静地望着紧闭的电梯门。
许久,她缓缓地对空气说:“不用客气,在二十一楼工作的男人。”
接着,她转身离开了电梯门前,步入公司。
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他望着电梯按钮,这栋建筑物只有二十楼。
“谢谢你给了我一个美好的结局。”
Sep 10, 2010
S.I.R.D. 06 金素敏
當金素敏走出肯加納大學心理科研究室的時候,已經晚上七點了。一陣夜風吹來,她不禁抓緊了些身上的風衣。她擡頭,只見一輪新月挂在夜空中。深呼吸了一下,金素敏把雙手插入風衣口袋,邁開腳步,緩步走囘離大學不遠的她居住的公寓。
時值十月,氣候轉涼,夜裏的空氣冰涼如水。金素敏卻一點也不想加快腳步回到溫暖的公寓裏;她覺得一切已經開始變得不重要,她是否快步回家,她是否如常到研究所做報告,都不重要。生活裏已經沒有什麽可以讓她提起勁來。
金素敏總在這時候一邊走一邊回想起過去的種種,想著自己曾經的輝煌,和現在的落魄。想著當年充滿理想的自己,和現在失去幹勁的自己。回憶,總像冰鋒一樣切割她的思緒,一點一點融化的澀痛,慢慢暈開,渲染。
金素敏是一名應用心理高級研究員,六年前在年輕的28嵗就在肯加納大學念完了博士學位,得到了醫生的頭銜。讓她順利完成博士課程,也讓她在心理科學業裏一時名聲大噪的,是她當年的那篇論文“精神病院騷動:論權力角色和人類行爲的關係”。
1994年6月,金素敏針對當時國内發生的精神病院騷動事件,進行了一場模擬精神病院實驗。她這個實驗是參考了1971年金巴托醫生進行的“史坦福監獄實驗”,即使金巴托醫生這個實驗此後一直被批判方法不道德。
1971年,史坦福大學心理研究所的金巴托醫生進行了一場模擬監獄實驗。他請來一群大學生,並隨機挑選一部分扮演監犯的角色,一部分扮演獄卒的角色;金巴托醫生自己則扮演監獄長的角色。實驗務求真實,扮演監犯的學生都要穿上縫有編號的監犯服裝,腳上戴著腳鏈,扮演獄卒的學生要床上制服,並且攜帶一根警棍。模擬監獄的地點就在史坦福大學心理研究所的地下室,改裝成一個監獄那樣。
金巴托醫生原定讓學生們各自扮演監犯和獄卒的角色十四天,然而卻在實驗進行的第六天終止了實驗。實驗開始的第二天,扮演監犯的開始發生了躁動,扮演獄卒的開始對監犯進行懲罰,一開始是讓監犯熟記自己的編號,説不準就利用警棍敲打監犯。之後獄卒對監犯使用暴力的次數越來越頻繁和嚴重化,包括充公監犯的毛毯,不給監犯如厠,造成監獄衛生素質大大下降。當實驗進行到第六天的時候,扮演監犯和獄卒的學生們各自都幾乎已經完全代入他們扮演的角色裏,擁有權力的獄卒角色毫不猶豫地對監犯使用他們的權利,完全沒有自我權利的監犯角色也接受了獄卒對他們使用權利。
這個實驗引起了很大回響,金巴托醫生從這個實驗得出一個結論,指出人們所作出的行爲是由他們所擔任的角色決定,而不是由個人性格決定。也就是說,一個人擔任什麽角色,不論本身的性格是否暴錑,都會很快滲入本身扮演的角色,並作出角色相應的行爲。
金素敏參考了金巴托醫生的實驗,改善了一些細節去進行她的模擬精神病院實驗。她也同樣請來一群大學生,也隨即挑選一部分扮演精神病院看護的角色,一部分扮演病人的角色。她讓看護穿上護士制服,但沒有給與任何防衛武器,並要求他們盡量以愛心對待病人。她讓病人穿上病人的制服,並要求他們盡量瘋狂搞作,但是不得離開模擬精神病院。接著,她把看護和病人都安置在同一個放置有幾張桌子,椅子,還有書櫥的禮堂裏面,病人可自由走動,但是禮堂的一角有一個隔離廚房,只有看護們有鑰匙能進出廚房給病人拿飯。病人們一律使用編號來辨識,而金素敏自己則扮演精神病院院長。
實驗總共進行了十天,金素敏得出的結論再次證實了金巴托醫生當年的試驗結論,説明了角色扮演直接影響一個人的行爲;然而她的實驗結論也推翻了金巴托醫生的另一個論點,她指出處於弱勢角色的人們並不會如金巴托醫生所說的那樣接受他們被剝奪權利的角色,反而會不間斷向擁有權力的人們發出挑戰,以便奪得權利的角色。
金素敏的實驗進行到第五天的時候,扮演看護的角色開始出現虐待病人的跡象,例如不給飯病人吃,或者以語言詆毀病人,嘲笑病人為樂。第七天開始,扮演病人的角色開始有了小規模的騷動,他們開始各自產生攻擊傾向,不聼看護的指令,還威脅要攻擊看護。到了第八天,大規模的騷動開始了,隨著一個病人發動了對一名看護的攻擊,其他病人們也一同沖上前去攻擊其他看護,最後病人們搶走了廚房的鑰匙,把看護們壓制在墻邊。從這一刻開始,權力的位置開始調換。當第十天實驗結束的那一天到來,被壓制的看護們開始產生了攻擊傾向,意欲奪回鑰匙。
這場實驗引起了一陣躁動,許多人批評金素敏的實驗不道德,但同時國家政府卻欣然採納了她的實驗結果報告裏提出的建議,以改善精神病院的騷動情況。
在那以後,金素敏順利博士畢業,也加入了許多有名的研究團隊。然而那之後的所有研究都沒有再像當年那場模擬精神病院實驗那樣地輝煌成就,她的名字逐漸地消沉下來,但是所有知道她是誰的人都一直很尊敬她當年的成就。
就在她意志消沉的那時候,國防部竟然聯絡上了她,給她重新有了生活的樂趣。
S.I.R.D.。Special 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 Division. 特別調查和研究部門。
金素敏只要想起這四個字母所代表的隊伍和她在隊伍裏的身份,就開始感覺到喉嚨裏一陣難以下嚥的不適感。是在這個隊伍的身份給了她幹勁,然而也是這個隊伍的身份給了她現在的落魄。
S.I.R.D.是國防部的機密部門,成員只有四個人,負責調查一些警方覺得太過棘手,需要多方面專家協助的案件。而S.I.R.D.的四個成員,正是聚合了多方面的專家;她自己便是心理學方面的專才。
三年前開始,S.I.R.D.不再接收任何案件,金素敏這三年來像一只行屍走肉,沒有靈魂,沒有生活的動力。S.I.R.D.這東西,給了她靈魂,也帶走了她的靈魂。
像毒品一樣。
想著,金素敏又嘆了一口氣。她擡頭,發覺自己已經走到公寓門前。她掏出鑰匙,打開門。
就在這時候,她的手機卻突然作響。金素敏瞄了眼手機,是隱藏號碼:“喂?”
“我是伯克森。”電話那頭傳來一把久違的男聲,金素敏的心跳漏了一拍。
“S.I.R.D.今晚十一點召開任務會議。”伯克森說完,也不浪費任何唇舌,就蓋了電話。
金素敏望著手機三分鐘之久,然後她感到心臟加速了跳動。
時值十月,氣候轉涼,夜裏的空氣冰涼如水。金素敏卻一點也不想加快腳步回到溫暖的公寓裏;她覺得一切已經開始變得不重要,她是否快步回家,她是否如常到研究所做報告,都不重要。生活裏已經沒有什麽可以讓她提起勁來。
金素敏總在這時候一邊走一邊回想起過去的種種,想著自己曾經的輝煌,和現在的落魄。想著當年充滿理想的自己,和現在失去幹勁的自己。回憶,總像冰鋒一樣切割她的思緒,一點一點融化的澀痛,慢慢暈開,渲染。
金素敏是一名應用心理高級研究員,六年前在年輕的28嵗就在肯加納大學念完了博士學位,得到了醫生的頭銜。讓她順利完成博士課程,也讓她在心理科學業裏一時名聲大噪的,是她當年的那篇論文“精神病院騷動:論權力角色和人類行爲的關係”。
1994年6月,金素敏針對當時國内發生的精神病院騷動事件,進行了一場模擬精神病院實驗。她這個實驗是參考了1971年金巴托醫生進行的“史坦福監獄實驗”,即使金巴托醫生這個實驗此後一直被批判方法不道德。
1971年,史坦福大學心理研究所的金巴托醫生進行了一場模擬監獄實驗。他請來一群大學生,並隨機挑選一部分扮演監犯的角色,一部分扮演獄卒的角色;金巴托醫生自己則扮演監獄長的角色。實驗務求真實,扮演監犯的學生都要穿上縫有編號的監犯服裝,腳上戴著腳鏈,扮演獄卒的學生要床上制服,並且攜帶一根警棍。模擬監獄的地點就在史坦福大學心理研究所的地下室,改裝成一個監獄那樣。
金巴托醫生原定讓學生們各自扮演監犯和獄卒的角色十四天,然而卻在實驗進行的第六天終止了實驗。實驗開始的第二天,扮演監犯的開始發生了躁動,扮演獄卒的開始對監犯進行懲罰,一開始是讓監犯熟記自己的編號,説不準就利用警棍敲打監犯。之後獄卒對監犯使用暴力的次數越來越頻繁和嚴重化,包括充公監犯的毛毯,不給監犯如厠,造成監獄衛生素質大大下降。當實驗進行到第六天的時候,扮演監犯和獄卒的學生們各自都幾乎已經完全代入他們扮演的角色裏,擁有權力的獄卒角色毫不猶豫地對監犯使用他們的權利,完全沒有自我權利的監犯角色也接受了獄卒對他們使用權利。
這個實驗引起了很大回響,金巴托醫生從這個實驗得出一個結論,指出人們所作出的行爲是由他們所擔任的角色決定,而不是由個人性格決定。也就是說,一個人擔任什麽角色,不論本身的性格是否暴錑,都會很快滲入本身扮演的角色,並作出角色相應的行爲。
金素敏參考了金巴托醫生的實驗,改善了一些細節去進行她的模擬精神病院實驗。她也同樣請來一群大學生,也隨即挑選一部分扮演精神病院看護的角色,一部分扮演病人的角色。她讓看護穿上護士制服,但沒有給與任何防衛武器,並要求他們盡量以愛心對待病人。她讓病人穿上病人的制服,並要求他們盡量瘋狂搞作,但是不得離開模擬精神病院。接著,她把看護和病人都安置在同一個放置有幾張桌子,椅子,還有書櫥的禮堂裏面,病人可自由走動,但是禮堂的一角有一個隔離廚房,只有看護們有鑰匙能進出廚房給病人拿飯。病人們一律使用編號來辨識,而金素敏自己則扮演精神病院院長。
實驗總共進行了十天,金素敏得出的結論再次證實了金巴托醫生當年的試驗結論,説明了角色扮演直接影響一個人的行爲;然而她的實驗結論也推翻了金巴托醫生的另一個論點,她指出處於弱勢角色的人們並不會如金巴托醫生所說的那樣接受他們被剝奪權利的角色,反而會不間斷向擁有權力的人們發出挑戰,以便奪得權利的角色。
金素敏的實驗進行到第五天的時候,扮演看護的角色開始出現虐待病人的跡象,例如不給飯病人吃,或者以語言詆毀病人,嘲笑病人為樂。第七天開始,扮演病人的角色開始有了小規模的騷動,他們開始各自產生攻擊傾向,不聼看護的指令,還威脅要攻擊看護。到了第八天,大規模的騷動開始了,隨著一個病人發動了對一名看護的攻擊,其他病人們也一同沖上前去攻擊其他看護,最後病人們搶走了廚房的鑰匙,把看護們壓制在墻邊。從這一刻開始,權力的位置開始調換。當第十天實驗結束的那一天到來,被壓制的看護們開始產生了攻擊傾向,意欲奪回鑰匙。
這場實驗引起了一陣躁動,許多人批評金素敏的實驗不道德,但同時國家政府卻欣然採納了她的實驗結果報告裏提出的建議,以改善精神病院的騷動情況。
在那以後,金素敏順利博士畢業,也加入了許多有名的研究團隊。然而那之後的所有研究都沒有再像當年那場模擬精神病院實驗那樣地輝煌成就,她的名字逐漸地消沉下來,但是所有知道她是誰的人都一直很尊敬她當年的成就。
就在她意志消沉的那時候,國防部竟然聯絡上了她,給她重新有了生活的樂趣。
S.I.R.D.。Special 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 Division. 特別調查和研究部門。
金素敏只要想起這四個字母所代表的隊伍和她在隊伍裏的身份,就開始感覺到喉嚨裏一陣難以下嚥的不適感。是在這個隊伍的身份給了她幹勁,然而也是這個隊伍的身份給了她現在的落魄。
S.I.R.D.是國防部的機密部門,成員只有四個人,負責調查一些警方覺得太過棘手,需要多方面專家協助的案件。而S.I.R.D.的四個成員,正是聚合了多方面的專家;她自己便是心理學方面的專才。
三年前開始,S.I.R.D.不再接收任何案件,金素敏這三年來像一只行屍走肉,沒有靈魂,沒有生活的動力。S.I.R.D.這東西,給了她靈魂,也帶走了她的靈魂。
像毒品一樣。
想著,金素敏又嘆了一口氣。她擡頭,發覺自己已經走到公寓門前。她掏出鑰匙,打開門。
就在這時候,她的手機卻突然作響。金素敏瞄了眼手機,是隱藏號碼:“喂?”
“我是伯克森。”電話那頭傳來一把久違的男聲,金素敏的心跳漏了一拍。
“S.I.R.D.今晚十一點召開任務會議。”伯克森說完,也不浪費任何唇舌,就蓋了電話。
金素敏望著手機三分鐘之久,然後她感到心臟加速了跳動。
Aug 19, 2010
S.I.R.D. 05 伯克森
愛爾蘭遲至1990年才隨著簽署《歐洲人權公約》而廢除執行死刑制度。在此之前,愛爾蘭執行死刑的方法普遍為槍決。
槍決是一種相對古老的死刑執行方式,使用這種方式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爲相信這樣能夠保證快速的死亡過程。執行槍決的隊伍通常由幾個士兵或執法者組成,隊伍中的每一個人都會按照指示同時開槍。執行槍決的時間,有一個傳統,必須定在清晨第一道曙光初現的時候,也就是差不多日出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之後。
執行槍決的時候,執法者當中有一個稱爲“良心之輪”的習俗:執法者之中有一個人所使用的槍支是裝著空彈殼的,然而執法者當中沒有一個人會知道哪一把槍支,或者誰使用的槍支是裝著空彈殼的。這樣做的原因是爲了讓執法者得到内心的一點安慰,至少,他們可以各自相信自己所射出的那槍並沒有造成囚犯的直接死亡。
約翰•伯克森在21嵗時加入國家軍隊,一直到1993年才自行申請離開部隊。在1986到1988年間,他參與了三次槍決死刑執行部隊。最後一次是1988年10月,對三個販毒集團的國内中介進行槍決。執行槍決的行動是一件極其沉重的事情;然而當黎明第一道曙光出現的時候,一切就陷入了一種可怕的寧靜。
只要聼著指示,數到時間,扣下扳機,肩膀上來復槍撞擊的一陣震動,耳邊震耳欲聾的槍聲,然後一切便結束了。當這一切結束的時候,太陽逐漸升起,照亮了大地,仿佛剛剛執行的那槍只是一場噩夢,一場被陽光洗禮後就能夠醒來的噩夢。
被判處槍決的死刑犯通常在行刑的時候,已經平靜了下來。每一次槍決都在一陣死寂般的氣氛下完成執行。沒有任何一點聲音,沒有任何一點干擾,只剩下一個指令一個槍響,仿佛在執行槍決的那一刻,整個世界都停止了轉動,他們像站在地球不再轉動的一個點上,靜止。
伯克森在軍隊的訓練和淵博經驗讓他在1990年開始至今,都一直是國家警隊的高級顧問。他的強項是對槍支和子彈的深度了解,從槍支和子彈的結構,到其威力有多大,以及在什麽樣的情況下使用可發揮最大效用,伯克森都擁有非常深入的知識。
星期三凌晨1點35分,伯克森在自己的公寓裏沖著咖啡,收音機播放著靈騷女歌手Ella Fitzgerald的“Lullaby of Birdland”。
這是伯克森今天的第三杯咖啡;三個月前他因爲發生心悸的緣故去看診,醫生告誡他必須每天喝不超過三杯咖啡。伯克森是個很有紀律的人,但是自從離開軍隊以來咖啡成了他的癮。有些人喝咖啡是爲了提神,有些人喝咖啡可能是爲了不想入睡。
退伍以來,伯克森經常被噩夢困擾。爲了不想入睡發惡夢,他嘗試了許多方法,最後咖啡因拯救了他。然而咖啡因過量也讓伯克森身體出現了狀況,三個月前終于接受醫生告誡,控制每天喝咖啡的分量。
伯克森的噩夢通常都是環繞著當年處決的三次槍決執行。黎明的第一道曙光、肩膀的一陣震動、幾乎快聾掉的耳朵、戴著面罩倒下的屍體、掉在地上的金色彈殼。然後倒下的屍體突然站了起來,慾向他拉開面罩——而伯克森每每在這個關鍵時刻從噩夢中驚醒過來。那面罩之下是誰,是什麽,他從來沒有看清過,但是那種真真確確殺了一個有臉孔有名字的人的感覺,卻給他帶來如此大的震撼和恐懼感。
想到這裡,伯克森輕輕按摩了一下額頭,輕啜了一口阿拉比加黑咖啡。濃郁的咖啡香味給他混亂的腦袋帶來片刻的平靜,他不禁松了口氣。
這時候電話卻突然響起,伯克森皺了皺眉,深呼吸了一下,放下咖啡杯,拿起了電話筒。
“S.I.R.D.隊長,約翰•伯克森。”電話另一頭傳來一把低沉的男聲,四周傳來像酒吧人群的雜音。
伯克森眯起了眼睛,仍然沉默不語。
“有一件十年前無法破案的案件,如今又卷土從來。”
“所以?” 伯克森終于開了口。
“我知道你的S.I.R.D.部隊是最有能力執行這個任務的專家,我希望可以得到你的幫忙。”
“你知道S.I.R.D.已經三年沒有執行過任何任務,萊尼。” 伯克森的語氣仍然平靜而冷酷。
“相信我,你會對這案件有興趣。”
沉默了一分鐘,伯克森開口:“你只有五分鐘的時間解釋這個任務的内容。”
“沒問題。”
槍決是一種相對古老的死刑執行方式,使用這種方式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爲相信這樣能夠保證快速的死亡過程。執行槍決的隊伍通常由幾個士兵或執法者組成,隊伍中的每一個人都會按照指示同時開槍。執行槍決的時間,有一個傳統,必須定在清晨第一道曙光初現的時候,也就是差不多日出半個小時到一個小時之後。
執行槍決的時候,執法者當中有一個稱爲“良心之輪”的習俗:執法者之中有一個人所使用的槍支是裝著空彈殼的,然而執法者當中沒有一個人會知道哪一把槍支,或者誰使用的槍支是裝著空彈殼的。這樣做的原因是爲了讓執法者得到内心的一點安慰,至少,他們可以各自相信自己所射出的那槍並沒有造成囚犯的直接死亡。
約翰•伯克森在21嵗時加入國家軍隊,一直到1993年才自行申請離開部隊。在1986到1988年間,他參與了三次槍決死刑執行部隊。最後一次是1988年10月,對三個販毒集團的國内中介進行槍決。執行槍決的行動是一件極其沉重的事情;然而當黎明第一道曙光出現的時候,一切就陷入了一種可怕的寧靜。
只要聼著指示,數到時間,扣下扳機,肩膀上來復槍撞擊的一陣震動,耳邊震耳欲聾的槍聲,然後一切便結束了。當這一切結束的時候,太陽逐漸升起,照亮了大地,仿佛剛剛執行的那槍只是一場噩夢,一場被陽光洗禮後就能夠醒來的噩夢。
被判處槍決的死刑犯通常在行刑的時候,已經平靜了下來。每一次槍決都在一陣死寂般的氣氛下完成執行。沒有任何一點聲音,沒有任何一點干擾,只剩下一個指令一個槍響,仿佛在執行槍決的那一刻,整個世界都停止了轉動,他們像站在地球不再轉動的一個點上,靜止。
伯克森在軍隊的訓練和淵博經驗讓他在1990年開始至今,都一直是國家警隊的高級顧問。他的強項是對槍支和子彈的深度了解,從槍支和子彈的結構,到其威力有多大,以及在什麽樣的情況下使用可發揮最大效用,伯克森都擁有非常深入的知識。
星期三凌晨1點35分,伯克森在自己的公寓裏沖著咖啡,收音機播放著靈騷女歌手Ella Fitzgerald的“Lullaby of Birdland”。
這是伯克森今天的第三杯咖啡;三個月前他因爲發生心悸的緣故去看診,醫生告誡他必須每天喝不超過三杯咖啡。伯克森是個很有紀律的人,但是自從離開軍隊以來咖啡成了他的癮。有些人喝咖啡是爲了提神,有些人喝咖啡可能是爲了不想入睡。
退伍以來,伯克森經常被噩夢困擾。爲了不想入睡發惡夢,他嘗試了許多方法,最後咖啡因拯救了他。然而咖啡因過量也讓伯克森身體出現了狀況,三個月前終于接受醫生告誡,控制每天喝咖啡的分量。
伯克森的噩夢通常都是環繞著當年處決的三次槍決執行。黎明的第一道曙光、肩膀的一陣震動、幾乎快聾掉的耳朵、戴著面罩倒下的屍體、掉在地上的金色彈殼。然後倒下的屍體突然站了起來,慾向他拉開面罩——而伯克森每每在這個關鍵時刻從噩夢中驚醒過來。那面罩之下是誰,是什麽,他從來沒有看清過,但是那種真真確確殺了一個有臉孔有名字的人的感覺,卻給他帶來如此大的震撼和恐懼感。
想到這裡,伯克森輕輕按摩了一下額頭,輕啜了一口阿拉比加黑咖啡。濃郁的咖啡香味給他混亂的腦袋帶來片刻的平靜,他不禁松了口氣。
這時候電話卻突然響起,伯克森皺了皺眉,深呼吸了一下,放下咖啡杯,拿起了電話筒。
“S.I.R.D.隊長,約翰•伯克森。”電話另一頭傳來一把低沉的男聲,四周傳來像酒吧人群的雜音。
伯克森眯起了眼睛,仍然沉默不語。
“有一件十年前無法破案的案件,如今又卷土從來。”
“所以?” 伯克森終于開了口。
“我知道你的S.I.R.D.部隊是最有能力執行這個任務的專家,我希望可以得到你的幫忙。”
“你知道S.I.R.D.已經三年沒有執行過任何任務,萊尼。” 伯克森的語氣仍然平靜而冷酷。
“相信我,你會對這案件有興趣。”
沉默了一分鐘,伯克森開口:“你只有五分鐘的時間解釋這個任務的内容。”
“沒問題。”
Aug 17, 2010
S.I.R.D. 04 月光吧
萊尼警官是一個很謹慎小心的人。從警那麽多年,他學會深思熟慮的重要性,也知道沒有任何一個案件是沒有破綻的,只有夠不夠細心找得到那個破綻而已。
他不相信或然率,也不相信運氣,更不相信靈感。對於萊尼警官而言,查案是一個需要冷靜頭腦、清晰邏輯再加上對每一個細節的充分了解的過程,也只有邏輯分析才能破案。破案這事情,並不如電影情節一般,容許僥幸或者偶然。萊尼警官只相信綫索和證據。
1988年,萊尼警官進入警校受訓成爲軍裝警察,以最佳學員的成績在1990年畢業,進入紅樹林區警察局肅毒組。在國内比較普遍的毒品分爲傳統毒品和合成毒品兩大類,傳統毒品包括大麻、海洛因和鴉片;合成毒品則包括搖頭丸和冰毒。合成毒品的價格比較高,在金山區這種市中心特別流行,傳統毒品則多在郊外地區流行。
全球最大毒品供應地區為東南亞遼囯、柬埔塞和緬甸組成的金三角。近年來在阿富汗、伊朗以及巴基斯坦崛起的金新月也逐漸籠絡了傳統毒品供應的市場,而合成毒品的供應大國包裹臺灣和菲律賓。
肅毒組的工作是一個一條不紊的查案過程,首先必須掌握基本毒梟或者毒品買賣的綫索,接著第二階段是進行分枝化秘密調查,第三階段才進行公開掃毒行動,最後則是控告犯人的階段。要控告一名嫌犯以藏毒罪名必須成立三個條件:擁有毒品、對毒品有一定的認識,以及收藏毒品。
由於對毒品有一定的認識這個條件必須成立才可以控告藏毒罪,肅毒組常常發生抓到人卻因爲三個條件其一無法成立而放棄控告罪名。藏毒罪尚且如此,販賣毒品的罪名更加難以入罪。和吸食毒品的人不一樣,販賣毒品以及作爲中介的毒品商都是一群很有條理、冷靜以及極其謹慎的人。
在萊尼警官在肅毒組服務的第一年,他被派入調查的第一個毒梟集團是菲律賓的“天堂之火”,以國内運輸作爲中轉站的一個冰毒供應商。他和肅毒組的小組成員進行了整整半年的追查行動,卻因爲對綫索的不夠詳盡了解而行動敗露,當場犧牲了三名警員,另一名警員失蹤至今未被尋獲。
在肅毒組的最後一年,萊尼警官重新帶領小組追查“天堂之火”,最終在一年後在毒梟進行買賣冰毒活動的一個舊貨艙人賍並獲。這一次的肅毒行動是國内警界近年來一次最大的成功,也是萊尼警官進入重案組的踏腳石,一路平步青雲。
萊尼警官離開肅毒組以後,還時常密切留意毒品運輸買賣的綫索,尤其是最近“天堂之火”的餘黨又開始在金三角地區蠢蠢欲動。
星期二晚上十點二十分,萊尼警官坐在月光吧的一個角落,低著頭卻偷偷地觀察四周的人和動向。月光吧裏有很多下班後的人們,穿著襯衫西裝,大多三三兩兩地聚在各自的桌子邊把酒聊天。吧台邊坐著兩個在斗酒的男人和一個對酒保貌似很有興趣的女人。
月光吧裏幾乎大家都在抽煙,萊尼警官不禁捏了捏不舒服的鼻子,他厭惡毒品。而香煙,從某方面來説,也是另一種毒品。一種叫做尼古丁,像冰毒一樣利用燃燒、揮發來吸食的毒品。
“咯——”萊尼警官對面的椅子被一個一頭淡金色短髮,穿著黑色套裝的中年女人拉開。
女人坐到他對面,從皮包裏抽出一根香煙:“你不介意吧?”
萊尼警官皺了皺眉:“麗娜•達威。”
“別這樣嘛。” 麗娜笑了笑,她嘴邊的一顆痣隨之揚起。她把玻璃煙灰缸拉到她面前,點燃了香煙,吸了一口。
萊尼警官往後仰,一只手搭在椅背上:“是怎麽囘事?”
麗娜收起了笑容,臉色漸趨凝重。又吸了一口煙,她才緩緩回答:“你還記得十年前的事情?”
萊尼警官眯起了眼睛,盯著麗娜:“是的。”
麗娜吸了一口煙,把煙蒂點在玻璃煙灰缸裏:“我想,舊礦湖邊的命案,和十年前那件事情有關係。”
她把煙抵在煙灰缸上,從皮包裏拿出了四張紙張,攤開在桌上。
“這是第一張。” 麗娜指著其中一張紙:“蘭肯•達威在1990年寫給我的第一封信。”
萊尼望了眼那張信紙,上面很簡短地以電腦打字列印出:“不准開始湖邊計劃。”
“之後,在接下來的十年裏,我陸陸續續又收到這幾封信。” 麗娜指著其餘的信紙,一個一個地解釋:“這封是1993年收到的,這封是1995年,然後,這個,今年收到,2000年。”
所有四封信都是以電腦打字列印出來。
萊尼警官緊緊地望著信紙上的字體,喝了一口啤酒。
“我相信你知道,爲什麽我會要你翻案重查。” 麗娜拿起香煙,輕輕抽了一口。
“而這一次,我不論多少錢都可以出,只要你把這件事情查清楚。” 麗娜認真地望著萊尼警官:“而我也希望,以我所有的錢,你能夠請出你們最有能力調查這宗案件的人才來幫忙。”
麗娜把四張信紙收在一起:“你知道,當年那張500,000歐元的支票,現在我還可以雙倍給你。”
萊尼警官又喝了兩口啤酒,望著月光吧裏四周的人們,又低頭望了眼自己的雙腳。
“成交。”萊尼警官最後重重地籲了一口氣。
麗娜滿意地焾熄了香煙,離開了月光吧。
淩晨1點48分,萊尼警官撥了一通電話。
“S.I.R.D.。”萊尼警官壓低了聲綫。
他不相信或然率,也不相信運氣,更不相信靈感。對於萊尼警官而言,查案是一個需要冷靜頭腦、清晰邏輯再加上對每一個細節的充分了解的過程,也只有邏輯分析才能破案。破案這事情,並不如電影情節一般,容許僥幸或者偶然。萊尼警官只相信綫索和證據。
1988年,萊尼警官進入警校受訓成爲軍裝警察,以最佳學員的成績在1990年畢業,進入紅樹林區警察局肅毒組。在國内比較普遍的毒品分爲傳統毒品和合成毒品兩大類,傳統毒品包括大麻、海洛因和鴉片;合成毒品則包括搖頭丸和冰毒。合成毒品的價格比較高,在金山區這種市中心特別流行,傳統毒品則多在郊外地區流行。
全球最大毒品供應地區為東南亞遼囯、柬埔塞和緬甸組成的金三角。近年來在阿富汗、伊朗以及巴基斯坦崛起的金新月也逐漸籠絡了傳統毒品供應的市場,而合成毒品的供應大國包裹臺灣和菲律賓。
肅毒組的工作是一個一條不紊的查案過程,首先必須掌握基本毒梟或者毒品買賣的綫索,接著第二階段是進行分枝化秘密調查,第三階段才進行公開掃毒行動,最後則是控告犯人的階段。要控告一名嫌犯以藏毒罪名必須成立三個條件:擁有毒品、對毒品有一定的認識,以及收藏毒品。
由於對毒品有一定的認識這個條件必須成立才可以控告藏毒罪,肅毒組常常發生抓到人卻因爲三個條件其一無法成立而放棄控告罪名。藏毒罪尚且如此,販賣毒品的罪名更加難以入罪。和吸食毒品的人不一樣,販賣毒品以及作爲中介的毒品商都是一群很有條理、冷靜以及極其謹慎的人。
在萊尼警官在肅毒組服務的第一年,他被派入調查的第一個毒梟集團是菲律賓的“天堂之火”,以國内運輸作爲中轉站的一個冰毒供應商。他和肅毒組的小組成員進行了整整半年的追查行動,卻因爲對綫索的不夠詳盡了解而行動敗露,當場犧牲了三名警員,另一名警員失蹤至今未被尋獲。
在肅毒組的最後一年,萊尼警官重新帶領小組追查“天堂之火”,最終在一年後在毒梟進行買賣冰毒活動的一個舊貨艙人賍並獲。這一次的肅毒行動是國内警界近年來一次最大的成功,也是萊尼警官進入重案組的踏腳石,一路平步青雲。
萊尼警官離開肅毒組以後,還時常密切留意毒品運輸買賣的綫索,尤其是最近“天堂之火”的餘黨又開始在金三角地區蠢蠢欲動。
星期二晚上十點二十分,萊尼警官坐在月光吧的一個角落,低著頭卻偷偷地觀察四周的人和動向。月光吧裏有很多下班後的人們,穿著襯衫西裝,大多三三兩兩地聚在各自的桌子邊把酒聊天。吧台邊坐著兩個在斗酒的男人和一個對酒保貌似很有興趣的女人。
月光吧裏幾乎大家都在抽煙,萊尼警官不禁捏了捏不舒服的鼻子,他厭惡毒品。而香煙,從某方面來説,也是另一種毒品。一種叫做尼古丁,像冰毒一樣利用燃燒、揮發來吸食的毒品。
“咯——”萊尼警官對面的椅子被一個一頭淡金色短髮,穿著黑色套裝的中年女人拉開。
女人坐到他對面,從皮包裏抽出一根香煙:“你不介意吧?”
萊尼警官皺了皺眉:“麗娜•達威。”
“別這樣嘛。” 麗娜笑了笑,她嘴邊的一顆痣隨之揚起。她把玻璃煙灰缸拉到她面前,點燃了香煙,吸了一口。
萊尼警官往後仰,一只手搭在椅背上:“是怎麽囘事?”
麗娜收起了笑容,臉色漸趨凝重。又吸了一口煙,她才緩緩回答:“你還記得十年前的事情?”
萊尼警官眯起了眼睛,盯著麗娜:“是的。”
麗娜吸了一口煙,把煙蒂點在玻璃煙灰缸裏:“我想,舊礦湖邊的命案,和十年前那件事情有關係。”
她把煙抵在煙灰缸上,從皮包裏拿出了四張紙張,攤開在桌上。
“這是第一張。” 麗娜指著其中一張紙:“蘭肯•達威在1990年寫給我的第一封信。”
萊尼望了眼那張信紙,上面很簡短地以電腦打字列印出:“不准開始湖邊計劃。”
“之後,在接下來的十年裏,我陸陸續續又收到這幾封信。” 麗娜指著其餘的信紙,一個一個地解釋:“這封是1993年收到的,這封是1995年,然後,這個,今年收到,2000年。”
所有四封信都是以電腦打字列印出來。
萊尼警官緊緊地望著信紙上的字體,喝了一口啤酒。
“我相信你知道,爲什麽我會要你翻案重查。” 麗娜拿起香煙,輕輕抽了一口。
“而這一次,我不論多少錢都可以出,只要你把這件事情查清楚。” 麗娜認真地望著萊尼警官:“而我也希望,以我所有的錢,你能夠請出你們最有能力調查這宗案件的人才來幫忙。”
麗娜把四張信紙收在一起:“你知道,當年那張500,000歐元的支票,現在我還可以雙倍給你。”
萊尼警官又喝了兩口啤酒,望著月光吧裏四周的人們,又低頭望了眼自己的雙腳。
“成交。”萊尼警官最後重重地籲了一口氣。
麗娜滿意地焾熄了香煙,離開了月光吧。
淩晨1點48分,萊尼警官撥了一通電話。
“S.I.R.D.。”萊尼警官壓低了聲綫。
Aug 16, 2010
S.I.R.D. 03 達威發展公司
達威發展公司坐落在金山區市中心一棟40樓高的大樓,是國内排名第三最大型的發展公司。
在1980年,達威發展公司由蘭姆斯•達威成立,一開始註冊的名字為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蘭姆斯是一名腦科醫生,1969年開始在金山大醫院心臟科部門 服務,四年后轉到腦科部門,一直到1979年才退休。
蘭姆斯退休後一年,在金山區郊外開了一家規模很小的研究中心,專門研製用於腦科手術的醫療工具和器材。蘭姆斯在1983年心臟病發作逝世,其大兒子蘭肯• 達威接手了其父親遺留下來的事業,並擴大了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的器材研究範圍,除了腦科手術儀器,還研發其他外科手術儀器;一年後也把研發範圍延伸到醫 院設施和建材,打著零污染醫院建材的口號。
蘭肯為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擴充了市場後三年,在一起意外車禍中喪生,接手達威公司的是蘭姆斯的二女兒麗娜•達威。麗娜在一年内把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的 市場延伸到建材承包和土地發展方面,並在1988年接下湖邊區發展計劃。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迅速借著湖邊區的成功開拓發展,擴大了營業額,陸續在十年間 投資了很多不同的生意。
兩年前,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搬到金山市中心的達威大樓,正式易名為達威發展公司。
麗娜•達威如今已經57嵗,仍然每天到達威大樓第30樓的公司總裁辦公室上班,堅持親自審視達威發展公司每一個業務。
星期一的晚上八點零九分,麗娜•達威還坐在她的辦公室裏。她的辦公室設計大方利落,辦公室門口擺著一個矮書架,零零散散地擺了好幾份不同報館的報紙,還有 這個月出版的《歐洲經濟眼》、《北京財經周刊》、《建材大專》、《美聯上市報告》、《最新科技》、《旅遊好去處》,還有幾本時尚、美食的雜誌。
正對門口的角落擺著兩張亮綠色沙發、一張玻璃茶几,還有一架37吋高清寬屏電視。辦公室的另一邊是一片落地窗,前面是辦公桌。辦公桌旁邊那面墻擺著一個白 色書櫃,擺滿了林林總總的報告、紀錄、書籍和參考用資料。另一面墻上則挂著三個相框,左邊到右邊分別是蘭姆斯•達威,蘭肯•達威,還有麗娜•達威的肖像照 片。
麗娜•達威此時正坐在她的辦公桌前,望著背後落地窗外的景色。辦公室裏的電視機還開著,正播著TV6晚間新聞。
麗娜很喜歡落地窗的設計,因爲從這裡看出去可以看到整個金山區市中心乃至郊外的景色。到了晚上,萬家燈火還有馬路上川流不息的車子的車燈,從這裡望下去仿 佛一條條發出橙黃光的河流。她常常在辦公室裏待到晚上,從落地窗望出去,讓思緒放空。
從麗娜成爲達威發展公司的總裁,已經過了十二年。這十二年來,麗娜為達威發展公司轉型成功而自豪,然而這一份成功也並非那麽容易得來。從一開始接手時因爲 經驗不足而被董事會成員輕視,到提出延伸發展範圍時屢屢受到反對,到進行發展計劃時遭到各方面的競爭壓力,到擴充營業投資範圍時面對董事會的諸多質疑,走 到她終于成功的今天,一點都不容易。
經歷了足足十年的内憂外患,麗娜在兩年前才終于爭取到了受認可、受尊敬的這個地位。一直到了今天,她還不敢掉以輕心,每一份報告,每一個投資計劃,她都親 自仔細檢查、簽署,每一次的董事大會她都以最詳細的方式總結公司的業務,保證每一個計劃的投資囘報率維持在十巴仙以上。
遠遠地,麗娜還可以看到金山區北部郊外的房子燈火,她還能認出達威公司的前身所在的位置,那一個叫作“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的三層樓高的小公司之前所在 的位置。
麗娜盯著金山區北部郊外的點點燈火,直到電視傳來一則命案新聞的報導:“TV6現場報導湖邊區命案,一名目前身份無法被確認的男子今早七時被發現倒臥在舊 礦湖邊……”
轉過身子,麗娜調高了電視聲道,緊緊地望著電視上一頭烏黑捲髮,一雙綠色眼眸的女主播。
“……這起案件由三年前偵破密室殺人案的‘粉紅豹神探’,如今是湖邊區警長的萊尼警官負責。警方有待調查這起命案是否牽涉謀殺,對逮捕兇手歸案是否有信心 不予置評。”
電視畫面跳轉到舊湖邊區發現屍體的現場,只見草叢裏沾滿了一地的血跡;幾個湖邊住宅居民上鏡頭發表對於這個事件的感想。
“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湖邊住宅區内實在太可怕了……我以後都不敢一個人在住宅區裏走動。”一名住在湖邊住宅區的銀行客服經理對著麥克風表達她的恐懼。
“我覺得這是一起謀殺案,警方必須快點逮捕兇手,要不然我就要搬離湖邊住宅區!”另一名電腦工程師激動地回應。
最後鏡頭轉到湖邊住宅區的遠觀角度,並傳來主播的聲音:“湖邊住宅區在1988年由達威發展公司開發,如今擁有216個居民。TV6新聞報導。”
接著是一起銀行搶劫案件的新聞畫面,麗娜拿起電視遙控器,調低了電視聲道。
轉過身,麗娜又凝視著落地窗外的景色三個小時。她緊緊地望著遠處的湖邊住宅區發出的燈火,呼吸越來越沉重。
晚上11點38分,她拿起了電話,以顫抖的手指撥通了一串號碼。
“喂?”電話另一頭傳來不耐煩的男聲。
“萊尼警官。” 麗娜深呼吸了一下,心口仍然一陣鬱悶。
“你是誰?”萊尼警官的語氣並不友善。
“我是麗娜,麗娜•達威。”
“這是關於今早在舊礦湖邊發現的屍體嗎?”萊尼警官沉默了幾秒,問道。
“這是一個很特殊,並且極其複雜的案件。” 麗娜又深深吸了一口氣:“我希望警方能盡最大的能力和我合作。”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幾秒鐘,然後萊尼警官以極其慎重的語氣回答:“我們必須見面談談。”
“當然。”麗娜說完,蓋下了電話。
麗娜從辦公桌抽屜拿出一包Virginia Slim香煙,重又轉過身,望著落地窗外的金山區夜景。她以顫抖的手指夾著一根Virginia Slim,點燃,用力地吸了一口煙。
在1980年,達威發展公司由蘭姆斯•達威成立,一開始註冊的名字為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蘭姆斯是一名腦科醫生,1969年開始在金山大醫院心臟科部門 服務,四年后轉到腦科部門,一直到1979年才退休。
蘭姆斯退休後一年,在金山區郊外開了一家規模很小的研究中心,專門研製用於腦科手術的醫療工具和器材。蘭姆斯在1983年心臟病發作逝世,其大兒子蘭肯• 達威接手了其父親遺留下來的事業,並擴大了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的器材研究範圍,除了腦科手術儀器,還研發其他外科手術儀器;一年後也把研發範圍延伸到醫 院設施和建材,打著零污染醫院建材的口號。
蘭肯為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擴充了市場後三年,在一起意外車禍中喪生,接手達威公司的是蘭姆斯的二女兒麗娜•達威。麗娜在一年内把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的 市場延伸到建材承包和土地發展方面,並在1988年接下湖邊區發展計劃。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迅速借著湖邊區的成功開拓發展,擴大了營業額,陸續在十年間 投資了很多不同的生意。
兩年前,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搬到金山市中心的達威大樓,正式易名為達威發展公司。
麗娜•達威如今已經57嵗,仍然每天到達威大樓第30樓的公司總裁辦公室上班,堅持親自審視達威發展公司每一個業務。
星期一的晚上八點零九分,麗娜•達威還坐在她的辦公室裏。她的辦公室設計大方利落,辦公室門口擺著一個矮書架,零零散散地擺了好幾份不同報館的報紙,還有 這個月出版的《歐洲經濟眼》、《北京財經周刊》、《建材大專》、《美聯上市報告》、《最新科技》、《旅遊好去處》,還有幾本時尚、美食的雜誌。
正對門口的角落擺著兩張亮綠色沙發、一張玻璃茶几,還有一架37吋高清寬屏電視。辦公室的另一邊是一片落地窗,前面是辦公桌。辦公桌旁邊那面墻擺著一個白 色書櫃,擺滿了林林總總的報告、紀錄、書籍和參考用資料。另一面墻上則挂著三個相框,左邊到右邊分別是蘭姆斯•達威,蘭肯•達威,還有麗娜•達威的肖像照 片。
麗娜•達威此時正坐在她的辦公桌前,望著背後落地窗外的景色。辦公室裏的電視機還開著,正播著TV6晚間新聞。
麗娜很喜歡落地窗的設計,因爲從這裡看出去可以看到整個金山區市中心乃至郊外的景色。到了晚上,萬家燈火還有馬路上川流不息的車子的車燈,從這裡望下去仿 佛一條條發出橙黃光的河流。她常常在辦公室裏待到晚上,從落地窗望出去,讓思緒放空。
從麗娜成爲達威發展公司的總裁,已經過了十二年。這十二年來,麗娜為達威發展公司轉型成功而自豪,然而這一份成功也並非那麽容易得來。從一開始接手時因爲 經驗不足而被董事會成員輕視,到提出延伸發展範圍時屢屢受到反對,到進行發展計劃時遭到各方面的競爭壓力,到擴充營業投資範圍時面對董事會的諸多質疑,走 到她終于成功的今天,一點都不容易。
經歷了足足十年的内憂外患,麗娜在兩年前才終于爭取到了受認可、受尊敬的這個地位。一直到了今天,她還不敢掉以輕心,每一份報告,每一個投資計劃,她都親 自仔細檢查、簽署,每一次的董事大會她都以最詳細的方式總結公司的業務,保證每一個計劃的投資囘報率維持在十巴仙以上。
遠遠地,麗娜還可以看到金山區北部郊外的房子燈火,她還能認出達威公司的前身所在的位置,那一個叫作“達威醫療器材研究中心”的三層樓高的小公司之前所在 的位置。
麗娜盯著金山區北部郊外的點點燈火,直到電視傳來一則命案新聞的報導:“TV6現場報導湖邊區命案,一名目前身份無法被確認的男子今早七時被發現倒臥在舊 礦湖邊……”
轉過身子,麗娜調高了電視聲道,緊緊地望著電視上一頭烏黑捲髮,一雙綠色眼眸的女主播。
“……這起案件由三年前偵破密室殺人案的‘粉紅豹神探’,如今是湖邊區警長的萊尼警官負責。警方有待調查這起命案是否牽涉謀殺,對逮捕兇手歸案是否有信心 不予置評。”
電視畫面跳轉到舊湖邊區發現屍體的現場,只見草叢裏沾滿了一地的血跡;幾個湖邊住宅居民上鏡頭發表對於這個事件的感想。
“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湖邊住宅區内實在太可怕了……我以後都不敢一個人在住宅區裏走動。”一名住在湖邊住宅區的銀行客服經理對著麥克風表達她的恐懼。
“我覺得這是一起謀殺案,警方必須快點逮捕兇手,要不然我就要搬離湖邊住宅區!”另一名電腦工程師激動地回應。
最後鏡頭轉到湖邊住宅區的遠觀角度,並傳來主播的聲音:“湖邊住宅區在1988年由達威發展公司開發,如今擁有216個居民。TV6新聞報導。”
接著是一起銀行搶劫案件的新聞畫面,麗娜拿起電視遙控器,調低了電視聲道。
轉過身,麗娜又凝視著落地窗外的景色三個小時。她緊緊地望著遠處的湖邊住宅區發出的燈火,呼吸越來越沉重。
晚上11點38分,她拿起了電話,以顫抖的手指撥通了一串號碼。
“喂?”電話另一頭傳來不耐煩的男聲。
“萊尼警官。” 麗娜深呼吸了一下,心口仍然一陣鬱悶。
“你是誰?”萊尼警官的語氣並不友善。
“我是麗娜,麗娜•達威。”
“這是關於今早在舊礦湖邊發現的屍體嗎?”萊尼警官沉默了幾秒,問道。
“這是一個很特殊,並且極其複雜的案件。” 麗娜又深深吸了一口氣:“我希望警方能盡最大的能力和我合作。”
電話那頭又沉默了幾秒鐘,然後萊尼警官以極其慎重的語氣回答:“我們必須見面談談。”
“當然。”麗娜說完,蓋下了電話。
麗娜從辦公桌抽屜拿出一包Virginia Slim香煙,重又轉過身,望著落地窗外的金山區夜景。她以顫抖的手指夾著一根Virginia Slim,點燃,用力地吸了一口煙。
Aug 15, 2010
S.I.R.D. 02 粉紅豹神探
萊尼警官在湖邊警局服務了兩年,剛剛在半年前升任為湖邊區警長。在來到湖邊區之前,萊尼警官曾在紅樹林警察局肅毒組服務了三年,爾後因爲能力倍受看好,成 功申請調派到金山警察局重案組,又服務了五年。最後,他申請調職來到寧靜的湖邊區做副警長,在前警長退休後,萊尼警官便接了棒。
在金山警察局的那五年,萊尼警官破案無數,其中最有名的是一宗密室殺人案。當時是萊尼警官首先得到了綫索上的突破,繼而成功逮捕了兇手歸案。這宗案件讓萊 尼警官一時成爲了話題人物,而媒體因爲他在新聞發佈會上使用了公關臨時找給他的粉紅豹原子筆,而給他取了個稱號,叫“粉紅豹神探”。
萊尼警官並不喜歡成爲話題人物,而“粉紅豹神探”這個稱號總是讓他覺得怪不自在。老實說,他根本不喜歡粉紅豹那滑頭的角色。後來,他就把那公關辭退了。
然而就在萊尼警官前途無可限量的時候,他卻突然提出了調職到小小的湖邊區警察局,負責地方安全管理。當時媒體報導的標題包括“粉紅豹神探隱退湖邊”、“粉 紅豹回歸森林”、“粉紅豹神秘退身”等等,為他這種幾乎等於自行貶職的行爲大呼不解。
慶幸的是,媒體對萊尼警官的興趣隨著他的“引退”到湖邊區警察局,逐漸地消退了。這一年半來,報章上都再沒有提到“粉紅豹神探”這個人物,給萊尼警官減少 了很多不必要的煩惱。
但是這個星期一清晨在湖邊住宅區發現的一具男性屍体,卻從新擾亂了萊尼警官的清靜生活。
當各大媒体趕到現場的時候,萊尼警官便皺起了眉頭,對攝影記者的閃光燈感到莫名的厭煩。萊尼警官這天早上才在警察局喝了一杯黑咖啡,就被急召到湖邊住宅 區,視察該地發現的一具屍體。
發現男性屍體的是兩年前搬到湖邊住宅區27號門牌的佩雷太太。据佩雷太太所言,她發現該男性的時候,該男性還未斷氣,並且重復了四次“救我”兩個字;從佩 雷太太發現該男性到她診斷該男性斷氣,約莫過了十分鈡。佩雷太太曾經是個護士,她發現該男性的時候,試圖給他止血,並且撥打了求救熱綫,招來了救護車。
萊尼警官若有所思地望著正和自己屬下錄著口供的佩雷太太,覺得佩雷太太面對這件事情異常地冷靜,感覺一點也不像平時脆弱情緒化的佩雷太太。
佩雷太太兩年前和家人一起搬到湖邊住宅區,平時除了清晨晨跑,就鮮少出門。她和佩雷先生的關係很僵硬,她自己和鄰居也不多話。在搬來這裡的第一年裏,佩雷 太太有兩次發狂的記錄,鄰居因爲聽到尖叫聲報警,佩雷先生不得不對大家解釋說他的太太是個“很脆弱的人”,希望大家體諒他們一家人。
萊尼警官思索了一下,在筆記本裏寫下:“佩雷太太。”
突然,一只麥克風被推到萊尼警官的面前,萊尼警官把筆記本關上,不耐煩地擡頭。原來是評論角度一向犀利的TV6女主播溫蒂•林,三年前密室殺人案新聞發佈 會曾經緊咬萊尼警官不放地問問題。溫蒂•林有一頭屬於亞裔血統的烏黑的長卷髮,還有一對迷人的綠色眼眸,是一張很容易被記住的臉孔。
“警長,請問舊礦湖邊的屍體是什麽時候被發現?該死者的身份是否已經確認?” 溫蒂•林開始發問。
“今早七時,目前只能確認是一名男子。”萊尼警官又瞄了一眼佩雷太太,她正在警察的陪護下離開現場。
“那麽在舊礦湖邊發現的屍體是否湖邊區的居民?” 溫蒂•林以專業的語氣詢問萊尼警官。
萊尼警官望了眼溫蒂•林身後的攝像機,皺了皺眉頭:“不是,但不排除是居民的親戚或相識的人的可能性;案件有待調查。”
“請問這是一起謀殺案嗎?” 溫蒂•林緊追不捨地發問。
“案件有待調查。”萊尼警官不耐煩地想轉身離開。
“那麽兇手是否現在還潛藏在湖邊區住宅區内?” 溫蒂•林繼續把麥克風遞過去,連珠發炮地丟問題:“請問警方是否有信心保障湖邊區居民的安全,在另一起謀殺案件發生前逮捕兇手?”
“一切有待調查,我現在不方便發表任何言論。”萊尼警官被溫蒂•林質疑他辦案的效率的問題激怒,頭也不囘地撇開TV6的採訪隊伍。
離開的時候萊尼警官還聼得到溫蒂•林對著攝像機在報導新聞:“TV6現場報導湖邊區命案,一名目前身份無法被確認的男子今早七時被發現倒臥在舊礦湖邊,警 方不排除死者可能是湖邊區居民所認識的人。這起案件由三年前偵破密室殺人案的‘粉紅豹神探’,如今是湖邊區警長的萊尼警官負責。警方有待調查這起命案是否 牽涉謀殺,對逮捕兇手歸案是否有信心不予置評。”
當聽到已經一年半沒有聼過的“粉紅豹神探”稱號,萊尼警官沒來由地感到了一陣反胃;黑咖啡的苦澀味倒流般從胃部湧到喉嚨。
在金山警察局的那五年,萊尼警官破案無數,其中最有名的是一宗密室殺人案。當時是萊尼警官首先得到了綫索上的突破,繼而成功逮捕了兇手歸案。這宗案件讓萊 尼警官一時成爲了話題人物,而媒體因爲他在新聞發佈會上使用了公關臨時找給他的粉紅豹原子筆,而給他取了個稱號,叫“粉紅豹神探”。
萊尼警官並不喜歡成爲話題人物,而“粉紅豹神探”這個稱號總是讓他覺得怪不自在。老實說,他根本不喜歡粉紅豹那滑頭的角色。後來,他就把那公關辭退了。
然而就在萊尼警官前途無可限量的時候,他卻突然提出了調職到小小的湖邊區警察局,負責地方安全管理。當時媒體報導的標題包括“粉紅豹神探隱退湖邊”、“粉 紅豹回歸森林”、“粉紅豹神秘退身”等等,為他這種幾乎等於自行貶職的行爲大呼不解。
慶幸的是,媒體對萊尼警官的興趣隨著他的“引退”到湖邊區警察局,逐漸地消退了。這一年半來,報章上都再沒有提到“粉紅豹神探”這個人物,給萊尼警官減少 了很多不必要的煩惱。
但是這個星期一清晨在湖邊住宅區發現的一具男性屍体,卻從新擾亂了萊尼警官的清靜生活。
當各大媒体趕到現場的時候,萊尼警官便皺起了眉頭,對攝影記者的閃光燈感到莫名的厭煩。萊尼警官這天早上才在警察局喝了一杯黑咖啡,就被急召到湖邊住宅 區,視察該地發現的一具屍體。
發現男性屍體的是兩年前搬到湖邊住宅區27號門牌的佩雷太太。据佩雷太太所言,她發現該男性的時候,該男性還未斷氣,並且重復了四次“救我”兩個字;從佩 雷太太發現該男性到她診斷該男性斷氣,約莫過了十分鈡。佩雷太太曾經是個護士,她發現該男性的時候,試圖給他止血,並且撥打了求救熱綫,招來了救護車。
萊尼警官若有所思地望著正和自己屬下錄著口供的佩雷太太,覺得佩雷太太面對這件事情異常地冷靜,感覺一點也不像平時脆弱情緒化的佩雷太太。
佩雷太太兩年前和家人一起搬到湖邊住宅區,平時除了清晨晨跑,就鮮少出門。她和佩雷先生的關係很僵硬,她自己和鄰居也不多話。在搬來這裡的第一年裏,佩雷 太太有兩次發狂的記錄,鄰居因爲聽到尖叫聲報警,佩雷先生不得不對大家解釋說他的太太是個“很脆弱的人”,希望大家體諒他們一家人。
萊尼警官思索了一下,在筆記本裏寫下:“佩雷太太。”
突然,一只麥克風被推到萊尼警官的面前,萊尼警官把筆記本關上,不耐煩地擡頭。原來是評論角度一向犀利的TV6女主播溫蒂•林,三年前密室殺人案新聞發佈 會曾經緊咬萊尼警官不放地問問題。溫蒂•林有一頭屬於亞裔血統的烏黑的長卷髮,還有一對迷人的綠色眼眸,是一張很容易被記住的臉孔。
“警長,請問舊礦湖邊的屍體是什麽時候被發現?該死者的身份是否已經確認?” 溫蒂•林開始發問。
“今早七時,目前只能確認是一名男子。”萊尼警官又瞄了一眼佩雷太太,她正在警察的陪護下離開現場。
“那麽在舊礦湖邊發現的屍體是否湖邊區的居民?” 溫蒂•林以專業的語氣詢問萊尼警官。
萊尼警官望了眼溫蒂•林身後的攝像機,皺了皺眉頭:“不是,但不排除是居民的親戚或相識的人的可能性;案件有待調查。”
“請問這是一起謀殺案嗎?” 溫蒂•林緊追不捨地發問。
“案件有待調查。”萊尼警官不耐煩地想轉身離開。
“那麽兇手是否現在還潛藏在湖邊區住宅區内?” 溫蒂•林繼續把麥克風遞過去,連珠發炮地丟問題:“請問警方是否有信心保障湖邊區居民的安全,在另一起謀殺案件發生前逮捕兇手?”
“一切有待調查,我現在不方便發表任何言論。”萊尼警官被溫蒂•林質疑他辦案的效率的問題激怒,頭也不囘地撇開TV6的採訪隊伍。
離開的時候萊尼警官還聼得到溫蒂•林對著攝像機在報導新聞:“TV6現場報導湖邊區命案,一名目前身份無法被確認的男子今早七時被發現倒臥在舊礦湖邊,警 方不排除死者可能是湖邊區居民所認識的人。這起案件由三年前偵破密室殺人案的‘粉紅豹神探’,如今是湖邊區警長的萊尼警官負責。警方有待調查這起命案是否 牽涉謀殺,對逮捕兇手歸案是否有信心不予置評。”
當聽到已經一年半沒有聼過的“粉紅豹神探”稱號,萊尼警官沒來由地感到了一陣反胃;黑咖啡的苦澀味倒流般從胃部湧到喉嚨。
S.I.R.D. 前言 + 01 湖邊住宅區
这是我始料不及的一个小说题材的新尝试(没想到我又为自己挖了一个坑),第三者角度的写法给了小说里每一个出现的角色很大的发展空间。由于是新尝试,真的 要请大家多多包涵,并给予建设性的评语,谢谢。
P/S: 《S.I.R.D.》 为暂定的题名,保留未来更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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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邊住宅區的房屋不多,大多都是獨立式洋房。住宅區裏的房屋排列成一個圓形,中心是一片面積遼闊的舊礦湖。二十年前整個湖邊住宅區是一個錫礦場,在淘金夢 汎濫的年代裏,曾吸引了很多各地的年輕人到這裡發展。因爲濫采亂挖的關係,尤其是過度利用鉄船採錫法,造成這個錫礦場在十五年前就因爲乾涸而被廢置了。
十二年前達威發展公司看中這塊地的潛質,向政府申請,填平了大部分的礦湖,餘下中間一片特別深的礦湖,然後在填平的土地上興建湖邊住宅區。乘著人們對生活 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的趨勢,達威公司把湖邊住宅區打造成一個高能量率和高品質的住宅區,吸引了很多想提升生活品質的買家。
湖邊住宅區的房屋建築材料都採用對環境不會造成污染的材料,而且達威公司還特地請了專利工程師計算並保證房屋的能量排出量等於使用量,亦即零淨能量建築 物,大大減低對能量的浪費。中間未填平的舊礦湖也加入了許多的魚群,居民還可以在湖邊釣魚。
十年前開始,這塊地逐漸地吸引了很多人來落地生根。如今湖邊住宅區已經擁有四十餘戶人家,中間的舊礦湖成爲了居民們周末釣魚、燒烤的好地方。
佩雷太太和一家人搬進湖邊住宅區已經兩年了,她很滿意這個住宅區的清新空氣。佩雷太太每天清晨七點鐘都會穿好運動鞋,戴上隨身聽的耳機,聼著披頭四的歌 曲,沿著舊礦湖邊的小道慢跑。
一個星期一的清晨,佩雷太太如常地沿著舊礦湖邊慢跑。她的心情很煩躁,想著出門前丈夫說的話。佩雷先生是一名中學教師,在湖邊中學教歷史科,而佩雷太太則 自從兩年前患上輕微躁郁症後就辭去了在醫院當護士的工作,一直留在家中休養。佩雷太太的精神狀況自從搬來湖邊住宅區後便逐漸地恢復了,但是她對工作還是持 有無法面對的恐懼,因此一直沒有辦法回到工作的崗位上。
佩雷一家還有三個孩子,靠佩雷先生一個人的工作薪水,還要住在湖邊住宅區這種價格特別高的洋房裏,實際上經濟狀況一直處於緊綳的狀態。佩雷先生爲了買屋子 向銀行貸款150,000歐元,加上每年10.5巴仙的利息,如今總共欠債183,153歐元。以佩雷先生每個月在湖邊中學教書的1,300歐元薪水,還 不夠還利息。
佩雷先生一直希望佩雷太太能快些痊愈,然後再次投入工作,幫助減緩家庭的經濟困境。然而佩雷太太對工作的恐懼讓她沒有辦法回到工作崗位上;她每次只要一想 到要找工作就會產生呼吸困難的現象,佩雷先生稍為逼迫她去見工,佩雷太太便會無法忍受地崩潰大哭。
一個星期前,佩雷太太終于答應佩雷先生會到朋友開的一家托兒所當健康顧問;因爲是朋友開的,而且是面對天真無邪的小孩子,因此佩雷太太勉強説服了自己去嘗 試這份工作。然而到了該去開始上班的這天,她卻膽怯了。不論佩雷先生說什麽也好,佩雷太太都不願意出門去上班。
最後,佩雷先生表示他對佩雷太太的表現很失望。“你太自私了。這個家不是我一個人的。”佩雷先生這麽說完,就離開去上班了。
想著想著,佩雷太太無法控制情緒地大哭起來,在湖邊蹲了下來。然而當她蹲下來的時候,她卻驚訝地發現舊礦湖邊的草地沾了一點紅色的液體,那濃稠的顔色讓她 意識到這是血液。
在那一瞬間,佩雷太太忘了哭泣,也忘了内心的巨大黑洞,她望著草地上的血液幾秒鐘後,往血液的來源走去。那一刹那,她護士訓練的本能啓動了,想著如果這是 人的血液,那麽説明有人受了傷,需要第一時間的醫護援助,否則有可能會失血過多而死。
佩雷太太迅速地扒開了濃密的舊礦湖邊草叢,發現了一個穿著西裝的男人,躺在草叢裏,腹部流出一大灘的血液,染紅了白色的襯衫。男人睜大的眼睛充滿了血絲, 此時他望向了佩雷太太,然後發出了輕微的聲音:“救我……”
佩雷太太毫不遲疑地撕開衣服的袖子,給男人進行包紮止血,一邊給面前的陌生男人打氣:“你挺住,很快就會沒事了!”
她拿出手機,撥打了求救熱綫:“喂,這裡是湖邊住宅區,舊礦湖邊草叢裏有一名重傷的男子,腹部流出大量血液,請急速傳召醫護援助!”
男人緊緊地抓著佩雷太太的手,不停地重復:“救我……”
“沒事的,沒事的,救傷車就要來了!”佩雷太太輕拍男人的手背,安慰面前這個垂危的男人。
“救我……”男人在重復了四次同一句話後,沒有了聲息。他的雙眼依然睜開著,以駭人的眼神望著佩雷太太。
佩雷太太伸手試探了男人的脈搏,發現男人已經死了。
遠處救護車的聲音越來越靠近,那刺耳急促的警鈴聲,劃破了湖邊住宅區寧靜的早晨。
P/S: 《S.I.R.D.》 为暂定的题名,保留未来更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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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邊住宅區的房屋不多,大多都是獨立式洋房。住宅區裏的房屋排列成一個圓形,中心是一片面積遼闊的舊礦湖。二十年前整個湖邊住宅區是一個錫礦場,在淘金夢 汎濫的年代裏,曾吸引了很多各地的年輕人到這裡發展。因爲濫采亂挖的關係,尤其是過度利用鉄船採錫法,造成這個錫礦場在十五年前就因爲乾涸而被廢置了。
十二年前達威發展公司看中這塊地的潛質,向政府申請,填平了大部分的礦湖,餘下中間一片特別深的礦湖,然後在填平的土地上興建湖邊住宅區。乘著人們對生活 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的趨勢,達威公司把湖邊住宅區打造成一個高能量率和高品質的住宅區,吸引了很多想提升生活品質的買家。
湖邊住宅區的房屋建築材料都採用對環境不會造成污染的材料,而且達威公司還特地請了專利工程師計算並保證房屋的能量排出量等於使用量,亦即零淨能量建築 物,大大減低對能量的浪費。中間未填平的舊礦湖也加入了許多的魚群,居民還可以在湖邊釣魚。
十年前開始,這塊地逐漸地吸引了很多人來落地生根。如今湖邊住宅區已經擁有四十餘戶人家,中間的舊礦湖成爲了居民們周末釣魚、燒烤的好地方。
佩雷太太和一家人搬進湖邊住宅區已經兩年了,她很滿意這個住宅區的清新空氣。佩雷太太每天清晨七點鐘都會穿好運動鞋,戴上隨身聽的耳機,聼著披頭四的歌 曲,沿著舊礦湖邊的小道慢跑。
一個星期一的清晨,佩雷太太如常地沿著舊礦湖邊慢跑。她的心情很煩躁,想著出門前丈夫說的話。佩雷先生是一名中學教師,在湖邊中學教歷史科,而佩雷太太則 自從兩年前患上輕微躁郁症後就辭去了在醫院當護士的工作,一直留在家中休養。佩雷太太的精神狀況自從搬來湖邊住宅區後便逐漸地恢復了,但是她對工作還是持 有無法面對的恐懼,因此一直沒有辦法回到工作的崗位上。
佩雷一家還有三個孩子,靠佩雷先生一個人的工作薪水,還要住在湖邊住宅區這種價格特別高的洋房裏,實際上經濟狀況一直處於緊綳的狀態。佩雷先生爲了買屋子 向銀行貸款150,000歐元,加上每年10.5巴仙的利息,如今總共欠債183,153歐元。以佩雷先生每個月在湖邊中學教書的1,300歐元薪水,還 不夠還利息。
佩雷先生一直希望佩雷太太能快些痊愈,然後再次投入工作,幫助減緩家庭的經濟困境。然而佩雷太太對工作的恐懼讓她沒有辦法回到工作崗位上;她每次只要一想 到要找工作就會產生呼吸困難的現象,佩雷先生稍為逼迫她去見工,佩雷太太便會無法忍受地崩潰大哭。
一個星期前,佩雷太太終于答應佩雷先生會到朋友開的一家托兒所當健康顧問;因爲是朋友開的,而且是面對天真無邪的小孩子,因此佩雷太太勉強説服了自己去嘗 試這份工作。然而到了該去開始上班的這天,她卻膽怯了。不論佩雷先生說什麽也好,佩雷太太都不願意出門去上班。
最後,佩雷先生表示他對佩雷太太的表現很失望。“你太自私了。這個家不是我一個人的。”佩雷先生這麽說完,就離開去上班了。
想著想著,佩雷太太無法控制情緒地大哭起來,在湖邊蹲了下來。然而當她蹲下來的時候,她卻驚訝地發現舊礦湖邊的草地沾了一點紅色的液體,那濃稠的顔色讓她 意識到這是血液。
在那一瞬間,佩雷太太忘了哭泣,也忘了内心的巨大黑洞,她望著草地上的血液幾秒鐘後,往血液的來源走去。那一刹那,她護士訓練的本能啓動了,想著如果這是 人的血液,那麽説明有人受了傷,需要第一時間的醫護援助,否則有可能會失血過多而死。
佩雷太太迅速地扒開了濃密的舊礦湖邊草叢,發現了一個穿著西裝的男人,躺在草叢裏,腹部流出一大灘的血液,染紅了白色的襯衫。男人睜大的眼睛充滿了血絲, 此時他望向了佩雷太太,然後發出了輕微的聲音:“救我……”
佩雷太太毫不遲疑地撕開衣服的袖子,給男人進行包紮止血,一邊給面前的陌生男人打氣:“你挺住,很快就會沒事了!”
她拿出手機,撥打了求救熱綫:“喂,這裡是湖邊住宅區,舊礦湖邊草叢裏有一名重傷的男子,腹部流出大量血液,請急速傳召醫護援助!”
男人緊緊地抓著佩雷太太的手,不停地重復:“救我……”
“沒事的,沒事的,救傷車就要來了!”佩雷太太輕拍男人的手背,安慰面前這個垂危的男人。
“救我……”男人在重復了四次同一句話後,沒有了聲息。他的雙眼依然睜開著,以駭人的眼神望著佩雷太太。
佩雷太太伸手試探了男人的脈搏,發現男人已經死了。
遠處救護車的聲音越來越靠近,那刺耳急促的警鈴聲,劃破了湖邊住宅區寧靜的早晨。
Aug 11, 2010
我讨厌你的十件事
上个周末终于看了电影 Inception,剧情如何好看,演员如何有实力,导演如何有创意,我想也不必多言了,随意网上搜索便能找到很多影评。
只是很偶然地发现里面的帅哥 Arthur (Joseph Gordan Levitt 饰演),原来曾经在许多年前的一部青春电影“我讨厌你的十件事”(Ten Things I hate About You) 里出演过中学生宅男一角。
“我讨厌你的十件事”这部1999年的浪漫喜剧青春电影,是一部我过了很久,想起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很喜欢的一部电影。没有沉重的说教,甚至没有太多深度,但是那轻松的一段爱情故事,却是历久不衰的青春表现。
每当想起这部电影,就会想起当年无忧无虑的青春,在那些时光里所遇见的人,还有单纯得像一杯白开水的喜欢和不喜欢。
到底“我讨厌你的十件事”是哪十件事?电影剧终前有一幕女主角 (Julia Stiles 饰演)在班上念出了一首诗,其实是一首写给男主角 (Heath Ledger饰演)的诗,题目就叫“我讨厌你的十件事”。
中译:
我讨厌你对我说话的方式,
还有你剪的发型。
我讨厌你驾我的车的样子;
我讨厌你盯着我的时候。
我讨厌你那双笨重的军装靴,
还有你总是能看穿我的心思。
我多么地讨厌你,讨厌到让我想作呕;
甚至讨厌到让我吟起诗来。
我讨厌……
我讨厌你总是正确的。
我讨厌你说谎的时候,
我讨厌你让我笑的时候;
更讨厌你让我哭的时候。
我讨厌你不在身边的时候,
还有你也没有打给我的事实。
但是我最讨厌的是我并不讨厌你;
根本说不上讨厌;
根本连一点点的讨厌也说不上;
根本一点都不讨厌。
有时候,多么怀念那些青葱岁月里,还有能让我如斯单纯讨厌的人;讨厌他让我笑,讨厌他让我哭,讨厌他让我没有办法讨厌他。
当一切只剩下怀念的时候,我发觉我已经走远了。
“我讨厌你的十件事”电影剧终前一幕:
诗歌英文原文 :
I hate the way you talk to me
And the way you cut your hair.
I hate the way you drive my car.
I hate it when you stare.
I hate your big dumb combat boots
And the way you read my mind.
I hate you so much it makes me sick.
It even makes me rhyme.
I hate it...
I hate the way you're always right.
I hate it when you lie.
I hate it when you make me laugh;
Even worse when you make me cry.
I hate it when you're not around
And the fact that you didn't call,
But mostly I hate the way I don't hate you;
Not even close;
Not even a little bit;
Not even at all.
诗歌英文原文转自 http://www.awesomefilm.com/script/tenthings_transcript.html
只是很偶然地发现里面的帅哥 Arthur (Joseph Gordan Levitt 饰演),原来曾经在许多年前的一部青春电影“我讨厌你的十件事”(Ten Things I hate About You) 里出演过中学生宅男一角。
“我讨厌你的十件事”这部1999年的浪漫喜剧青春电影,是一部我过了很久,想起的时候还是会觉得很喜欢的一部电影。没有沉重的说教,甚至没有太多深度,但是那轻松的一段爱情故事,却是历久不衰的青春表现。
每当想起这部电影,就会想起当年无忧无虑的青春,在那些时光里所遇见的人,还有单纯得像一杯白开水的喜欢和不喜欢。
到底“我讨厌你的十件事”是哪十件事?电影剧终前有一幕女主角 (Julia Stiles 饰演)在班上念出了一首诗,其实是一首写给男主角 (Heath Ledger饰演)的诗,题目就叫“我讨厌你的十件事”。
中译:
我讨厌你对我说话的方式,
还有你剪的发型。
我讨厌你驾我的车的样子;
我讨厌你盯着我的时候。
我讨厌你那双笨重的军装靴,
还有你总是能看穿我的心思。
我多么地讨厌你,讨厌到让我想作呕;
甚至讨厌到让我吟起诗来。
我讨厌……
我讨厌你总是正确的。
我讨厌你说谎的时候,
我讨厌你让我笑的时候;
更讨厌你让我哭的时候。
我讨厌你不在身边的时候,
还有你也没有打给我的事实。
但是我最讨厌的是我并不讨厌你;
根本说不上讨厌;
根本连一点点的讨厌也说不上;
根本一点都不讨厌。
有时候,多么怀念那些青葱岁月里,还有能让我如斯单纯讨厌的人;讨厌他让我笑,讨厌他让我哭,讨厌他让我没有办法讨厌他。
当一切只剩下怀念的时候,我发觉我已经走远了。
“我讨厌你的十件事”电影剧终前一幕:
诗歌英文原文 :
I hate the way you talk to me
And the way you cut your hair.
I hate the way you drive my car.
I hate it when you stare.
I hate your big dumb combat boots
And the way you read my mind.
I hate you so much it makes me sick.
It even makes me rhyme.
I hate it...
I hate the way you're always right.
I hate it when you lie.
I hate it when you make me laugh;
Even worse when you make me cry.
I hate it when you're not around
And the fact that you didn't call,
But mostly I hate the way I don't hate you;
Not even close;
Not even a little bit;
Not even at all.
诗歌英文原文转自 http://www.awesomefilm.com/script/tenthings_transcript.html
Jul 25, 2010
甘心
当你从未去过一个想去的地方,你会甘心留下来吗?即使留下来比较安稳,即使离开之后再回来,你什么也没有剩下。
当你从未尝试过一些想做的事情,你会甘心不去做这事情吗?即使尝试过后,什么也不会留下,即使如果不尝试的话,失去的可能不会那么多。
站在十字路口,你会选择一条熟悉的路,走大家都走的路,然后安稳地不会失去什么地走下去;还是你会选择一条陌生的路,大家都说这样值得吗的路,然后花光一切又再由零开始吗?
我曾经以为我可以甘心。
我曾经以为我可以就这样接受一条大家都认定的路,因为我和大家一样都是个平凡人,我会像所有人一样,放弃可笑的梦想,展开我的事业路程,每天上班,赚钱,买衣服,年尾到处旅行。
其实这也和我的梦想并没有太大抵触,反正还是会有机会旅行。
但是,当我认真地去想的时候,我却越发觉得我不甘心。
然后我想起我一直牢牢记住的Transformers电影金句:“五十年以后,当你回头看看这一刻,你会后悔你没有跳上这辆车吗?”
如果机会来了,为什么不抓着它?
如果可以现在进行,为什么等待?
如果我永远也不会甘心,那么这也是迟早的事情。
就算之后我什么也没有剩下,就算我又必须由零开始,至少我还能得到一个甘心。
几天前和朋友聊天,我形容我的梦想是“诗人的梦”,或许太过梦幻而不应该去追寻。
但是我想,如果我这辈子就抱着一个“诗人的梦”遗憾而终,也太悲哀了。
诗人的梦……再疯狂也好,我应该去追寻。
即使全世界都在说你疯了,即使我理性无法原谅自己,但是我或许,就是血管里流着诗人的血。
就像我看《摩登家庭》时看到的一句话:“夜晚是属于诗人和疯子的。” (The night belongs to the poets and madmen.)
我不是流着诗人的血,就是个疯子。
听着林宥嘉的“唐人街”,我只听见我想离开去寻找自己。
重点不是我最后还是会回来然后从头开始,重点是当我做了这些傻事以后,我会甘心。
唐人街(CHINA TOWN)
作詞:黃偉文
作曲:西樓
編曲:Jerry c/西樓
製作人:呂禎晃/郭文宗
灑 把蔥花加個蛋 不在揚州的炒飯
心裡正在怨都快關門 誰還未買單
妳說餛飩賣不完 正好拿來作晚餐
我看著窗外的珍珠港 配樂是償還
逛 一條隨機的街 (柏林或米蘭的街)
找一種注定的感覺 (噢就是這裡的感覺)
我不惜環遊全世界 踏破了鐵鞋 來赴這前生之約
找 一條有妳的街 (開羅或京都的街)
找一種回家的感覺 (是時候停下的感覺)
傳說中的歸根落葉 曾經多不屑 原來最渴望的 不過這些
熨 著別人的襯衣 著我們的孩子
叫什麼名字 小珠桃子 還是Naomi
逛一條隨機的街 (柏林或米蘭的街)
找一種注定的感覺 (噢就是這裡的感覺)
我不惜環遊全世界 踏破了鐵鞋 來赴這前生之約
找一條有妳的街 (開羅或京都的街)
找一種回家的感覺 (是時候停下的感覺)
傳說中的歸根落葉 曾經多不屑 原來最渴望的 不過這些
大紅 的燈籠高高掛 處處是古董和字畫
雖然很廉價 總算像個家
普天下的唐人街 (普天下的唐人街)
都是個巨大情意結(牌坊後華 麗的幻覺)
可是妳漂泊在天涯 一萬零一夜 一定想回家過節
在一條陌生的街 (華沙或首爾的街)
找一種熟悉的感覺 (流浪將因妳而終結)
我已經環遊了世界 踏破了鐵鞋 是時候過一些 平凡的夜
重点是,就算我踏破了铁鞋还是什么也没找到,我得到一个甘心。
当你从未尝试过一些想做的事情,你会甘心不去做这事情吗?即使尝试过后,什么也不会留下,即使如果不尝试的话,失去的可能不会那么多。
站在十字路口,你会选择一条熟悉的路,走大家都走的路,然后安稳地不会失去什么地走下去;还是你会选择一条陌生的路,大家都说这样值得吗的路,然后花光一切又再由零开始吗?
我曾经以为我可以甘心。
我曾经以为我可以就这样接受一条大家都认定的路,因为我和大家一样都是个平凡人,我会像所有人一样,放弃可笑的梦想,展开我的事业路程,每天上班,赚钱,买衣服,年尾到处旅行。
其实这也和我的梦想并没有太大抵触,反正还是会有机会旅行。
但是,当我认真地去想的时候,我却越发觉得我不甘心。
然后我想起我一直牢牢记住的Transformers电影金句:“五十年以后,当你回头看看这一刻,你会后悔你没有跳上这辆车吗?”
如果机会来了,为什么不抓着它?
如果可以现在进行,为什么等待?
如果我永远也不会甘心,那么这也是迟早的事情。
就算之后我什么也没有剩下,就算我又必须由零开始,至少我还能得到一个甘心。
几天前和朋友聊天,我形容我的梦想是“诗人的梦”,或许太过梦幻而不应该去追寻。
但是我想,如果我这辈子就抱着一个“诗人的梦”遗憾而终,也太悲哀了。
诗人的梦……再疯狂也好,我应该去追寻。
即使全世界都在说你疯了,即使我理性无法原谅自己,但是我或许,就是血管里流着诗人的血。
就像我看《摩登家庭》时看到的一句话:“夜晚是属于诗人和疯子的。” (The night belongs to the poets and madmen.)
我不是流着诗人的血,就是个疯子。
听着林宥嘉的“唐人街”,我只听见我想离开去寻找自己。
重点不是我最后还是会回来然后从头开始,重点是当我做了这些傻事以后,我会甘心。
唐人街(CHINA TOWN)
作詞:黃偉文
作曲:西樓
編曲:Jerry c/西樓
製作人:呂禎晃/郭文宗
灑 把蔥花加個蛋 不在揚州的炒飯
心裡正在怨都快關門 誰還未買單
妳說餛飩賣不完 正好拿來作晚餐
我看著窗外的珍珠港 配樂是償還
逛 一條隨機的街 (柏林或米蘭的街)
找一種注定的感覺 (噢就是這裡的感覺)
我不惜環遊全世界 踏破了鐵鞋 來赴這前生之約
找 一條有妳的街 (開羅或京都的街)
找一種回家的感覺 (是時候停下的感覺)
傳說中的歸根落葉 曾經多不屑 原來最渴望的 不過這些
熨 著別人的襯衣 著我們的孩子
叫什麼名字 小珠桃子 還是Naomi
逛一條隨機的街 (柏林或米蘭的街)
找一種注定的感覺 (噢就是這裡的感覺)
我不惜環遊全世界 踏破了鐵鞋 來赴這前生之約
找一條有妳的街 (開羅或京都的街)
找一種回家的感覺 (是時候停下的感覺)
傳說中的歸根落葉 曾經多不屑 原來最渴望的 不過這些
大紅 的燈籠高高掛 處處是古董和字畫
雖然很廉價 總算像個家
普天下的唐人街 (普天下的唐人街)
都是個巨大情意結(牌坊後華 麗的幻覺)
可是妳漂泊在天涯 一萬零一夜 一定想回家過節
在一條陌生的街 (華沙或首爾的街)
找一種熟悉的感覺 (流浪將因妳而終結)
我已經環遊了世界 踏破了鐵鞋 是時候過一些 平凡的夜
重点是,就算我踏破了铁鞋还是什么也没找到,我得到一个甘心。
Jul 18, 2010
Life's not perfect, it's messy.
今天,终于感觉好了一些。
下午,悠闲地看了久违的电视HBO台,播映的是去年的电影“Brides War”。剧情还好,不过我本来就是容易被假浪漫的“道理”感动的人。
就像里面有一句对白,Liv对未婚夫说:“我一直都在努力成为完美的人。”她的未婚夫却回答她说:“但是人生并不完美呀。人生是一片杂乱无章。(Life's not perfect, it's messy.)”
因此我们也不需要努力成为完美的人吧。
电影里有两首歌很喜欢,分别是Priscilla Ahn的“Dream”,和Duffy的“I'm Scared"。
Dream - Priscilla Ahn
I was a little girl alone in my little world
who dreamed of a little home for me
I played pretend between the trees,
and fed my houseguests bark and leaves,
and laughed in my pretty bed of green.
I had a dream
That I could fly from the highest swing.
I had a dream.
Long walks in the dark through woods grown behind the park,
I asked God who I'm supposed to be.
The stars smiled down on me,
God answered in silent reverie.
I said a prayer and fell asleep.
I had a dream
That I could fly from the highest tree.
I had a dream.
Now I'm old and feeling grey.
I don't know what's left to say about this life I'm willing to leave.
I lived it full and I lived it well, there's many tales I've lived to tell.
I'm ready now, I'm ready now, I'm ready now to fly from the highest wing.
I had a dream
I'm Scared - By Duffy
The blank pages of my diary,
That I haven't touched since you left me,
The closed blinds in my home,
See no light or day,
Dust gathers on my stereo,
Cause I can't bare to hear the radio,
The piano sits in a shaded space,
With a picture of your face,
I'm scared to face another day,
Coz' the fear in me just won't go away,
In an instance,
You were gone,
And now I'm scared.....
Coffee stains on your favourite book,
Remind me of you so I can't take a look,
The magazines you left on the floor,
You won't need them anymore,
A towel left hanging on the wall,
No sign of wet footsteps in the hall,
There's no smell of your sweet cologne,
I'm lying here alone,
I'm scared to face another day,
Coz' the fear in me just won't go away,
In an instance,
You were gone,
And now I'm scared.....
I'm scared to face another day,
Coz' the fear in me just won't go away,
In an instance,
You were gone,
And now I'm scared.....
In an instance you were gone,
I'm scared.....
我问上帝我应该成为什么人;星星对我微笑,上帝以沉默作为答案。我轻轻地祈祷,渐渐地睡着了……
下午,悠闲地看了久违的电视HBO台,播映的是去年的电影“Brides War”。剧情还好,不过我本来就是容易被假浪漫的“道理”感动的人。
就像里面有一句对白,Liv对未婚夫说:“我一直都在努力成为完美的人。”她的未婚夫却回答她说:“但是人生并不完美呀。人生是一片杂乱无章。(Life's not perfect, it's messy.)”
因此我们也不需要努力成为完美的人吧。
电影里有两首歌很喜欢,分别是Priscilla Ahn的“Dream”,和Duffy的“I'm Scared"。
Dream - Priscilla Ahn
I was a little girl alone in my little world
who dreamed of a little home for me
I played pretend between the trees,
and fed my houseguests bark and leaves,
and laughed in my pretty bed of green.
I had a dream
That I could fly from the highest swing.
I had a dream.
Long walks in the dark through woods grown behind the park,
I asked God who I'm supposed to be.
The stars smiled down on me,
God answered in silent reverie.
I said a prayer and fell asleep.
I had a dream
That I could fly from the highest tree.
I had a dream.
Now I'm old and feeling grey.
I don't know what's left to say about this life I'm willing to leave.
I lived it full and I lived it well, there's many tales I've lived to tell.
I'm ready now, I'm ready now, I'm ready now to fly from the highest wing.
I had a dream
I'm Scared - By Duffy
The blank pages of my diary,
That I haven't touched since you left me,
The closed blinds in my home,
See no light or day,
Dust gathers on my stereo,
Cause I can't bare to hear the radio,
The piano sits in a shaded space,
With a picture of your face,
I'm scared to face another day,
Coz' the fear in me just won't go away,
In an instance,
You were gone,
And now I'm scared.....
Coffee stains on your favourite book,
Remind me of you so I can't take a look,
The magazines you left on the floor,
You won't need them anymore,
A towel left hanging on the wall,
No sign of wet footsteps in the hall,
There's no smell of your sweet cologne,
I'm lying here alone,
I'm scared to face another day,
Coz' the fear in me just won't go away,
In an instance,
You were gone,
And now I'm scared.....
I'm scared to face another day,
Coz' the fear in me just won't go away,
In an instance,
You were gone,
And now I'm scared.....
In an instance you were gone,
I'm scared.....
我问上帝我应该成为什么人;星星对我微笑,上帝以沉默作为答案。我轻轻地祈祷,渐渐地睡着了……
Jul 17, 2010
一场欢喜,一场空
这样来形容最近的日子,很贴切吧。
我不是那种喜欢在计划进行时就召告天下的人,但是这一次我还是难免地因为时间靠近了所以告诉了很多人。但还不是全部人。
不过现在既然已成定案,说出来也无妨了。
六月中,我收到清华大学的电邮通知,我被录取了。八月尾入学。但是一直到这个星期一,我才被告知,我没有获得奖学金。从那天开始我就撑着呼吸困难的心情,努力地以行动争取任何可能让我今年去得成的机会。
但是都失败了。所有我能想到的,都失败了。连最后的后盾也无法承担那大笔钱。
于是,我现在只能很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年不去北京念书了。
因此我又要再次准备找工作,进入社会。
生活虽然在最后一分钟给了一个措手不及的重击,但是我仍然活着,而活着就是最大的本钱。
或许不是现在,或许不是今年,但是有一天我可以凭着我的能力闯出去。
在一个,我可以承担自己的花费,我不必承担借家人钱的压力的一个未来的时空,我会实现我的愿望。
即使,这个梦,已经不再浪漫了。
我不是那种喜欢在计划进行时就召告天下的人,但是这一次我还是难免地因为时间靠近了所以告诉了很多人。但还不是全部人。
不过现在既然已成定案,说出来也无妨了。
六月中,我收到清华大学的电邮通知,我被录取了。八月尾入学。但是一直到这个星期一,我才被告知,我没有获得奖学金。从那天开始我就撑着呼吸困难的心情,努力地以行动争取任何可能让我今年去得成的机会。
但是都失败了。所有我能想到的,都失败了。连最后的后盾也无法承担那大笔钱。
于是,我现在只能很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年不去北京念书了。
因此我又要再次准备找工作,进入社会。
生活虽然在最后一分钟给了一个措手不及的重击,但是我仍然活着,而活着就是最大的本钱。
或许不是现在,或许不是今年,但是有一天我可以凭着我的能力闯出去。
在一个,我可以承担自己的花费,我不必承担借家人钱的压力的一个未来的时空,我会实现我的愿望。
即使,这个梦,已经不再浪漫了。
Jun 21, 2010
真实
人是一种会不断寻求解释的生物。
为什么喜欢?为什么讨厌?为什么离开?为什么留下?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伤心?为什么快乐?为什么为什么。
然而或许越是要寻找解释,就越落入为自己找借口的陷阱。
***
凌晨的四点钟,不停重复打了一个句子把它清除掉,又再打字又再清除掉的动作。
到最后才发觉,这是因为我已经没有什么好解释了。
不解释的话,原来在安静中的我,感觉比较沉实。
***
凌晨四点钟的现在,听着Coldplay "Fix You",关掉MSN,关掉Facebook,心情似乎在那么久以来第一次如此清澄。
自由且清澄。
就好像,全世界的人不了解我也好,我了解自己就好。
不需要从虚构的世界卑微地乞求一点虚构的关心,一点虚构的温暖。
只要有自己就好。
至少这一刻我是真实的。孤单,也是真实的。寂寞,也是真实的。
没有假装的热闹,没有虚构的喧嚣。
我只是对着面前的电脑打着字的一个人,没有谁在电脑的另一边。
***
这一刻,我享受真实。
继续,让Fix You成为此刻真实的声音。
Coldplay - Fix You
When you try your best but you don't succeed
When you get what you want but not what you need
When you feel so tired but you can't sleep
Stuck in reverse
And the tears come streaming down your face
When you lose something you cannot replace
When you love someone but it goes to waste
Could it be worse?
Lights will guide you home
And ignite your bones
And I will try to fix you
And high up above or down below
When you're too in love to let it go
But if you never try you'll never know
Just what you're worth
Lights will guide you home
And ignite your bones
And I will try to fix you
Tears stream down your face
When you lose something you cannot replace
Tears stream down your face
And I
Tears stream down your face
I promise you I will learn from my mistakes
Tears stream down your face
And I
Lights will guide you home
And ignite your bones
And I will try to fix you
为什么喜欢?为什么讨厌?为什么离开?为什么留下?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我?为什么伤心?为什么快乐?为什么为什么。
然而或许越是要寻找解释,就越落入为自己找借口的陷阱。
***
凌晨的四点钟,不停重复打了一个句子把它清除掉,又再打字又再清除掉的动作。
到最后才发觉,这是因为我已经没有什么好解释了。
不解释的话,原来在安静中的我,感觉比较沉实。
***
凌晨四点钟的现在,听着Coldplay "Fix You",关掉MSN,关掉Facebook,心情似乎在那么久以来第一次如此清澄。
自由且清澄。
就好像,全世界的人不了解我也好,我了解自己就好。
不需要从虚构的世界卑微地乞求一点虚构的关心,一点虚构的温暖。
只要有自己就好。
至少这一刻我是真实的。孤单,也是真实的。寂寞,也是真实的。
没有假装的热闹,没有虚构的喧嚣。
我只是对着面前的电脑打着字的一个人,没有谁在电脑的另一边。
***
这一刻,我享受真实。
继续,让Fix You成为此刻真实的声音。
Coldplay - Fix You
When you try your best but you don't succeed
When you get what you want but not what you need
When you feel so tired but you can't sleep
Stuck in reverse
And the tears come streaming down your face
When you lose something you cannot replace
When you love someone but it goes to waste
Could it be worse?
Lights will guide you home
And ignite your bones
And I will try to fix you
And high up above or down below
When you're too in love to let it go
But if you never try you'll never know
Just what you're worth
Lights will guide you home
And ignite your bones
And I will try to fix you
Tears stream down your face
When you lose something you cannot replace
Tears stream down your face
And I
Tears stream down your face
I promise you I will learn from my mistakes
Tears stream down your face
And I
Lights will guide you home
And ignite your bones
And I will try to fix you
Jun 15, 2010
最近很想推荐的歌
虽然可能没有技术上特别地好,可是我很喜欢那感觉。
音乐,往往能代替所有文字。
仅此。
罗忆诗 Desperado
曲:罗忆诗@mobimusic
词:子斌&罗忆诗@mobimusic
Desperado 爱你是个错
你喜欢 没约束的生活
你给的 像丛林的野火
对你的爱我懦弱 我不要对你懦弱
Baby 你就这样潇洒地走
别再回头 谁稀罕你许下的海誓承诺
留下的 请你都带走
全都带走 却带不走你留给我的痛
Desperado 一定又是我
你没错 是我太寂寞
爱得越多 你越是想逃脱
我像飞蛾去扑火 我不要一错再错
Baby 你就这样潇洒地走
别再回头 谁稀罕你许下的海誓承诺
留下的请你都带走
全都带走 却带不走你留给我的痛
还能怎麼做 你选择自由 无话可说
Desperado 爱你是个错
Desperado
~转载自 365 音乐网
房祖名 假动作
作詞:小寒
作曲:黃韻仁
編曲:黃韻仁
要不是他在眼前對你的愛憐
我想愛你的心將持續冬眠
夢被叫醒如何能疏遠
要不是你在耳邊對我吐真言
我想我會怎樣和你沒關聯
從此連見到你的臉 也能免則免
我明白知覺
會因為視覺聽覺觸覺產生錯覺
於是要你誤解
也不要你瞭解
揮揮手只是 假動作
掩飾我 我深愛過的線索
不該無理剝奪
該你的幸福結果
就算冷漠是 假動作
沒有錯 我背負心碎藏躲
獨自人海漂泊
為的只是要你能忘了我
要不是我開始在深陷的邊緣
沒想到那麼快就必須棄權
割捨所有的可能不允許剩一點
我明白知覺
會因為視覺聽覺觸覺產生錯覺
於是要你誤解
也不要你瞭解
揮揮手只是 假動作
掩飾我 我深愛過的線索
不該無理剝奪
該你的幸福結果
就算冷漠是 假動作
沒有錯 我背負心碎藏躲
獨自人海漂泊
為的只是要你能忘了我
兩人禁不起流言的挑撥
感情體質虛弱
人的骨子裡難免有許多
痛和不妥 盡量躲過
才能好好生活
揮揮手只是
放開你只是 假動作
掩飾我 我深愛過的線索
不該無理剝奪
該你的幸福結果
就算冷漠是 假動作
沒有錯 我背負心碎藏躲
獨自人海漂泊
為的只是要你能忘了我
嘿 請你忘了我
~转载自魔镜歌词网
音乐,往往能代替所有文字。
仅此。
罗忆诗 Desperado
曲:罗忆诗@mobimusic
词:子斌&罗忆诗@mobimusic
Desperado 爱你是个错
你喜欢 没约束的生活
你给的 像丛林的野火
对你的爱我懦弱 我不要对你懦弱
Baby 你就这样潇洒地走
别再回头 谁稀罕你许下的海誓承诺
留下的 请你都带走
全都带走 却带不走你留给我的痛
Desperado 一定又是我
你没错 是我太寂寞
爱得越多 你越是想逃脱
我像飞蛾去扑火 我不要一错再错
Baby 你就这样潇洒地走
别再回头 谁稀罕你许下的海誓承诺
留下的请你都带走
全都带走 却带不走你留给我的痛
还能怎麼做 你选择自由 无话可说
Desperado 爱你是个错
Desperado
~转载自 365 音乐网
房祖名 假动作
作詞:小寒
作曲:黃韻仁
編曲:黃韻仁
要不是他在眼前對你的愛憐
我想愛你的心將持續冬眠
夢被叫醒如何能疏遠
要不是你在耳邊對我吐真言
我想我會怎樣和你沒關聯
從此連見到你的臉 也能免則免
我明白知覺
會因為視覺聽覺觸覺產生錯覺
於是要你誤解
也不要你瞭解
揮揮手只是 假動作
掩飾我 我深愛過的線索
不該無理剝奪
該你的幸福結果
就算冷漠是 假動作
沒有錯 我背負心碎藏躲
獨自人海漂泊
為的只是要你能忘了我
要不是我開始在深陷的邊緣
沒想到那麼快就必須棄權
割捨所有的可能不允許剩一點
我明白知覺
會因為視覺聽覺觸覺產生錯覺
於是要你誤解
也不要你瞭解
揮揮手只是 假動作
掩飾我 我深愛過的線索
不該無理剝奪
該你的幸福結果
就算冷漠是 假動作
沒有錯 我背負心碎藏躲
獨自人海漂泊
為的只是要你能忘了我
兩人禁不起流言的挑撥
感情體質虛弱
人的骨子裡難免有許多
痛和不妥 盡量躲過
才能好好生活
揮揮手只是
放開你只是 假動作
掩飾我 我深愛過的線索
不該無理剝奪
該你的幸福結果
就算冷漠是 假動作
沒有錯 我背負心碎藏躲
獨自人海漂泊
為的只是要你能忘了我
嘿 請你忘了我
~转载自魔镜歌词网
Jun 13, 2010
不爱你的人
当你爱上的人,因为不爱你而没有接受你,要谢谢这个不爱你的人。
谢谢他,没有即使不爱你还是把你的爱留着。
谢谢他,没有在他不能给你什么的这刻仍然让你为他付出。
谢谢他,没有欺骗你让你对他还有期待。
谢谢他,没有要求你继续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和青春。
谢谢他,把自由还给你,让你还能选择快乐。
谢谢你,把自由还给我,让我还能选择快乐;不爱我的人。
谢谢他,没有即使不爱你还是把你的爱留着。
谢谢他,没有在他不能给你什么的这刻仍然让你为他付出。
谢谢他,没有欺骗你让你对他还有期待。
谢谢他,没有要求你继续在他身上浪费时间和青春。
谢谢他,把自由还给你,让你还能选择快乐。
谢谢你,把自由还给我,让我还能选择快乐;不爱我的人。
Jun 8, 2010
喜欢一首歌的原因
前些天在报章上看到徐佳莹分手的消息,对于她说的那句“写歌要往那心里挖,现在我真的不行”,印象深刻。
写一首会让别人哭的歌,自己要先哭一百次。
刚刚恰巧看到了她上陶子姐节目谈分手的录影,发觉她是个很坚强的人啊。说着悲伤的事情还会搞笑呢。
看了访谈录影,本来不屑于盲目跟随流行的我,突然也喜欢上了她那首《失落沙洲》。之前对这首歌并没有特别喜欢,当人们都疯狂点唱这首歌的时候,我感觉是还好,歌词意境有点老套。
然而现在,看到了她失恋,那种就算很悲伤还是笑着诉说的样子,听着这首歌就有了感觉,有了画面,有了故事。
最近时间突然多出了很多吧,于是开始胡思乱想了,产生了失去依赖的恐慌。
「未來我得到的還會有很多, 但失去的,只有你一個。」
很久以前我因为封面的标题,连内容也没有看,就买下了一本书。
它的书名,叫:《我搞笑 是因为我不想哭》。

写一首会让别人哭的歌,自己要先哭一百次。
刚刚恰巧看到了她上陶子姐节目谈分手的录影,发觉她是个很坚强的人啊。说着悲伤的事情还会搞笑呢。
看了访谈录影,本来不屑于盲目跟随流行的我,突然也喜欢上了她那首《失落沙洲》。之前对这首歌并没有特别喜欢,当人们都疯狂点唱这首歌的时候,我感觉是还好,歌词意境有点老套。
然而现在,看到了她失恋,那种就算很悲伤还是笑着诉说的样子,听着这首歌就有了感觉,有了画面,有了故事。
最近时间突然多出了很多吧,于是开始胡思乱想了,产生了失去依赖的恐慌。
「未來我得到的還會有很多, 但失去的,只有你一個。」
很久以前我因为封面的标题,连内容也没有看,就买下了一本书。
它的书名,叫:《我搞笑 是因为我不想哭》。
我不会去后悔,只是我不能再这么脆弱下去。
就像博茨瓦纳美姐苏麦雅的座右铭:无论世界抛给你什么,只要把握,继续微笑。No matter what the world throws at you, just take it and keep on smiling。- 南洋商报
要努力地笑着面对啊。
佳莹,也要好好地加油啊!
Jun 7, 2010
魔女 - 点头猪 - 懊悔的吞噬
当轻快铁的车厢门快关上的那刻,我看到她匆匆忙忙地跑进了车厢里,那头波浪卷的长发在她脑后随着奔跑而后突然停下而飘起散落,像羽毛扇子轻轻散开在她肩上一样。
她站在门边喘着气,双手紧紧地抱着一个黑色的公事包。她穿着一身黑色的上班打扮,脚上踩着一对三寸高的黑色高跟鞋。及膝高腰的铅笔裙包裹着她玲珑有致的曲线,我不禁多看了她几眼。
她却突然抬起头,正好对上我的视线。她的眼睛不大,单眼皮,但眼神很清澈。我微微对她笑了笑,她眯起眼睛,也微笑着走到我旁边的空位坐下。
“赶着上班吗?”女人坐下不久,我忍不住开口和她聊天。
女人转头,向我点了点头,仍然是随着微笑而微眯的眼睛望着我:“你呢?这么早,要去哪里呢?”
“去办些事情。”我说,望着她黑色丝袜包裹的双腿,想象着底下的大腿应该和她露出来的手臂一般白皙。
“是那样吗?”她笑了笑。
轻快铁又到了下一站,车厢门打开了又关上。
“今天是星期几啊?”我翻出口袋里的手机,手机荧幕却是黑的。
女人只是微微笑,回答我:“今天是星期四。你这人还真糊涂啊。”
我摸了摸头:“是吗?”
她点点头,但笑不语。
“还有多少站才到你要下车的地方呢?”我问她,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她抬头看了看贴在车厢上方的轻快铁路线:“还有四个站就到了。”
“嗯。”我轻咳了一下:“明天还能见到你吗?”
她睁大眼睛望着我,嘴角又轻轻上扬:“你想见到我吗?”
“可以吗?”我继续笑着,带着一丝紧张。
“好啊。”她笑着轻轻点了一下下巴。
这时候空荡荡的车厢里突然响起一阵“噼啪”的轻微爆破声。
女人手里的公事包掉到地上像被炸弹炸开一样粉身碎骨,黑色的碎片散落到到处都是。
“你……”她刚刚还白皙的脸蛋此刻突然变成一阵铁青色:“你是怎么……?”
我站起身,看着她跌倒在地上:“现在的魔女都变这么笨了吗?点三次头就能抓到你的点头猪法术也认不出来?”
她抓着自己的颈,像得不到氧气一般地挣扎着。
“还是你们对灵魂太饥渴了?”我俯身靠近她死灰的脸,冷笑:“饥渴到忘了把自己曝露在猎人范围之内是很危险的。”
我直起身子,望着散落的黑色碎片:“还想收了我的灵魂呢,哈。说真的,要怪就怪你太贪心了。”
逐渐地,女人在懊悔的吞噬中,一点一点地失去空气,一点一点地窒息,直至再没有声息,没有动作。
轻快铁的车厢门打开了,我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一边装入电池,一边走出去。
她站在门边喘着气,双手紧紧地抱着一个黑色的公事包。她穿着一身黑色的上班打扮,脚上踩着一对三寸高的黑色高跟鞋。及膝高腰的铅笔裙包裹着她玲珑有致的曲线,我不禁多看了她几眼。
她却突然抬起头,正好对上我的视线。她的眼睛不大,单眼皮,但眼神很清澈。我微微对她笑了笑,她眯起眼睛,也微笑着走到我旁边的空位坐下。
“赶着上班吗?”女人坐下不久,我忍不住开口和她聊天。
女人转头,向我点了点头,仍然是随着微笑而微眯的眼睛望着我:“你呢?这么早,要去哪里呢?”
“去办些事情。”我说,望着她黑色丝袜包裹的双腿,想象着底下的大腿应该和她露出来的手臂一般白皙。
“是那样吗?”她笑了笑。
轻快铁又到了下一站,车厢门打开了又关上。
“今天是星期几啊?”我翻出口袋里的手机,手机荧幕却是黑的。
女人只是微微笑,回答我:“今天是星期四。你这人还真糊涂啊。”
我摸了摸头:“是吗?”
她点点头,但笑不语。
“还有多少站才到你要下车的地方呢?”我问她,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她抬头看了看贴在车厢上方的轻快铁路线:“还有四个站就到了。”
“嗯。”我轻咳了一下:“明天还能见到你吗?”
她睁大眼睛望着我,嘴角又轻轻上扬:“你想见到我吗?”
“可以吗?”我继续笑着,带着一丝紧张。
“好啊。”她笑着轻轻点了一下下巴。
这时候空荡荡的车厢里突然响起一阵“噼啪”的轻微爆破声。
女人手里的公事包掉到地上像被炸弹炸开一样粉身碎骨,黑色的碎片散落到到处都是。
“你……”她刚刚还白皙的脸蛋此刻突然变成一阵铁青色:“你是怎么……?”
我站起身,看着她跌倒在地上:“现在的魔女都变这么笨了吗?点三次头就能抓到你的点头猪法术也认不出来?”
她抓着自己的颈,像得不到氧气一般地挣扎着。
“还是你们对灵魂太饥渴了?”我俯身靠近她死灰的脸,冷笑:“饥渴到忘了把自己曝露在猎人范围之内是很危险的。”
我直起身子,望着散落的黑色碎片:“还想收了我的灵魂呢,哈。说真的,要怪就怪你太贪心了。”
逐渐地,女人在懊悔的吞噬中,一点一点地失去空气,一点一点地窒息,直至再没有声息,没有动作。
轻快铁的车厢门打开了,我从口袋里拿出手机,一边装入电池,一边走出去。
Jun 6, 2010
静静的
也忘了以前是谁传给我的歌,只记得这是一首恬静带着温馨的歌。
今天在电视上看到某集歌唱比赛,有参赛者选唱这首歌,才又想起了这首歌。
庾澄庆,静静的。
歌词:
空气里躲着什么 有点浪漫的心动
我偷偷看你 你也偷偷看我
世界上多了什么 好象变得很不同
站在你身边 这一切都好宽阔
我还在等着你 静静的 爱我
只要有你陪我 静静的就足够
你也在等着我 静静的温柔
就这样手牵手 静静的看着天空
心里 面藏着什么 你只想要让我懂
原来我的梦也就是你的梦
WO...纸条上写了什么 我好想要听你说
让字字句句充满 我们的笑容
我还在等着你 静静的爱我
只要有你陪我 静静的就足够
你也在等着我 静静的温柔
就这样手牵手 静静的看着天空
永远要记得那天彼此许下的承诺
瞬间点亮的火花 是我们的拥有
静静的手牵手是最简单的 梦
静静的温柔,是我最后最好的温柔。
今天在电视上看到某集歌唱比赛,有参赛者选唱这首歌,才又想起了这首歌。
庾澄庆,静静的。
歌词:
空气里躲着什么 有点浪漫的心动
我偷偷看你 你也偷偷看我
世界上多了什么 好象变得很不同
站在你身边 这一切都好宽阔
我还在等着你 静静的 爱我
只要有你陪我 静静的就足够
你也在等着我 静静的温柔
就这样手牵手 静静的看着天空
心里 面藏着什么 你只想要让我懂
原来我的梦也就是你的梦
WO...纸条上写了什么 我好想要听你说
让字字句句充满 我们的笑容
我还在等着你 静静的爱我
只要有你陪我 静静的就足够
你也在等着我 静静的温柔
就这样手牵手 静静的看着天空
永远要记得那天彼此许下的承诺
瞬间点亮的火花 是我们的拥有
静静的手牵手是最简单的 梦
静静的温柔,是我最后最好的温柔。
Jun 5, 2010
今天天气不错啊。
最近做了几个重大的决定,虽然不多,但是重大嘛,一个都够烦恼的了。
我并不是很喜欢把事情昭告天下的人,只是有时候烦恼时,会希望得到一些意见。
只是有些时候,决定是很个人的。而且没有对和错。
无论如何,决定已经有了,也已经执行中了。现在只能希望一切顺顺利利吧!
所以到了最后,说出口的,也只有却道天凉好个秋。
今天天气不错啊。
我并不是很喜欢把事情昭告天下的人,只是有时候烦恼时,会希望得到一些意见。
只是有些时候,决定是很个人的。而且没有对和错。
无论如何,决定已经有了,也已经执行中了。现在只能希望一切顺顺利利吧!
所以到了最后,说出口的,也只有却道天凉好个秋。
今天天气不错啊。
Jun 4, 2010
灵魂枯萎的欢呼声
满满的白色的泡沫几乎装满了杯子,杯底的琥珀色液体只占了杯身的三分之一。我伸手抓起透明的杯子,往左倾斜了一下又让杯里的液体轻轻斜倒向右方,又再扶正,试图让啤酒消汽。
“Mad World。”台上的男歌手对着麦克风含混地说道,开始弹奏起一首旋律简单得似乎只在重复几个琴键的曲子,轻轻地以磁性浑厚的声音唱起歌。
我浅尝了一口啤酒,又重复左右稍稍倾斜酒杯的动作。琴键的旋律像一只不断追着自己尾巴绕圈子的狗,绕着绕着,逐渐地有一种类似漩涡的东西在圆圈的中心形成,黑洞洞的,不断下沉,下沉。
“那样子,要摇很久呢。”身旁突然传来一把声音。我转头,是我不认识的陌生男子,不知何时坐到了吧台边我的旁边。他戴着一条红色印有不知名图腾的头巾,一双眼睛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闪烁着诡异的灰色的光,几近银色。然而除了那双眼睛,他的轮廓也并非特别引人注目,平凡的薄唇,并没有特别高耸的鼻子,四方形的下颚。
我望了眼自己面前还满满装着啤酒的杯子:“始终无法习惯啤酒入喉时那阵难以下咽的苦涩的味道。”
“嚓——”的一声,他点燃了一根烟,吸了一口。我抬头,看见烟雾在空中缓慢平稳地逐渐蔓延成一团像抽象画一般的图案,错综复杂的白色线条,粗粗细细,互相缠绕然后逐渐消散在空气中。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去尝试习惯呢?”戴着红头巾的男人把香烟夹在瘦削修长的食指和中指中间,转头望着我,灰色的眼瞳反映出我的侧脸,我还满满的酒杯。
“只是想习惯,就那样而已。”我又轻轻喝了一口啤酒,琥珀色的液体仍然冒着一股冲上脑门的汽体,流过喉咙,穿入胃里。
男人又吸了一口烟,然后开口:“你相信灵魂的存在吗?”
我有些错讹地转头看他,他那双诡异的灰色眼睛这时斜睨着我面前的酒杯,琥珀色的啤酒朦朦胧胧地倒映在灰色的眼珠里。
“灵魂?”我又拿起酒杯喝了一口,他的视线随着酒杯移动到我的唇边。“是好像电影里所说的,那21克的重量吗?”
男人移开视线,望着酒保身后琳琅满目的玻璃杯:“21克只是一种比喻而已。”
“比喻?”我放下酒杯,台上的男歌手仍然在唱着让我脑袋逐渐晕眩的歌。
“那是因人而异的,就看你的脑子里有多少可吸食的养分吧。”男人说着,捻了一下烟蒂。
“吸食?”我又喝了一口啤酒,苦涩的味道还是如此难以下咽。
“灵魂是一种寄生虫。”男人深深吸了一口烟,烟雾又再次在空中绘出一幅抽象画,像白骨一般阴森森的白色。“就像吸食人体肠道养分维生的绦虫,灵魂依附在人的脑袋上,伸出一排排尖利的挂钩,张着吸盘吸食着人脑里分泌的一种激素。”
“激素?”
“嗯。一种人脑掌管梦和希望的区域所产生的激素。有梦想有希望,灵魂就会继续活着。”
我不安地灌下另一口啤酒:“灵魂会死吗?”
“当一个人没有梦想,没有希望,没有期待,没有寄托的时候,灵魂就会慢慢枯萎。”
“没有了灵魂的人,会怎样?”男歌手似乎仍然在唱着同一首仿佛在绕圈子的歌,又似乎不是。
男人转头看着我:“只是少了一只寄生虫而已。没有了它的人,不会再有悲伤、沮丧、失落的副作用。当然,也不会再有让人感觉困惑的快乐、欣喜、兴奋。”
“是吗?”我举起酒杯,又喝了一口酒。
“你知道吗?现在在这酒吧里的人们,他们的灵魂都正在一点点地枯萎着,酒精只能局部麻醉灵魂逐渐死去的痛楚。” 男人说着,嘴角轻轻地上扬,灰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我望着他诡异的笑容和眼瞳,不禁又吞下另一口酒:“你到底是什么人?”
“死神。”男人笑了笑。“你知道,来收拾灵魂的死神。”
我手指的神经开始因为酒精的关系逐渐地麻痹,抓着酒杯的手逐渐失去了力道。“你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他眨了眨灰色的眼睛,继续微笑着,捻熄了烟蒂。“这里不正是灵魂死去的人们聚集的场所吗?”
我一口气喝完了杯子里剩余的啤酒。台上的男歌手终于唱完了最后一句:“It’s a very very mad world, mad world, enlarging your world, mad world…”,台下稀落的人群里响起了零零散散的掌声,灵魂枯萎的欢呼声。
Mad World - Gary Jules
“Mad World。”台上的男歌手对着麦克风含混地说道,开始弹奏起一首旋律简单得似乎只在重复几个琴键的曲子,轻轻地以磁性浑厚的声音唱起歌。
我浅尝了一口啤酒,又重复左右稍稍倾斜酒杯的动作。琴键的旋律像一只不断追着自己尾巴绕圈子的狗,绕着绕着,逐渐地有一种类似漩涡的东西在圆圈的中心形成,黑洞洞的,不断下沉,下沉。
“那样子,要摇很久呢。”身旁突然传来一把声音。我转头,是我不认识的陌生男子,不知何时坐到了吧台边我的旁边。他戴着一条红色印有不知名图腾的头巾,一双眼睛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闪烁着诡异的灰色的光,几近银色。然而除了那双眼睛,他的轮廓也并非特别引人注目,平凡的薄唇,并没有特别高耸的鼻子,四方形的下颚。
我望了眼自己面前还满满装着啤酒的杯子:“始终无法习惯啤酒入喉时那阵难以下咽的苦涩的味道。”
“嚓——”的一声,他点燃了一根烟,吸了一口。我抬头,看见烟雾在空中缓慢平稳地逐渐蔓延成一团像抽象画一般的图案,错综复杂的白色线条,粗粗细细,互相缠绕然后逐渐消散在空气中。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去尝试习惯呢?”戴着红头巾的男人把香烟夹在瘦削修长的食指和中指中间,转头望着我,灰色的眼瞳反映出我的侧脸,我还满满的酒杯。
“只是想习惯,就那样而已。”我又轻轻喝了一口啤酒,琥珀色的液体仍然冒着一股冲上脑门的汽体,流过喉咙,穿入胃里。
男人又吸了一口烟,然后开口:“你相信灵魂的存在吗?”
我有些错讹地转头看他,他那双诡异的灰色眼睛这时斜睨着我面前的酒杯,琥珀色的啤酒朦朦胧胧地倒映在灰色的眼珠里。
“灵魂?”我又拿起酒杯喝了一口,他的视线随着酒杯移动到我的唇边。“是好像电影里所说的,那21克的重量吗?”
男人移开视线,望着酒保身后琳琅满目的玻璃杯:“21克只是一种比喻而已。”
“比喻?”我放下酒杯,台上的男歌手仍然在唱着让我脑袋逐渐晕眩的歌。
“那是因人而异的,就看你的脑子里有多少可吸食的养分吧。”男人说着,捻了一下烟蒂。
“吸食?”我又喝了一口啤酒,苦涩的味道还是如此难以下咽。
“灵魂是一种寄生虫。”男人深深吸了一口烟,烟雾又再次在空中绘出一幅抽象画,像白骨一般阴森森的白色。“就像吸食人体肠道养分维生的绦虫,灵魂依附在人的脑袋上,伸出一排排尖利的挂钩,张着吸盘吸食着人脑里分泌的一种激素。”
“激素?”
“嗯。一种人脑掌管梦和希望的区域所产生的激素。有梦想有希望,灵魂就会继续活着。”
我不安地灌下另一口啤酒:“灵魂会死吗?”
“当一个人没有梦想,没有希望,没有期待,没有寄托的时候,灵魂就会慢慢枯萎。”
“没有了灵魂的人,会怎样?”男歌手似乎仍然在唱着同一首仿佛在绕圈子的歌,又似乎不是。
男人转头看着我:“只是少了一只寄生虫而已。没有了它的人,不会再有悲伤、沮丧、失落的副作用。当然,也不会再有让人感觉困惑的快乐、欣喜、兴奋。”
“是吗?”我举起酒杯,又喝了一口酒。
“你知道吗?现在在这酒吧里的人们,他们的灵魂都正在一点点地枯萎着,酒精只能局部麻醉灵魂逐渐死去的痛楚。” 男人说着,嘴角轻轻地上扬,灰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我望着他诡异的笑容和眼瞳,不禁又吞下另一口酒:“你到底是什么人?”
“死神。”男人笑了笑。“你知道,来收拾灵魂的死神。”
我手指的神经开始因为酒精的关系逐渐地麻痹,抓着酒杯的手逐渐失去了力道。“你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告诉我这些?”
他眨了眨灰色的眼睛,继续微笑着,捻熄了烟蒂。“这里不正是灵魂死去的人们聚集的场所吗?”
我一口气喝完了杯子里剩余的啤酒。台上的男歌手终于唱完了最后一句:“It’s a very very mad world, mad world, enlarging your world, mad world…”,台下稀落的人群里响起了零零散散的掌声,灵魂枯萎的欢呼声。
Mad World - Gary Jules
May 20, 2010
养渡渡鸟的女人
遇见养渡渡鸟的女人的那个晚上,我正在便利店里找香烟,望 着关在玻璃柜里琳琅满目、印着各色各样告诫人民吸烟的危害的恶心图片的一包包香烟。
「Pall Mall Mint 。」我对顶着一头仿若箭猪般的头发的男店员说着,伸手指了指他身后青色的一盒香烟。
就在这时候,一个留着及肩红褐色长发的小个子女人走进了便利店里。我不期然抬头望了她一眼。她并不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美女,但是矮小的她却带着一 个看起来可以装下一条科基狗那么大的单肩包,而且背包的颜色是像70年代迪斯哥流行的闪亮得几乎刺眼的紫色,搭配在她全身暗色系的打扮上十分地突兀。
然而女人并没有察觉到打扮的突兀,嘴里哼着隐约听得见的曲子,走向零食区。我并没有发觉到自己的目光和思绪一直在跟随着她的身影,直到面前的男店员 叫住我,我才回过神来。
付钱时男店员看我的眼神带着一点戒备,又再次让我把他和箭猪联想在一起。拿起我的香烟,我看了眼单据,白色的纸条上印着浅浅的数字,单据发出时间为 「 1. 23 a.m.」。收起单据,我对男店员笑了笑,但是他只是面无表情地盯着柜台边的闭路电视显示荧幕。
我走出店门口的时候,还企图垫高脚趾看看是否能瞥见背着闪亮紫色背包的小个子女人,但是我没能看到她。
走出店门外我才发觉到漆黑的天空飘起了一阵细雨。我伸手让冰凉的雨丝打在手心上,思考了一下决定先抽根烟等雨停。
正想把打火机找出来,一把女声从身后传来:「是渡渡鸟。」
我转头一看,原来就是那个背着紫色大背包的小个子女人。「渡渡鸟?」
女人点点头:「我在背包里养着一只渡渡鸟。」
「怪不得是那么大的一个背包啊。」
女人轻轻把背包往后挪了一些,抬头望着飘雨的夜空,没有说话。
我找到打火机,点燃了一根烟,淡淡薄荷的味道夹杂在烟草点燃的气味里,逐渐蔓延到空气中。「听说这种鸟绝种了不是吗?」
女人睁大眼睛看着我:「是的,大家都以为它绝种了。但是我通过不寻常的方法把它带了回来。这是个秘密,知道吗?」
我点点头:「知道。」
「为什么是渡渡鸟?」沉默了一阵,我又开口:「为什么要养渡渡鸟?」
「因为它像我。」女人说着,蹲在高起的店门边上。
我也蹲下来,抽了一口烟。「嗯?」
「你知道渡渡鸟是怎么绝种的吗?」女人问我。
「是被滥捕吧。」
「错了,那是因为它不会逃走。」女人说着,又轻轻抚摸了一下背包:「因为它们活在一个太安逸的岛上,生活得太习惯,逐渐没有了自卫的能力。当猎人来 到那个岛上的时候,渡渡鸟根本不会飞不会逃,于是成为猎人的最佳猎物。」
「逐渐地,就被猎人们猎捕到一只也不剩了。」女人转头望着我嘴边飘起的烟雾,好像在追寻一些什么失落的回忆。
「嗯。」我抖落了一些过长的烟蒂。
我们之间又陷入一阵沉默,只听得见雨丝掉落的声音,还有女人又轻轻哼起的熟悉但又想不起什么歌的曲子的声音。
「你有想过要逃走吗?」过了好一会儿,女人突然又开口问我。
我把烟蒂丢在地上踩熄。「也许有吧。」
「为什么?」
「厌倦了吧。」
「但是你真的曾经成功逃走过吗?」
「没有。」
「嗯。」女人点点头,又再次哼起那首曲子。
我点燃另一根香烟:「你想过逃走吗?」
「没有想过。」女人握住背包的手似乎加强了力道。
「为什么?」
「太习惯了。」女人低头,避开我的目光。
「猎人来了怎么办?」我抽了一口烟。雨似乎越下越大了。
「猎人已经来了。」女人继续低着头,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所以我应该逃走的,对吗?」
「不想像渡渡鸟一样绝种的话,最好还是逃走吧。」我说。
「你有没有试过爱一个人爱到那么习惯,以至连逃走的能力也失去?」女人抬头,她继续望着袅袅上升的烟雾。
「爱一个人,总会变成一种习惯。」
「就连有人要把你带走也带不走,就连有人要你离开你也离不开,是这种习惯吗?」
「也许吧。」
「跟我一起逃走吧。」女人突然伸手放在我的手臂上,她的手心异常地冰凉。
「逃去哪里?」我没有推开她,只是疑惑地望着她。
「哪里都好,只要能逃走就好。」女人殷切地望着我,希望看到我点头说好。
「为什么?」我却只能吐出这几个字。
女人眼里闪过一丝失落,一边把手挪开,一边轻轻地回答:「因为不想像渡渡鸟一样,到了该逃走的时候,没有能力逃走。」
「嗯。」我抬头看了眼夜空,雨势又开始转小了。
「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女人又低下头,以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道。
「谁?」
「从中学就在一起的男朋友。」女人还是低着头说话。
「那应该已经在一起很久了吧。」
「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女人没有抬起头:「长到让我失去逃走的能力。」
「因为太习惯了。」
「嗯。」女人又轻轻哼起曲子。
我踩熄第二根香烟,忍不住问她:「这是什么歌?」
「你哼的这个曲。」我说。
但是女人并没有回答我,只是站了起来,看着夜空:「雨好像停了。」
我也站起来,伸手试探了一下,果然雨已经停了。
「你要我送你回家吗?」我问女人。
「没关系,我就住这儿附近。」
「嗯。」
我正想离开,女人忽然开口:「结果还是无法逃走呢。」
「你想逃走了吗?」我问她。
「你呢?」她反问我。
思索了一阵,我摇摇头。
她对我挥挥手:「再见。」
我特意开慢车,望着女人逐渐远去的背影消失在黑夜里,才恢复平时的车速回到家里。
回到家,才发觉妻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墙上的灯还亮着。
我尽力减低动作发出的声响,但是妻还是醒了。
「你这么晚到哪里去了?」妻起身,替我拿下外套:「吃了吗?我去弄热晚餐给你。」
「嗯。」我任由妻替我拿下外套,坐在沙发上。
看着妻的背影消失在厨房门后,我长长吁了一口气。
过了一会儿妻又出现了:「可以吃了。你要洗澡吗?替你放热水吧。」
「是『诱惑的街』。」不断回绕在我脑海里的女人哼的曲子突然明朗了起来。
「嗯?」妻疑惑地望着我。
「是林忆莲的『诱惑的街』。」我站起来,又拿起外套,开门。
妻焦急地叫住我:「你要去哪里?」
「逃走。」我推开了门。
「Pall Mall Mint 。」我对顶着一头仿若箭猪般的头发的男店员说着,伸手指了指他身后青色的一盒香烟。
就在这时候,一个留着及肩红褐色长发的小个子女人走进了便利店里。我不期然抬头望了她一眼。她并不是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美女,但是矮小的她却带着一 个看起来可以装下一条科基狗那么大的单肩包,而且背包的颜色是像70年代迪斯哥流行的闪亮得几乎刺眼的紫色,搭配在她全身暗色系的打扮上十分地突兀。
然而女人并没有察觉到打扮的突兀,嘴里哼着隐约听得见的曲子,走向零食区。我并没有发觉到自己的目光和思绪一直在跟随着她的身影,直到面前的男店员 叫住我,我才回过神来。
付钱时男店员看我的眼神带着一点戒备,又再次让我把他和箭猪联想在一起。拿起我的香烟,我看了眼单据,白色的纸条上印着浅浅的数字,单据发出时间为 「 1. 23 a.m.」。收起单据,我对男店员笑了笑,但是他只是面无表情地盯着柜台边的闭路电视显示荧幕。
我走出店门口的时候,还企图垫高脚趾看看是否能瞥见背着闪亮紫色背包的小个子女人,但是我没能看到她。
走出店门外我才发觉到漆黑的天空飘起了一阵细雨。我伸手让冰凉的雨丝打在手心上,思考了一下决定先抽根烟等雨停。
正想把打火机找出来,一把女声从身后传来:「是渡渡鸟。」
我转头一看,原来就是那个背着紫色大背包的小个子女人。「渡渡鸟?」
女人点点头:「我在背包里养着一只渡渡鸟。」
「怪不得是那么大的一个背包啊。」
女人轻轻把背包往后挪了一些,抬头望着飘雨的夜空,没有说话。
我找到打火机,点燃了一根烟,淡淡薄荷的味道夹杂在烟草点燃的气味里,逐渐蔓延到空气中。「听说这种鸟绝种了不是吗?」
女人睁大眼睛看着我:「是的,大家都以为它绝种了。但是我通过不寻常的方法把它带了回来。这是个秘密,知道吗?」
我点点头:「知道。」
「为什么是渡渡鸟?」沉默了一阵,我又开口:「为什么要养渡渡鸟?」
「因为它像我。」女人说着,蹲在高起的店门边上。
我也蹲下来,抽了一口烟。「嗯?」
「你知道渡渡鸟是怎么绝种的吗?」女人问我。
「是被滥捕吧。」
「错了,那是因为它不会逃走。」女人说着,又轻轻抚摸了一下背包:「因为它们活在一个太安逸的岛上,生活得太习惯,逐渐没有了自卫的能力。当猎人来 到那个岛上的时候,渡渡鸟根本不会飞不会逃,于是成为猎人的最佳猎物。」
「逐渐地,就被猎人们猎捕到一只也不剩了。」女人转头望着我嘴边飘起的烟雾,好像在追寻一些什么失落的回忆。
「嗯。」我抖落了一些过长的烟蒂。
我们之间又陷入一阵沉默,只听得见雨丝掉落的声音,还有女人又轻轻哼起的熟悉但又想不起什么歌的曲子的声音。
「你有想过要逃走吗?」过了好一会儿,女人突然又开口问我。
我把烟蒂丢在地上踩熄。「也许有吧。」
「为什么?」
「厌倦了吧。」
「但是你真的曾经成功逃走过吗?」
「没有。」
「嗯。」女人点点头,又再次哼起那首曲子。
我点燃另一根香烟:「你想过逃走吗?」
「没有想过。」女人握住背包的手似乎加强了力道。
「为什么?」
「太习惯了。」女人低头,避开我的目光。
「猎人来了怎么办?」我抽了一口烟。雨似乎越下越大了。
「猎人已经来了。」女人继续低着头,我看不清她的表情。「所以我应该逃走的,对吗?」
「不想像渡渡鸟一样绝种的话,最好还是逃走吧。」我说。
「你有没有试过爱一个人爱到那么习惯,以至连逃走的能力也失去?」女人抬头,她继续望着袅袅上升的烟雾。
「爱一个人,总会变成一种习惯。」
「就连有人要把你带走也带不走,就连有人要你离开你也离不开,是这种习惯吗?」
「也许吧。」
「跟我一起逃走吧。」女人突然伸手放在我的手臂上,她的手心异常地冰凉。
「逃去哪里?」我没有推开她,只是疑惑地望着她。
「哪里都好,只要能逃走就好。」女人殷切地望着我,希望看到我点头说好。
「为什么?」我却只能吐出这几个字。
女人眼里闪过一丝失落,一边把手挪开,一边轻轻地回答:「因为不想像渡渡鸟一样,到了该逃走的时候,没有能力逃走。」
「嗯。」我抬头看了眼夜空,雨势又开始转小了。
「他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女人又低下头,以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道。
「谁?」
「从中学就在一起的男朋友。」女人还是低着头说话。
「那应该已经在一起很久了吧。」
「在一起的时间太长了。」女人没有抬起头:「长到让我失去逃走的能力。」
「因为太习惯了。」
「嗯。」女人又轻轻哼起曲子。
我踩熄第二根香烟,忍不住问她:「这是什么歌?」
「你哼的这个曲。」我说。
但是女人并没有回答我,只是站了起来,看着夜空:「雨好像停了。」
我也站起来,伸手试探了一下,果然雨已经停了。
「你要我送你回家吗?」我问女人。
「没关系,我就住这儿附近。」
「嗯。」
我正想离开,女人忽然开口:「结果还是无法逃走呢。」
「你想逃走了吗?」我问她。
「你呢?」她反问我。
思索了一阵,我摇摇头。
她对我挥挥手:「再见。」
我特意开慢车,望着女人逐渐远去的背影消失在黑夜里,才恢复平时的车速回到家里。
回到家,才发觉妻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墙上的灯还亮着。
我尽力减低动作发出的声响,但是妻还是醒了。
「你这么晚到哪里去了?」妻起身,替我拿下外套:「吃了吗?我去弄热晚餐给你。」
「嗯。」我任由妻替我拿下外套,坐在沙发上。
看着妻的背影消失在厨房门后,我长长吁了一口气。
过了一会儿妻又出现了:「可以吃了。你要洗澡吗?替你放热水吧。」
「是『诱惑的街』。」不断回绕在我脑海里的女人哼的曲子突然明朗了起来。
「嗯?」妻疑惑地望着我。
「是林忆莲的『诱惑的街』。」我站起来,又拿起外套,开门。
妻焦急地叫住我:「你要去哪里?」
「逃走。」我推开了门。
Apr 25, 2010
这三年里的朋友
人的一生中,对自己真正好的人不多;然而人也却总要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虽然有时候是不快乐的,虽然有时候闹别扭般地自闭,虽然有时候情绪化地安静,虽然有时候我承认我有逃避的想法,但是你们仍然在那里,仍然在我的旁边,仍然在我无法陪笑的时候代替我微笑,仍然在我无言的时候让我至少能从听到身边的人聊天的声音里得到些许温暖。
当时显得芝麻绿豆般的小事,现在回首才又发觉原来是得来不易的珍贵。
到朋友智的部落格去看了关于叙别会的事情,看着不断重复的“谢谢”,到最后另一朋友留言的更多的“谢谢”,刹那间竟有感动到快流泪的感觉。
这么说来也是有点好笑的吧,不喜欢流露情感的我怎么突然这么感性呢。呵呵。不过就是“谢谢”。
然而那些小小的“谢谢”堆积起来的,原来就是这些年来真正对我好的朋友。
很久以前就告诉自己,别人并没有义务和责任对自己好,所以我有时把生活看得过度冷漠;然而现在却发觉自己又再次忘了这个做人的道理,忘了别人对自己的好,即使是一丁点也是我做人的福分。
才发觉,原来这些朋友正是对自己真正好的不可多得的贵人。
感谢这些朋友,在这三年里,当我搞自闭的时候没有把我忽略,当我不快乐的时候没有因此逃避我,当我心情好的时候愿意花时间陪我去疯狂,当我安静的时候还会记得问我为什么这么安静,当我因压力而开始碎碎念的时候没有说我很烦,当我因为不懂关心而不知所措的时候仍然包容了我的幼稚,在我忙着寻找自我很久以后仍然不会把我当成局外人……
才发觉,有那么多那么多要感谢的事情。
是过得太幸福了吧,竟然忘了感动。
总是不可避免地陷入其实如果没有我也可以的悲观想法的我,却原来并非我常想象地那样渺小不重要。也许太过地害怕期待过高,反而忽略了原来自己从来没有被忘记的幸福。
最后的最后,真的要谢谢陪我度过这三年的朋友:谢谢你们,把我当作是朋友!
虽然有时候是不快乐的,虽然有时候闹别扭般地自闭,虽然有时候情绪化地安静,虽然有时候我承认我有逃避的想法,但是你们仍然在那里,仍然在我的旁边,仍然在我无法陪笑的时候代替我微笑,仍然在我无言的时候让我至少能从听到身边的人聊天的声音里得到些许温暖。
当时显得芝麻绿豆般的小事,现在回首才又发觉原来是得来不易的珍贵。
到朋友智的部落格去看了关于叙别会的事情,看着不断重复的“谢谢”,到最后另一朋友留言的更多的“谢谢”,刹那间竟有感动到快流泪的感觉。
这么说来也是有点好笑的吧,不喜欢流露情感的我怎么突然这么感性呢。呵呵。不过就是“谢谢”。
然而那些小小的“谢谢”堆积起来的,原来就是这些年来真正对我好的朋友。
很久以前就告诉自己,别人并没有义务和责任对自己好,所以我有时把生活看得过度冷漠;然而现在却发觉自己又再次忘了这个做人的道理,忘了别人对自己的好,即使是一丁点也是我做人的福分。
才发觉,原来这些朋友正是对自己真正好的不可多得的贵人。
感谢这些朋友,在这三年里,当我搞自闭的时候没有把我忽略,当我不快乐的时候没有因此逃避我,当我心情好的时候愿意花时间陪我去疯狂,当我安静的时候还会记得问我为什么这么安静,当我因压力而开始碎碎念的时候没有说我很烦,当我因为不懂关心而不知所措的时候仍然包容了我的幼稚,在我忙着寻找自我很久以后仍然不会把我当成局外人……
才发觉,有那么多那么多要感谢的事情。
是过得太幸福了吧,竟然忘了感动。
总是不可避免地陷入其实如果没有我也可以的悲观想法的我,却原来并非我常想象地那样渺小不重要。也许太过地害怕期待过高,反而忽略了原来自己从来没有被忘记的幸福。
最后的最后,真的要谢谢陪我度过这三年的朋友:谢谢你们,把我当作是朋友!
Apr 24, 2010
琐碎
村上春树的小说《发条鸟年代记——鹊贼篇》里的“我”,有个老习惯,每当心慌的时候,就要熨烫衬衫。随着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把衬衫熨烫好,思绪也逐渐地变得有条理起来。
也许琐碎的家务事有时能让慌乱的心情平复下来吧。在外面感觉忧郁来袭的时候,就去冲凉,洗衣,晒衣;然后思绪也变得清澈了一些,忧郁也变得比较能接受了一些。
刚把回到家还未收拾好的东西一次过收拾好了,慌乱的心情又逐渐平复了。
也许是夜深了,也许是当时不甘的感觉太强烈了,也许难过排山倒海地淹没了其余的理智,所以才会没有办法想通,所以才会在手机里留着那么一封未发信息,所以才会有那么一刻的冲动想告诉你也许你不只是局外人。
但是最后未发信息还是未发信息。
最后,看着朋友现在过着的日子,我发觉我还有很多梦想没有达成,我还没做到自己想成为的自己。
不爱自己怎么去爱别人。
而我早已很久不是我自己。
当务之急,竟不是寻找你,或者他,而是我自己。
才发觉,原来自己太轻易妥协,才会错过……
是时候,找回一点坚持与不认输的勇气。
也许琐碎的家务事有时能让慌乱的心情平复下来吧。在外面感觉忧郁来袭的时候,就去冲凉,洗衣,晒衣;然后思绪也变得清澈了一些,忧郁也变得比较能接受了一些。
刚把回到家还未收拾好的东西一次过收拾好了,慌乱的心情又逐渐平复了。
也许是夜深了,也许是当时不甘的感觉太强烈了,也许难过排山倒海地淹没了其余的理智,所以才会没有办法想通,所以才会在手机里留着那么一封未发信息,所以才会有那么一刻的冲动想告诉你也许你不只是局外人。
但是最后未发信息还是未发信息。
最后,看着朋友现在过着的日子,我发觉我还有很多梦想没有达成,我还没做到自己想成为的自己。
不爱自己怎么去爱别人。
而我早已很久不是我自己。
当务之急,竟不是寻找你,或者他,而是我自己。
才发觉,原来自己太轻易妥协,才会错过……
是时候,找回一点坚持与不认输的勇气。
Apr 23, 2010
The film is not over
昨夜凌晨下了一场大雨。
当下疲惫的脑袋却转着无比清晰的思绪。
一切,要结束了。
又再次望着面前的一片茫然。但是我可以面对的。
悲欢离合是人生里不断上演的电影。
前几天看了某部戏,男主角饰演的演员得到最佳演员奖,得奖时说:“很感谢大家,让我相信,人生也像电影一样,会有美好的结局。如果你现在不快乐,那只是因为,电影还没演到结局。The film is not over.”
也只能相信,我们的人生的结局,会像电影一样,有 happy ending;否则该向往些什么,对吧。
话说回来,悲欢离合。
很感谢三年里能与同学们,屋友们,团友们,朋友们相识,相知,让我这三年过得很精彩不留白。
祝福大家锦绣前程,我也将继续好好过下去。
加油!!
多么想,我的告别可以轰轰烈烈一些。但是最后也只能,让一切在安静的微笑中渐渐从指缝间流失。Te extraño, un secreto que no puedo decir. Hasta el final...
当下疲惫的脑袋却转着无比清晰的思绪。
一切,要结束了。
又再次望着面前的一片茫然。但是我可以面对的。
悲欢离合是人生里不断上演的电影。
前几天看了某部戏,男主角饰演的演员得到最佳演员奖,得奖时说:“很感谢大家,让我相信,人生也像电影一样,会有美好的结局。如果你现在不快乐,那只是因为,电影还没演到结局。The film is not over.”
也只能相信,我们的人生的结局,会像电影一样,有 happy ending;否则该向往些什么,对吧。
话说回来,悲欢离合。
很感谢三年里能与同学们,屋友们,团友们,朋友们相识,相知,让我这三年过得很精彩不留白。
祝福大家锦绣前程,我也将继续好好过下去。
加油!!
多么想,我的告别可以轰轰烈烈一些。但是最后也只能,让一切在安静的微笑中渐渐从指缝间流失。Te extraño, un secreto que no puedo decir. Hasta el final...
Apr 18, 2010
象棋 - 大麻 - 教师
大学的象棋社位在顶楼,一个类似阁楼般的教室里。象棋社员少得可怜,教室也只有简陋的几张桌子椅子,墙壁的漆早已斑驳,连地板还是多年前从未修改过的木板钉起来的。
如此冷清的地方,正适合我和阿翰两个人晚上躲在那里吸大麻。我们一个星期有两三晚,会从宿舍偷偷跑来这里,抽食阿翰从表哥那里弄来的大麻,感受一下飘飘欲仙的感觉。
这夜,我和阿翰又偷跑来象棋社的教室吸大麻。早上派下期中考卷的时候,阿翰的分数很不理想,因此他这次抽得特别凶。才不过几口大麻,我就感觉仿佛整个人轻盈了不少,一整天苦着一张脸的阿翰也逐渐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大麻的麻醉感还在脑细胞间蔓延着,阿翰忽然拍拍我的肩头:“阿文,你有听过关于‘魔鬼象棋’的事吗?”
“魔鬼象棋?”我努力用被大麻效应充斥着的脑袋思考:“那盘被诅咒的象棋?”
“嗯,”阿翰把双手压在身后的木板地板上,仰头深呼吸了一下:“谁碰了都一定会死的魔鬼象棋。”
虽然我在大学里也曾听闻过这样的传说,但我总是嗤之以鼻:”哈,真的有这盘魔鬼象棋吗?我看根本没有!“
阿翰突然向前抓着我的肩膀,一边摇着我的肩膀,一边笑着说:”真的有!我告诉你,阿文,我知道那盘魔鬼象棋在哪里!哈哈!“
”是吗?你真的知道?少装蒜了!“我朝阿翰扮了个鬼脸,也笑了起来。
阿翰倏地站起来,指着墙边一个锁着的铁橱:”就在那里面!魔鬼象棋就在那里面!”
“就算是,你敢玩吗?哈哈哈!” 我继续调侃阿翰。
“谁说我不敢?”刚吸完大麻的阿翰异常兴奋,话才说完,就拿起一张椅子往铁橱的小锁头砸去。才不过几分钟的功夫,脆弱的小锁头就被砸开了。
看到生锈的锁头掉在地上,两个被大麻蒙蔽了脑袋的人就这样一边傻笑着,一边往铁橱里翻箱倒柜地寻找所谓的“魔鬼象棋”。找了一会儿,阿翰忽然抽出一盘盖满灰尘的木制象棋盘:“找到了!”
“真的就是这个吗?”我好奇地想伸手从阿翰手里抢走象棋盘,阿翰往旁边一闪,手里的象棋盘一个抓不稳,掉在地上打开了。象棋子散落了一地,骨碌骨碌地在木地板上打转。
一阵冷风吹来,不知为何象棋社教室仿佛忽然间安静了下来一样,安静得让人发毛。
但是我还是摇摇头撇开发毛的想法:“魔鬼象棋!哈,看你敢碰吗?”
“就碰给你看!”阿翰说着,弯下身子,捡起了脚边的一颗象棋“车”。
“看,魔鬼象棋?我呸!哪来的魔鬼!”阿翰把棋子放在手心上玩弄,嘻嘻地望着我笑,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掉在地上的象棋盘突然自己摊了开来,地上散落的棋子像被什么吸引一样整齐地排列在象棋盘上。阿翰的笑容僵住了,他手上的那颗“车"也随着其他棋子被吸引到象棋盘上。
我们还来不及反应,铁橱里忽然传来一阵让人毛骨悚然的呻吟声,就宛如承受着无比的痛楚一般发出的呻吟。我和阿翰两个人仿佛双脚被钉在了原处,呆呆地望着黑深深的铁橱;即使我的脑袋很清楚明白地告诉我,我将见到无比可怕的东西从那里出来。
逐渐地,呻吟声越来越靠近,从铁橱里爬出了一个披头散发,身穿红色裙子的女子,缓慢地抬头,盯着我和阿翰。她的眼睛布满血丝,没有瞳孔。我想尖叫却发觉自己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处,望着这可怕的一幕。
女子仿佛很用力地爬到了象棋盘前,以我从来没有见过也不曾想像过的扭曲姿势坐了起来。我发觉到她没有了一只右手,右肩伤口的部位不停地流出暗红色的鲜血,渗透了整个木地板。我也发现到她染血的胸襟前扣着一个名字牌,竟诡异地以”师“为称呼。
女鬼盯着阿翰,用像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声音开口:”下棋!“
阿翰这时仿佛被什么强力拖拉似的跌坐到象棋盘的另一边,坐直了身子,抬起头直直地盯着女鬼。阿翰的眼珠暴突,像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只见他的右手突然有了动作,竟是拿起了一颗棋子!就在阿翰放下那颗棋子的同时,他的肩膀多了一个仿佛被刀砍伤的伤口,流出鲜血。
我这时只想逃出去找人来帮忙,但是我想抬起脚的时候,女鬼往我望来一眼,我便像被什么尖锐的东西钉在了墙壁上。我用力挣扎,却发现自己的手臂,小腿,感觉刺痛的地方开始汩汩地流血。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鬼和阿翰下棋,即使阿翰显然并非自愿。
阿翰被逼着和女鬼下棋,每放下一颗棋子,身上就多一个砍伤的伤口,而且一个比一个深。等到下了几步以后,阿翰已经承受不了被砍伤的力道,就要昏迷过去。但是女鬼显然不放过阿翰,强逼着阿翰举起另一颗棋子……
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我找回了发声的能力:”对不起!“ 我再也无法承受阿翰被如此折磨,只能向女鬼求情:”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以后不敢了,请您放过我们吧!“
但是阿翰的手还是把棋子放到象棋盘上—— ”你要我们做什么都可以!求求你!对不起,老师……“ 我早已歇斯底里。
女鬼这时往我看了过来,阿翰的手松开了,棋子掉到地上,他自己也昏迷了过去。
从女鬼没有瞳孔只有布满血丝的眼白里我看不出她的思绪,但是我却深切地感觉到了她竟然在悲泣。过了几分钟,她突然指了指地板,说了一句话:”地板下面。“
然后我被什么钉着的手臂和小腿松开了,而我也直直地往地板倒去。在逐渐失去意识以前,我只注意到自己的鲜血染了一地。
当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医院里了。从探望的同学口中知道,阿翰还在昏迷不醒,还未度过危险期。
醒来的第三天,我们系所的院长来探望我。她带来了一篮水果,慰问的席间都显露出一股忧虑的神色。临走之前,她终于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抓着我的手臂问我:“你们碰了魔鬼象棋,是吗?”
自从醒来以后我都没有提过“魔鬼象棋”的事情,但是院长竟然知道,我自然非常地惊讶:“是的。但是你怎么——”
“你们在象棋社的教室里倒在血泊中,而铁橱被撬开了。你们分明是碰了那盘魔鬼象棋……那盘受到了诅咒的象棋,不见了。”院长倒抽了一口气,抓着我手臂的力道加重了。
“不见了?我们的确碰了魔鬼象棋,而且我们见到了一个女人,“我紧张地回忆当时发生的一切。
”她果然还是冤魂不散……“ 院长低头,叹了口气:”她死不瞑目啊……“
”她是谁?“我赶紧抓着时机问道。
院长深吸了口气,开始缓缓道来:”十年前,大学里发生了一起残忍的肢解命案。五个学生半夜在象棋社的教室里偷偷吸食大麻,被一名女教师发现,结果在一场激烈的争执间,女教师被误杀。”
仿佛无法承受事实的残忍般,院长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误杀了女教师的学生因为害怕被发现,因此合力把女教师肢解了,然后把尸首的各部分各自带到不同的地方丢弃……”
听到这里,我也起了鸡皮疙瘩,背脊整个凉了。
“最后因为其中一名学生承受不了杀人肢解的良心责备,自首了,因此这案子也结了。循着这些学生的供词,警方找到了女教师的尸首,但是却唯独缺了一只右手臂。学生们都说当时情况太慌乱,他们根本记不清肢解了哪一部分,或者埋藏的是哪一部分,”院长说完,像虚脱了一般松开了抓住我手臂的手。
“可怜的女教师啊,”院长哀叹:“这么残忍地被杀了,还要尸首不全地下葬。”
“这就是魔鬼象棋背后的那个女鬼吗?”我问院长。
院长点了点头:“是的,自从她死了以后,案发现场的一盘象棋就像被下了魔咒一样,只要是学生碰了它,就会遭受无比的痛苦然后死去。”
“这个诅咒已经杀了三个学生,我们不得不把请道士把它封起来锁在铁橱里,并且不允许任何人擅自进入象棋社的教室。但是谁知道你们却……”院长说着,摇了摇头:“现在也不知道阿翰同学会不会再醒来……”
我也摇了摇头:“请问我可以知道这名女教师的坟墓立在哪里吗?我想去拜祭她。”
“也许这样真的会有救吧,”说着,院长给我写下了坟墓的所在处。
黄昏的时候,我向医院谎称我家有急事必须亲自回家几个小时,偷偷回到了大学象棋社的教室。教室已经被查封,但我早已有备而来,拿起了铁锤子把门撬开。
进入象棋社的教室里,当夜发生的种种又排山倒海地涌上脑海,手臂和小腿似乎又开始隐隐作痛。但是我还是忍着恐惧,进行我必须进行的事情。
我利用铁锤子一块块地撬开了木制的地板,直到我发现了一根人类手骨。我仍然记得,昏迷前,女鬼对我说的话。
我把骨头装进塑料袋里,匆匆地离开大学,搭上计程车到院长口里的女教师的坟墓所在地去。
阴深的夜里,我顾不得自身安危或者内心不断笼罩着我的恐惧,我用一把小铲子挖掘女教师的坟地,直到出现一个能容入一根手骨的洞口。我把手骨放入洞里,又把泥土填平。
我虔诚地向女教师的墓碑鞠躬:“我已经替你找到你的右手了。求你放过阿翰吧!求求你!”
我又深深地凝视了墓碑好几分钟,我才回到医院里,沉沉睡去。
第二天,阿翰从昏迷中醒来了。
这一次事件以后,我和阿翰都戒掉了大麻,也不敢再靠近象棋社的教室。
而每一次看到象棋盘,我都会不自禁地背脊发凉,想起这“魔鬼象棋”,并好奇它到底去了哪里……
如此冷清的地方,正适合我和阿翰两个人晚上躲在那里吸大麻。我们一个星期有两三晚,会从宿舍偷偷跑来这里,抽食阿翰从表哥那里弄来的大麻,感受一下飘飘欲仙的感觉。
这夜,我和阿翰又偷跑来象棋社的教室吸大麻。早上派下期中考卷的时候,阿翰的分数很不理想,因此他这次抽得特别凶。才不过几口大麻,我就感觉仿佛整个人轻盈了不少,一整天苦着一张脸的阿翰也逐渐露出了满足的微笑。
大麻的麻醉感还在脑细胞间蔓延着,阿翰忽然拍拍我的肩头:“阿文,你有听过关于‘魔鬼象棋’的事吗?”
“魔鬼象棋?”我努力用被大麻效应充斥着的脑袋思考:“那盘被诅咒的象棋?”
“嗯,”阿翰把双手压在身后的木板地板上,仰头深呼吸了一下:“谁碰了都一定会死的魔鬼象棋。”
虽然我在大学里也曾听闻过这样的传说,但我总是嗤之以鼻:”哈,真的有这盘魔鬼象棋吗?我看根本没有!“
阿翰突然向前抓着我的肩膀,一边摇着我的肩膀,一边笑着说:”真的有!我告诉你,阿文,我知道那盘魔鬼象棋在哪里!哈哈!“
”是吗?你真的知道?少装蒜了!“我朝阿翰扮了个鬼脸,也笑了起来。
阿翰倏地站起来,指着墙边一个锁着的铁橱:”就在那里面!魔鬼象棋就在那里面!”
“就算是,你敢玩吗?哈哈哈!” 我继续调侃阿翰。
“谁说我不敢?”刚吸完大麻的阿翰异常兴奋,话才说完,就拿起一张椅子往铁橱的小锁头砸去。才不过几分钟的功夫,脆弱的小锁头就被砸开了。
看到生锈的锁头掉在地上,两个被大麻蒙蔽了脑袋的人就这样一边傻笑着,一边往铁橱里翻箱倒柜地寻找所谓的“魔鬼象棋”。找了一会儿,阿翰忽然抽出一盘盖满灰尘的木制象棋盘:“找到了!”
“真的就是这个吗?”我好奇地想伸手从阿翰手里抢走象棋盘,阿翰往旁边一闪,手里的象棋盘一个抓不稳,掉在地上打开了。象棋子散落了一地,骨碌骨碌地在木地板上打转。
一阵冷风吹来,不知为何象棋社教室仿佛忽然间安静了下来一样,安静得让人发毛。
但是我还是摇摇头撇开发毛的想法:“魔鬼象棋!哈,看你敢碰吗?”
“就碰给你看!”阿翰说着,弯下身子,捡起了脚边的一颗象棋“车”。
“看,魔鬼象棋?我呸!哪来的魔鬼!”阿翰把棋子放在手心上玩弄,嘻嘻地望着我笑,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就在这时候,掉在地上的象棋盘突然自己摊了开来,地上散落的棋子像被什么吸引一样整齐地排列在象棋盘上。阿翰的笑容僵住了,他手上的那颗“车"也随着其他棋子被吸引到象棋盘上。
我们还来不及反应,铁橱里忽然传来一阵让人毛骨悚然的呻吟声,就宛如承受着无比的痛楚一般发出的呻吟。我和阿翰两个人仿佛双脚被钉在了原处,呆呆地望着黑深深的铁橱;即使我的脑袋很清楚明白地告诉我,我将见到无比可怕的东西从那里出来。
逐渐地,呻吟声越来越靠近,从铁橱里爬出了一个披头散发,身穿红色裙子的女子,缓慢地抬头,盯着我和阿翰。她的眼睛布满血丝,没有瞳孔。我想尖叫却发觉自己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处,望着这可怕的一幕。
女子仿佛很用力地爬到了象棋盘前,以我从来没有见过也不曾想像过的扭曲姿势坐了起来。我发觉到她没有了一只右手,右肩伤口的部位不停地流出暗红色的鲜血,渗透了整个木地板。我也发现到她染血的胸襟前扣着一个名字牌,竟诡异地以”师“为称呼。
女鬼盯着阿翰,用像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声音开口:”下棋!“
阿翰这时仿佛被什么强力拖拉似的跌坐到象棋盘的另一边,坐直了身子,抬起头直直地盯着女鬼。阿翰的眼珠暴突,像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只见他的右手突然有了动作,竟是拿起了一颗棋子!就在阿翰放下那颗棋子的同时,他的肩膀多了一个仿佛被刀砍伤的伤口,流出鲜血。
我这时只想逃出去找人来帮忙,但是我想抬起脚的时候,女鬼往我望来一眼,我便像被什么尖锐的东西钉在了墙壁上。我用力挣扎,却发现自己的手臂,小腿,感觉刺痛的地方开始汩汩地流血。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女鬼和阿翰下棋,即使阿翰显然并非自愿。
阿翰被逼着和女鬼下棋,每放下一颗棋子,身上就多一个砍伤的伤口,而且一个比一个深。等到下了几步以后,阿翰已经承受不了被砍伤的力道,就要昏迷过去。但是女鬼显然不放过阿翰,强逼着阿翰举起另一颗棋子……
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候我找回了发声的能力:”对不起!“ 我再也无法承受阿翰被如此折磨,只能向女鬼求情:”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以后不敢了,请您放过我们吧!“
但是阿翰的手还是把棋子放到象棋盘上—— ”你要我们做什么都可以!求求你!对不起,老师……“ 我早已歇斯底里。
女鬼这时往我看了过来,阿翰的手松开了,棋子掉到地上,他自己也昏迷了过去。
从女鬼没有瞳孔只有布满血丝的眼白里我看不出她的思绪,但是我却深切地感觉到了她竟然在悲泣。过了几分钟,她突然指了指地板,说了一句话:”地板下面。“
然后我被什么钉着的手臂和小腿松开了,而我也直直地往地板倒去。在逐渐失去意识以前,我只注意到自己的鲜血染了一地。
当醒来的时候,我已经在医院里了。从探望的同学口中知道,阿翰还在昏迷不醒,还未度过危险期。
醒来的第三天,我们系所的院长来探望我。她带来了一篮水果,慰问的席间都显露出一股忧虑的神色。临走之前,她终于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抓着我的手臂问我:“你们碰了魔鬼象棋,是吗?”
自从醒来以后我都没有提过“魔鬼象棋”的事情,但是院长竟然知道,我自然非常地惊讶:“是的。但是你怎么——”
“你们在象棋社的教室里倒在血泊中,而铁橱被撬开了。你们分明是碰了那盘魔鬼象棋……那盘受到了诅咒的象棋,不见了。”院长倒抽了一口气,抓着我手臂的力道加重了。
“不见了?我们的确碰了魔鬼象棋,而且我们见到了一个女人,“我紧张地回忆当时发生的一切。
”她果然还是冤魂不散……“ 院长低头,叹了口气:”她死不瞑目啊……“
”她是谁?“我赶紧抓着时机问道。
院长深吸了口气,开始缓缓道来:”十年前,大学里发生了一起残忍的肢解命案。五个学生半夜在象棋社的教室里偷偷吸食大麻,被一名女教师发现,结果在一场激烈的争执间,女教师被误杀。”
仿佛无法承受事实的残忍般,院长停顿了一下,又继续说道:“误杀了女教师的学生因为害怕被发现,因此合力把女教师肢解了,然后把尸首的各部分各自带到不同的地方丢弃……”
听到这里,我也起了鸡皮疙瘩,背脊整个凉了。
“最后因为其中一名学生承受不了杀人肢解的良心责备,自首了,因此这案子也结了。循着这些学生的供词,警方找到了女教师的尸首,但是却唯独缺了一只右手臂。学生们都说当时情况太慌乱,他们根本记不清肢解了哪一部分,或者埋藏的是哪一部分,”院长说完,像虚脱了一般松开了抓住我手臂的手。
“可怜的女教师啊,”院长哀叹:“这么残忍地被杀了,还要尸首不全地下葬。”
“这就是魔鬼象棋背后的那个女鬼吗?”我问院长。
院长点了点头:“是的,自从她死了以后,案发现场的一盘象棋就像被下了魔咒一样,只要是学生碰了它,就会遭受无比的痛苦然后死去。”
“这个诅咒已经杀了三个学生,我们不得不把请道士把它封起来锁在铁橱里,并且不允许任何人擅自进入象棋社的教室。但是谁知道你们却……”院长说着,摇了摇头:“现在也不知道阿翰同学会不会再醒来……”
我也摇了摇头:“请问我可以知道这名女教师的坟墓立在哪里吗?我想去拜祭她。”
“也许这样真的会有救吧,”说着,院长给我写下了坟墓的所在处。
黄昏的时候,我向医院谎称我家有急事必须亲自回家几个小时,偷偷回到了大学象棋社的教室。教室已经被查封,但我早已有备而来,拿起了铁锤子把门撬开。
进入象棋社的教室里,当夜发生的种种又排山倒海地涌上脑海,手臂和小腿似乎又开始隐隐作痛。但是我还是忍着恐惧,进行我必须进行的事情。
我利用铁锤子一块块地撬开了木制的地板,直到我发现了一根人类手骨。我仍然记得,昏迷前,女鬼对我说的话。
我把骨头装进塑料袋里,匆匆地离开大学,搭上计程车到院长口里的女教师的坟墓所在地去。
阴深的夜里,我顾不得自身安危或者内心不断笼罩着我的恐惧,我用一把小铲子挖掘女教师的坟地,直到出现一个能容入一根手骨的洞口。我把手骨放入洞里,又把泥土填平。
我虔诚地向女教师的墓碑鞠躬:“我已经替你找到你的右手了。求你放过阿翰吧!求求你!”
我又深深地凝视了墓碑好几分钟,我才回到医院里,沉沉睡去。
第二天,阿翰从昏迷中醒来了。
这一次事件以后,我和阿翰都戒掉了大麻,也不敢再靠近象棋社的教室。
而每一次看到象棋盘,我都会不自禁地背脊发凉,想起这“魔鬼象棋”,并好奇它到底去了哪里……
Apr 1, 2010
Death in the After Midnight
关于死亡这回事,我从来不曾认真地和谁讨论过,只有一次和阿登在无聊抽烟的时候提到。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会怎么死?”阿登捻掉过长的烟蒂,视线抛向远处的天边。
“被车子撞死?病死?”我约略思考了一下:“有那么多的可能性,不是吗?”
阿登继续眺望远方,好像在等待什么出现一样:“有听过多重宇宙的理论吗?”
“嗯,所有可能发生的,早已发生,不是这里就是在另一个宇宙里。”
阿登深深吸了一口烟,吐出:“这样的话,你我必定已经在很多不同的宇宙里,以不一样的方式死了很多次。”
我愣愣地望着他,他没有看我,却径自继续说道:“每当跑过一条繁忙的马路,穿过一道无火车行驶的轨道,车子驶过大道收费站那根自动柱下面,我就不期然地想 到在另一个宇宙的我,也许正好被一辆疾驶而来的车子撞倒,被一辆我没看到的火车冲来碾成肉酱,或者那根自动柱忽然故障就恰好砸在我的头上。”
“在这里的我安全地度过了一条马路,在另一个宇宙的我却不幸地被一辆车子撞倒,”阿登又抽了一口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轮到这个宇宙里的我,不幸被车子撞倒,而另一个宇宙的我侥幸穿过。
“就像每做一件事,每呼一口气,就死过了一次一样,”我点燃第二根烟:“只是每一次死的是另一边的自己。”
“所以其实你我早已以所有可能的方式死过至少一次,”阿登低下头:“只是在等待在这个宇宙里死亡的方式。”
“因此,会怎么样死,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阿登把烟蒂丢到脚边,踩熄。
“嗯,反正只不过是轮到不轮到这个宇宙的我的问题,”我站起身,拍掉掉落在身上的细细烟灰。
天边逐渐浮现了一片鱼肚白。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会怎么死?”阿登捻掉过长的烟蒂,视线抛向远处的天边。
“被车子撞死?病死?”我约略思考了一下:“有那么多的可能性,不是吗?”
阿登继续眺望远方,好像在等待什么出现一样:“有听过多重宇宙的理论吗?”
“嗯,所有可能发生的,早已发生,不是这里就是在另一个宇宙里。”
阿登深深吸了一口烟,吐出:“这样的话,你我必定已经在很多不同的宇宙里,以不一样的方式死了很多次。”
我愣愣地望着他,他没有看我,却径自继续说道:“每当跑过一条繁忙的马路,穿过一道无火车行驶的轨道,车子驶过大道收费站那根自动柱下面,我就不期然地想 到在另一个宇宙的我,也许正好被一辆疾驶而来的车子撞倒,被一辆我没看到的火车冲来碾成肉酱,或者那根自动柱忽然故障就恰好砸在我的头上。”
“在这里的我安全地度过了一条马路,在另一个宇宙的我却不幸地被一辆车子撞倒,”阿登又抽了一口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轮到这个宇宙里的我,不幸被车子撞倒,而另一个宇宙的我侥幸穿过。
“就像每做一件事,每呼一口气,就死过了一次一样,”我点燃第二根烟:“只是每一次死的是另一边的自己。”
“所以其实你我早已以所有可能的方式死过至少一次,”阿登低下头:“只是在等待在这个宇宙里死亡的方式。”
“因此,会怎么样死,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阿登把烟蒂丢到脚边,踩熄。
“嗯,反正只不过是轮到不轮到这个宇宙的我的问题,”我站起身,拍掉掉落在身上的细细烟灰。
天边逐渐浮现了一片鱼肚白。
Mar 28, 2010
有时。
我有一个叛逆的灵魂。
不想被归类,不想成为标准的一般女生。
也许是我还带着一颗青春期的反叛疯狂的心吧。
于是像在挑战什么一样地,不断地让自己变成一个矛盾的存在。
平凡,却带点另类;另类,却也很好地融入在平凡的世界里。
也许,该说,我有一个矛盾的灵魂。
如此矛盾,以致明明心底里,脑海里,充斥着如在呐喊般排山倒海的情绪,但是却无法表达出来;或许我有太多顾虑。
然后,我逐渐地在自己的心里构筑了另一个日记本,没有文字的记载,没有相片的留念;有些人事物,久了就淡忘,有些,却不停重复地出现。
我常觉得,人是一种很奇妙的生物,日子久了,就会遗忘一些人事物,包括快乐的,不快乐的。
而也许,我把一些人事物放在心里无形的日记本,就是存心想借时间的手,去模糊回忆,去遗忘。
有时,记忆让人觉得好累。
不想被归类,不想成为标准的一般女生。
也许是我还带着一颗青春期的反叛疯狂的心吧。
于是像在挑战什么一样地,不断地让自己变成一个矛盾的存在。
平凡,却带点另类;另类,却也很好地融入在平凡的世界里。
也许,该说,我有一个矛盾的灵魂。
如此矛盾,以致明明心底里,脑海里,充斥着如在呐喊般排山倒海的情绪,但是却无法表达出来;或许我有太多顾虑。
然后,我逐渐地在自己的心里构筑了另一个日记本,没有文字的记载,没有相片的留念;有些人事物,久了就淡忘,有些,却不停重复地出现。
我常觉得,人是一种很奇妙的生物,日子久了,就会遗忘一些人事物,包括快乐的,不快乐的。
而也许,我把一些人事物放在心里无形的日记本,就是存心想借时间的手,去模糊回忆,去遗忘。
有时,记忆让人觉得好累。
Mar 21, 2010
腊肠 - 大学 - 圣诞老人
“你知道关于人性探讨的电影我最喜欢哪一部吗?”阿登吸了一口烟,又挪动了一下蹲着的姿势,脚跟轻轻地碰触到后方的生锈的冷冻房后门,发出一阵细微的声响,在这湿冷的深夜里,越发显得刺耳。
阿登是我大学毕业后在腊肠工厂冷冻部工作的同事,我们常常一起在放工后蹲在后门外抽两根烟,聊些有的没有的:不好吃的食堂饭盒,拍马屁的同事,漂亮的女秘书,刻薄的老板,偶尔聊聊电影。
“哪一部?”我吐出一口烟,也稍微移动了蹲了一段时间,稍觉麻痹的脚。附近传来野狗的夜嗥声,仔细听来这附近大概有三四只活跃的野狗。
“你不会猜到的,”阿登神气地瞅了我一眼,左边嘴角稍微上扬了一下,牵动起他脸上的那道据说是被狗咬伤的疤痕:“是《蝙蝠侠之黑暗骑士》。”
“嗯?”阿登是个很会看电影的人,商业电影他常嗤之以鼻;但《蝙蝠侠之黑暗骑士》的确不仅仅是一部商业电影那么简单。
“你记得里面有一幕,小丑在两艘船上置放了炸弹,而各艘船上都拥有控制另一艘船上的炸弹的遥控器吗?小丑告诉船上的人,如果在午夜前还没有一方按下另一方船上的炸弹装置遥控,他就会让两颗炸弹同时爆炸,”阿登口沫横飞地描述着电影里的情节,脸上的疤痕也随着一上一下地快速移动着。
“而载着罪犯的那艘船上,竟然做出了把遥控器丢进海里的决定,”阿登说着,语气减缓,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人性本善吗?”我把抽剩的烟蒂丢在地上,踩熄。野狗吠声逐渐消沉而去。
阿登低头望了眼手表:“是时间了,走吧。”
我们推开生锈的冷冻部后门,在地下室的楼梯口前换上圣诞老人的装束,戴上假胡须,红帽子,红色大衫,然后往地下室走去。
才走进地下室,就听见让人恶心的哀叫声,还有嘶嘶凶狠但显微弱的狗叫声。地下室里有一个大笼子,这是我和阿登的精心设计,笼子内的铁丝网分隔成三个空间,而每一个空间内又再以可抽离的铁丝网对半分隔开来。
三个空间里分别困着三个双脚和右手被绑着,仅剩左手可移动的人;每个人仅一块可抽离铁丝网隔开面前的各一条饥肠辘辘的野狗。
“放我出去,求求你,放我出去,”被困在大笼子第一格里的老板,已经全身乏力地匍匐在地面上。
“不,不,先放我出去!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大笼子第三格里爱拍马屁的同事激动地扑向笼子,却又被面前近在咫尺的凶狠的野狗吓退。
“你们这班没有用的男人!我是无辜的!放我出去!”第二格里的漂亮女秘书自从被困着以来就一直在哭,这时候却激动了起来。
我和阿登相视而笑,我们这身圣诞老人的打扮,他们这群笨蛋是不会认出我们是谁的。
阿登望了眼笼子里的三个空碟子,嘻嘻地笑了起来:“腊肠都吃完了呢。那是你们的最后一餐了,接下来就要轮到你们面前的野狗饱餐一顿了。”
我们已经照三餐喂了他们腊肠几天,而他们面前的野狗也已经饿了很多天,看着他们吃腊肠,以致这些野狗已经被激怒到只要把可抽离铁丝网拿掉,它们就必定会冲向面前的人,把人肉咬下来吃掉。
“不!!你们到底要什么,我全部身家都给你,我在瑞士的银行户口全部拿出来给你!”老板惊恐地望着面前的野狗,痛哭流涕。
“我们来玩个游戏好吗?”阿登继续笑着,拿出三个遥控器:“现在你们各拿一个遥控器,这个遥控器上有三个按钮,分别就是你和你之外的另两个人面前的铁丝网遥控挚,只要你按下了按钮,自己或那人面前的铁丝网就会被抽离。注意,每人只能按一次按钮。”
“我现在只允许一个人生还。只要其他两个人先死,那么最后那个人就会被放出来。但是如果在十分钟后,你们还没有死剩一个人,那么你们全部都会被野狗分尸咬死,”说着,阿登踩着圣诞老人装束的长靴,走近笼子,把遥控器分别投入三个格里。
等阿登回到我的身旁,我止不住上扬的嘴角,冷冷地开口:“游戏现在开始。”
一开始的五分钟,他们三人好像在发呆一样盯着手里的遥控器,谁也没有任何动作。我不耐烦地提醒他们:“距离游戏终止,只剩下五分钟。”
然后他们开始有了动作。颤抖着的拍马屁的同事首先发难:“女秘书应该死,她最没有用了,不过是一只花瓶罢了!”
闻言漂亮女秘书哭叫起来:“老板!你不会舍得让我被野狗咬死的!这个没用的畜牲只会拍马屁,哪里有什么贡献!” 嘴里这么说着,她握着遥控器的手却在发抖,明显无法按下按钮。
“我不管你们,我要活着出去!”老板说着,已经伸手按下了按钮。第三格的铁丝网被抽离了,已经饿得发狂的野狗往不幸的拍马屁同事冲去,在一阵凄惨的哀号声中他被撕成了碎片吞下了狗的肚子。
老板和女秘书愣愣地望着被活活咬死的拍马屁同事,流出来的鲜红的血引起了他们内心原始的兽性,瞳孔逐渐地在惊恐中睁大;而闻到血腥味的另外两只狗也变得分外地亢奋,以疯狂的眼神盯着面前的“食物”。
我忍不住越发上扬的嘴角,也感觉到阿登异常地兴奋:“游戏还剩下两分钟噢,谁想活着的,就要把握时间了,嘿嘿。”
漂亮女秘书的手更剧烈地颤抖着,老板的眼神已几近疯狂。老板以颤抖的声音开口:“宝贝,你不会舍得我死……我真的很爱你的,你为了我而死,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恩德的……”
漂亮女秘书一直没有说话,老板一直在游说:“你死了以后我会帮你照顾你的母亲,你的弟弟,我会每年给你上香……就算你活着,也不会对这个世界有什么贡献不是吗?你让我活着,我会给这个世界做很多很多贡献……我会参与世界宣明会,我会养很多你喜欢的流浪狗……”
但是女秘书仍然只是低着头望着手里的遥控器;如今因为老板已经按了一次按钮,只有女秘书有控制谁人生死的权利。她缓缓开口:“爱人,我们一起死……好吗?”
“最后一分钟,”阿登宣布着时间,嘴角咧开像小丑的脸一样。拍马屁同事的血腥味漫布整个地下室,参杂着兴奋的野狗嗥叫声,还有漂亮女秘书不自禁发抖的“呜呜”声。
“我要活着出去!”老板突然像一头野兽一样扑第二格的铁丝网,引起一阵颤动:“你真的应该死,你对这个世界有什么贡献?你只会每天扮美美而已,如果不是我提拔,你以为你这蠢脑袋可以当上我的秘书吗?!”
“你去死,你还不快点死!”老板已经疯狂了,不停地按着手里的第二格按钮,但是一点作用也没有。
“最后十秒,”我宣布,感觉到内心的血液在翻腾:“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
“当啷”的一声,一片可抽离铁丝网往上抽离了,一条疯狂的野狗冲向面前的人类,撕咬至死,当场一片鲜血……
我们把笼子和地下室清理干净后,把已经精神崩溃的漂亮女秘书丢到荒野外。然后我们又再次在冷冻部后门边上抽烟,聊天。阿登笑着拍拍我的肩头:“这才是真正的人性嘛。”
我扒开圣诞老人装束的假胡子,点头,微笑,深深吸了一口烟。附近又有野狗开始嗥叫,这一次大概有四五只那么多,大概是闻到了漫溢美味的腊肠味道的人肉。
阿登是我大学毕业后在腊肠工厂冷冻部工作的同事,我们常常一起在放工后蹲在后门外抽两根烟,聊些有的没有的:不好吃的食堂饭盒,拍马屁的同事,漂亮的女秘书,刻薄的老板,偶尔聊聊电影。
“哪一部?”我吐出一口烟,也稍微移动了蹲了一段时间,稍觉麻痹的脚。附近传来野狗的夜嗥声,仔细听来这附近大概有三四只活跃的野狗。
“你不会猜到的,”阿登神气地瞅了我一眼,左边嘴角稍微上扬了一下,牵动起他脸上的那道据说是被狗咬伤的疤痕:“是《蝙蝠侠之黑暗骑士》。”
“嗯?”阿登是个很会看电影的人,商业电影他常嗤之以鼻;但《蝙蝠侠之黑暗骑士》的确不仅仅是一部商业电影那么简单。
“你记得里面有一幕,小丑在两艘船上置放了炸弹,而各艘船上都拥有控制另一艘船上的炸弹的遥控器吗?小丑告诉船上的人,如果在午夜前还没有一方按下另一方船上的炸弹装置遥控,他就会让两颗炸弹同时爆炸,”阿登口沫横飞地描述着电影里的情节,脸上的疤痕也随着一上一下地快速移动着。
“而载着罪犯的那艘船上,竟然做出了把遥控器丢进海里的决定,”阿登说着,语气减缓,又深深地吸了一口烟。
“人性本善吗?”我把抽剩的烟蒂丢在地上,踩熄。野狗吠声逐渐消沉而去。
阿登低头望了眼手表:“是时间了,走吧。”
我们推开生锈的冷冻部后门,在地下室的楼梯口前换上圣诞老人的装束,戴上假胡须,红帽子,红色大衫,然后往地下室走去。
才走进地下室,就听见让人恶心的哀叫声,还有嘶嘶凶狠但显微弱的狗叫声。地下室里有一个大笼子,这是我和阿登的精心设计,笼子内的铁丝网分隔成三个空间,而每一个空间内又再以可抽离的铁丝网对半分隔开来。
三个空间里分别困着三个双脚和右手被绑着,仅剩左手可移动的人;每个人仅一块可抽离铁丝网隔开面前的各一条饥肠辘辘的野狗。
“放我出去,求求你,放我出去,”被困在大笼子第一格里的老板,已经全身乏力地匍匐在地面上。
“不,不,先放我出去!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大笼子第三格里爱拍马屁的同事激动地扑向笼子,却又被面前近在咫尺的凶狠的野狗吓退。
“你们这班没有用的男人!我是无辜的!放我出去!”第二格里的漂亮女秘书自从被困着以来就一直在哭,这时候却激动了起来。
我和阿登相视而笑,我们这身圣诞老人的打扮,他们这群笨蛋是不会认出我们是谁的。
阿登望了眼笼子里的三个空碟子,嘻嘻地笑了起来:“腊肠都吃完了呢。那是你们的最后一餐了,接下来就要轮到你们面前的野狗饱餐一顿了。”
我们已经照三餐喂了他们腊肠几天,而他们面前的野狗也已经饿了很多天,看着他们吃腊肠,以致这些野狗已经被激怒到只要把可抽离铁丝网拿掉,它们就必定会冲向面前的人,把人肉咬下来吃掉。
“不!!你们到底要什么,我全部身家都给你,我在瑞士的银行户口全部拿出来给你!”老板惊恐地望着面前的野狗,痛哭流涕。
“我们来玩个游戏好吗?”阿登继续笑着,拿出三个遥控器:“现在你们各拿一个遥控器,这个遥控器上有三个按钮,分别就是你和你之外的另两个人面前的铁丝网遥控挚,只要你按下了按钮,自己或那人面前的铁丝网就会被抽离。注意,每人只能按一次按钮。”
“我现在只允许一个人生还。只要其他两个人先死,那么最后那个人就会被放出来。但是如果在十分钟后,你们还没有死剩一个人,那么你们全部都会被野狗分尸咬死,”说着,阿登踩着圣诞老人装束的长靴,走近笼子,把遥控器分别投入三个格里。
等阿登回到我的身旁,我止不住上扬的嘴角,冷冷地开口:“游戏现在开始。”
一开始的五分钟,他们三人好像在发呆一样盯着手里的遥控器,谁也没有任何动作。我不耐烦地提醒他们:“距离游戏终止,只剩下五分钟。”
然后他们开始有了动作。颤抖着的拍马屁的同事首先发难:“女秘书应该死,她最没有用了,不过是一只花瓶罢了!”
闻言漂亮女秘书哭叫起来:“老板!你不会舍得让我被野狗咬死的!这个没用的畜牲只会拍马屁,哪里有什么贡献!” 嘴里这么说着,她握着遥控器的手却在发抖,明显无法按下按钮。
“我不管你们,我要活着出去!”老板说着,已经伸手按下了按钮。第三格的铁丝网被抽离了,已经饿得发狂的野狗往不幸的拍马屁同事冲去,在一阵凄惨的哀号声中他被撕成了碎片吞下了狗的肚子。
老板和女秘书愣愣地望着被活活咬死的拍马屁同事,流出来的鲜红的血引起了他们内心原始的兽性,瞳孔逐渐地在惊恐中睁大;而闻到血腥味的另外两只狗也变得分外地亢奋,以疯狂的眼神盯着面前的“食物”。
我忍不住越发上扬的嘴角,也感觉到阿登异常地兴奋:“游戏还剩下两分钟噢,谁想活着的,就要把握时间了,嘿嘿。”
漂亮女秘书的手更剧烈地颤抖着,老板的眼神已几近疯狂。老板以颤抖的声音开口:“宝贝,你不会舍得我死……我真的很爱你的,你为了我而死,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恩德的……”
漂亮女秘书一直没有说话,老板一直在游说:“你死了以后我会帮你照顾你的母亲,你的弟弟,我会每年给你上香……就算你活着,也不会对这个世界有什么贡献不是吗?你让我活着,我会给这个世界做很多很多贡献……我会参与世界宣明会,我会养很多你喜欢的流浪狗……”
但是女秘书仍然只是低着头望着手里的遥控器;如今因为老板已经按了一次按钮,只有女秘书有控制谁人生死的权利。她缓缓开口:“爱人,我们一起死……好吗?”
“最后一分钟,”阿登宣布着时间,嘴角咧开像小丑的脸一样。拍马屁同事的血腥味漫布整个地下室,参杂着兴奋的野狗嗥叫声,还有漂亮女秘书不自禁发抖的“呜呜”声。
“我要活着出去!”老板突然像一头野兽一样扑第二格的铁丝网,引起一阵颤动:“你真的应该死,你对这个世界有什么贡献?你只会每天扮美美而已,如果不是我提拔,你以为你这蠢脑袋可以当上我的秘书吗?!”
“你去死,你还不快点死!”老板已经疯狂了,不停地按着手里的第二格按钮,但是一点作用也没有。
“最后十秒,”我宣布,感觉到内心的血液在翻腾:“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
“当啷”的一声,一片可抽离铁丝网往上抽离了,一条疯狂的野狗冲向面前的人类,撕咬至死,当场一片鲜血……
我们把笼子和地下室清理干净后,把已经精神崩溃的漂亮女秘书丢到荒野外。然后我们又再次在冷冻部后门边上抽烟,聊天。阿登笑着拍拍我的肩头:“这才是真正的人性嘛。”
我扒开圣诞老人装束的假胡子,点头,微笑,深深吸了一口烟。附近又有野狗开始嗥叫,这一次大概有四五只那么多,大概是闻到了漫溢美味的腊肠味道的人肉。
Mar 12, 2010
重遇
《小亲亲》电影里的女作家写说,人世间的破镜重圆,大概都是一言难尽。
在离开的多年以后,我还常常记起,当时你问我:“如果我们分开了,有一天在街上重遇,你会以什么表情打招呼?”
“微笑?”我伏在桌上,抬头望着窗外的天空,雨又轻轻地掉落了。
“我想我也许会不知所措,”你起身把窗关上:“如果真的分开了,我大概会很害怕重遇你。”
“为什么要害怕?”
“害怕你还在乎;害怕你不在乎了。”
自从分开的那天,我就常在想像,重遇的那天,我该以什么表情打招呼。微笑吗?紧张吗?愧欠吗?
而我却总无法像象,当重遇的那天真的到来,你又会以什么表情打招呼。
“我们还是朋友吧,”离开的那个下午,我拍拍你的肩头,这么说。本来想摸摸你的头发,但是却不知所措起来,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说再见。
“嗯,你高兴就好,”你只是低着头,轻轻地这么回答。
“如果我们有一天在街上重遇,你会以什么表情打招呼?”我放下搭在你肩上的手。
“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们还会记得彼此吗?”你抬头望着我。
我还来不及回答,你又接下去:“遗忘的人比较幸福。”
因为一直记着的人是痛苦的。而这些年,我却一直地记挂着当时候的一切,与你的回忆;因为我希望你也一直记着我。
当巴士到站后,我拿起了背包,下了车。而在那熙来攘往的人群里,我看到了你,以熟悉的姿态向我这边走来。
在那一刹那间,我脑海里闪过那么多相遇该用的表情,该说的话,该做的举动。
但是你一直走着,继续走着,越过我的面前,还在走着。
我僵着的手,一直没有举起来。
看着你渐远的背影,你忽然在转角处停下脚步,转头望了这方向一眼。三秒钟,我差点就要以为你真的看到我了。但是你没有打招呼,没有微笑,没有挥手,只是又往前走去。
我从来没有想过,当我们重遇的时候,会连招呼也没有打。一个表情也没有。
也许,你已经遗忘了。也许,你已经不在乎了。
我继续望着你的背影,直到你消失在人群里。然后我迈开脚步,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在离开的多年以后,我还常常记起,当时你问我:“如果我们分开了,有一天在街上重遇,你会以什么表情打招呼?”
“微笑?”我伏在桌上,抬头望着窗外的天空,雨又轻轻地掉落了。
“我想我也许会不知所措,”你起身把窗关上:“如果真的分开了,我大概会很害怕重遇你。”
“为什么要害怕?”
“害怕你还在乎;害怕你不在乎了。”
自从分开的那天,我就常在想像,重遇的那天,我该以什么表情打招呼。微笑吗?紧张吗?愧欠吗?
而我却总无法像象,当重遇的那天真的到来,你又会以什么表情打招呼。
“我们还是朋友吧,”离开的那个下午,我拍拍你的肩头,这么说。本来想摸摸你的头发,但是却不知所措起来,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说再见。
“嗯,你高兴就好,”你只是低着头,轻轻地这么回答。
“如果我们有一天在街上重遇,你会以什么表情打招呼?”我放下搭在你肩上的手。
“那一天到来的时候,我们还会记得彼此吗?”你抬头望着我。
我还来不及回答,你又接下去:“遗忘的人比较幸福。”
因为一直记着的人是痛苦的。而这些年,我却一直地记挂着当时候的一切,与你的回忆;因为我希望你也一直记着我。
当巴士到站后,我拿起了背包,下了车。而在那熙来攘往的人群里,我看到了你,以熟悉的姿态向我这边走来。
在那一刹那间,我脑海里闪过那么多相遇该用的表情,该说的话,该做的举动。
但是你一直走着,继续走着,越过我的面前,还在走着。
我僵着的手,一直没有举起来。
看着你渐远的背影,你忽然在转角处停下脚步,转头望了这方向一眼。三秒钟,我差点就要以为你真的看到我了。但是你没有打招呼,没有微笑,没有挥手,只是又往前走去。
我从来没有想过,当我们重遇的时候,会连招呼也没有打。一个表情也没有。
也许,你已经遗忘了。也许,你已经不在乎了。
我继续望着你的背影,直到你消失在人群里。然后我迈开脚步,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Mar 8, 2010
王菲 - 黑白电影 - 饭盒
她喜欢收藏黑白电影,其中最喜欢的一部电影是让柯德莉. 夏萍一炮而红的“罗马假期”。当年的柯德莉. 夏萍身材纤瘦,大大的眼睛精灵有神,饰演单纯的安妮公主,充满着即使是黑白胶卷也掩盖不了的青春气息。
“为什么这么喜欢‘罗马假期’呢?”搬进男友的家的时候,他摸着她最珍惜的黑白电影片子,好奇地问她。
她把电视关掉:“女人都喜欢看浪漫的爱情故事,喜欢看到爱情的美好。”
男友亲了亲她的额头,微笑着说:“我爱你。”
她只是微笑点点头,把刚打包的炒饭饭盒递给他。
男友把她的其中一个音乐CD放进收音机,她听见王菲的歌声,轻轻传来。
一边吃着炒饭,男友问她:“你喜欢听王菲吗?”
她拿起报纸:“那是朋友的CD,忘在我这里很久了。”
在男友悉悉簌簌吃炒饭的轻微声响里,还有王菲唱着“执迷不悔”的歌声里,她望着报纸里一篇关于电费调整的新闻,思绪逐渐地陷入一个她以为已经不会再想起的回忆里。
许多年前,她有一个好朋友很喜欢听王菲,总是在宿舍房间里重复地播放王菲的歌。她记得好朋友说过,最喜欢王菲的“执迷不悔”。
“为什么喜欢听‘执迷不悔’?”她在好朋友的房间里,把玩着她桌上的铅笔,这么问。
好朋友当时只是耸耸肩说:“词是王菲自己写的啊。我觉得她是在写她自己。”
“她自己?”
“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如果爱上了就不会后悔。”
当年因为喜欢做饭盒,因此她常常替好朋友做多一份饭盒。填入香喷喷的白饭,加入香脆的香肠,切片的青瓜,红色鲜嫩的番茄,切丝的包菜,让她感觉很快乐。
“你做的饭盒很好吃,”好朋友总是迫不及待地打开她做的饭盒狼吞虎咽。一天好朋友却突然加了一句:“教我做饭盒好吗?”
她愣了一下:“你要做给谁吃?”
好朋友甜丝丝地笑着:“做给喜欢的人吃。”
一股酸涩的感觉忽然窜上来,她却只是皱着眉头点头说好。教了好朋友如何做好吃的饭盒以后,她再也没有做过饭盒给好朋友吃,直到毕业的那年,她又给好朋友做了一个笑脸饭盒。
“为什么喜欢做饭盒?”好朋友如此问道。
“我在练习,”她微笑着说。
“练习什么?”
“练习给喜欢的人做好吃的饭盒,”她轻轻地回答,继续着微笑。
毕业典礼过后,她回到家里,却猛然发现信箱里有一张王菲的精选CD,并附上一张信纸。打开信纸一看,原来是好朋友留下的字条:“对不起,谢谢。”
望着信纸,她哭了。
就像王菲的“执迷不悔”,她爱上了,也不会后悔。只是有些爱情,永远只能收藏在心底,偶然在一个饭盒里渗入些许的爱意。
男友忽然坐到她身边,把她从思绪拉了回来。
“你什么时候要为我自己学做饭盒?”他宠溺地笑着,抚摸着她的头发。
“你知道我不会做饭,”她起身把“罗马假期”的带子放好在架子上:“找一天吧。”
找一天,当饭盒的回忆在脑海里消失的时候吧。
她最喜欢“罗马假期”里的一幕,是那影片最后的一分钟,乔缓缓穿过空荡荡的召见大厅,然后在最后一刻转头回望,旋即又再迈开脚步离开。那一个回望,仿佛在幻想期待安妮公主改变想法追上来,又像是在给这段雾水情缘一个最终的再见;在那短短十秒的回眸里,爱情被期待,落空,而又变成一种一生珍惜的美好回忆。
不圆满的爱情,往往成为一生的经典,然后在接下来的漫漫人生中不断回首,回味,那一段情缘的美好,那一个饭盒的滋味。
“为什么这么喜欢‘罗马假期’呢?”搬进男友的家的时候,他摸着她最珍惜的黑白电影片子,好奇地问她。
她把电视关掉:“女人都喜欢看浪漫的爱情故事,喜欢看到爱情的美好。”
男友亲了亲她的额头,微笑着说:“我爱你。”
她只是微笑点点头,把刚打包的炒饭饭盒递给他。
男友把她的其中一个音乐CD放进收音机,她听见王菲的歌声,轻轻传来。
一边吃着炒饭,男友问她:“你喜欢听王菲吗?”
她拿起报纸:“那是朋友的CD,忘在我这里很久了。”
在男友悉悉簌簌吃炒饭的轻微声响里,还有王菲唱着“执迷不悔”的歌声里,她望着报纸里一篇关于电费调整的新闻,思绪逐渐地陷入一个她以为已经不会再想起的回忆里。
许多年前,她有一个好朋友很喜欢听王菲,总是在宿舍房间里重复地播放王菲的歌。她记得好朋友说过,最喜欢王菲的“执迷不悔”。
“为什么喜欢听‘执迷不悔’?”她在好朋友的房间里,把玩着她桌上的铅笔,这么问。
好朋友当时只是耸耸肩说:“词是王菲自己写的啊。我觉得她是在写她自己。”
“她自己?”
“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如果爱上了就不会后悔。”
当年因为喜欢做饭盒,因此她常常替好朋友做多一份饭盒。填入香喷喷的白饭,加入香脆的香肠,切片的青瓜,红色鲜嫩的番茄,切丝的包菜,让她感觉很快乐。
“你做的饭盒很好吃,”好朋友总是迫不及待地打开她做的饭盒狼吞虎咽。一天好朋友却突然加了一句:“教我做饭盒好吗?”
她愣了一下:“你要做给谁吃?”
好朋友甜丝丝地笑着:“做给喜欢的人吃。”
一股酸涩的感觉忽然窜上来,她却只是皱着眉头点头说好。教了好朋友如何做好吃的饭盒以后,她再也没有做过饭盒给好朋友吃,直到毕业的那年,她又给好朋友做了一个笑脸饭盒。
“为什么喜欢做饭盒?”好朋友如此问道。
“我在练习,”她微笑着说。
“练习什么?”
“练习给喜欢的人做好吃的饭盒,”她轻轻地回答,继续着微笑。
毕业典礼过后,她回到家里,却猛然发现信箱里有一张王菲的精选CD,并附上一张信纸。打开信纸一看,原来是好朋友留下的字条:“对不起,谢谢。”
望着信纸,她哭了。
就像王菲的“执迷不悔”,她爱上了,也不会后悔。只是有些爱情,永远只能收藏在心底,偶然在一个饭盒里渗入些许的爱意。
男友忽然坐到她身边,把她从思绪拉了回来。
“你什么时候要为我自己学做饭盒?”他宠溺地笑着,抚摸着她的头发。
“你知道我不会做饭,”她起身把“罗马假期”的带子放好在架子上:“找一天吧。”
找一天,当饭盒的回忆在脑海里消失的时候吧。
她最喜欢“罗马假期”里的一幕,是那影片最后的一分钟,乔缓缓穿过空荡荡的召见大厅,然后在最后一刻转头回望,旋即又再迈开脚步离开。那一个回望,仿佛在幻想期待安妮公主改变想法追上来,又像是在给这段雾水情缘一个最终的再见;在那短短十秒的回眸里,爱情被期待,落空,而又变成一种一生珍惜的美好回忆。
不圆满的爱情,往往成为一生的经典,然后在接下来的漫漫人生中不断回首,回味,那一段情缘的美好,那一个饭盒的滋味。
Feb 11, 2010
羡慕
竟然在安静下来的那刻,感到害怕。
说不上疲倦,也没有忧郁,只是一种焦虑,一种恐惧,一种对人生的迷惘。
即便多么努力地去安排人生,计划未来,我还是害怕。没有错,害怕。有那么多的事情想做,有那么多的地方想去啊,但却不敢大剌剌地提起,不敢公开地讨论理想,只因为……
因为我对于自己的能力还存有怀疑。
我真的能做到吗?我真的能达成吗?我真的有那种毅力吗?我真的可以保证不会中途放弃吗?
而我竟然不敢保证。而我对自己的能力还存有那么多的怀疑。因此我不敢说我想怎样怎样;我是否真的会努力去怎样怎样,我自己也不能确定。
当看到当年的中学同学,如今已经过着我一直梦想的生活,我就陷入某种自责的情绪中。是的,没错,的确很激励,我很想我不只是羡慕别人而已;但是在另一层面来说,别人的积极也反映出我的不够勇敢,我的不够上进。
始终,我欣赏的人我还是只能在欣赏而已。我羡慕的人,我也还是只能在羡慕而已。
几年前,我也许比你优秀,但是我一直知道你比我勇敢。而如今,你已经超越了我很远很远,而我竟然再次由衷地欣赏你了。
为什么你总能如此自信地表达自己?为什么你总能如此勇敢面对挑战?
如今我知道为什么我们不适合。如今我终于知道,你注定比过去的你来得成功,而我注定会配不起你。
安静的时候,就会看到那快乐表面底下的自卑,被放大,放大,放大。
这一种自卑不会停止,直到我不必再羡慕我如今羡慕的人,直到我和如今欣赏的人站在同一个层次上。
但是我能做到吗?我的自卑,同时在鞭策我,又在抑制我前进。想要弥补不足,但是又害怕被嘲笑,如此矛盾的心情啊。
然而到了今天,看着你的部落格,看着你的超越,我知道我也是时候,give it my best shot....
不想再拘泥……否则不会进步……
我要努力,到达那个我不会再羡慕你的点上……
说不上疲倦,也没有忧郁,只是一种焦虑,一种恐惧,一种对人生的迷惘。
即便多么努力地去安排人生,计划未来,我还是害怕。没有错,害怕。有那么多的事情想做,有那么多的地方想去啊,但却不敢大剌剌地提起,不敢公开地讨论理想,只因为……
因为我对于自己的能力还存有怀疑。
我真的能做到吗?我真的能达成吗?我真的有那种毅力吗?我真的可以保证不会中途放弃吗?
而我竟然不敢保证。而我对自己的能力还存有那么多的怀疑。因此我不敢说我想怎样怎样;我是否真的会努力去怎样怎样,我自己也不能确定。
当看到当年的中学同学,如今已经过着我一直梦想的生活,我就陷入某种自责的情绪中。是的,没错,的确很激励,我很想我不只是羡慕别人而已;但是在另一层面来说,别人的积极也反映出我的不够勇敢,我的不够上进。
始终,我欣赏的人我还是只能在欣赏而已。我羡慕的人,我也还是只能在羡慕而已。
几年前,我也许比你优秀,但是我一直知道你比我勇敢。而如今,你已经超越了我很远很远,而我竟然再次由衷地欣赏你了。
为什么你总能如此自信地表达自己?为什么你总能如此勇敢面对挑战?
如今我知道为什么我们不适合。如今我终于知道,你注定比过去的你来得成功,而我注定会配不起你。
安静的时候,就会看到那快乐表面底下的自卑,被放大,放大,放大。
这一种自卑不会停止,直到我不必再羡慕我如今羡慕的人,直到我和如今欣赏的人站在同一个层次上。
但是我能做到吗?我的自卑,同时在鞭策我,又在抑制我前进。想要弥补不足,但是又害怕被嘲笑,如此矛盾的心情啊。
然而到了今天,看着你的部落格,看着你的超越,我知道我也是时候,give it my best shot....
不想再拘泥……否则不会进步……
我要努力,到达那个我不会再羡慕你的点上……
西湖 - 水中月 - 经痛
“女孩子,是用来疼的,”那年的十二月,当他们还穿着白衣长裤,白衣蓝裙,在开满小黄花的树下,他一边替她扫掉掉落在她发上的黄花,一边对她这么说。
那天树下的他,望着她的眼神是如此温柔,以致一直到多年后,她还深深地记着,那天的小黄花,轻轻吹起的午风,他宠溺的眼神,他温热的呼吸,他那句让她的心漏跳了半拍的话。
从中五那年刚好在课室里坐在他的旁边开始,他们认识了将近十年。当年的他喜欢逗她笑,喜欢在上课的时候作弄她,害她也一并被老师责骂,但是他总是一脸笑嘻嘻的,好像和她一起被责骂是一件让他很高兴的事情似的。
她还记得那年的华文课,他一直和她写字条聊些不关痛痒的事情,老师却突然把她叫起来,要她念出下一个习题的答案。那是名句精华的练习本,问的是“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句诗的作者。
她支吾其词,答不上来,在她旁边的他却忽然举起手,大声替她回答:“老师,我知道,是苏轼!” 她坐下来的那刻,他对她眨眼微笑。
诸如此类的芝麻绿豆的小事,在当时并不觉得如何重要,但是当时光慢慢飘流而去,这些小事却越发显得深刻;好像她每回想一次,那些琐碎小事的回忆就变得更鲜明生动了些。
上大学的那年,他和她顺利地考上了同一所大学。自从在那开满小黄花的树下牵起了手后,他一直都很温柔地对待她,虽然仍然如刚认识的那时候一样总爱作弄她,逗她发笑,但是她逐渐地看见了在那背后,他对她的无限疼爱。
认识他的前面五年,他一直都有做到——疼爱她的责任。那年有一天,她在大学宿舍里一个人犯经痛,痛得只能蜷缩在床上动不了,室友又回家乡了;而他在她一通电话后,就急速赶来她的房间,憨憨地拿着一盒红豆糖水,说:“我姐姐说经痛喝红豆糖水会比较好。”
当时候,她就暗自决定,这辈子就嫁定这个男孩子了。还有谁会如此疼爱她呢?于是大学毕业后,他们结了婚,并各自投入各自的事业里打拼,为大家的未来而奋斗。
就这样,从他们认识开始,过了十年。十年里,他们的爱情由浓转淡,他从无限地疼爱她变成漠不关心,她从感觉深深幸福变得麻木不仁,他们也从无话不说变成连多说一句话也觉得麻烦。
当年爱逗她笑的他,变得沉默寡言,每天只默默地看报纸看电视,偶尔对她说:“今天我不回来了,不必留我晚饭。”
当十年的期限到来,他们终于还是无力偿还爱情的债。在律师楼里,他带着木然的表情坐在她的旁边,默默地在离婚契约书上签下了名字,然后把那张代表结束的纸推到她面前。
她望着面前的离婚契约书,已经毫无感觉的心却在那一瞬间泛起涟漪:“你还记得,你说过,女孩子,是用来疼的吗?”
说着,她抬起头凝视着他的眼睛。他仿佛在那一刻被雷电击中一般,愣愣地望着她许久,才吐出几个字:“我记得。”
“我们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地步呢?”她低下头,像梦呓一般轻轻地说。她注意到在她的面前的一杯清水,在天花板上挂着的弧形灯管照映下,出现了一道像弯月一般的倒影,就像水中月一样。
他只是轻轻地回答:“我们都以为爱情可以长久。”
但其实不能。她在心里这么接下去,然后抓起了笔,在纸上签下了名字,交给律师。
离开的时候,她拿起桌上的那杯清水,一骨碌喝了下去,然后想起他们的爱情,从中五坐在他旁边开始到如今在律师楼里签离婚契约书,像一弯水中月,明明当时看得如此清楚实在的幸福,在最后却什么也抓不住,只抓到了一把寂寞。
但至少,她还曾在水中看过那弯月亮,她还曾感受过爱情最美的那刻;即使到了最后爱情还是要消逝,水中月还是在阳光下蒸发了。
那天树下的他,望着她的眼神是如此温柔,以致一直到多年后,她还深深地记着,那天的小黄花,轻轻吹起的午风,他宠溺的眼神,他温热的呼吸,他那句让她的心漏跳了半拍的话。
从中五那年刚好在课室里坐在他的旁边开始,他们认识了将近十年。当年的他喜欢逗她笑,喜欢在上课的时候作弄她,害她也一并被老师责骂,但是他总是一脸笑嘻嘻的,好像和她一起被责骂是一件让他很高兴的事情似的。
她还记得那年的华文课,他一直和她写字条聊些不关痛痒的事情,老师却突然把她叫起来,要她念出下一个习题的答案。那是名句精华的练习本,问的是“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句诗的作者。
她支吾其词,答不上来,在她旁边的他却忽然举起手,大声替她回答:“老师,我知道,是苏轼!” 她坐下来的那刻,他对她眨眼微笑。
诸如此类的芝麻绿豆的小事,在当时并不觉得如何重要,但是当时光慢慢飘流而去,这些小事却越发显得深刻;好像她每回想一次,那些琐碎小事的回忆就变得更鲜明生动了些。
上大学的那年,他和她顺利地考上了同一所大学。自从在那开满小黄花的树下牵起了手后,他一直都很温柔地对待她,虽然仍然如刚认识的那时候一样总爱作弄她,逗她发笑,但是她逐渐地看见了在那背后,他对她的无限疼爱。
认识他的前面五年,他一直都有做到——疼爱她的责任。那年有一天,她在大学宿舍里一个人犯经痛,痛得只能蜷缩在床上动不了,室友又回家乡了;而他在她一通电话后,就急速赶来她的房间,憨憨地拿着一盒红豆糖水,说:“我姐姐说经痛喝红豆糖水会比较好。”
当时候,她就暗自决定,这辈子就嫁定这个男孩子了。还有谁会如此疼爱她呢?于是大学毕业后,他们结了婚,并各自投入各自的事业里打拼,为大家的未来而奋斗。
就这样,从他们认识开始,过了十年。十年里,他们的爱情由浓转淡,他从无限地疼爱她变成漠不关心,她从感觉深深幸福变得麻木不仁,他们也从无话不说变成连多说一句话也觉得麻烦。
当年爱逗她笑的他,变得沉默寡言,每天只默默地看报纸看电视,偶尔对她说:“今天我不回来了,不必留我晚饭。”
当十年的期限到来,他们终于还是无力偿还爱情的债。在律师楼里,他带着木然的表情坐在她的旁边,默默地在离婚契约书上签下了名字,然后把那张代表结束的纸推到她面前。
她望着面前的离婚契约书,已经毫无感觉的心却在那一瞬间泛起涟漪:“你还记得,你说过,女孩子,是用来疼的吗?”
说着,她抬起头凝视着他的眼睛。他仿佛在那一刻被雷电击中一般,愣愣地望着她许久,才吐出几个字:“我记得。”
“我们为什么会来到这个地步呢?”她低下头,像梦呓一般轻轻地说。她注意到在她的面前的一杯清水,在天花板上挂着的弧形灯管照映下,出现了一道像弯月一般的倒影,就像水中月一样。
他只是轻轻地回答:“我们都以为爱情可以长久。”
但其实不能。她在心里这么接下去,然后抓起了笔,在纸上签下了名字,交给律师。
离开的时候,她拿起桌上的那杯清水,一骨碌喝了下去,然后想起他们的爱情,从中五坐在他旁边开始到如今在律师楼里签离婚契约书,像一弯水中月,明明当时看得如此清楚实在的幸福,在最后却什么也抓不住,只抓到了一把寂寞。
但至少,她还曾在水中看过那弯月亮,她还曾感受过爱情最美的那刻;即使到了最后爱情还是要消逝,水中月还是在阳光下蒸发了。
Jan 31, 2010
拍卖会 - 鼻屎 - 惆怅
离开,是为了再回来。离开故乡的时候,她这么对最亲的弟弟说。
“我会回来的,”当时她说。弟弟则是似懂非懂地回答:“以后我也要离开。”
一旁的父亲只是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对弟弟说:“你先把你的书念好才说吧!”
弟弟皱了皱眉,她望着弟弟憨憨的样子傻笑了起来。
抵达机场的时候,是下午三点钟。她抬头,只见一片蔚蓝的天空,云朵像河边的小碎石一般一颗一颗地排列在天上。
她记得,小时候父亲曾经说过,当天空出现薄薄,像河边一颗颗的石子的云朵的时候,晴朗半天以后就会下雨。
“傍晚会下雨,所以记得黄昏前跟弟弟回来,别出去玩太迟,”父亲从老花眼镜里抬起眼,又再次伸手在算盘上嗒嗒嗒地计算着账目。
她匆匆穿上拖鞋,拉着年幼弟弟的小手,一边向父亲挥手一边跑了出去:“知道了!”
杂货店在身后越离越远,跑过橡胶园旁时听到咯咯的橡胶果爆裂的声音,越来越靠近湖边时闻到的水在阳光下蒸发的新鲜气味,那一切一切,宁静美好得像梦一般。
“小姐,要去哪里?”在机场搭上了一辆计程车,司机转头问她。
“XX会场,”她轻轻回答。
司机向她笑了笑:“去参加古董拍卖会吗?”
她点点头:“是啊。”
计程车司机开了话闸子,絮絮叨叨地和她攀谈起来,说着那场古董拍卖会吸引了多少人来参与,还有拍卖的古董有多珍奇。
父亲爱收藏古董,小时候家里总林林总总地摆着一些古董花瓶,香水瓶,桌灯,连母亲使用的化妆桌也是老式的雕纹。父亲经营的杂货店里,在柜台上总摆着一只古董陶瓷花瓶,瘦长的形状,白色的瓷身,上面有鲜红色的牡丹花图案,活灵活现;父亲说那是镇店之宝,从不让她和弟弟碰那花瓶。
“姐,花瓶很漂亮,”待在店里掌柜的周末下午,弟弟突然拉了拉她的衣角,指着那只在柜台上的古董牡丹花陶瓷花瓶。
“嗯啦,”她望着那宛如真的牡丹一样的图案,只是拍了拍弟弟的头:“看就好啦,爸爸说不可以碰。”
说时迟那时快,弟弟却已经伸手把花瓶拿了过去把玩。
“阿弟!”她吓了一跳:“都跟你说了不要拿来玩,还玩!快点放回去啦!”
弟弟自讨没趣地把花瓶放回原处,她瞄了一眼,却发现牡丹花图案上粘了一颗鼻屎。
她气得捏了一下弟弟的手臂:“你这肮脏鬼,挖了鼻子没有洗手!看你的鼻屎,粘在花瓶上了啦!”
弟弟摸着手臂,却哈哈大笑起来。她望着那颗突兀的鼻屎粘在华贵的牡丹花花瓶上,也不禁被弟弟感染了笑意,跟着笑了起来。
两姐弟在午后的阳光里,一边笑着,一边以笑得颤抖的手擦拭花瓶。这件事如此好笑,一直到他们长大以后,还会偷偷互相提起,然后大笑起来。
计程车停在XX会场的大门前,她付了钱便下了车。
走入拍卖会场,她登记了名字,在位子上坐下。这时候,她的电话响起,原来是弟弟:“弟,怎么?”
“到了拍卖会场吗?”弟弟问。
“到了,就要开始了,”她望着墙上的大钟,又抓紧了一些手里的牌子。
“别担心钱的问题,要把那个花瓶标回来。”
“嗯,”她说着,盖了电话。
父亲是个很有义气的人,一直都很照顾兄弟朋友,以至于当小叔赌球导致债台高筑的时候,父亲把心爱的古董都卖了出去,帮小叔还债。
当时已经在念中学的她很不解:“爸,你不会心疼卖掉那些古董吗?”
父亲只是深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然后轻轻地说:“心疼什么?一世人,两兄弟,没有什么好计较的。”
“但是你不是很宝贝它们的吗?尤其是那个镇店之宝……”卖掉那只牡丹花花瓶的时候,她看到父亲眼里的一阵不舍。
父亲沉默了一会儿,又微笑着说:“是啊,最不舍得那只花瓶了。”
中学毕业以后,她和弟弟分别到外地念书工作,除了农历新年,都几乎不曾再回来故乡。
“3000第一次,3000第二次,3000第三次,成交!”拍卖会主持把台上那只牡丹花花瓶交给了她。
还是那鲜红色的牡丹花图案,活灵活现。找了那么多年,她和弟弟这次终于也找回了当年父亲那只镇店之宝。
“弟,标到了,”她在电话里说。
弟弟在电话那头深吸了一口气:“太好了。”
走出拍卖会会场,她搭上了计程车。回到故乡老家的时候已经入夜了,毛毛雨也开始下了。
推开老屋的木门,她缓缓走近墙上安放着的祖牌,在抽屉里找到了几枝香,点燃。
她把牡丹花花瓶放在台上:“爸,我和弟终于找到你当时最不舍得的那只牡丹花花瓶了。”
朝父亲的遗照上了香,她颓然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了,打在老旧的屋顶上,滴答滴答地,吵得一瞬间仿佛除了雨声什么也听不见了。
离开,是为了再回来。把父亲最不舍得的东西找回来了,才发觉她自己最不舍得的,已经在悄然中离开了。不会再回来了。
“爸,我回来看你了,”她望着门外的雨,带着一丝惆怅,轻轻地呢喃,眼泪安静地自眼眶滑落。
“我会回来的,”当时她说。弟弟则是似懂非懂地回答:“以后我也要离开。”
一旁的父亲只是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对弟弟说:“你先把你的书念好才说吧!”
弟弟皱了皱眉,她望着弟弟憨憨的样子傻笑了起来。
抵达机场的时候,是下午三点钟。她抬头,只见一片蔚蓝的天空,云朵像河边的小碎石一般一颗一颗地排列在天上。
她记得,小时候父亲曾经说过,当天空出现薄薄,像河边一颗颗的石子的云朵的时候,晴朗半天以后就会下雨。
“傍晚会下雨,所以记得黄昏前跟弟弟回来,别出去玩太迟,”父亲从老花眼镜里抬起眼,又再次伸手在算盘上嗒嗒嗒地计算着账目。
她匆匆穿上拖鞋,拉着年幼弟弟的小手,一边向父亲挥手一边跑了出去:“知道了!”
杂货店在身后越离越远,跑过橡胶园旁时听到咯咯的橡胶果爆裂的声音,越来越靠近湖边时闻到的水在阳光下蒸发的新鲜气味,那一切一切,宁静美好得像梦一般。
“小姐,要去哪里?”在机场搭上了一辆计程车,司机转头问她。
“XX会场,”她轻轻回答。
司机向她笑了笑:“去参加古董拍卖会吗?”
她点点头:“是啊。”
计程车司机开了话闸子,絮絮叨叨地和她攀谈起来,说着那场古董拍卖会吸引了多少人来参与,还有拍卖的古董有多珍奇。
父亲爱收藏古董,小时候家里总林林总总地摆着一些古董花瓶,香水瓶,桌灯,连母亲使用的化妆桌也是老式的雕纹。父亲经营的杂货店里,在柜台上总摆着一只古董陶瓷花瓶,瘦长的形状,白色的瓷身,上面有鲜红色的牡丹花图案,活灵活现;父亲说那是镇店之宝,从不让她和弟弟碰那花瓶。
“姐,花瓶很漂亮,”待在店里掌柜的周末下午,弟弟突然拉了拉她的衣角,指着那只在柜台上的古董牡丹花陶瓷花瓶。
“嗯啦,”她望着那宛如真的牡丹一样的图案,只是拍了拍弟弟的头:“看就好啦,爸爸说不可以碰。”
说时迟那时快,弟弟却已经伸手把花瓶拿了过去把玩。
“阿弟!”她吓了一跳:“都跟你说了不要拿来玩,还玩!快点放回去啦!”
弟弟自讨没趣地把花瓶放回原处,她瞄了一眼,却发现牡丹花图案上粘了一颗鼻屎。
她气得捏了一下弟弟的手臂:“你这肮脏鬼,挖了鼻子没有洗手!看你的鼻屎,粘在花瓶上了啦!”
弟弟摸着手臂,却哈哈大笑起来。她望着那颗突兀的鼻屎粘在华贵的牡丹花花瓶上,也不禁被弟弟感染了笑意,跟着笑了起来。
两姐弟在午后的阳光里,一边笑着,一边以笑得颤抖的手擦拭花瓶。这件事如此好笑,一直到他们长大以后,还会偷偷互相提起,然后大笑起来。
计程车停在XX会场的大门前,她付了钱便下了车。
走入拍卖会场,她登记了名字,在位子上坐下。这时候,她的电话响起,原来是弟弟:“弟,怎么?”
“到了拍卖会场吗?”弟弟问。
“到了,就要开始了,”她望着墙上的大钟,又抓紧了一些手里的牌子。
“别担心钱的问题,要把那个花瓶标回来。”
“嗯,”她说着,盖了电话。
父亲是个很有义气的人,一直都很照顾兄弟朋友,以至于当小叔赌球导致债台高筑的时候,父亲把心爱的古董都卖了出去,帮小叔还债。
当时已经在念中学的她很不解:“爸,你不会心疼卖掉那些古董吗?”
父亲只是深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然后轻轻地说:“心疼什么?一世人,两兄弟,没有什么好计较的。”
“但是你不是很宝贝它们的吗?尤其是那个镇店之宝……”卖掉那只牡丹花花瓶的时候,她看到父亲眼里的一阵不舍。
父亲沉默了一会儿,又微笑着说:“是啊,最不舍得那只花瓶了。”
中学毕业以后,她和弟弟分别到外地念书工作,除了农历新年,都几乎不曾再回来故乡。
“3000第一次,3000第二次,3000第三次,成交!”拍卖会主持把台上那只牡丹花花瓶交给了她。
还是那鲜红色的牡丹花图案,活灵活现。找了那么多年,她和弟弟这次终于也找回了当年父亲那只镇店之宝。
“弟,标到了,”她在电话里说。
弟弟在电话那头深吸了一口气:“太好了。”
走出拍卖会会场,她搭上了计程车。回到故乡老家的时候已经入夜了,毛毛雨也开始下了。
推开老屋的木门,她缓缓走近墙上安放着的祖牌,在抽屉里找到了几枝香,点燃。
她把牡丹花花瓶放在台上:“爸,我和弟终于找到你当时最不舍得的那只牡丹花花瓶了。”
朝父亲的遗照上了香,她颓然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了,打在老旧的屋顶上,滴答滴答地,吵得一瞬间仿佛除了雨声什么也听不见了。
离开,是为了再回来。把父亲最不舍得的东西找回来了,才发觉她自己最不舍得的,已经在悄然中离开了。不会再回来了。
“爸,我回来看你了,”她望着门外的雨,带着一丝惆怅,轻轻地呢喃,眼泪安静地自眼眶滑落。
红伞
在往后许多年的日子里,他一直记着那一年炎热的二月天里的一把红伞。
年关将近的天气总是闷热无风,抬头是一片清澈的蓝色,万里无云。
坐在摇摇晃晃的巴士上,他在靠窗的位子上往窗外看去,街上穿着白衣蓝裙的几个女学生抱着书本,一边走路一边有说有笑。那笑靥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灿烂,让他在那一刹那仿佛回到中学时期,和当年的死党穿着白衣长裤,在扬起细小灰尘的马路上追赶着即将开走的巴士。
巴士在红绿灯处暂停,街旁有一个男人轻轻地往天空吹出一颗又一颗的肥皂泡,在阳光下透着缤纷的色彩,缓缓飘到街上。那些仿佛不存有一丝皱褶的青葱岁月,随着那些肥皂泡,慢慢地飘升,一直飘到很高很远的蓝天里,消逝不见。中学毕业也好几年了,他想。一切都已经一去不复返。
就在这时候,他的肩膀轻轻地被碰了一下。他回过神来,转头一看,是一个留着及肩长黑发的年轻女人,穿着简便的针织无袖上衣和牛仔裤,手上挽着一本厚如字典的书,和一把勾在她臂弯上的红色的大伞;红得像某种夏天的花一样,他这么想。
女人向他微微一笑,伸手指了指他身旁的空座位。他忙把搁在空座位的公事包拿起来,示意女人坐下。
坐下来的女人把伞勾在前面座位上,然后就径自翻开手里的书,开始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他转头继续望着车窗外。
对街有一个男学生骑着自行车,铃铃铃地越过前方的一个也正骑着自行车的女学生,然后回头对那个女学生作了个鬼脸。在巴士上的他不禁会心一笑;他想起那年雨季,他把手里的雨伞硬生生塞给那个有着两个甜美酒窝的女生,然后在雨里一边不敢回头地跑着,一边按捺不住心里的悸动地微笑着。
当巴士又再次停下来的时候,他身旁的那个女人匆匆盖上书本,走到巴士们边,眼看正要下车,他却注意到女人忘了她的大红伞:”小姐!你的雨伞!“他不禁急起来。
女人却带着笑意下车:”谢谢你!“
他不解地望着还勾在前座的红伞,却猛地发现旁边空座位上多了一张书签。是刚刚女人书本里夹着的那张。
”天气炎热,别晒坏了。“书签的背面上写着几个娟秀的字。
再次开动的巴士在炎热的二月天里继续往前方移动,他摸着那张书签,轻轻地,微笑了。
那些日子,的确曾经回来过。
年关将近的天气总是闷热无风,抬头是一片清澈的蓝色,万里无云。
坐在摇摇晃晃的巴士上,他在靠窗的位子上往窗外看去,街上穿着白衣蓝裙的几个女学生抱着书本,一边走路一边有说有笑。那笑靥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灿烂,让他在那一刹那仿佛回到中学时期,和当年的死党穿着白衣长裤,在扬起细小灰尘的马路上追赶着即将开走的巴士。
巴士在红绿灯处暂停,街旁有一个男人轻轻地往天空吹出一颗又一颗的肥皂泡,在阳光下透着缤纷的色彩,缓缓飘到街上。那些仿佛不存有一丝皱褶的青葱岁月,随着那些肥皂泡,慢慢地飘升,一直飘到很高很远的蓝天里,消逝不见。中学毕业也好几年了,他想。一切都已经一去不复返。
就在这时候,他的肩膀轻轻地被碰了一下。他回过神来,转头一看,是一个留着及肩长黑发的年轻女人,穿着简便的针织无袖上衣和牛仔裤,手上挽着一本厚如字典的书,和一把勾在她臂弯上的红色的大伞;红得像某种夏天的花一样,他这么想。
女人向他微微一笑,伸手指了指他身旁的空座位。他忙把搁在空座位的公事包拿起来,示意女人坐下。
坐下来的女人把伞勾在前面座位上,然后就径自翻开手里的书,开始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他转头继续望着车窗外。
对街有一个男学生骑着自行车,铃铃铃地越过前方的一个也正骑着自行车的女学生,然后回头对那个女学生作了个鬼脸。在巴士上的他不禁会心一笑;他想起那年雨季,他把手里的雨伞硬生生塞给那个有着两个甜美酒窝的女生,然后在雨里一边不敢回头地跑着,一边按捺不住心里的悸动地微笑着。
当巴士又再次停下来的时候,他身旁的那个女人匆匆盖上书本,走到巴士们边,眼看正要下车,他却注意到女人忘了她的大红伞:”小姐!你的雨伞!“他不禁急起来。
女人却带着笑意下车:”谢谢你!“
他不解地望着还勾在前座的红伞,却猛地发现旁边空座位上多了一张书签。是刚刚女人书本里夹着的那张。
”天气炎热,别晒坏了。“书签的背面上写着几个娟秀的字。
再次开动的巴士在炎热的二月天里继续往前方移动,他摸着那张书签,轻轻地,微笑了。
那些日子,的确曾经回来过。
Jan 23, 2010
蚁穴 — 录影 — 寂寞 II
这一个故事,要从阿翰在他家后门边发现一个蚁穴开始说起。
阿翰告诉我的时候,已经在前一天把那个蚁穴填平,并且喷洒了杀虫药水。
“这样应该可以解决了吧,”我耸耸肩。
“但是,今天早上我却发现,就恰恰在昨天那个蚁穴的两旁,出现了两个新的蚁穴,”阿翰神情紧张地搓着手。
“两个新的?”我不得不承认,这件事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并且立刻萌起了把这件事录影下来的想法。大学时候的我,曾一度沉迷录影,总拍些有的没的,看看能不能拍出什么有趣的故事来。
然而讽刺的是,这是我的第一个录影故事,也是我的最后一个录影。在这件事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摄录机。
阿翰家后门边是一个荒废的草地,杂草丛生。我和阿翰去到他家后门边的时候,那两个蚁穴还在那里。那是两个小小的,并不太长的蚁穴。隆起的沙堆还是一种鲜嫩的深土黄色,看似前一天才翻起来的,还透着一点深层泥土的湿润。
我打开了摄录机,蹲下来,仔细地观察那两个蚁穴。从那细小的洞穴里,一只又一只的蚂蚁鱼贯从洞穴里出来,又鱼贯进入洞穴里。黑色的蚂蚁,短短的触须,圆润的三节身体,在阳光下看久了仿佛透着一种诡异的光泽。
“今天是3月28日,时间是下午1点钟,地点是阿翰家后门边。我们发现两个新蚁穴,看似昨天才翻起来的,”我小心地替我的录影做旁白。
阿翰从厨房里拿出了杀虫药水,往两个蚁穴大剂量地喷洒下去。过了一阵子,他用脚把两个蚁穴填平,又再次喷洒了杀虫药水。
“这样应该可以解决了吧,”阿翰对着我的摄录机,忧心忡忡地说道,他的脸色带点浅绿。我只是点点头。
然而,第二天,阿翰却告诉我说,他家后门边,又出现了四个新的蚁穴。我又再次带着我的摄录机到了他家后门边。
四个新的蚁穴,明显地就两个并排地,分别起在前一天阿翰才消灭的两个蚁穴左右两边。我望着那四个新的蚁穴,不禁开始感到了一点阿翰当时的惊惧。
“今天是3月29日,时间是下午3点钟,地点是阿翰家后门边。我们发现,在昨天消灭的两个蚁穴两旁,分别起了两个并排的新蚁穴,”我一边仔细地拍摄下那四个蚁穴,一边替我的录影做旁白。
我们又重复了前一天的动作;阿翰拿出杀虫药水喷洒蚁穴,填平蚁穴,又再次喷洒药水,而我则一直开着摄录机,在旁边一边旁白解释,一边把这一切摄录下来。
但是这一连串的蚁穴消灭行动,却仿佛没有停止的一日。
阿翰家后门边,在第三天的时候,出现了足足八个新蚁穴。我去到阿翰家后门的草地,小心翼翼地抬着摄录机,一边录影,一边察看蚁穴的数目,确认了有八个新蚁穴那么多。
阳光下鱼贯进出的黑蚂蚁,隆起的带点湿润的深土黄色泥土,忽然之间让我产生了一种阴森可怕的感觉。但是我们还是重复了两天前同样的动作,填平了蚁穴。这一回因为实在太多蚁穴了,我和阿翰必须分工合作才把八个蚁穴填平。
“真希望这一切能结束,“阿翰抓着头,脸色很苍白。
“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安慰他,他只是眨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摇摇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阿翰家后门边的草地,累计了超过20个蚁穴。阿翰没有去上课,我去看他的时候只来得及数到32个蚁穴。
我和阿翰已经放弃消灭蚁穴,我也打算拍完这最后一幕就搁置这个录影故事。而我的最后一幕,是希望阿翰能给我的录影说几句话。
当时的阿翰看起来很糟糕,脸色毫无血色,眼睛布满血丝,身体瘦骨如柴。我知道他生了病,但是一直不知道他生了什么病。
“阿翰,请给我们的录影说几句话,好吗?“我打开摄录机,对准阿翰无神的脸。
他先轻咳了两下,然后盯着摄录机,仿佛在望穿摄录机的镜头盯着我的眼睛似的说:“你知道吗,她说她很寂寞。”
阿翰的语气因为病弱而拖着长长的尾音,这时候听着就让我发毛了:“谁?谁很寂寞?”
阿翰继续盯着摄录机的镜头,眼神透着一种我无法解释的诡异,伸出手,指了指后门边的草地:“她,在那地底下的她。她说,她很寂寞,想要找人陪伴。”
“那是一个很阴暗的地方,只有蚂蚁,黑色的蚂蚁,一直进进出出,”阿翰的眼神空洞得让我几乎窒息:“好阴暗,好寂寞啊,她这么说。”
“她很寂寞很寂寞啊……”说着,阿翰又摇摇晃晃地回到房间里。
我深吸了一口气,把摄录机对着自己:“今天,是4月1日,时间是下午5点钟,地点是阿翰家。我在阿翰家后门边的草地数到了32个蚁穴,而阿翰已经放弃消灭蚁穴。此录影也将到此结束。”
虽然这是我当时决定的最后一幕,但是这却还不是最后。
关上了摄录机,我离开了阿翰的家,一边喃喃自语地祷告着,希望阿翰不要有什么事。
在那之后,又过了一个星期,而阿翰一直没有来上课。我和班上的几个同学一起到他家去找他,但是却找不到一个人影。然而衣橱里的衣服还凌乱地堆放着,厨房里的杯碟炊具还在原处,一切都还仿佛有人住在那里一样,只是阿翰却不见了。
有个同学尝试打阿翰的手机,却发现阿翰的手机留在沙发背后,铃铃铃地在屋子里孤单地响着。
后来校方联络了阿翰的家人,但是似乎阿翰的家人也不晓得阿翰去了哪里。阿翰失踪48小时后,听说警方也被联络上了。阿翰被列入了失踪人口。
从结束录影的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对那些蚁穴还有阿翰说的那些话感到耿耿于怀。总隐约觉得,阿翰的失踪,和那些诡异的蚁穴有关。
某个风高夜黑的晚上,我决定潜入阿翰家后门的草地,带着铲子,还有我的摄录机。这一次的拍摄,是蚁穴这个故事真正的最后一卷。
我打开了摄录机:“今天,是4月12日,时间是凌晨2点钟,地点是阿翰家后门的草地。阿翰自从4月6日开始已经失踪了6天,我今天决定来到这个诡异的蚁穴集中地,挖挖看地底下是不是隐藏了什么,看看是否能够帮助我的同学阿翰。“
深呼吸了一下,我拿起了铲子,开始挖了起来。挖了约莫半个小时后,我好像在地下那个窟窿里看到了一只像骨头的东西。
为了发掘真相,为了帮助阿翰,当时的我以惊人的毅力忍着恐惧继续挖下去:“时间是凌晨2点40分,我在阿翰家后门的草地上挖到了一根类似骨头的东西。继续挖掘中。”
又再挖了大约十多分钟,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像人类尸体的东西,躺在阿翰家后门草地的地底下。
尸体已经溃烂多时,让人恐惧的是尸体上爬满了蚂蚁;黑色的,身体圆润的蚂蚁,月光下闪着一种诡异的光泽。那些蚂蚁像是在它身上造了窝,进进出出,多得像虫子一般;我看了不禁一阵恶心。
正当我打算关掉摄录机,打电话给警方的时候,我却听见了一把幽幽的,几乎把我背脊上的毛全部冷得竖立起来的声音,从地底传来:“我好寂寞……我好寂寞……”
“来陪我吧……”听到这里,我已经顾不得一切,抱着摄录机,拔腿就跑回了家里。
过了惊恐的一夜不眠,我又再次回到阿翰家后门的草地上,打算拿回我的铲子。然而这时候,地上一点挖掘的痕迹也没有,连我的铲子,也看不到影踪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阿翰,也再也没有去阿翰家探险,也不再碰摄录机了。蚁穴的故事,成了我的最后一个录影。
而从那以后,每一次看到那隆起的泥土,那细小的洞穴,那黑色的蚂蚁鱼贯进出,我就忍不住发毛,又再次想起当夜,还摄录在我的摄录机里的那把声音:“我好寂寞……”
阿翰告诉我的时候,已经在前一天把那个蚁穴填平,并且喷洒了杀虫药水。
“这样应该可以解决了吧,”我耸耸肩。
“但是,今天早上我却发现,就恰恰在昨天那个蚁穴的两旁,出现了两个新的蚁穴,”阿翰神情紧张地搓着手。
“两个新的?”我不得不承认,这件事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并且立刻萌起了把这件事录影下来的想法。大学时候的我,曾一度沉迷录影,总拍些有的没的,看看能不能拍出什么有趣的故事来。
然而讽刺的是,这是我的第一个录影故事,也是我的最后一个录影。在这件事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摄录机。
阿翰家后门边是一个荒废的草地,杂草丛生。我和阿翰去到他家后门边的时候,那两个蚁穴还在那里。那是两个小小的,并不太长的蚁穴。隆起的沙堆还是一种鲜嫩的深土黄色,看似前一天才翻起来的,还透着一点深层泥土的湿润。
我打开了摄录机,蹲下来,仔细地观察那两个蚁穴。从那细小的洞穴里,一只又一只的蚂蚁鱼贯从洞穴里出来,又鱼贯进入洞穴里。黑色的蚂蚁,短短的触须,圆润的三节身体,在阳光下看久了仿佛透着一种诡异的光泽。
“今天是3月28日,时间是下午1点钟,地点是阿翰家后门边。我们发现两个新蚁穴,看似昨天才翻起来的,”我小心地替我的录影做旁白。
阿翰从厨房里拿出了杀虫药水,往两个蚁穴大剂量地喷洒下去。过了一阵子,他用脚把两个蚁穴填平,又再次喷洒了杀虫药水。
“这样应该可以解决了吧,”阿翰对着我的摄录机,忧心忡忡地说道,他的脸色带点浅绿。我只是点点头。
然而,第二天,阿翰却告诉我说,他家后门边,又出现了四个新的蚁穴。我又再次带着我的摄录机到了他家后门边。
四个新的蚁穴,明显地就两个并排地,分别起在前一天阿翰才消灭的两个蚁穴左右两边。我望着那四个新的蚁穴,不禁开始感到了一点阿翰当时的惊惧。
“今天是3月29日,时间是下午3点钟,地点是阿翰家后门边。我们发现,在昨天消灭的两个蚁穴两旁,分别起了两个并排的新蚁穴,”我一边仔细地拍摄下那四个蚁穴,一边替我的录影做旁白。
我们又重复了前一天的动作;阿翰拿出杀虫药水喷洒蚁穴,填平蚁穴,又再次喷洒药水,而我则一直开着摄录机,在旁边一边旁白解释,一边把这一切摄录下来。
但是这一连串的蚁穴消灭行动,却仿佛没有停止的一日。
阿翰家后门边,在第三天的时候,出现了足足八个新蚁穴。我去到阿翰家后门的草地,小心翼翼地抬着摄录机,一边录影,一边察看蚁穴的数目,确认了有八个新蚁穴那么多。
阳光下鱼贯进出的黑蚂蚁,隆起的带点湿润的深土黄色泥土,忽然之间让我产生了一种阴森可怕的感觉。但是我们还是重复了两天前同样的动作,填平了蚁穴。这一回因为实在太多蚁穴了,我和阿翰必须分工合作才把八个蚁穴填平。
“真希望这一切能结束,“阿翰抓着头,脸色很苍白。
“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安慰他,他只是眨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摇摇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阿翰家后门边的草地,累计了超过20个蚁穴。阿翰没有去上课,我去看他的时候只来得及数到32个蚁穴。
我和阿翰已经放弃消灭蚁穴,我也打算拍完这最后一幕就搁置这个录影故事。而我的最后一幕,是希望阿翰能给我的录影说几句话。
当时的阿翰看起来很糟糕,脸色毫无血色,眼睛布满血丝,身体瘦骨如柴。我知道他生了病,但是一直不知道他生了什么病。
“阿翰,请给我们的录影说几句话,好吗?“我打开摄录机,对准阿翰无神的脸。
他先轻咳了两下,然后盯着摄录机,仿佛在望穿摄录机的镜头盯着我的眼睛似的说:“你知道吗,她说她很寂寞。”
阿翰的语气因为病弱而拖着长长的尾音,这时候听着就让我发毛了:“谁?谁很寂寞?”
阿翰继续盯着摄录机的镜头,眼神透着一种我无法解释的诡异,伸出手,指了指后门边的草地:“她,在那地底下的她。她说,她很寂寞,想要找人陪伴。”
“那是一个很阴暗的地方,只有蚂蚁,黑色的蚂蚁,一直进进出出,”阿翰的眼神空洞得让我几乎窒息:“好阴暗,好寂寞啊,她这么说。”
“她很寂寞很寂寞啊……”说着,阿翰又摇摇晃晃地回到房间里。
我深吸了一口气,把摄录机对着自己:“今天,是4月1日,时间是下午5点钟,地点是阿翰家。我在阿翰家后门边的草地数到了32个蚁穴,而阿翰已经放弃消灭蚁穴。此录影也将到此结束。”
虽然这是我当时决定的最后一幕,但是这却还不是最后。
关上了摄录机,我离开了阿翰的家,一边喃喃自语地祷告着,希望阿翰不要有什么事。
在那之后,又过了一个星期,而阿翰一直没有来上课。我和班上的几个同学一起到他家去找他,但是却找不到一个人影。然而衣橱里的衣服还凌乱地堆放着,厨房里的杯碟炊具还在原处,一切都还仿佛有人住在那里一样,只是阿翰却不见了。
有个同学尝试打阿翰的手机,却发现阿翰的手机留在沙发背后,铃铃铃地在屋子里孤单地响着。
后来校方联络了阿翰的家人,但是似乎阿翰的家人也不晓得阿翰去了哪里。阿翰失踪48小时后,听说警方也被联络上了。阿翰被列入了失踪人口。
从结束录影的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对那些蚁穴还有阿翰说的那些话感到耿耿于怀。总隐约觉得,阿翰的失踪,和那些诡异的蚁穴有关。
某个风高夜黑的晚上,我决定潜入阿翰家后门的草地,带着铲子,还有我的摄录机。这一次的拍摄,是蚁穴这个故事真正的最后一卷。
我打开了摄录机:“今天,是4月12日,时间是凌晨2点钟,地点是阿翰家后门的草地。阿翰自从4月6日开始已经失踪了6天,我今天决定来到这个诡异的蚁穴集中地,挖挖看地底下是不是隐藏了什么,看看是否能够帮助我的同学阿翰。“
深呼吸了一下,我拿起了铲子,开始挖了起来。挖了约莫半个小时后,我好像在地下那个窟窿里看到了一只像骨头的东西。
为了发掘真相,为了帮助阿翰,当时的我以惊人的毅力忍着恐惧继续挖下去:“时间是凌晨2点40分,我在阿翰家后门的草地上挖到了一根类似骨头的东西。继续挖掘中。”
又再挖了大约十多分钟,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像人类尸体的东西,躺在阿翰家后门草地的地底下。
尸体已经溃烂多时,让人恐惧的是尸体上爬满了蚂蚁;黑色的,身体圆润的蚂蚁,月光下闪着一种诡异的光泽。那些蚂蚁像是在它身上造了窝,进进出出,多得像虫子一般;我看了不禁一阵恶心。
正当我打算关掉摄录机,打电话给警方的时候,我却听见了一把幽幽的,几乎把我背脊上的毛全部冷得竖立起来的声音,从地底传来:“我好寂寞……我好寂寞……”
“来陪我吧……”听到这里,我已经顾不得一切,抱着摄录机,拔腿就跑回了家里。
过了惊恐的一夜不眠,我又再次回到阿翰家后门的草地上,打算拿回我的铲子。然而这时候,地上一点挖掘的痕迹也没有,连我的铲子,也看不到影踪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阿翰,也再也没有去阿翰家探险,也不再碰摄录机了。蚁穴的故事,成了我的最后一个录影。
而从那以后,每一次看到那隆起的泥土,那细小的洞穴,那黑色的蚂蚁鱼贯进出,我就忍不住发毛,又再次想起当夜,还摄录在我的摄录机里的那把声音:“我好寂寞……”
蚁穴 — 录影 — 寂寞
抬头一看,电蓝色的霓虹灯在夜里闪烁着几乎刺伤眼的光芒:Ant Mound。蚁穴。
“又来了吗?”把守门口的一个肩膀上有一条像蜥蜴的刺青的黑个子男人望着站在我面前的你,露出没有门牙的笑容。
你只是点点头,从口袋里拉出一把钞票,塞给那个男人:“给我半个小时,私人场子。”
“当然没问题,今天是星期三而已,”肩上有蜥蜴刺青的男人收下钱,推开“蚁穴”的门,一道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出现在我们面前。
站在擂台前,我仰望着那个黑漆漆空无一人的台:“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你丢给我拳套,自己的手上已经套好蓝色拳套:“决斗吧。”
“为什么?”我接住那两只拳套,并没有套上的意思。
你爬上擂台:“既然我们两兄弟爱上同一个女人,那么也只有决斗来决一胜负了。”
我继续冷冷地凝视着你:“我说了,我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要离开的。”
你却完全好像没有听见一样继续说着:“你打倒我,就算你赢。”
“赢了又怎样?”我把拳套放下:“我说了,我不会跟你争女人。”
“女人并不是我的赌注,”你叫住我,我停下了离开的脚步。
“如果你没有打倒我,那么你就要留下。不可以离开,”你永远都如此霸道:“你就当我霸道吧;女人我要,朋友,我也要。”
我转身,拿起拳套:“那如果我赢了,你不准再玩任何把戏留我。”
虽然我知道,如果我要离开,你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留我的。
跃上擂台,示意开始后,我就给了你好几个重击,脸上,腰部,下腹,颈项。
你的鼻子都被我打歪了。
看着你倒在台上,无论如何也要爬起来的样子,我皱眉:“你被我打倒了,认了吧。”
“我……”你继续挣扎着,开始一点点地爬了起来:“我还没倒。再来!”
但是才站稳一秒,你又再次往后栽下去。
“还不服输?”我问。
“决不!”你咬牙切齿,继续挣扎着爬起来。
我望着你,终于丢下拳套:“够了,你赢了。”
你却好像早就料到会这样似的笑起来:“所以你愿赌服输,你不准离开!”
我跳下擂台:“随便你。”
你仍然在傻笑:“你不可以抵赖哦!这场比赛我可是有吩咐录影下来的。我们之间的对话也是录得清清楚楚的,胜负已分,你不可能抵赖!”
我掉头跳上擂台,走到你面前,蹲下来,望着你近在咫尺的面青鼻肿得脸:“我真的很讨厌你,你知道吗?”
你伸手拍拍我的肩膀:“哈哈,兄弟!”
我背起你,离开了“蚁穴”;门口那肩上有蜥蜴刺青的男人向我们道别。
如果我要离开,你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留我的。但是如果我想留下,就算你什么也不做我也会留下。
“好兄弟,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你搭在我肩上,像个白痴一样大笑。
即使留在你身边,我会一直一直寂寞着,但是我就是,就是无法看着你寂寞。
“你是个白痴!”我冷冷地说,你继续傻笑:“我们去哪里宵夜好呢?我听说这里附近有一家面店挺不错的……”
“又来了吗?”把守门口的一个肩膀上有一条像蜥蜴的刺青的黑个子男人望着站在我面前的你,露出没有门牙的笑容。
你只是点点头,从口袋里拉出一把钞票,塞给那个男人:“给我半个小时,私人场子。”
“当然没问题,今天是星期三而已,”肩上有蜥蜴刺青的男人收下钱,推开“蚁穴”的门,一道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出现在我们面前。
站在擂台前,我仰望着那个黑漆漆空无一人的台:“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你丢给我拳套,自己的手上已经套好蓝色拳套:“决斗吧。”
“为什么?”我接住那两只拳套,并没有套上的意思。
你爬上擂台:“既然我们两兄弟爱上同一个女人,那么也只有决斗来决一胜负了。”
我继续冷冷地凝视着你:“我说了,我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要离开的。”
你却完全好像没有听见一样继续说着:“你打倒我,就算你赢。”
“赢了又怎样?”我把拳套放下:“我说了,我不会跟你争女人。”
“女人并不是我的赌注,”你叫住我,我停下了离开的脚步。
“如果你没有打倒我,那么你就要留下。不可以离开,”你永远都如此霸道:“你就当我霸道吧;女人我要,朋友,我也要。”
我转身,拿起拳套:“那如果我赢了,你不准再玩任何把戏留我。”
虽然我知道,如果我要离开,你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留我的。
跃上擂台,示意开始后,我就给了你好几个重击,脸上,腰部,下腹,颈项。
你的鼻子都被我打歪了。
看着你倒在台上,无论如何也要爬起来的样子,我皱眉:“你被我打倒了,认了吧。”
“我……”你继续挣扎着,开始一点点地爬了起来:“我还没倒。再来!”
但是才站稳一秒,你又再次往后栽下去。
“还不服输?”我问。
“决不!”你咬牙切齿,继续挣扎着爬起来。
我望着你,终于丢下拳套:“够了,你赢了。”
你却好像早就料到会这样似的笑起来:“所以你愿赌服输,你不准离开!”
我跳下擂台:“随便你。”
你仍然在傻笑:“你不可以抵赖哦!这场比赛我可是有吩咐录影下来的。我们之间的对话也是录得清清楚楚的,胜负已分,你不可能抵赖!”
我掉头跳上擂台,走到你面前,蹲下来,望着你近在咫尺的面青鼻肿得脸:“我真的很讨厌你,你知道吗?”
你伸手拍拍我的肩膀:“哈哈,兄弟!”
我背起你,离开了“蚁穴”;门口那肩上有蜥蜴刺青的男人向我们道别。
如果我要离开,你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留我的。但是如果我想留下,就算你什么也不做我也会留下。
“好兄弟,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你搭在我肩上,像个白痴一样大笑。
即使留在你身边,我会一直一直寂寞着,但是我就是,就是无法看着你寂寞。
“你是个白痴!”我冷冷地说,你继续傻笑:“我们去哪里宵夜好呢?我听说这里附近有一家面店挺不错的……”
Jan 19, 2010
“吃饱了吗?”
这句问候语在华人间很普遍,见到面寒暄几句,第一句必是这个“吃饱了吗”。
然而我这个年轻的城市人,却对这句问候语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因为母亲和父亲每见到友人,必互相问对方:“吃饱了吗?” 因此也算是听了很多次。
陌生,却是因为,事实上,我这一辈的年轻人,没有这种问候对方温饱的习惯。不仅仅是我没有这样问候别人的习惯,在记忆里,我也从来没有这样被平辈问候过。因此会感觉像是很突兀,不属于现代的一种古物。
我一直对这句“吃饱了吗”的寒暄语抱着可有可无,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有时甚至觉得,这种无意义的寒暄语,放在现代富足的社会,还有意思吗?被这样问候的时候,想当然地答案都是:“吃饱了,吃饱了”。既然没有人会回答:“还没有吃饱”,那么这样的寒暄语根本上就是客套话而已。
然而,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发觉自己比自己想象中怀旧。
某天,告诉友人我去吃晚餐;吃完以后又再在网上见到这个友人,他就问我:“吃饱了吗?”
一边回答他:“吃饱了”,我却一边愣愣地望着那熟悉又陌生的问候语。一方面因为不习惯被人这样问候,一方面却因为这个寒暄语竟意外地让我感到了一点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一句简单的“吃饱了吗”,却让人感觉分外温馨。
我想,华人是一个含蓄的民族,他们最擅长的是把浓厚的关心包藏在最简短的,看似无关痛痒的几个字上面。
一句“吃饱了吗”,包含了对对方温饱的关心,乃至对对方幸福的关心。吃饱了,就富足了,就快乐了,就幸福了。
一句“吃饱了吗”,含蓄得如此简单,却又让人感到钻入心深处的浓厚关怀。
如果不是你的家人朋友,谁还会关心你是否吃饱了?
想想,这世间,我有我的家人,还有好几个会关心我温饱的朋友,实在是夫覆何求。
刹那间又发觉到自己的备受宠爱。非常感谢所有关心我的朋友啊。
最后,想问你:“吃饱了吗?”
然而我这个年轻的城市人,却对这句问候语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因为母亲和父亲每见到友人,必互相问对方:“吃饱了吗?” 因此也算是听了很多次。
陌生,却是因为,事实上,我这一辈的年轻人,没有这种问候对方温饱的习惯。不仅仅是我没有这样问候别人的习惯,在记忆里,我也从来没有这样被平辈问候过。因此会感觉像是很突兀,不属于现代的一种古物。
我一直对这句“吃饱了吗”的寒暄语抱着可有可无,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有时甚至觉得,这种无意义的寒暄语,放在现代富足的社会,还有意思吗?被这样问候的时候,想当然地答案都是:“吃饱了,吃饱了”。既然没有人会回答:“还没有吃饱”,那么这样的寒暄语根本上就是客套话而已。
然而,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发觉自己比自己想象中怀旧。
某天,告诉友人我去吃晚餐;吃完以后又再在网上见到这个友人,他就问我:“吃饱了吗?”
一边回答他:“吃饱了”,我却一边愣愣地望着那熟悉又陌生的问候语。一方面因为不习惯被人这样问候,一方面却因为这个寒暄语竟意外地让我感到了一点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一句简单的“吃饱了吗”,却让人感觉分外温馨。
我想,华人是一个含蓄的民族,他们最擅长的是把浓厚的关心包藏在最简短的,看似无关痛痒的几个字上面。
一句“吃饱了吗”,包含了对对方温饱的关心,乃至对对方幸福的关心。吃饱了,就富足了,就快乐了,就幸福了。
一句“吃饱了吗”,含蓄得如此简单,却又让人感到钻入心深处的浓厚关怀。
如果不是你的家人朋友,谁还会关心你是否吃饱了?
想想,这世间,我有我的家人,还有好几个会关心我温饱的朋友,实在是夫覆何求。
刹那间又发觉到自己的备受宠爱。非常感谢所有关心我的朋友啊。
最后,想问你:“吃饱了吗?”
Jan 12, 2010
当年的那把二手 Gibson Les Paul
关于虾头这家伙的回忆,已经堆积得那么多,以致所有我和他的镜头画面都变得模糊不可辨认。然而,在这堆像冒着酒精气泡的回忆里,第一次遇到他那一天的记忆,却突兀地,鲜明得仿佛昨日才发生一样。
很多年过去以后,等到他都已经剪着流行的七三分线,染着细致低调华丽的暗紫色头发,穿着时髦的小背心外套,站在台上弹奏着为他量身定做的 Signature series Ibanez 电子吉他,我还是会忍不住,在想起他的时候,就想起第一天遇见时候的他。
当时的他,留着老土耍帅,被早期Beyond影响的中分线半长发,染着俗气的金色染发,穿着老旧得好像就快发霉的军装外套,站在一堆在音乐室地上纠缠得不成样子的电线堆里,给他那把明显是二手货的 Gibson Les Paul 电子吉他调着音。
“你就是智文说的键盘手吧!” 回忆里的他,从吉他弦里抬头望着我,脸上漾出灿烂的笑容,像小孩子一样。
我点头:“嗯,你好。”
他匆忙伸手想过来跟我握手,却一个不小心,被地上的电线缠着,整个人往地上扑个狗吃屎。
我忍住笑把他扶起来,他苦哈哈的笑着:“你好,键盘手!”
从那一天开始,他那个俗气又粗心的样子就一直刻在我的脑海里,以致很久后的今天看到他的时候,我还是无法把现在看起来像美少男的他和当天的那个笨蛋联想在一块。
虾头是个电子吉他迷。这么说并没有夸张,因为他迷上的并不能说是音乐,而是电。子。吉。他。
“我就是喜欢电子吉他发出的声音,”他笑着,一边用pick 上下撩拨着吉他弦,发出金属清脆的,仅属于电子吉他的声音。
“很金属的声音,”我说:“不觉得太硬了吗?没有木吉他那么柔情。”
他继续玩弄着电子吉他:“总觉得,它的声音里有某种切入人心的寂寞,反叛,渴望。”
“嗯?”
“我想,也许人的心里,那个和寂寞有关的区域,它的频率和电子吉他的声音是共振的。”
低头撩拨着电子吉他弦的当时的他,就好像沉浸在温柔的海洋里一样,除了电子吉他以外的世界,都是不真实的。
”只有它了解我,安慰我,鼓励我,“他这么形容他那把漆都落了一块的 Gibson Les Paul 电子吉他。
虾头早期的作品,被地下音乐同好形容成像是 “在寂寞中坚持着的反叛”。
即使会寂寞,还是不顾一切地,只想做自己,只想,推开支离破碎的现实,离经叛道。
然而我陪他一起寂寞音乐的日子,并不长。半年后,我退出了乐团,放弃了键盘手的身份。
我离开的原因并不复杂,只不过是因为我对音乐的热忱不再。毕竟,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音乐这条路当成我的终生职业。
“就是这样,所以玩音乐的人会寂寞,”虾头知道不能留我,只是苦笑着跟我道别。
“走在一条没有人认同,没有人理解的路上,如果不是寂寞,还有什么能支撑这种理想。”
我一直也记得离开的那天,他背着吉他往火车站走去的那个背影。逐渐西下的夕阳,他被拉得长长的背影,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天上呀呀叫着的乌鸦,我手里握着的回程火车票。
当时,我就知道,这会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看到他留着那老土的中分线俗气金发,穿着那老旧得仿佛就要发霉的军装外套,背着那把二手货色的Gibson Les Paul。
“其实,说真的,当时我真的很不舍得你离开,”如今完全不一样的他,站在我面前,身旁摆着那把白色鲜亮的 Ibanez Signature series。
“因为当时候觉得,又少了一个人陪我走这条路,”他的笑容还是像小孩子一样傻气:“觉得,又更寂寞了一点。”
我一直有在留意虾头乐团的去向,从那个我离开的夏天开始,虾头的作品突然从从前的愤怒寂寞,变成空灵的一种寂寞。
一种,追随着过去的寂寞。
而贝斯手智文的作品,往往成为那个平衡掉虾头这种寂寞得深不见底的情绪的音乐。比较平稳,比较技术性。虾头一向感情用事,作的曲也永远随心所欲。我一向知道,虾头的曲通常都要经过智文的编曲才能够被主流接受。虾头太随心所欲了。
“不过人生总要过下去吧,”他望着脚下新颖的靴子,对我说。
“你会后悔吗?”他忽然抬头,凝视着我:“后悔当年离开,后悔放弃了电子琴盘?”
我沉默了一会儿,只是摇头:“我不像你那样爱着电子吉他地爱着电子琴盘。”
他只是点点头,苦笑:“说真的,有时候,我会想念当年那把二手货 Gibson Les Paul 呢。“
我只是笑笑,给他在我买下的他们乐团的专辑上签名,然后微笑着道别,离开。
握着回程火车票,站在火车站前,望着天上呀呀叫着的乌鸦,在熙来攘往的九月黄昏街上,我的眼泪悄悄地,毫无预警地掉了下来。
”我也像你一样想念着当年那把电子琴盘呢……“ 秋夜吹起的一阵风,冷得让人感觉分外寂寞。
很多年过去以后,等到他都已经剪着流行的七三分线,染着细致低调华丽的暗紫色头发,穿着时髦的小背心外套,站在台上弹奏着为他量身定做的 Signature series Ibanez 电子吉他,我还是会忍不住,在想起他的时候,就想起第一天遇见时候的他。
当时的他,留着老土耍帅,被早期Beyond影响的中分线半长发,染着俗气的金色染发,穿着老旧得好像就快发霉的军装外套,站在一堆在音乐室地上纠缠得不成样子的电线堆里,给他那把明显是二手货的 Gibson Les Paul 电子吉他调着音。
“你就是智文说的键盘手吧!” 回忆里的他,从吉他弦里抬头望着我,脸上漾出灿烂的笑容,像小孩子一样。
我点头:“嗯,你好。”
他匆忙伸手想过来跟我握手,却一个不小心,被地上的电线缠着,整个人往地上扑个狗吃屎。
我忍住笑把他扶起来,他苦哈哈的笑着:“你好,键盘手!”
从那一天开始,他那个俗气又粗心的样子就一直刻在我的脑海里,以致很久后的今天看到他的时候,我还是无法把现在看起来像美少男的他和当天的那个笨蛋联想在一块。
虾头是个电子吉他迷。这么说并没有夸张,因为他迷上的并不能说是音乐,而是电。子。吉。他。
“我就是喜欢电子吉他发出的声音,”他笑着,一边用pick 上下撩拨着吉他弦,发出金属清脆的,仅属于电子吉他的声音。
“很金属的声音,”我说:“不觉得太硬了吗?没有木吉他那么柔情。”
他继续玩弄着电子吉他:“总觉得,它的声音里有某种切入人心的寂寞,反叛,渴望。”
“嗯?”
“我想,也许人的心里,那个和寂寞有关的区域,它的频率和电子吉他的声音是共振的。”
低头撩拨着电子吉他弦的当时的他,就好像沉浸在温柔的海洋里一样,除了电子吉他以外的世界,都是不真实的。
”只有它了解我,安慰我,鼓励我,“他这么形容他那把漆都落了一块的 Gibson Les Paul 电子吉他。
虾头早期的作品,被地下音乐同好形容成像是 “在寂寞中坚持着的反叛”。
即使会寂寞,还是不顾一切地,只想做自己,只想,推开支离破碎的现实,离经叛道。
然而我陪他一起寂寞音乐的日子,并不长。半年后,我退出了乐团,放弃了键盘手的身份。
我离开的原因并不复杂,只不过是因为我对音乐的热忱不再。毕竟,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音乐这条路当成我的终生职业。
“就是这样,所以玩音乐的人会寂寞,”虾头知道不能留我,只是苦笑着跟我道别。
“走在一条没有人认同,没有人理解的路上,如果不是寂寞,还有什么能支撑这种理想。”
我一直也记得离开的那天,他背着吉他往火车站走去的那个背影。逐渐西下的夕阳,他被拉得长长的背影,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天上呀呀叫着的乌鸦,我手里握着的回程火车票。
当时,我就知道,这会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看到他留着那老土的中分线俗气金发,穿着那老旧得仿佛就要发霉的军装外套,背着那把二手货色的Gibson Les Paul。
“其实,说真的,当时我真的很不舍得你离开,”如今完全不一样的他,站在我面前,身旁摆着那把白色鲜亮的 Ibanez Signature series。
“因为当时候觉得,又少了一个人陪我走这条路,”他的笑容还是像小孩子一样傻气:“觉得,又更寂寞了一点。”
我一直有在留意虾头乐团的去向,从那个我离开的夏天开始,虾头的作品突然从从前的愤怒寂寞,变成空灵的一种寂寞。
一种,追随着过去的寂寞。
而贝斯手智文的作品,往往成为那个平衡掉虾头这种寂寞得深不见底的情绪的音乐。比较平稳,比较技术性。虾头一向感情用事,作的曲也永远随心所欲。我一向知道,虾头的曲通常都要经过智文的编曲才能够被主流接受。虾头太随心所欲了。
“不过人生总要过下去吧,”他望着脚下新颖的靴子,对我说。
“你会后悔吗?”他忽然抬头,凝视着我:“后悔当年离开,后悔放弃了电子琴盘?”
我沉默了一会儿,只是摇头:“我不像你那样爱着电子吉他地爱着电子琴盘。”
他只是点点头,苦笑:“说真的,有时候,我会想念当年那把二手货 Gibson Les Paul 呢。“
我只是笑笑,给他在我买下的他们乐团的专辑上签名,然后微笑着道别,离开。
握着回程火车票,站在火车站前,望着天上呀呀叫着的乌鸦,在熙来攘往的九月黄昏街上,我的眼泪悄悄地,毫无预警地掉了下来。
”我也像你一样想念着当年那把电子琴盘呢……“ 秋夜吹起的一阵风,冷得让人感觉分外寂寞。
Jan 4, 2010
欢迎,再出发的2010。
如果要以一个词来形容我的2009,我想那个词叫“沉淀”。
而当2010年,在一阵阵在夜空里绽开的烟花中,一堆摇摇欲坠的积木中,一封让大家发笑的简讯里,一群朋友的疯狂中降临的那一刻,我的沉淀期似乎就已经注定要结束了。
2009年的回忆,不太深刻,但也不能说完全空白。
从我人生里出走的人事物,比进来的多。
一些人自愿离开,一些人我宁愿让他们沉入某个回忆的深处;至少那段回忆还是快乐的。
这一个2009年,总的来说,像是静下来思考的一年,并没有前进多少,也没有倒退,仅仅是停下来,仔细地检视周围的一切,然后把一些留下,一些抛弃。
2010年到来了,于是似乎又是开始向前走的时候。需要抛弃的已经抛弃,需要留下的已经留下。是准备好再出发的时候,无论是自己的理想,或者是自己的生活。
某个朋友说她跨年的那天,和一位好朋友和好了。她说,原来一些事情,做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很容易。
总是卡着卡着不敢去做,以为做了以后会后悔会无奈的事情,在2010年开始的这个星期里,我却轻易地做了。
原来,一些事情,真的做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比自己想象的容易。
当发觉一些人已经不是当时的他们,当发觉自己已经不是当时的自己,原来一切都可以这么云淡风轻。
他过得很好,而我也要好好地过下去。
而,我的“习惯性疏离”,也并不是那么难以改掉的习惯。
才发现,原来疯狂一直存在在我身体里面,只不过是我自己要不要疯狂而已。
人长得越大,似乎后悔的事情就越变越少。
对和错的分野,变得非常模糊。也许有些事情道义上是错的,但是某一天回首的时候,却会发觉,比起“错”,那些曾经疯狂过的生命,让这事情变成难以替代的回忆。没有它,似乎生命就会支离破碎。
人生是回忆构成的,而不管是疯狂的,无奈的,后悔的,心碎的,快乐的,悲伤的,生气的,它们都会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使我们变得完整。
缺了一块,就不精彩。
不该后悔那些做过的事情,该后悔的是想做却没有做到的事情。
某天回首,我想说,我至少尝试过。
再见,沉淀的2009。
欢迎,再出发的2010。
新年快乐!
而当2010年,在一阵阵在夜空里绽开的烟花中,一堆摇摇欲坠的积木中,一封让大家发笑的简讯里,一群朋友的疯狂中降临的那一刻,我的沉淀期似乎就已经注定要结束了。
2009年的回忆,不太深刻,但也不能说完全空白。
从我人生里出走的人事物,比进来的多。
一些人自愿离开,一些人我宁愿让他们沉入某个回忆的深处;至少那段回忆还是快乐的。
这一个2009年,总的来说,像是静下来思考的一年,并没有前进多少,也没有倒退,仅仅是停下来,仔细地检视周围的一切,然后把一些留下,一些抛弃。
2010年到来了,于是似乎又是开始向前走的时候。需要抛弃的已经抛弃,需要留下的已经留下。是准备好再出发的时候,无论是自己的理想,或者是自己的生活。
某个朋友说她跨年的那天,和一位好朋友和好了。她说,原来一些事情,做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很容易。
总是卡着卡着不敢去做,以为做了以后会后悔会无奈的事情,在2010年开始的这个星期里,我却轻易地做了。
原来,一些事情,真的做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比自己想象的容易。
当发觉一些人已经不是当时的他们,当发觉自己已经不是当时的自己,原来一切都可以这么云淡风轻。
他过得很好,而我也要好好地过下去。
而,我的“习惯性疏离”,也并不是那么难以改掉的习惯。
才发现,原来疯狂一直存在在我身体里面,只不过是我自己要不要疯狂而已。
人长得越大,似乎后悔的事情就越变越少。
对和错的分野,变得非常模糊。也许有些事情道义上是错的,但是某一天回首的时候,却会发觉,比起“错”,那些曾经疯狂过的生命,让这事情变成难以替代的回忆。没有它,似乎生命就会支离破碎。
人生是回忆构成的,而不管是疯狂的,无奈的,后悔的,心碎的,快乐的,悲伤的,生气的,它们都会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使我们变得完整。
缺了一块,就不精彩。
不该后悔那些做过的事情,该后悔的是想做却没有做到的事情。
某天回首,我想说,我至少尝试过。
再见,沉淀的2009。
欢迎,再出发的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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