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31, 2010

拍卖会 - 鼻屎 - 惆怅

离开,是为了再回来。离开故乡的时候,她这么对最亲的弟弟说。

“我会回来的,”当时她说。弟弟则是似懂非懂地回答:“以后我也要离开。”

一旁的父亲只是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对弟弟说:“你先把你的书念好才说吧!”

弟弟皱了皱眉,她望着弟弟憨憨的样子傻笑了起来。

抵达机场的时候,是下午三点钟。她抬头,只见一片蔚蓝的天空,云朵像河边的小碎石一般一颗一颗地排列在天上。

她记得,小时候父亲曾经说过,当天空出现薄薄,像河边一颗颗的石子的云朵的时候,晴朗半天以后就会下雨。

“傍晚会下雨,所以记得黄昏前跟弟弟回来,别出去玩太迟,”父亲从老花眼镜里抬起眼,又再次伸手在算盘上嗒嗒嗒地计算着账目。

她匆匆穿上拖鞋,拉着年幼弟弟的小手,一边向父亲挥手一边跑了出去:“知道了!”

杂货店在身后越离越远,跑过橡胶园旁时听到咯咯的橡胶果爆裂的声音,越来越靠近湖边时闻到的水在阳光下蒸发的新鲜气味,那一切一切,宁静美好得像梦一般。

“小姐,要去哪里?”在机场搭上了一辆计程车,司机转头问她。

“XX会场,”她轻轻回答。

司机向她笑了笑:“去参加古董拍卖会吗?”

她点点头:“是啊。”

计程车司机开了话闸子,絮絮叨叨地和她攀谈起来,说着那场古董拍卖会吸引了多少人来参与,还有拍卖的古董有多珍奇。

父亲爱收藏古董,小时候家里总林林总总地摆着一些古董花瓶,香水瓶,桌灯,连母亲使用的化妆桌也是老式的雕纹。父亲经营的杂货店里,在柜台上总摆着一只古董陶瓷花瓶,瘦长的形状,白色的瓷身,上面有鲜红色的牡丹花图案,活灵活现;父亲说那是镇店之宝,从不让她和弟弟碰那花瓶。

“姐,花瓶很漂亮,”待在店里掌柜的周末下午,弟弟突然拉了拉她的衣角,指着那只在柜台上的古董牡丹花陶瓷花瓶。

“嗯啦,”她望着那宛如真的牡丹一样的图案,只是拍了拍弟弟的头:“看就好啦,爸爸说不可以碰。”

说时迟那时快,弟弟却已经伸手把花瓶拿了过去把玩。

“阿弟!”她吓了一跳:“都跟你说了不要拿来玩,还玩!快点放回去啦!”

弟弟自讨没趣地把花瓶放回原处,她瞄了一眼,却发现牡丹花图案上粘了一颗鼻屎。

她气得捏了一下弟弟的手臂:“你这肮脏鬼,挖了鼻子没有洗手!看你的鼻屎,粘在花瓶上了啦!”

弟弟摸着手臂,却哈哈大笑起来。她望着那颗突兀的鼻屎粘在华贵的牡丹花花瓶上,也不禁被弟弟感染了笑意,跟着笑了起来。

两姐弟在午后的阳光里,一边笑着,一边以笑得颤抖的手擦拭花瓶。这件事如此好笑,一直到他们长大以后,还会偷偷互相提起,然后大笑起来。

计程车停在XX会场的大门前,她付了钱便下了车。

走入拍卖会场,她登记了名字,在位子上坐下。这时候,她的电话响起,原来是弟弟:“弟,怎么?”

“到了拍卖会场吗?”弟弟问。

“到了,就要开始了,”她望着墙上的大钟,又抓紧了一些手里的牌子。

“别担心钱的问题,要把那个花瓶标回来。”

“嗯,”她说着,盖了电话。

父亲是个很有义气的人,一直都很照顾兄弟朋友,以至于当小叔赌球导致债台高筑的时候,父亲把心爱的古董都卖了出去,帮小叔还债。

当时已经在念中学的她很不解:“爸,你不会心疼卖掉那些古董吗?”

父亲只是深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然后轻轻地说:“心疼什么?一世人,两兄弟,没有什么好计较的。”

“但是你不是很宝贝它们的吗?尤其是那个镇店之宝……”卖掉那只牡丹花花瓶的时候,她看到父亲眼里的一阵不舍。

父亲沉默了一会儿,又微笑着说:“是啊,最不舍得那只花瓶了。”

中学毕业以后,她和弟弟分别到外地念书工作,除了农历新年,都几乎不曾再回来故乡。

“3000第一次,3000第二次,3000第三次,成交!”拍卖会主持把台上那只牡丹花花瓶交给了她。

还是那鲜红色的牡丹花图案,活灵活现。找了那么多年,她和弟弟这次终于也找回了当年父亲那只镇店之宝。

“弟,标到了,”她在电话里说。

弟弟在电话那头深吸了一口气:“太好了。”

走出拍卖会会场,她搭上了计程车。回到故乡老家的时候已经入夜了,毛毛雨也开始下了。

推开老屋的木门,她缓缓走近墙上安放着的祖牌,在抽屉里找到了几枝香,点燃。

她把牡丹花花瓶放在台上:“爸,我和弟终于找到你当时最不舍得的那只牡丹花花瓶了。”

朝父亲的遗照上了香,她颓然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了,打在老旧的屋顶上,滴答滴答地,吵得一瞬间仿佛除了雨声什么也听不见了。

离开,是为了再回来。把父亲最不舍得的东西找回来了,才发觉她自己最不舍得的,已经在悄然中离开了。不会再回来了。

“爸,我回来看你了,”她望着门外的雨,带着一丝惆怅,轻轻地呢喃,眼泪安静地自眼眶滑落。

红伞

在往后许多年的日子里,他一直记着那一年炎热的二月天里的一把红伞。

年关将近的天气总是闷热无风,抬头是一片清澈的蓝色,万里无云。

坐在摇摇晃晃的巴士上,他在靠窗的位子上往窗外看去,街上穿着白衣蓝裙的几个女学生抱着书本,一边走路一边有说有笑。那笑靥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灿烂,让他在那一刹那仿佛回到中学时期,和当年的死党穿着白衣长裤,在扬起细小灰尘的马路上追赶着即将开走的巴士。

巴士在红绿灯处暂停,街旁有一个男人轻轻地往天空吹出一颗又一颗的肥皂泡,在阳光下透着缤纷的色彩,缓缓飘到街上。那些仿佛不存有一丝皱褶的青葱岁月,随着那些肥皂泡,慢慢地飘升,一直飘到很高很远的蓝天里,消逝不见。中学毕业也好几年了,他想。一切都已经一去不复返。

就在这时候,他的肩膀轻轻地被碰了一下。他回过神来,转头一看,是一个留着及肩长黑发的年轻女人,穿着简便的针织无袖上衣和牛仔裤,手上挽着一本厚如字典的书,和一把勾在她臂弯上的红色的大伞;红得像某种夏天的花一样,他这么想。

女人向他微微一笑,伸手指了指他身旁的空座位。他忙把搁在空座位的公事包拿起来,示意女人坐下。

坐下来的女人把伞勾在前面座位上,然后就径自翻开手里的书,开始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他转头继续望着车窗外。

对街有一个男学生骑着自行车,铃铃铃地越过前方的一个也正骑着自行车的女学生,然后回头对那个女学生作了个鬼脸。在巴士上的他不禁会心一笑;他想起那年雨季,他把手里的雨伞硬生生塞给那个有着两个甜美酒窝的女生,然后在雨里一边不敢回头地跑着,一边按捺不住心里的悸动地微笑着。

当巴士又再次停下来的时候,他身旁的那个女人匆匆盖上书本,走到巴士们边,眼看正要下车,他却注意到女人忘了她的大红伞:”小姐!你的雨伞!“他不禁急起来。

女人却带着笑意下车:”谢谢你!“

他不解地望着还勾在前座的红伞,却猛地发现旁边空座位上多了一张书签。是刚刚女人书本里夹着的那张。

”天气炎热,别晒坏了。“书签的背面上写着几个娟秀的字。

再次开动的巴士在炎热的二月天里继续往前方移动,他摸着那张书签,轻轻地,微笑了。

那些日子,的确曾经回来过。

Jan 23, 2010

蚁穴 — 录影 — 寂寞 II

这一个故事,要从阿翰在他家后门边发现一个蚁穴开始说起。

阿翰告诉我的时候,已经在前一天把那个蚁穴填平,并且喷洒了杀虫药水。

“这样应该可以解决了吧,”我耸耸肩。

“但是,今天早上我却发现,就恰恰在昨天那个蚁穴的两旁,出现了两个新的蚁穴,”阿翰神情紧张地搓着手。

“两个新的?”我不得不承认,这件事引起了我的好奇心,并且立刻萌起了把这件事录影下来的想法。大学时候的我,曾一度沉迷录影,总拍些有的没的,看看能不能拍出什么有趣的故事来。

然而讽刺的是,这是我的第一个录影故事,也是我的最后一个录影。在这件事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摄录机。

阿翰家后门边是一个荒废的草地,杂草丛生。我和阿翰去到他家后门边的时候,那两个蚁穴还在那里。那是两个小小的,并不太长的蚁穴。隆起的沙堆还是一种鲜嫩的深土黄色,看似前一天才翻起来的,还透着一点深层泥土的湿润。

我打开了摄录机,蹲下来,仔细地观察那两个蚁穴。从那细小的洞穴里,一只又一只的蚂蚁鱼贯从洞穴里出来,又鱼贯进入洞穴里。黑色的蚂蚁,短短的触须,圆润的三节身体,在阳光下看久了仿佛透着一种诡异的光泽。

“今天是3月28日,时间是下午1点钟,地点是阿翰家后门边。我们发现两个新蚁穴,看似昨天才翻起来的,”我小心地替我的录影做旁白。


阿翰从厨房里拿出了杀虫药水,往两个蚁穴大剂量地喷洒下去。过了一阵子,他用脚把两个蚁穴填平,又再次喷洒了杀虫药水。

“这样应该可以解决了吧,”阿翰对着我的摄录机,忧心忡忡地说道,他的脸色带点浅绿。我只是点点头。

然而,第二天,阿翰却告诉我说,他家后门边,又出现了四个新的蚁穴。我又再次带着我的摄录机到了他家后门边。

四个新的蚁穴,明显地就两个并排地,分别起在前一天阿翰才消灭的两个蚁穴左右两边。我望着那四个新的蚁穴,不禁开始感到了一点阿翰当时的惊惧。

“今天是3月29日,时间是下午3点钟,地点是阿翰家后门边。我们发现,在昨天消灭的两个蚁穴两旁,分别起了两个并排的新蚁穴,”我一边仔细地拍摄下那四个蚁穴,一边替我的录影做旁白。

我们又重复了前一天的动作;阿翰拿出杀虫药水喷洒蚁穴,填平蚁穴,又再次喷洒药水,而我则一直开着摄录机,在旁边一边旁白解释,一边把这一切摄录下来。

但是这一连串的蚁穴消灭行动,却仿佛没有停止的一日。

阿翰家后门边,在第三天的时候,出现了足足八个新蚁穴。我去到阿翰家后门的草地,小心翼翼地抬着摄录机,一边录影,一边察看蚁穴的数目,确认了有八个新蚁穴那么多。

阳光下鱼贯进出的黑蚂蚁,隆起的带点湿润的深土黄色泥土,忽然之间让我产生了一种阴森可怕的感觉。但是我们还是重复了两天前同样的动作,填平了蚁穴。这一回因为实在太多蚁穴了,我和阿翰必须分工合作才把八个蚁穴填平。

“真希望这一切能结束,“阿翰抓着头,脸色很苍白。

“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安慰他,他只是眨着布满血丝的眼睛,摇摇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阿翰家后门边的草地,累计了超过20个蚁穴。阿翰没有去上课,我去看他的时候只来得及数到32个蚁穴。

我和阿翰已经放弃消灭蚁穴,我也打算拍完这最后一幕就搁置这个录影故事。而我的最后一幕,是希望阿翰能给我的录影说几句话。

当时的阿翰看起来很糟糕,脸色毫无血色,眼睛布满血丝,身体瘦骨如柴。我知道他生了病,但是一直不知道他生了什么病。

“阿翰,请给我们的录影说几句话,好吗?“我打开摄录机,对准阿翰无神的脸。

他先轻咳了两下,然后盯着摄录机,仿佛在望穿摄录机的镜头盯着我的眼睛似的说:“你知道吗,她说她很寂寞。”

阿翰的语气因为病弱而拖着长长的尾音,这时候听着就让我发毛了:“谁?谁很寂寞?”

阿翰继续盯着摄录机的镜头,眼神透着一种我无法解释的诡异,伸出手,指了指后门边的草地:“她,在那地底下的她。她说,她很寂寞,想要找人陪伴。”

“那是一个很阴暗的地方,只有蚂蚁,黑色的蚂蚁,一直进进出出,”阿翰的眼神空洞得让我几乎窒息:“好阴暗,好寂寞啊,她这么说。”

“她很寂寞很寂寞啊……”说着,阿翰又摇摇晃晃地回到房间里。

我深吸了一口气,把摄录机对着自己:“今天,是4月1日,时间是下午5点钟,地点是阿翰家。我在阿翰家后门边的草地数到了32个蚁穴,而阿翰已经放弃消灭蚁穴。此录影也将到此结束。”

虽然这是我当时决定的最后一幕,但是这却还不是最后。

关上了摄录机,我离开了阿翰的家,一边喃喃自语地祷告着,希望阿翰不要有什么事。

在那之后,又过了一个星期,而阿翰一直没有来上课。我和班上的几个同学一起到他家去找他,但是却找不到一个人影。然而衣橱里的衣服还凌乱地堆放着,厨房里的杯碟炊具还在原处,一切都还仿佛有人住在那里一样,只是阿翰却不见了。

有个同学尝试打阿翰的手机,却发现阿翰的手机留在沙发背后,铃铃铃地在屋子里孤单地响着。

后来校方联络了阿翰的家人,但是似乎阿翰的家人也不晓得阿翰去了哪里。阿翰失踪48小时后,听说警方也被联络上了。阿翰被列入了失踪人口。

从结束录影的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对那些蚁穴还有阿翰说的那些话感到耿耿于怀。总隐约觉得,阿翰的失踪,和那些诡异的蚁穴有关。

某个风高夜黑的晚上,我决定潜入阿翰家后门的草地,带着铲子,还有我的摄录机。这一次的拍摄,是蚁穴这个故事真正的最后一卷。

我打开了摄录机:“今天,是4月12日,时间是凌晨2点钟,地点是阿翰家后门的草地。阿翰自从4月6日开始已经失踪了6天,我今天决定来到这个诡异的蚁穴集中地,挖挖看地底下是不是隐藏了什么,看看是否能够帮助我的同学阿翰。“


深呼吸了一下,我拿起了铲子,开始挖了起来。挖了约莫半个小时后,我好像在地下那个窟窿里看到了一只像骨头的东西。

为了发掘真相,为了帮助阿翰,当时的我以惊人的毅力忍着恐惧继续挖下去:“时间是凌晨2点40分,我在阿翰家后门的草地上挖到了一根类似骨头的东西。继续挖掘中。”

又再挖了大约十多分钟,我终于看到了一个像人类尸体的东西,躺在阿翰家后门草地的地底下。

尸体已经溃烂多时,让人恐惧的是尸体上爬满了蚂蚁;黑色的,身体圆润的蚂蚁,月光下闪着一种诡异的光泽。那些蚂蚁像是在它身上造了窝,进进出出,多得像虫子一般;我看了不禁一阵恶心。

正当我打算关掉摄录机,打电话给警方的时候,我却听见了一把幽幽的,几乎把我背脊上的毛全部冷得竖立起来的声音,从地底传来:“我好寂寞……我好寂寞……”

“来陪我吧……”听到这里,我已经顾不得一切,抱着摄录机,拔腿就跑回了家里。

过了惊恐的一夜不眠,我又再次回到阿翰家后门的草地上,打算拿回我的铲子。然而这时候,地上一点挖掘的痕迹也没有,连我的铲子,也看不到影踪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阿翰,也再也没有去阿翰家探险,也不再碰摄录机了。蚁穴的故事,成了我的最后一个录影。

而从那以后,每一次看到那隆起的泥土,那细小的洞穴,那黑色的蚂蚁鱼贯进出,我就忍不住发毛,又再次想起当夜,还摄录在我的摄录机里的那把声音:“我好寂寞……”

蚁穴 — 录影 — 寂寞

抬头一看,电蓝色的霓虹灯在夜里闪烁着几乎刺伤眼的光芒:Ant Mound。蚁穴。

“又来了吗?”把守门口的一个肩膀上有一条像蜥蜴的刺青的黑个子男人望着站在我面前的你,露出没有门牙的笑容。

你只是点点头,从口袋里拉出一把钞票,塞给那个男人:“给我半个小时,私人场子。”

“当然没问题,今天是星期三而已,”肩上有蜥蜴刺青的男人收下钱,推开“蚁穴”的门,一道通往地下室的楼梯出现在我们面前。

站在擂台前,我仰望着那个黑漆漆空无一人的台:“为什么带我来这里?”

你丢给我拳套,自己的手上已经套好蓝色拳套:“决斗吧。”

“为什么?”我接住那两只拳套,并没有套上的意思。

你爬上擂台:“既然我们两兄弟爱上同一个女人,那么也只有决斗来决一胜负了。”

我继续冷冷地凝视着你:“我说了,我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要离开的。”

你却完全好像没有听见一样继续说着:“你打倒我,就算你赢。”

“赢了又怎样?”我把拳套放下:“我说了,我不会跟你争女人。”

“女人并不是我的赌注,”你叫住我,我停下了离开的脚步。

“如果你没有打倒我,那么你就要留下。不可以离开,”你永远都如此霸道:“你就当我霸道吧;女人我要,朋友,我也要。”

我转身,拿起拳套:“那如果我赢了,你不准再玩任何把戏留我。”

虽然我知道,如果我要离开,你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留我的。

跃上擂台,示意开始后,我就给了你好几个重击,脸上,腰部,下腹,颈项。

你的鼻子都被我打歪了。

看着你倒在台上,无论如何也要爬起来的样子,我皱眉:“你被我打倒了,认了吧。”

“我……”你继续挣扎着,开始一点点地爬了起来:“我还没倒。再来!”

但是才站稳一秒,你又再次往后栽下去。

“还不服输?”我问。

“决不!”你咬牙切齿,继续挣扎着爬起来。

我望着你,终于丢下拳套:“够了,你赢了。”

你却好像早就料到会这样似的笑起来:“所以你愿赌服输,你不准离开!”

我跳下擂台:“随便你。”

你仍然在傻笑:“你不可以抵赖哦!这场比赛我可是有吩咐录影下来的。我们之间的对话也是录得清清楚楚的,胜负已分,你不可能抵赖!”

我掉头跳上擂台,走到你面前,蹲下来,望着你近在咫尺的面青鼻肿得脸:“我真的很讨厌你,你知道吗?”

你伸手拍拍我的肩膀:“哈哈,兄弟!”

我背起你,离开了“蚁穴”;门口那肩上有蜥蜴刺青的男人向我们道别。

如果我要离开,你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留我的。但是如果我想留下,就算你什么也不做我也会留下。

“好兄弟,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你搭在我肩上,像个白痴一样大笑。

即使留在你身边,我会一直一直寂寞着,但是我就是,就是无法看着你寂寞。

“你是个白痴!”我冷冷地说,你继续傻笑:“我们去哪里宵夜好呢?我听说这里附近有一家面店挺不错的……”

Jan 19, 2010

“吃饱了吗?”

这句问候语在华人间很普遍,见到面寒暄几句,第一句必是这个“吃饱了吗”。

然而我这个年轻的城市人,却对这句问候语感觉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因为母亲和父亲每见到友人,必互相问对方:“吃饱了吗?” 因此也算是听了很多次。

陌生,却是因为,事实上,我这一辈的年轻人,没有这种问候对方温饱的习惯。不仅仅是我没有这样问候别人的习惯,在记忆里,我也从来没有这样被平辈问候过。因此会感觉像是很突兀,不属于现代的一种古物。

我一直对这句“吃饱了吗”的寒暄语抱着可有可无,无可无不可的态度;有时甚至觉得,这种无意义的寒暄语,放在现代富足的社会,还有意思吗?被这样问候的时候,想当然地答案都是:“吃饱了,吃饱了”。既然没有人会回答:“还没有吃饱”,那么这样的寒暄语根本上就是客套话而已。

然而,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发觉自己比自己想象中怀旧。

某天,告诉友人我去吃晚餐;吃完以后又再在网上见到这个友人,他就问我:“吃饱了吗?”

一边回答他:“吃饱了”,我却一边愣愣地望着那熟悉又陌生的问候语。一方面因为不习惯被人这样问候,一方面却因为这个寒暄语竟意外地让我感到了一点感动。

不知道为什么,一句简单的“吃饱了吗”,却让人感觉分外温馨。

我想,华人是一个含蓄的民族,他们最擅长的是把浓厚的关心包藏在最简短的,看似无关痛痒的几个字上面。

一句“吃饱了吗”,包含了对对方温饱的关心,乃至对对方幸福的关心。吃饱了,就富足了,就快乐了,就幸福了。

一句“吃饱了吗”,含蓄得如此简单,却又让人感到钻入心深处的浓厚关怀。

如果不是你的家人朋友,谁还会关心你是否吃饱了?

想想,这世间,我有我的家人,还有好几个会关心我温饱的朋友,实在是夫覆何求。

刹那间又发觉到自己的备受宠爱。非常感谢所有关心我的朋友啊。

最后,想问你:“吃饱了吗?”

Jan 12, 2010

当年的那把二手 Gibson Les Paul

关于虾头这家伙的回忆,已经堆积得那么多,以致所有我和他的镜头画面都变得模糊不可辨认。然而,在这堆像冒着酒精气泡的回忆里,第一次遇到他那一天的记忆,却突兀地,鲜明得仿佛昨日才发生一样。

很多年过去以后,等到他都已经剪着流行的七三分线,染着细致低调华丽的暗紫色头发,穿着时髦的小背心外套,站在台上弹奏着为他量身定做的 Signature series Ibanez 电子吉他,我还是会忍不住,在想起他的时候,就想起第一天遇见时候的他。

当时的他,留着老土耍帅,被早期Beyond影响的中分线半长发,染着俗气的金色染发,穿着老旧得好像就快发霉的军装外套,站在一堆在音乐室地上纠缠得不成样子的电线堆里,给他那把明显是二手货的 Gibson Les Paul 电子吉他调着音。

“你就是智文说的键盘手吧!” 回忆里的他,从吉他弦里抬头望着我,脸上漾出灿烂的笑容,像小孩子一样。

我点头:“嗯,你好。”

他匆忙伸手想过来跟我握手,却一个不小心,被地上的电线缠着,整个人往地上扑个狗吃屎。

我忍住笑把他扶起来,他苦哈哈的笑着:“你好,键盘手!”

从那一天开始,他那个俗气又粗心的样子就一直刻在我的脑海里,以致很久后的今天看到他的时候,我还是无法把现在看起来像美少男的他和当天的那个笨蛋联想在一块。

虾头是个电子吉他迷。这么说并没有夸张,因为他迷上的并不能说是音乐,而是电。子。吉。他。

“我就是喜欢电子吉他发出的声音,”他笑着,一边用pick 上下撩拨着吉他弦,发出金属清脆的,仅属于电子吉他的声音。

“很金属的声音,”我说:“不觉得太硬了吗?没有木吉他那么柔情。”

他继续玩弄着电子吉他:“总觉得,它的声音里有某种切入人心的寂寞,反叛,渴望。”

“嗯?”

“我想,也许人的心里,那个和寂寞有关的区域,它的频率和电子吉他的声音是共振的。”

低头撩拨着电子吉他弦的当时的他,就好像沉浸在温柔的海洋里一样,除了电子吉他以外的世界,都是不真实的。

”只有它了解我,安慰我,鼓励我,“他这么形容他那把漆都落了一块的 Gibson Les Paul 电子吉他。

虾头早期的作品,被地下音乐同好形容成像是 “在寂寞中坚持着的反叛”。

即使会寂寞,还是不顾一切地,只想做自己,只想,推开支离破碎的现实,离经叛道。

然而我陪他一起寂寞音乐的日子,并不长。半年后,我退出了乐团,放弃了键盘手的身份。

我离开的原因并不复杂,只不过是因为我对音乐的热忱不再。毕竟,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把音乐这条路当成我的终生职业。

“就是这样,所以玩音乐的人会寂寞,”虾头知道不能留我,只是苦笑着跟我道别。

“走在一条没有人认同,没有人理解的路上,如果不是寂寞,还有什么能支撑这种理想。”

我一直也记得离开的那天,他背着吉他往火车站走去的那个背影。逐渐西下的夕阳,他被拉得长长的背影,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天上呀呀叫着的乌鸦,我手里握着的回程火车票。

当时,我就知道,这会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看到他留着那老土的中分线俗气金发,穿着那老旧得仿佛就要发霉的军装外套,背着那把二手货色的Gibson Les Paul。

“其实,说真的,当时我真的很不舍得你离开,”如今完全不一样的他,站在我面前,身旁摆着那把白色鲜亮的 Ibanez Signature series。

“因为当时候觉得,又少了一个人陪我走这条路,”他的笑容还是像小孩子一样傻气:“觉得,又更寂寞了一点。”

我一直有在留意虾头乐团的去向,从那个我离开的夏天开始,虾头的作品突然从从前的愤怒寂寞,变成空灵的一种寂寞。

一种,追随着过去的寂寞。

而贝斯手智文的作品,往往成为那个平衡掉虾头这种寂寞得深不见底的情绪的音乐。比较平稳,比较技术性。虾头一向感情用事,作的曲也永远随心所欲。我一向知道,虾头的曲通常都要经过智文的编曲才能够被主流接受。虾头太随心所欲了。

“不过人生总要过下去吧,”他望着脚下新颖的靴子,对我说。

“你会后悔吗?”他忽然抬头,凝视着我:“后悔当年离开,后悔放弃了电子琴盘?”

我沉默了一会儿,只是摇头:“我不像你那样爱着电子吉他地爱着电子琴盘。”

他只是点点头,苦笑:“说真的,有时候,我会想念当年那把二手货 Gibson Les Paul 呢。“

我只是笑笑,给他在我买下的他们乐团的专辑上签名,然后微笑着道别,离开。

握着回程火车票,站在火车站前,望着天上呀呀叫着的乌鸦,在熙来攘往的九月黄昏街上,我的眼泪悄悄地,毫无预警地掉了下来。

”我也像你一样想念着当年那把电子琴盘呢……“ 秋夜吹起的一阵风,冷得让人感觉分外寂寞。

Jan 4, 2010

欢迎,再出发的2010。

如果要以一个词来形容我的2009,我想那个词叫“沉淀”。

而当2010年,在一阵阵在夜空里绽开的烟花中,一堆摇摇欲坠的积木中,一封让大家发笑的简讯里,一群朋友的疯狂中降临的那一刻,我的沉淀期似乎就已经注定要结束了。

2009年的回忆,不太深刻,但也不能说完全空白。

从我人生里出走的人事物,比进来的多。

一些人自愿离开,一些人我宁愿让他们沉入某个回忆的深处;至少那段回忆还是快乐的。

这一个2009年,总的来说,像是静下来思考的一年,并没有前进多少,也没有倒退,仅仅是停下来,仔细地检视周围的一切,然后把一些留下,一些抛弃。

2010年到来了,于是似乎又是开始向前走的时候。需要抛弃的已经抛弃,需要留下的已经留下。是准备好再出发的时候,无论是自己的理想,或者是自己的生活。

某个朋友说她跨年的那天,和一位好朋友和好了。她说,原来一些事情,做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其实很容易。

总是卡着卡着不敢去做,以为做了以后会后悔会无奈的事情,在2010年开始的这个星期里,我却轻易地做了。

原来,一些事情,真的做起来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比自己想象的容易。

当发觉一些人已经不是当时的他们,当发觉自己已经不是当时的自己,原来一切都可以这么云淡风轻。

他过得很好,而我也要好好地过下去。

而,我的“习惯性疏离”,也并不是那么难以改掉的习惯。

才发现,原来疯狂一直存在在我身体里面,只不过是我自己要不要疯狂而已。

人长得越大,似乎后悔的事情就越变越少。

对和错的分野,变得非常模糊。也许有些事情道义上是错的,但是某一天回首的时候,却会发觉,比起“错”,那些曾经疯狂过的生命,让这事情变成难以替代的回忆。没有它,似乎生命就会支离破碎。

人生是回忆构成的,而不管是疯狂的,无奈的,后悔的,心碎的,快乐的,悲伤的,生气的,它们都会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使我们变得完整。

缺了一块,就不精彩。

不该后悔那些做过的事情,该后悔的是想做却没有做到的事情。

某天回首,我想说,我至少尝试过。

再见,沉淀的2009。

欢迎,再出发的2010。

新年快乐!